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第 84 章

东方玉如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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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音静默了一会儿,才扬起小巧的下巴,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吧,看你承认错误的态度良好, 我就原谅你吧。不过, 为了表现你改正错误的决心,你去把水缸挑满吧。”

    大猎户有点哭笑不得,刚才还是一副十分生气委屈的模样, 怎么一转眼就烟消云散了,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刚才是假装的。

    “你说说你这张小脸儿, 就跟那夏天的雷阵雨似的, 一会儿晴天, 一会儿下雨,变得可真快。”猎户走过去拿起扁担, 拎过来硕大的木桶。

    阿音粲齿一笑:“对呀,我现在还要出彩虹呢, 你能怎么样?难不成你想让我一直阴天下雨, 为一点小事记你半个月的仇。”

    猎户也被她逗乐了:“行, 你有理,老子说不过你行了吧。收拾完桌子, 和我一起去挑水吧。”

    阿音收拾好桌子, 把碗放进大木盆里:“你自己去行不行啊, 你挑水回来,我洗碗啊。”

    你挑水来,我洗碗,这样的夫妻生活也不错。猎户默认了她的话,挑起水桶就往外走,却没想到刚刚还说不想去的小娘子却忽然追了上来。

    “怎么,你要挑水?”猎户疑惑问道。

    “不是啊,我是想跟着你出去转转,以后就要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我却连路都不认得呢。”阿音自然不会告诉他,是自己刚刚想起要逃跑的事情,故意出来熟悉路线的。

    猎户听了这话,很是开心,看来小娘子是打算跟自己过一辈子了,只要再对她好一点,估计圆房也不是难事。

    “阿音,其实我们明水湾真的挺好的,有山有水有梯田,人们日子过的还不错,不像其他乡下地方那么穷。虽然不能跟你以前的日子比,但是,你现在已经不是城里的娇小姐了,兵荒马乱的,就算你能逃跑离开这里,却有可能遇到坏人,不是每个男人都像我一样纵容你。”经过一天的了解,猎户心里更喜欢她了,就想掏心掏肺的跟她谈一谈。

    阿音一愣,脚下被一个大土坷垃一绊,差点摔到梯田里去。糙碾子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手腕,把人拽回自己身边,还顺手摩挲了一下柔软的小手:“瞧你,笨呼呼的,除了给人家做娘子,还能干什么?”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呢,要你管?”她下意识的回怼一句,甩开他大手,才想起他刚才说的话:“你怎么知道我是娇小姐,不是跟你说了么,我是大小姐的丫鬟。我也没打算逃跑啊,在这里有吃有喝的,干嘛要走。”

    猎户抬手爱怜地摸摸她头顶:“好,你说是丫鬟就是丫鬟吧。你不想走最好,如果想走就直接跟俺说,俺送你去。外面很乱,你一个人出去太危险了。”

    阿音觉得今日这猎户好说话的都不像他了,就试探着问道:“真的?我不想嫁你了,要去找我大哥,你会送我去?”

    “那不成,你必须嫁我,咱们说好的。你嫁了我,要回娘家走走,我自然会送你去。”猎户态度坚决,别的事情都有商量,却绝不允许她嫁给别人。

    果然是这样,就算他心情好时很好说话,那也有个底线,就是要给他做娘子。一旦提出婚约解除,他马上就会翻脸。

    阿音无奈的叹了口气,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想让他心甘情愿的把人放走是不可能了,还是熟悉环境之后,自己想法子逃走吧。

    想通了之后,林婉音就不再惆怅了。或许也是因为明水湾的青山绿水,能带给人好心情吧。很快,她又欢欢喜喜的跟大猎户聊起了天。

    “你有没有听说过《桃花源记》呀?就是说有一个打渔的人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小山村里,那里景色特别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我想大概就是明水湾这个样子吧,你有听说过吗?”

    大猎户皱着眉,摇了摇头:“俺就是个山里打猎的,你跟俺拽那些文词儿,俺怎么可能听说过。”

    阿音有点儿失落,以前在青州的时候,虽是西方边境,不像京城那般有很多文人可以集结诗社,但是至少大哥和大嫂都是文人,小妹婉蓉出嫁以前,他们四人围坐在后花园里品酒斗诗,好不快哉!可是现在,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景色美则美矣,却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了。

    大猎户人虽实在,却着实不是良配呀。

    来到打水的溪流边,糙碾子提桶打水,阿音看小溪边的芦苇郁郁葱葱的一片嫩绿色,甚是喜爱。溪水不深,清澈见底,中央有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她就调皮地跳了上去,把荷包里的公主兔掏出来,捧在手心,让它和自己一起欣赏四周的景色:“糯糯啊,你看这里美不美?”

