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明月青松图

钟不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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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客户的日子,罗蒙是真的很清闲。

    基本上。

    除了磨练冲泡奶茶的手艺外,便只有浇浇花,看看书。

    不过今天不同。

    受到了上次马尔斯的启发,罗蒙觉得自己应该多磨练一门手艺。

    这样的话。

    他店内的货物也会多一点,能够吸引顾客的东西,就会更多。

    这叫什么来着。

    扩展货源和客源?

    罗蒙现在最后悔的便是当初没有仔细看过经营类的书籍。

    否则。

    现在估计已经在维尔利多开数家分店了。

    “话说,自己的作品挂上去卖,是不是有点恬不知耻啊?”

    罗蒙看着桌子上他好不容易弄来的墨汁,自语道。

    他这次准备尝试水墨画。

    毕竟。

    油彩那玩意,他还是有些不习惯。

    他一直觉得水墨画更为优雅柔美,意境深远,雅俗共赏。

    就像是那副“上善若水”的字一样。

    虽然客人们都看不懂汉字。

    但是。

    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不管是夜莺还是上次艾黎来,都有明显的震撼。

    这不仅满足了罗老板内心小小的装逼,还有种自豪感。

    文字的魅力是无限的。

    尤其是汉字。

    真正的书法大师,能够通过文字传达出内心的感情。

    虽然她们都不认识这字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能够感受到字里行间表达出的那一份情感。

    就像是听音乐。

    很多时候罗蒙听外国歌曲,也听不懂意思,但可以感受音律。

    这是一样的道理。

    这次罗蒙画水墨画,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艺术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

    他如果不能让客人感受到画中的意境,只能证明他的水平还不到位。

    不过。

    自从他吃下那颗朱红色果实后,不管是绘画还是书法,其熟练度都与日俱增。

    应该没问题吧?

    很快。

    罗蒙便拿起自己自制的毛笔,加上费了不小劲弄到的墨汁,在平铺的桌面上画起来。

    这次。

    他准备画一幅迎客松。

    毕竟到时就算是卖不出去,他也可以挂在店内,自己欣赏。

    这套精神胜利法,还是当初罗蒙的导师教给他的。

    对方也是个失意的语文教师,写了很多诗歌都不温不火,甚至还自费出版过诗集,但都是自己欣赏。

    一看就知道,老阿Q了。

    作画的过程要求安静且全神贯注,因为客人不多,罗蒙直接关闭了店铺,自己开始画起来。

    很快。

    随着毛笔的勾勒,迎客松的大体轮廓面貌被勾勒出来,一股青意盎然的感觉跃然纸上。

    其枝干遒劲,形态优美。

    罗蒙感觉自己水平至少也够登堂入室了。

    虽然和真正的大师还有差距,但用来观赏是绰绰有余。

    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收笔,落墨。

    罗蒙长出了一口气,看着墨迹未干的画作,又在下方提了一行字。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是独属于汉语的美,要用心去感受。

    罗蒙画到这里,刚好想起王维这句诗,所以顺手就写了上去。

    只不过。

    看着画中空荡荡的天空,只有一株孤零零的迎客松在峭壁上,凌风而立。

    他又觉得有些古怪。

    那儿有明月啊?

    “没有,自己加上一个就好了。”

    很快。

    罗蒙便想到了解决方法。

    水墨画重意境,那怕有些破坏画纸上的结构,他也觉得应该加上去才是一副完整的作品。

    就这样。

    又过了十分钟。

    罗蒙总算完成这副明月青松图。

    他正打算等墨迹晾干,装裱起来之时,窗外却传出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现在古玩店的门窗都是关闭的。

    罗蒙的窗户虽然不是质量最上乘的,但隔音效果一直很好。

    现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

    还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这只能代表外面太吵了。

    这是老城区,平日里人流量不高,街坊邻居们过的生活也十分悠闲。

    老城区的生活节奏,要比开发区、新城区等等,慢上许多。

    就连这里的店铺。

    也大多数是些什么裁缝店一类的。

    所以这么吵杂的情况,一定是有出事情了,而且应该还是大事。

    罗蒙不喜欢看热闹。

    只不过。

    他平日里和街坊邻居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像每次去安妮小姐的裁缝店,都是五折。

    所以这个时候,罗蒙也准备了解一下。

    当即。

    他放下毛笔,推开古玩店门,走了出去。

    如他所料。

    街道上还真出事情了,几名穿着制式服的男人,带着一大帮手下,正围在安妮小姐的裁缝店前。

    他们手中牵着好几只猎犬,汪汪叫个不停。

    而四周已经围满了街坊邻居,每个人脸上都充斥着怒火,可眼神里却又有深深的无奈。

    这服表情,罗蒙心中对事情有个大概。

    他快步走过去。

    这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并不是警员,但应该的某位贵族蓄养的私家军队。

    这种事情是最麻烦的。

    他们这种三好市民,安心做生意的老实人,总会有狗仗人势的家伙来收取保护费。

    前段时间。

    罗蒙还遇到了一伙自称帮派成员的家伙,想要找他收保护费。

    结果幸好当时阿尔奇在场。

    这位老绅士显然不仅身中资产雄厚,而且也能说会道。

    他当时便提出和对方那群人单独讲讲道理。

    结果。

    那群人跟他去讲道理后,便再也没出现过,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可见。

    就算是帮派成员,也是能够说通的。

    世界上没有不能商量的事情。

    “印着麋鹿?我不记得维尔利多有一位以麋鹿做家徽的贵族啊。”

    罗蒙自言自语道。

    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了解维尔利多那些显赫的贵族。

    一是为了扩充知识面,万一有天客人来跟他吹牛提起了,自己也好接上话。

    二是单纯的想要了解这些大人物,说不定某天什么公爵女儿、伯爵女儿看上他了呢。那直接少奋斗个几十年,说不定还能当个赘婿觉醒某些特殊的金手指。

    不过。

    眼前这些人身上的标志,他却很陌生。

    他们制服上印记的是一头麋鹿。

    维尔利多时代报上,并没有介绍过麋鹿为标志的贵族,想来可能是某些不知名的小角色吧。

    毕竟。

    真正的老牌贵族,都很讲究脸面和礼节。

    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手下,在大街上做出不体面的事情。

    此刻。

    一干人围着裁缝店,安妮小姐满头大汗,目光很是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