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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雄赳赳,气昂昂的高克明现在正窝在一间土屋里,吸着鼻涕,喝着热汤。
“荣华,兄弟们都喝上热汤了吗?”高克明问道。
“都喝了,不过这村里的柴火被咱们借了不少,是不是要留下几两银子补偿一下啊。”柯荣华建议道。
“这个自然,征用的这几个屋子也按驿馆那种大通铺算钱,一定要给百姓补偿。记着,咱们是去剿匪的,不是一路抢劫。还有,你俩的功劳可不止是在战场上,郡守府的陈曹司就和我说过一个校尉虽然无功但因为对百姓秋毫无犯而被升官的事情。至于因为劫掠百姓被告到连原来官职都丢了的事情,就不用我说了吧。”高克明揉捏自己的红鼻子说道。
“校尉放心,事关咱们前程,我们定然万分小心。更何况大家都是穷苦人家出身,怎么能反过来祸害穷人呢?”应重登郑重说道。
“那就好,你俩帮我想想,到目前为止我有什么遗漏的没有。毕竟是第一次带兵做先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安。”高克明说道。
“我觉得还行吧,咱们做先锋,半天走了五十里左右,天黑之后还走了一段路。既没有太慢,也照顾到兄弟们的体力了。”柯荣华说道。
“问了路,咱们也没走偏;而且向百姓借宿也是和和气气。安顿下来也探查了周围,派了几个弟兄守卫,剩下的也都吃了饭,有热汤可以喝。我看目前是没什么问题。”应重登低头边想边说。
高克明也想着,确实没什么问题。而且出发才半天,这才刚停下来休整。只是去剿匪,没必要搞得风声鹤唳的。
感觉身子暖和点之后,高克明又出去看了看正在休息和聊天的士卒。大冬天赶路,大家精神都不怎么好,不过大概是刚才那顿饭和现在的热汤,他们看起来也不算太糟糕。又到其他几个院子里走动了一下,确定了这些士兵没什么大碍后,高克明回到自己的屋中,在火塘里添了一点柴火,和应重登、柯荣华打了个招呼,找了个合适的距离睡下了。
有的人安然入眠,有的人却心烦意乱。虽然相隔百余里,但是却依旧不能入睡。
娄云城外的某个庄子里,四个房间的人有着四种心思。白天上千号人的动作怎么都瞒不过这些有心人。
这笔买卖不一定能做成,放着寨子不管的话,到时候连家都没了,真要跑的话能往哪跑?南边吗?听说东西两个郡都剿灭土匪,现在轮到了燕止郡,谁敢保证南边的州郡不会有所动作呢?南边就一定安全吗?更何况抛弃自家兄弟,这种事,做一次之后还有谁愿意跟着自己干啊!但明天就是那日子了,而且州郡的官兵已经出动,现在赶回去怕也是晚了,真他娘的!想到白日里的吵架,汉子更是心情不好,低声骂道:“狗日的!”
另一个屋子里。
这事儿不好办啊,明天就是行动的日子,万一还有官军出来怎么弄?这么做就等于抛弃了老家,虽然等官军撤走之后还可以回去。不过这个冬天要怎么熬?事情成了,又去哪花银子?把那些嫁妆换成银钱粮食呢?燕止郡是不能留了,东西两个郡秋天也剿匪了,是不是可以装作正经商人去?反正他们那儿没多少土匪了,官府应该不会怀疑。不过要是州郡发过去文书又该怎么办?躲到山里去?那边自己不熟悉啊?要不去劫个村落,反正冬天人们不怎么行动,等明年春天发现了,自己这帮人早跑了。不过那需要众人齐心协力啊。
汉子长长叹了口气。
月光照到某间屋子里。
得,经过之前一番吵架,估计大伙早就是面和心不和了,要是明天的买卖做不成,怕是当下就要散伙起冲突。黄粱坡的寨子没什么留恋的,众人都是一穷二白,有今天没明天的人,值钱的家当大部分都带出来了,为的就是防止买卖失败官府封路回不去,自己一干人还能自力更生。边塞这地方自己早就不想待了,一个个穷得没油水,胡人还时不时过来欺负人,这次就让老天帮自己选吧。要是真回不去了,就去中原从军,或者从贼。早听说中原和南边都不太平,当土匪哪有当兵和当反贼有前途,有句话不是说得好吗,杀人放火等招安,万一自己能混个万户侯呢?再不济,中原的美食和娘们总比边郡强吧。死前能快活一番,也算没白来这人世间走一遭。
嗯——,满足的轻叹。
