第一四七章你的体里流淌着我的血

烈风之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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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肖蒙跟在我们后面是我的主意,我不敢让她一个人留在楼梯间,那里随时可能有匪徒出现。并且,那里还有一个被黎雅用枪托打昏,但是随时可能醒来的匪徒。我跟她说过,要保持好距离,或许,她以为躲在门后面就没事了。她不懂得,什么地方才是真正的射击死角。但是,这始终还是我的错。

    我们这次的行动可以说非常的成功,一个人质都没有伤到就击毙了整个五楼女装区的匪徒。那些破窗而入的特警无不感到难以置信,我们仅仅只有三个人。就是我自己,我也觉得难以置信,感觉像假的一样。

    可是,除了我自己以外,本来应该让我来保护的三个女人全部受伤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不清楚,我只知道一定是哪里错了,而且,肯定是我的错。我只是想,为什么那些子弹没有全部射到我身上来。我这么说不是装逼,如果可以,我绝对会为她们挡子弹。

    商场里可能有炸弹,特警们进来以后最忙着要做的就是疏散人群。特警们一部分是从大厦顶部用绳索滑降下来的,另一部分是从大厦的另一侧,通过爆破过来的。大厦里面紧挨着的是写字楼,但是中间没有通道。特警大概花了一点时间,找到建筑工程图纸,然后选择一个点进行爆破打开了一条通道。现在,这也是一条逃生通道,那里有写字楼的电梯,外面也架好了消防梯。

    特警里面没有医生跟进来,现场被解救的人质里面有没有医生我不清楚,但是我喊了几声,也没有谁站出来。有人好奇的看了看,但是仅仅是看而已。这就是我们花了巨大代价救出来的人。李莎真是英明,要是我们再因为他们缩手缩脚,在匪徒面前受到威胁的话,那才更是白痴猪头加三级了。

    我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也不想跟那些刚刚被我们救下来,却没有对这几个受伤的女人表示谢意的人群客气。我抱着肖蒙就往前面冲,一路挤翻了好多人。其中一个人竟然对我发起火来,大声的指着我质问我说,你是警察,你怎么能跟老百姓抢路逃跑!这是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女人。也许还是受教育程度很高地那种,但我还是毫不客气的蹬了她一脚。现在谁挡我的路,我杀人的心都有。

    特警们看着我,眼睛都直了。有两个想过来制止我,那个少尉却拉住了他们。

    警察,警察为你们卖命的时候你怎么没看见?现在人命关天,抢在前面一点你还不高兴了?李莎和黎雅不管自己身上的伤,都朝我跑了过来。帮我掀开旁边地人群,我们四个人一路鲜血的过去。身后洒落的血,也分不清是谁的。也许我们太过狰狞,前面的人不等我们跑到跟前。就纷纷惊恐的让开了。

    两个特警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其中一个就是误伤李莎的二级士官。大厦的中部以上已经完全被警方控制,应该是没有危险了。其实匪徒想炸楼,没有足够的炸葯,他们最多也只能把商场炸烂。大楼本身并不是那么容易垮塌地。

    我把肖蒙抱在怀里,几乎是无知觉的跑着。我知道李莎和黎雅也在我的身边,也知道她们同样受了伤,可是我现在顾不上了。说得过去地理由是她们的伤不算太重,可如果她们的伤势都是一样的呢?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问题。

    终于跑进大厦另一头地电梯地时候。黎雅撑不住了。要不是李莎扶住了她。她可能就要摔到地上去。不过说起来李莎地伤比她还要重。她们不应该这样跟着我跑地。这样只能加重她们地伤势。那两个和我们一道地特警就很不理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提出过要背她们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干。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有一种相濡以沫地感动。我地眼里不停地有眼泪流出来。我从来没有流过这么多眼泪。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有这么多地眼泪。

    黎雅脸色惨白。紧挨着我靠着电梯地内壁。把头轻轻靠在了我地肩上。什么也没说。而李莎靠在我地另一边。一只手还是按着自己地伤口。脸上却带着笑。好像是凑热闹好玩。她也把头靠在了我地肩上。

    那两个特警面面相觑。好像比看到我们三个人就搞定了五楼地匪徒还要感到难以置信。

    电梯很快就停了下来。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时间却太漫长了。大厦外面围满了警车。也准备好了急救车。我们这样子看来不需要多说。由那两个特警护送着。几个护士迎面跑了过来。