    站在中央环顾四周,阿音情不自禁地朗诵了一句诗经中的句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她知道大猎户没念过书,也不指望他能对上自己的句子,完全是因为身处此情此景之中,情不自禁而已。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令阿音没有想到的事,一个清润的男子声音传来,正是她想听到的话语。

    这怎么可能,是自己幻听了吗?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她所见过的人不过三个,糙碾子、烂腚叔、柱子嫂,哪一个都不是读过《诗经》的样子。

    正疑惑间,就见翠竹掩映的田间小路上,转出来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男子。他眉目清雅,头上戴着书生素爱的纶巾。

    清俊男子见到面前的姑娘也愣住了,她身上穿的衣裳虽不华贵,但姑娘身材姣好,那种浅浅淡淡的蓝色,衬得她肤色莹白,气质脱俗。她手心里捧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兔子,嘴角含着浅浅的笑意,明眸善睐,秋波流转,比脚下的溪水还要清澈。

    明水湾从没有如此超凡脱俗的姑娘,明磊被这从天而降的仙子惊住了,定定的站在那里,呆愣地瞧着她:“姑娘,你是来明水湾走亲戚的吗?怎么以前我没有见过你呢?”

    “咳咳”,大猎户挑起水桶,不悦地沉声说道:“叫嫂子。”

    明磊这才瞧见旁边的猎户大哥,尴尬而局促的低下头去,遮掩脸上不自然的神情,紧张的说道:“原来……原来是碾子哥的……娘子啊,嫂……嫂子。”

    林婉音好奇地瞧着明磊,这是她到明水湾之后,遇到的第一个读书人,看来这个村子里,并不是所有人都不识字的。

    “你还站在那干什么,回家。”糙碾子沉着脸扫了她一眼,挑着水桶大步往前走。

    阿音从石头上跳下来,捧着公主兔跟在他身后回家,又忍不住好奇地回头望了明磊一眼,却刚好遇到他追随而来的眼神。四目相对,阿音没觉得有什么,只友善的笑了笑,明磊却红了脸,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去。

    “诶,这个人也是你们村儿的?看样子像是读书人呢。”林婉音好奇问道。

    “读书人怎么了?读书人了不起呀,老子没读过书,却从响马手里把你救下来了,你让那个读书人去试试,看他能救你回来不?”大猎户气鼓鼓的。

    “瞧你这小气劲儿,我又没说他有多好,不过是好奇嘛!我遇到的前几个人,都是和你差不多的性情,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和我性情相近的,自然想问上一问。”阿音觉得有点冤枉,怎么打听个人都不行了,自己跟他又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其实这些道理猎户心里都明白,只不过,刚才明磊看她的眼神,让他心里不舒服。见阿音有点儿委屈了,就耐下性子给她解释道:“嗯,他是里正的儿子,叫明磊。他们家原本是前朝的大官,只不过后来被罢官,逐渐没落了。现在,这小子一心苦读,做梦都想着光宗耀祖。只可惜呀,眼下兵荒马乱的,朝廷又不开科举考试,他想当官也没什么门路。”

    阿音双眸一亮:“这个名字好啊,光明磊落,姓明就应该取这个名字。人家想光宗耀祖,也没什么错,人往高处走嘛。把自己全部的能力都使出来,去搏一个好前程,也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这没什么不对呀。”

    猎户轻嗤一声:“这名儿有什么好,以前有人想给俺取这个名儿,俺还懒得叫呢。”

    林婉音咯咯地笑了起来:“怎么可能?要真有人给你取这个名字,你干嘛不叫?既然你比他年纪大,当时你若叫了,他就不能再叫了。”

    “你不懂,旁人给俺取名的时候,俺都十五六了,当时人家早叫了好多年了,老子还叫个屁呀!”

    阿音被他逗得笑起来越发欢畅:“原来是取名取在在人家后头了,还说什么自己懒得叫,不过你也可以取个别的好听的名字呀。我听说过一个叫明皓的,这个名字也不错,人又不是你们这里的,要不你改名儿叫这个吧。”

    猎户脚下猛地一顿,木桶里的水随着惯性撒出去不少,打湿了他半旧的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