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四十二章

桔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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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两万白银的梅花鸾鉴, 阿秀都想把它当传家宝, 魏澜却暴殄天物, 用它做了褥子被子, 滚得褶皱不成模样,最后又随手拿那华贵艳丽的料子做了汗巾。

    阿秀趴在那片梅色中,看不见魏澜在她背后做着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快要睡着的阿秀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怪味儿。

    睫毛动了动, 阿秀悄悄抓起靠近自己脸庞的一片料子,挡在了鼻子前。

    魏澜看见了, 薄唇抿紧。

    稍顷,魏澜将已经不能要的梅花鸾鉴卷成一团,丢到了屏风旁。

    怪味跟着淡了很多,阿秀翻个身, 躲在被子里楚楚可怜地望着魏澜。

    两人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魏澜明白她的意思,走到衣柜前, 打开柜子,刚想翻身阿秀的中衣, 忽然瞥见里面挂了一套男子长袍。那颜色, 与阿秀抱到山上去的料子一样。

    脑海里涌现出阿秀席地而坐, 认真为她做袍子的画面。

    这一回忆, 他在柜子前站得时间稍微长了些。

    阿秀以为他没找到,小声提醒道:“中衣都在左边下面叠着。”

    魏澜弯腰,抓了一套, 关上柜门。

    他将中衣丢到床上,阿秀躲在被窝里穿,魏澜去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水。

    出了很多汗,他口渴。

    阿秀更渴,魏澜只是出汗,她——

    阿秀掀开被子,自己去喝茶。

    魏澜还在桌子旁站着,他看着阿秀走过来,满面红潮。

    等阿秀喝完茶,魏澜才问:“之前答应送我的袍子,还没做好?”

    他居然还记着,阿秀放下茶碗,看向衣柜道:“好了好了,您现在就要看吗?”

    “嗯。”

    阿秀陪他做了一番火热的运动,现在全身也热乎乎的,一点都不觉得冷。取出那件长袍,阿秀双手托着回到魏澜身边。

    魏澜站了起来,背对她伸开双手。

    阿秀伺候他穿上。

    当时尺寸没量全,后来魏澜砍柴时阿秀偷偷观察他,用眼睛丈量地差不多,现在袍子穿在魏澜身上,非常合身。视线扫过魏澜宽阔的肩膀,想到刚刚她被他压了好久,耳边就是他浑重的呼吸,阿秀莫名又渴了起来。

    魏澜瞥眼她身上的单薄中衣,脱下外袍道:“睡吧。”

    阿秀点点头,接过他的袍子放回去,吹了油灯,摸黑爬回了床上。

    不知从何时起,魏澜再过来的时候,两人已经睡一个被窝了。

    阿秀才躺好,身旁的世子爷突然侧过来,从后面抱住了她:“上次为何不让我亲?”

    他的呼吸拂过阿秀娇嫩的耳垂,阿秀缩缩脖子,小声道:“怕,怕端王他们看见。”

    魏澜嗤道:“我既然敢那么做,就能保证他们看不见。”

    阿秀轻咬下唇,他一心欺负她,怎么能保证?真被人看见了,最丢人的是她。

    魏澜突然将手斜进她的衣襟,冷声道:“以后无论在哪,只要我想,你都不许躲。”

    阿秀捂住他的手,眼眸湿漉漉的:“我知道了,您快睡吧!”

    魏澜哼了哼,继续惩罚了会儿才放过她。

    ***

    嫁进魏家两个月后,阿秀彻底适应了作为世子夫人的生活。

    魏家人丁不算多,薛氏是继室,且与魏澜魏沉兄弟关系不睦,阿秀不必与薛氏母女多来往,只需每个月去给太夫人请安三次,然后便是照顾魏明珠。

    外面都说魏明珠顽劣不堪,阿秀嫁过来后,发现魏明珠似乎读书很认真,每日除了一日三餐过来陪她,白日里阿秀很少能看到魏明珠的人影,问魏明珠都在做什么,小少爷气鼓鼓地说除了读书还能做甚,阿秀便觉得魏明珠其实还是很懂事的,否则以他的脾气,真要闹起来,夫子怎管得住?

    魏沉一直都憎恨阿秀,但他是阿秀的小叔,年纪也大了,需要避嫌,没事不便来风波堂走动,阿秀与他暂且还算相安无事。

    阿秀与魏澜相处得也还不错。

    魏澜是御前红人,也是锦衣卫指挥使,他的差事很忙,有时还会奉命出京办案。魏澜离京,阿秀没什么感觉,反正他冷冰冰的,除了逢五逢十的晚上会来睡她,两人基本没说过什么话。但睡的次数多了,至少在那个时候,阿秀渐渐没那么怕魏澜了,譬如魏澜抓得她痛了,阿秀还会小声地抗议一下。

    最初魏澜是粗鲁的,如今他只要没在气头上,对阿秀还算温柔,那时候阿秀既羞涩又如置身汤泉,魏澜胡来半个时辰,比梨落替她捶肩捏背一天都要舒服。

    阿秀隐隐觉得,继续这么下去,早晚有一日,魏澜会用上他的——

    阿秀挺期待的,她想要个孩子,最好是女儿,女儿又贴心又乖巧,没有魏明珠那么霸道,一身小少爷脾气。

    ***

    十一月中旬,京城下了一场大雪,厚厚的雪积满了院子,足有膝盖那么深。

    雪后又吹起了大风,冷到魏明珠都不愿离开景园了。

    整个京城,能不出门的闲人都不出去了,有钱的抱着铜炉守着炭盆取暖,没钱的白天也躺在被窝里御寒。

    国公府里上上下下都抱怨今冬太冷,阿秀竟觉得这个冬天过得真是舒服。

    原因无他,以前她是刘家姑娘,家里烧不起地龙,虽然洗衣做饭有杜鹃伺候,可遇到降雪天寒,阿秀只能坐在炕头裹紧被子扛过去,别指望做什么针线活儿。现在她住在风波堂,地龙烤的屋里跟春天似的,炭盆里烧的也是传说中不冒烟的银霜炭,只要不出门,阿秀过得就跟神仙似的。