    我们分乘了两台救护车。我和肖蒙一辆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则坐上了同一辆车。后来李莎半途下车了。她自己有治伤地门路。那是后来我才知道地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医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伤后被送进来地市警察医院。这是隶属于我们局。主要针对全市地警员同时也收容罪犯地医院。和军区医院一起号称是全市外科专业水准最高地两家医院。在现在这种和平时期。治疗枪伤地水平。可能警察医院还要更强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进手术室,不过两间手术室却是挨在一起地。我看着两间手术室地灯先后亮起来,一个人徘徊在外面,心里面依然是一团浆糊。也许我应该坐下来把思绪理清,想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一点一滴的收拢我地思绪,这很不容易。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陷于半凝固状态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的,那里面有肖蒙,有黎雅,还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们三个人的血。

    我在想,也许我今天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接受了李莎的那个计划。计划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价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这些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我是个警察,我就该让我身边的三个女人受伤?我根本就不应该去救那些人,反正迟一点。特警肯定也会冲进来地。就算特警冲进来的时候死几个人质,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就应该和李莎,黎雅守在楼梯间,或者想办法冲出去。如果不是为了救人质,我们四个人平安冲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则。我不应该去管这样地事情。我自过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吗?遇到危险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样林森会修理我,肖蒙和黎雅会鄙视我,可是让她们鄙视,总比让她们受伤强多了。

    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竟然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对于我来说,这太可耻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哼哼,够装逼的吧?可结果呢?三个女人都伤了,三个!尽管我现在对李莎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可是当她浑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头的时候,我同样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现在来想另外一个问题。当肖蒙、黎雅和李莎三个人都受伤倒下的时候,我跑向她们的先后问题。也许我最先应该跑向肖蒙才对,事实上,我最先跑向地,却是李莎。

    不止是因为她离我最近,而且我查看她的伤势,似乎也只是为了查看她的伤势。我今年2岁了。李莎是我26岁的生命里面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生。而且她是那种真正的美女。

    我曾经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经为此大病一场。但是后来我渐渐明白,对于我。对于李莎来说,这种所谓的喜欢都像是一个幻觉。我不是说她虚假,我相信她给我说那个话的时候也是真的,但是,她地身份对于平凡的世界来说,却横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终其一生,她恐怕都不能过上她喜欢的打工,上学,再嫁个平凡的小人物比如我这一类人的生活。

    看过。然后离开,这也许就是我最真实的心态。我和她以后还会有什么交集吗?这我不知道,也不去想。

    我在黎雅那里停留了一下。是的,我在黎雅面前犹豫了。就在之前,我深深的搂住了她,深深地吻着她。当我以为她要出事的时候,我心完全都被怒火烧得失去理智,也为此第一次感觉到了杀人的快感。我很难去分理清黎雅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一起经历过战斗,经历过生死。那些东西重要吗?重要。但是我和别的兄弟,比如王靖。比如暴龙,也一样的同生共死。

    真正让我觉得宁静和安心的,却是她默默站在我身边的那种时候。黎雅大多数时候是安静的,平和的,她很少向我提什么问题,但是我需要做什么地时候,她总会默默地去为我做好。虽然大多都是公事,但是那种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笑容都能互相体会到的默契,却显然超越了友情。

    可是,我最后还是在犹豫之后奔向了肖蒙。

    肖蒙,我地女孩,我的女人。对于她,我反而没有那种要理清头绪的愿望了。那些东西早已不重要,我和她已经融为一体。不止是因为我们的**融为了一体,我的生活,我的生命里都有她很真实也很充实的存在。那种存在已经不可剥离,我总是不让自己去想将来,这好像很不负责任,我也做不到在**和精神上绝对的对肖蒙保持忠贞不二。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充满男人普遍劣根性的男人,是男人就肯定会犯错,尤其是在男女之间的错误上。

    我现在突然明白,我不敢去想将来,只是因为害怕。害怕肖蒙从我身边离开的那种剥离。那是一种从生活到生命到血肉的剥离。而我又始终认为,她终有一天是要离开我的。她是公主,而我只是个平民。公主和平民的爱情只能存在于童话里,可我们却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除非我变成王子。可是我会变成王子吗?这看来是一个笑话。我已经26岁了,在之前2年的生命中,我这个人的状态就可以用一个“挫”字来形容,一个字就足以概括了。现在,经过我不知道到底该感谢他还是仇恨他的林森的发掘,我的很多自己原来根本不知道的潜能被激发了出来,但是。也仅仅是由“挫”转变到了“不挫”而已。

    王子?又哪来那么多王子呢?