外边的风吹动窗框,发出一阵阵声响。屋子里的大汉闭着眼睛,试图让自己入眠。
回去?不回去?自己心里不是已经有底了吗?这买卖必须成功,最近风声太紧,没有打听到太多消息,目前看来,能做的就这一单子生意。天赐良机,这郡城的兵至少走了三成,估计剩下的人应该是没胆直接杀出来。等他们打探清楚了,自己早就带上财货跑了。山里的冬天,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啊。但愿那几个人能留个全尸。对于留下来的人将面对什么情况,他心里一清二楚。大姚还没到玩完的时候,往年最声势浩大的叛乱,不也是被镇压下去了吗?这一百多里地,二百来号人,真有那个本事让来剿匪的人折戟沉沙吗?郡守府里的那几个人自己都留心过,不是什么没能耐的,尤其是那个郡守欧阳彤水,据说当年可是亲自拿刀砍胡人啊。这种人手底下混出来的都尉,能是善茬吗?自己这边打家劫舍的里边也不可能出现什么打仗奇才,有那本事早投军去了,不比窝在山里做土匪强?只是之后和其他三路人怎么处是个麻烦。按理说最好一拍两散,不过这样自己就只能找个地方躲起来。要是不散,拉着他们跑,说不定还能在外边做成几笔买卖,甚至跟着人造反,做个小头目。自己要早点想好,趁现在机会还没溜走,找出最适合的选择。
……
风在吹,月在照,他在奔跑。
“呼哧——呼哧——”
一个成年人本不应该如此疲惫,可是他却好几天没吃一顿饱饭了,加上上山下坡巨大的体力消耗,让他额头上多了一层汗,而心理上的紧张又让他多了一重压力。
山路崎岖,多是杂草,前几天还下了雪,让这荒芜之地变得泥泞难行。
他是个莽夫,也是个懦夫。虽然这里少有人烟,却不缺豺狼虎豹。他要快一点,为了自己的性命,也为了余生的价值。
夜幕沉沉,大地冰冷,丘壑阴暗,这个人惊慌地奔跑,偶尔转身望向背后,偶尔抬头看看星星,低头看看山头,确认方向。
这个在昏暗月光下前行,深一脚浅一脚走在自己人生道路上的汉子,是个土匪——草菅人命却爱惜自己性命的土匪。
就像黄粱坡上的大部分土匪一样,他出身于贫困之家,祖祖辈辈活着的时候面朝黄土背朝天,死了背朝黄土面朝天。贫苦会摧残人的生命,所以,他出生没多久就失去了娘亲,父亲也在十来岁的时候远去,整日跟着大哥替人佣耕。对于这种能吃却不能干的半大小子,那些地主老爷们向来是嫌弃的,等到哥哥也因为自己而被刁难的时候,他觉得不能忍了。于是某天不辞而别,虽然他很想在地主家放一把火,可是他没有那么做,他知道会连累大哥。本来以为到县城能混出个人样,却没想到越活越像一个二流子。某年整个郡都遭了灾,他们这样混日子的闲汉再也没人雇佣,失去了生活来源的他只好去乞讨。后来莫名其妙的就上山了,起因好像是和另一个乞丐抢满满一枝槐叶,老大见自己下手够狠,就扔给自己一个馒头,自己也就成了别人口中的土匪强盗。而按老大说的,盗亦有道,这一片的土匪全都叫胡子,西北的全都叫绺子,中原那片的叫绿林,沿海的叫大盗,其他地方的自己已经忘了。本来记这些是为了某天出去闯江湖,可是自己最远只和老大去过百余里外的地方绑小孩。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子几乎没有,运气最差的时候还要小心别的土匪。
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要这么窝囊地过下去了,可是郡兵来剿匪的流言打碎了这一切。如果可以,谁不想去做个人而是去当贼呢?他想走,想要离开这里,他不想自己狼狈挣扎之后人头变成他人的功绩。他现在有两个选择,跑,跑得越远越好,余生远离燕止郡。投,投到县衙官兵门前,自曝土匪身份,编个无奈上山、迷途知返的故事,然后做个向导,亲自领人去攻打曾经的伙伴。
人生是一场豪赌,赌前所有人都会犹豫,所以他打算回到记忆中那个地方,见一见自己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如果大哥还认他这个弟弟,或许他会投军;如果连自己兄弟都不认自己了,那这燕止郡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