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小别胜新婚

想看许多风景的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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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寿续命这种外道术有个讲究:逆天而行,留德一线,胜福往生。

    说起来好听,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免劫主死在当场给受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劫寿续命的受主,从来都是非富即贵,更不乏道貌岸然者,不愿意与夺人寿命这种一听就是邪门外道的事情沾上关系。

    劫寿续命四大术,无论哪一流派,都不会当场致劫主死亡。

    就算出了问题,最多也就是劫寿失败,受主得不到劫来寿命。

    除非施术的时候,不留这一线之德,直接将劫主的寿数掠夺干净,劫主才会当场死亡。

    就好像那个医学院的学生。

    死得时候,身体衰败得仿佛七老八十。

    一旦劫主直接死亡,就等于是嵌天之数,受主和施术者都不能移动尸体,否则必遭天谴。

    既然那学生是死在公园长椅上,说明那里就是施术劫寿的地方。

    那里周边二十米范围无遮无挡。

    汪志勇这个受主,怎么可能看不到施术者!

    难道那个施术者是正牌的神仙,可以隔空施术?

    “三天,这事没得商量!警察找上你不见得就是有证据。凭他们的本事,从死掉的劫主那条线查不到你,除非你还有别的尾巴露着没收起来。”

    “我找了几个医学院的女学生帮我做局,要是她们被查到,肯定能顺着捋到我头上。汪志勇这个身份我不能再用了,必须得尽快离开。周先生,你拿着桐人,我的生死尽在你的掌握之中,就算离开这里,我也不敢逃走。可要是落到警察手里,我就死定了。只要你让我走,我愿意再添赔礼,磕头请罪也可以。”

    我摸出枚大钱,扔到他面前。

    “掷钱问卦听天意吧,能掷出花来,你可以出这个房间!”

    汪志勇看着大钱,没伸手,却问:“字呢?”

    我没回答他。

    汪志勇咬牙道:“我不掷,三天就三天,守规矩,尊礼数,走哪都能开了口!”

    我哈哈一笑,收起大钱,不再跟他多说,转身离开。

    这回走的是大门。

    回到大河村的时候,天都黑透了,却连晚饭都没有着落。

    原是想先回住处收拾一下,再出去找地方随便对付一口。

    可远远就瞧见冯娟拎着包东西,站在院门口。

    也不知站了多少,紧裹着大衣,缩着脖子,来回不停走动。

    看到我回来,她有些兴奋,紧跑了几步,迎了上来,“我还以为你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正打算走呢。”

    我看她脸都有些发白,双手更是冻得跟冰块一样,赶忙开门把她让进屋。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那不是写手机号了吗?”

    “我也没什么急事,犯不着打扰你办正事。”

    “等了很久吗?”

    “没多长时间,也就半个小时那样。这是大沟子烧鸡,过站的时候下去买的,凉吃味儿也特好,尤其是下酒,可香了。”

    “正好我没吃饭呢,你先暖和一下,我把鸡拆了,再烫点酒,今晚就吃它了。”

    烧鸡果然很香。

    就着酒,尤其香。

    一只挺大的肥鸡被我们两个吃得干干净净,烫的小烧也喝得一滴不剩。

    冯娟喝得两颊通红,捧着脸看着我,眼睛里有莫名的光在闪。

    我问她,“有事?”

    “老高住院了,他媳妇还不好意思说是什么病,我暗地里一打听,说是下边玩意烂得流脓淌血,治不好,想保命,就得把那玩意切掉。”

    冯娟说着,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

    她今天贴身穿了件衬衫,尺寸有些小,被撑得仿佛随时都会炸开一般,这扣子一解开,立时就露出一条深深的沟壑。

    耀眼的圆润白腻间,夹着一个小小的红布袋。

    那是我给她的符。

    她到底还是挂上了。

    心怀叵测的老高自食恶果。

    冯娟把红布袋从深沟中拽出来,摘下放到我手上,“给我换个吧,不求别的,保佑我们娘俩平平安安。”

    我笑道:“我只是个治外路病的,见症治病在行,保人平安不会,找我还不如去法林寺求个护身符。”

    虽然这样说,但我还是从包里翻了个指头大小的木剑,用红绳系了送给她。

    “拿回去,白天戴着,晚上用香供在能见到月亮的窗台上,普通的线香就行,可以辟邪斩凶,要是剑上有血,就来找我。”

    “你帮我戴上。”

    冯娟看着我,眼神有点粘粘乎乎的。

    我没有拒绝这个要求,站到她身后,把小木剑戴到她的脖子上。

    木剑垂落,又滑进了那个深沟里,位置很正。

    她捉住我的手,引导着往那个深沟滑去。

    我轻轻拍了拍她,缩回手,说:“我写幅字送给你吧。”

    虽然很软很弹,但晚课不能停,字要写,拳要练。

    这一夜没怎么睡,精神旺盛的厉害。

    冯娟跟之前也有些不同。

    更软更润之余,情绪也更加激烈。

    以前读到过小别胜新婚,不太能理解,现在明白了。

    感觉确实挺好。

    到了做早课的时间,又差点没起来。

    好在妙姐十年的严格要求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

    我一起床,冯娟也跟着就起身离开,但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安安静静地看着我练气站桩,耐心地等到我完成早课,这才离开。

    连早饭都没在这里吃。

    我提出送她回去,被她拒绝了。

    看得出她很想答应,但是理智战胜了情绪。

    我们的关系,不适合更进一步。

    夜晚的温存再诱人,也不适合出现在白天。

    但在出门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转身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上午惯例呆在住处接诊。

    不过一个病人没接到。

    我坐到中午,便不再等,依旧锁门,打算出去继续闲逛。

    可刚出门,就见一辆大切诺基停在了院门口。

    一个高大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

    这男人少说也有一米九十多,壮得仿佛一座小山,剃了光头的脑袋闪着油滑的光芒,明明凶悍得仿佛下山胡子,可脖子手腕上却缠戴着大大小小佛珠。

    “鄙人严敬先,为地仙会做事。”

    男人开门见山,自我介绍,然后就奉上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

    皮包上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

    汪志勇的赔礼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