    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最后一个才去看肖蒙,是因为我做好了一个准备---要是肖蒙不肯再睁开眼睛地话,我当时就可以拿枪打爆自己的脑袋。过后我也可以这么做。我是很冷静的想的。这很像那些传统的武侠小说,或者是琼瑶奶奶,或者是要死要活的韩剧地男主。可是我真的会这么做。

    我这个人,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虽然参加过几次生死考验的行动,但那些事没有一件是我自己发自内心愿意做的。我也清楚如果黎雅遇到危险我绝对可以付出我的生命去保护她,但是那跟拿枪打自己的脑袋那又不是一回事。

    如果肖蒙真的不肯醒来了,那就让我最后,轰轰烈烈的装一回逼好了。

    想通了这个道理,一切,也就轻松很多了。

    黎雅被推出来了,她地伤是一个贯穿伤。除了失血过多,医生说,没有太大的问题。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当然。留下前后两道伤疤那是难免了,但是现在整容手术那么先进,祛除两道伤疤不是什么大问题。

    因为打了麻葯,她现在是睡着的。黎雅睡着地样子很乖,眼睫毛长长的,脸色很苍白,但是真的很乖巧。我不去管医生护士的眼光,俯下身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好好睡吧,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

    我看着黎雅被推向了病房。又在手术室外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看到一个护士拉开门跑了出来,护士的样子有点面熟。而她在喊:“血浆!ab型的血浆不够用了!”

    我马上弹了起来,喊了一声:“护士!我就是ab型的血!”

    护士回头看了我一眼,她一看到我脸就红,这下我看出来了,她就是那个破坏了我和肖蒙地好事自己不反省,还拿我当毒蛇的小护士兰若淅。她根本不理我,一溜烟的往外面跑去了。但是很快她有跑了回来,看着别处说:“血库现在没有ab型血浆了。从别处调怕来不及,你真的是ab型血吗?”

    我也不介意她这种拿我当空气的态度,说:“我确定,我在你们这住过院有资料,你不用花时间再验血,查一下就行了。”

    兰若淅说:“行了行了,我记得的。赶紧抽血吧。”

    她把我领到了护士站里,拿出器具就准备抽血。

    我说:“要多少抽多少,别的不用管。”

    兰若淅一声不吭的忙活着。似乎根本不愿理我。她理不理我我无所谓。但是我想到一件事突然笑了起来,呵呵。这下肖蒙的身体里流淌着我地血,她要是有一天想离开我,我就要她还我。这样一来,她想必也就会打消那样的念头了吧。

    兰若淅看到我自己在那里笑,就忍不住轻轻的骂了一句,神经病。骂就骂呗,只要能救肖蒙,骂句神经病有什么大不了的。要不是因为担心肖蒙,我甚至会提醒她,她应该骂我是精神病,因为神经病是神经病,精神病是精神病,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看到兰若淅抽了200cc就准备收工,赶紧说:“200cc怎么够,再抽400。”

    兰若淅看了我一眼,我说:“里面那个是我老婆,就算把我的血抽干我也愿意。”

    她嘟囔了一声“肉麻。”跑回去请示了一下,又抽了

    我觉得有点晕。我上次住院就是因为失血过多,算一算根本没过去多久。但是我还是对她说,再抽200吧。

    兰若淅说声,你先管好你自己吧。拿着血浆就跑回手术室去了。

    我扶着墙壁走回了手术室外,觉得眼前有点发黑,但是一想到肖蒙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我就很高兴。我绝对会跟她讲这件事,这是多大的一个人情啊。当然我还会跟她讲,貌似她的身体里不止流淌着我地血,有时候还流淌着别地东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手术室的灯终于灭了,肖蒙被推了出来,鼻子上罩着氧气罩。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了,需要好好地休养一段时间。

    真是谢天谢地。我只顾着高兴了,却听到“咚”的一声,好像脑袋撞到什么坚硬的地方了,眼前黑黑的,好像什么都看不见。好像有人过来扶我,嘴里还嘟囔着,才出院多久呢,就这么逞能。而我的手好像一不小心抓到了什么柔软的东西,然后,我就昏了过去。

    嘿嘿,看到评论区的轰炸了。大家放心,不会那么容易有人死的,尤其是mm。这本书和抗战那一本不一样,毕竟,那是战争时期。感谢各位关心小蒙的大大,不过结局我是不能透露的。嘿嘿。还有,作者不可能让每一位大大都满意,一定要多多见谅哦。嗯,这一章很肥,大大们拿票砸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