    与她相比,魏澜这个世子爷反而很是辛苦,天不亮就要摸黑起床,去迎外面的风刀子。

    宫里的惠文帝比魏澜更辛苦。

    魏澜是武官,不用一天到晚拿着笔,惠文帝每日都要批阅高高一摞奏折,不知哪日地龙烧得不够旺,惠文帝手上居然起了冻疮。

    冻疮发作起来瘙/痒难耐,惠文帝忍得辛苦,临时起意,要去灵雾山行宫泡汤泉。

    灵雾山离京城不远,快马加鞭半个时辰就能从皇宫跑到行宫,车队走得慢,半天也足够到了。

    惠文帝不光自己去,还要带上薛太后、潘皇后、得宠的妃嫔以及皇子公主们,泡汤泉也不能耽误政事,惠文帝还点了数位大臣,并赐下恩典,准随行臣子们带上妻妾同行,以便照顾他们的起居。

    显国公府里,惠文帝只点了魏澜,国公爷魏松严是吏部尚书,要留在吏部管事。

    魏松严去过灵雾山行宫多次,一次不去,他并不嫉妒儿子。

    薛氏是国公夫人,俗务缠身,便是魏松严去了她也不能同行,薛氏不甚在意,她的女儿二姑娘魏渺非常失望,京城的贵女们都以能随驾出宫游玩为荣,她以前年纪小错过了几次,现在长大了,自然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薛氏道:“冬日的灵雾山光秃秃的,什么景色也没有,去了只能泡泡汤泉,可你尚未出阁,哪有名门闺秀跟着去泡池子的,传出去容易叫人往轻浮了想,不信你等着看,除了不懂事的小女孩,没人会带妙龄少女去。”

    魏渺就是不高兴:“大哥肯定会带刘氏去,刘氏为何那么命好,我不能去的地方她都能去!”

    薛氏笑道:“去趟行宫就叫命好了?再说了,你大哥后院还养了四个美貌通房,这种事,爷们通常都会带妾室,少有带正妻的。”

    名门都讲究娶妻娶贤,妻子大多都是当门面摆设的,背地里男人更喜欢妖娆风情的美妾,泡汤泉三个字听着就容易令人浮想联翩,小妾放得开随男人胡闹,正妻们都放不下身段。阿秀的容貌在魏澜的院子里并不是最出挑,又没见过世面,魏澜多半不会点她。

    魏渺自己去不成,也不想阿秀去。

    阿秀可能是最后一个知道魏澜要去行宫的人。

    杜鹃几个丫鬟都听说了,但她们怕世子爷不准备带上夫人,商量过后都没有告诉夫人。

    还是魏明珠早上过来用饭,很是得意地问阿秀要不要去行宫。

    阿秀茫然:“什么行宫?”

    魏明珠人小心眼不少,听出来了,昨晚父亲果然没有撒谎,不但不准备带阿秀一起去,连说都没跟阿秀说。

    魏明珠并不讨厌阿秀了,只嫌弃阿秀太笨容易被人欺负,但父亲没有娶了媳妇就把他丢到一边,魏明珠还是很开心的。

    心情好,魏明珠就有点同情被父亲抛弃的阿秀了,配合父亲道:“没什么,你不知道就算了。”

    吃完饭魏明珠就跑了。

    阿秀却被小男孩勾起了好奇心,询问杜鹃、海棠、玉兰三个丫鬟:“少爷为何会提到行宫?”

    她不问,丫鬟们可以隐瞒,现在夫人问了,三个丫鬟你看我我看你,最后杜鹃站出来,解释了来龙去脉。

    阿秀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

    随皇上去行宫的肯定都是达官贵人,她出身低,魏澜不带她是情理之中的事。

    阿秀自知身份,不失望,只是忍不住想象泡汤泉到底是怎么个泡法。

    她听女夫子讲过杨贵妃的事迹,有次问杜鹃泡过汤泉没,杜鹃没泡过,只听说泡汤泉跟在水桶里泡澡差不多,最多更舒服一些。

    以前阿秀想不出怎么样算是比泡澡舒服,直到魏澜搂着她各种——阿秀才把事后的那种舒畅与泡汤泉联系到了一起。

    果真如此,就难怪贵人们都喜欢泡汤泉了。

    惠文帝动身前一晚,魏澜来了后院。

    今日既不逢五也不逢十,但魏澜要来,阿秀就得好好伺候着。

    睡下后,魏澜沉默着压到了她身上。

    阿秀紧紧闭着眼睛,乌发如云,绯红的小脸艳若春桃。

    魏澜凤眸深处,窜起了一股幽火。

    平时碰她不得,若是置身池中,只要不让她瞧见,周围都是水,她应该察觉不出异样?

    以前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个法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捡到了榆寒与morpheus的地雷,要过年啦,祝大家都身体健康,无灾无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