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历代皇室第一人

月泛兰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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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砚随:泥坑!泥坑!泥坑!倒也不必一遍遍强调他是泥坑。

    萧砚随的脸一时红一时紫,面上似是开了染坊般五颜六色煞是好看。

    果然,不怪他与凌家人不亲厚。

    要怪就怪凌家人嘴太贱心太贪。

    还小菩萨,也不知哪座庙宇里供的菩萨言辞能刻薄成这样!

    萧砚随忿忿不平的在心里吐槽着。

    顾笙在听到佛宁寺后,脸上笑意尽敛,仿佛春花烂漫时又骤至的倒春寒,携着风霜飞雪。

    佛宁寺是百年古刹,却被付之一炬,数十僧侣丧命于火海,沦为一片焦土。

    那些宣扬佛法的僧侣何其无辜!

    “佛宁寺的那场大火,是凌家所为还是秦之珩所为?”

    殿外起了风。

    夏末初秋的风穿堂而过,吹进窗棂,坠在纱帘上的细碎穗子摇摇晃晃。

    就如被突然诘问,身子止不住轻轻晃动的凌玉莹。

    “主人。”凌玉莹低下了头,颤抖着声音“是合谋。”

    “佛宁寺的老主持偶然撞破了之珩的身份,念在多年教导养育之恩,老主持劝之珩回头是岸休要一错再错。”

    “之珩的身份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顾笙声音冷冽“守住秦之珩身份的秘密就要烧掉佛宁寺?”

    不愧是能屠城的人啊。

    “天子防民之口都不敢肆意滥杀,你凌家倒是好大的胆子!”

    “秦之珩与前朝戾帝是何关系?”

    凌玉莹心神大震,诧异于顾笙因何会知晓。

    “之珩是前朝戾帝的曾孙,之珩的曾祖母因罪获掖庭,在掖庭无人在意处生下了戾帝之子,也就是之珩的祖父。”

    “其祖父长于掖庭,鲜为人知,且未上皇家玉碟,便在前朝亡国时逃过一劫,免于一死。”

    “前朝遗臣及世家大族在大乾朝堂上不受重用,渐渐生了复国之念,于天下遍寻戾帝血脉,举起反乾大旗。”

    “复国?”顾笙嗤笑一声。

    前朝戾帝横征暴敛,暴戾恣睢,苛捐杂税名目不绝,视人命如草芥。

    百姓食不裹腹,到不得已易子而食。

    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都显得有些含蓄委婉了。

    为了活下去,才有此起彼伏的人揭竿而起。

    高祖是揭竿而起的义军里最后的赢家。

    大乾盛世未至,但百姓最起码能填饱肚子活着了。

    前朝戾帝的子孙有什么脸谈复国!

    是觉得数十年过去了,无人再记得前朝末年的绝望黑暗血腥了吗?

    没事,忘了也可以再记起。

    “凌家是陛下的外祖家,竟与前朝余孽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真是狗都不如!”

    “别侮辱狗。”萧砚随接话。

    最起码,狗认主。

    而凌家,谁给骨头就朝谁摇尾巴。

    “主人,凌家也只是想再现辉煌。”凌玉莹小心翼翼的解释。

    有些话,理智告诉她不能说不该说。

    可她控制不住自己,心里似有一道声音在源源不断地告诉她,主人的话就是命令,主人的命令是绝对的。

    她不能隐瞒,更不能说谎。

    顾笙挑挑眉,似笑非笑地觑了凌玉莹一眼“再现凌家辉煌?”

    “玉莹,你跟本宫说道说道,凌家何时辉煌过?”

    凌玉莹视线悄悄扫过萧砚随,不言而喻。

    凌家最大的辉煌就是送了个女儿进宫,好运气的诞下了先皇唯一的皇子,从此名不见经传的河间小官之家,鸡犬升天。

    萧砚随只觉得脸面有些挂不住。

    有凌家这么个外家,是真的深以为耻。

    顾笙继续道“你就是给凌家带来新辉煌的希望吗?”

    “凌家认为,秦之珩是真正的天命之子,早晚会问鼎天下,届时你们凌家既有从龙之功又有裙带关系,不出意外封个世袭的一品国公爵位不在话下。”

    凌玉莹乖巧应道“回主人的话,之珩允诺复国后,封家父为异姓王。”

    顾笙:这饼画的可真是又大又圆又香甜啊。

    被这么大一张饼吊着,凌家很难不死心塌地。

    “你应召入京,秦之珩呢?”

    凌玉莹“下江南。”

    顾笙眉心微跳“何故下江南?”

    若是去了扬州,是否会发现她在扬州的布局。

    凌玉莹“准备下场今年的秋闱。”

    闻言,顾笙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反贼头子,这么有理想有追求有目标?

    凌玉莹轻声解释道“之珩的意思是,虽然人人都言,文人造反三年不成,但也绝不可小觑文人的力量。”

    “他身负前朝皇室血脉,尊贵荣耀之至。”

    “若是能闯过千军万马的独木桥蟾宫折桂,他日身份大白于天下,不仅会有无数的文人心甘情愿为他所用,亦能证明他与戾帝不同。”

    “文人拥趸,史书可改。”

    “古往今来,尚不曾有皇族中人能与天下学子在贡院里一较高下。”

    “他会是书写新历史的人。”

    “他会是历代皇室第一人。”

    顾笙愕然。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

    养尊处优玩物丧志是天下人对皇室血脉的固有印象。

    秦之珩蟾宫折桂再高举复国大旗,绝对是个劲爆的噱头,悄无声息间就能将人的眼球吸引了去。

    秦之珩想凭一己之力混淆模糊前朝末年的黑暗,树立起以秦之珩为象征代表的前朝气度。

    如果她只是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或许还会赞秦之珩一句好气魄!

    可是,秦之珩想颠覆的是大乾。

    她不想被万箭穿心曝尸城楼,不想见谢逾无力救国自刎于叛军阵前,不想见仁厚纯善的萧砚随被千刀万剐,更不想见仅太平了数十年的土地再染烽火硝烟。

    屠城,过于恐怖。

    所以,没得选。

    只能秦之珩死!

    “秦之珩真自信。”

    究竟是怎样的天才,流落在外,被佛宁寺住持收养,当小沙弥养着。

    既通精妙佛法,又识文断字出口成章,一息间做千古名篇,能有时间天南海北网罗人才布局筹谋,甚至还能空出时间英雄救美风花雪月,引无数美人儿折腰。

    难不成别人都是一天十二个时辰,秦之珩是二十四个时辰?

    要不然,她实在难以想象秦之珩是如何做到的。

    素有神通之名的景信都难以分去其半数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