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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阳光总是格外的宝贵。
陈准是个喜欢晒太阳的人。所以只要不是夏天,他都会在屋外的院子里吃饭。对他来说,能够在阳光下进餐,实在是一种享受。
只因为近年来他已经很少出门办事,更多的事情他已经不需要动手去做。大多数事情,他只需要动动嘴巴就可以做到。
对于一个很少出门的人,有什么比每天中午出来晒晒太阳更愉快的呢?
所以陈准的这个习惯,保持了十几年不变。
通常午时正的时候,他开始吃饭。绝没有早一刻,也没有迟一刻。
今天也是如此。
多年来他吃饭的时间从来没有变过。
此刻陈准正用一把纯银的波斯弯刀将一块半斤重的烤得喷香的小牛腰肉割开。桌子的左面放着一壶高梁酒,不多不少正好有一斤。桌子右面是半个清脆香甜的哈密瓜。
他吃的东西也是和昨天完全一样,事实上,他的午饭吃的东西从来都没有变过。
这也是他的习惯之一。
他常常说:“既然你认定了一个习惯是对你有好处的,那你为什么不把这个习惯保持下去?”
很多人都认为,大风堂陈准,是一个做任何事情都绝对有效率的人。
他之所以有效率,完全是因为他的一个特点,就是准确!
陈准无论做任何事情都非常准确。
他每天穿的衣服,吃的东西,在每个不同的时间做不同的事情。
每一件事情都是完全按照铁一般的规律去做,每一件事情都和预定的完全准确一致!
如果陈准要对付一个人,也同样准确有效。
如果他要一个人三更死,那么这个人绝对会不早不晚死在三更。
就算这个人想自杀,陈准也有法子让他绝对在三更前死不掉!
如果陈准要一个人被割一百刀而死,那么这个人就绝对不会在第九十九刀的时候死掉。
这就是大风堂陈准。
做任何事情都绝对准确,绝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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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喝下最后一杯酒的时候,和往常的每一天一样,正好是午时两刻。陈准对自己准确的时间观念也很满意。
他站起身,转身走进院子。
这也是他的习惯之一,每天吃完午饭后,他都要在自己院内的房间里待上两个时辰。
通常这是他考虑事情的时间。陈准以往做的很多事情,大风堂策划的很多大事,很多都是陈准在这个房间里想出来的。
陈准还有两个习惯。
这个院子只有他一个人能进去。如果没有他的命令,任何人绝对不可以进去。
一旦他走进了这个院子,任何人无论有任何事情都不许打搅他。哪怕有天大的事情,都必须在外面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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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走进院子的时候,脸上也不仅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轻松的笑容。
这里是他一个人的地方。
很多时候陈准心里都有一个奇怪的念头。
大风堂是陈准的,但同样陈准也是属于大风堂的。
只有这个院子,才是完完全全是自己的地方,这个地方也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
陈准对这一点很有信心。
因为无论任何人,若想进这个院子,必须得到他的亲口命令。
若是想闯进来,首先要闯过外面的三道护卫,和六道暗桩。其中每一批人都是陈准精挑细选出来,每一个人都可以同时对付寻常几十个大汉。而且每一道暗桩之间,都有一种特殊的方法联系,只要一个地方出现情况,其他几批人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赶到。
就算来的人可以真的闯过那三道护卫和六道暗桩。
如果没有陈准的命令,只要一踏进这个院门一步,就立刻会被三十张硬弓射成一个刺猬!
所以陈准对自己的想法非常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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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走进房间关上门,似乎将整个世界都关在的了门外。
在关上门的一刹那,陈准的神色放松一下子放松了,眼中也闪过一丝轻松的眼神。
他那笔挺如标枪般的身子也仿佛有些松懈。
要到明年二月他才满四十岁,可现在他已经开始常常会觉得自己的精力大不如从前。
要做一个任何事情都准确的人并不容易。陈准也并不喜欢这样。
但他喜欢所有人对自己的那种敬畏的态度。
他也知道别人之所以对自己敬畏,只因为他是陈准。
是那个“任何事情都十分准确”的陈准。
陈准忽然觉得有些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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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人都以为陈准每天下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两个时辰是做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只有陈准自己才知道所有人的这个猜测是多么的可笑。
也只有陈准自己才知道,每天下午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两个时辰,只是为了让自己好好睡一觉。
也只有在这个屋子里,他才不是那个大风堂的龙头,不是那个“准确的”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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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脱掉上衣,精赤着上身。甚至把鞋子也脱掉了。
他在屋子里来回走了七八圈,变换了很多种不同的各种姿势。无论什么姿势,只要是自己的身体能够舒展,能够愉快。
有时候他心里也忍不住认为,自己平日里那么走路实在是种受罪。
陈准平日里走路一向很慢。
他知道很多时候,在对大家的面前故意走得慢一点,会让人觉得很有气势。
很多人也认为陈准走路的样子实在很有气势。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样得走路实在是一种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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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任意做了十七八个动作,等自己得身体完全舒展开了之后。他打开身边得一个木柜,取出一瓶酒。
这是一瓶波斯的葡萄酒。
陈准把酒倒在一个金杯里,酒鲜红得就像人得血液,还微微透出一些混合了葡萄味的酸酸的香气。
陈准午饭的时间已经喝过斤高梁酒。
他喝是那种最烈的高梁酒,喝得很快,用得也是大碗。
这无疑是一种很豪爽的喝法。
无论任何人只要见过陈准喝酒的法子,都会承认他喝酒得样子实在是一个男子汉最标准最豪爽喝法。
只有陈准自己知道他有多么的不喜欢那种喝法。
他甚至连高梁酒这种烈酒都不喜欢。
陈准喜欢那种慢慢的仔细品味的喝酒方法,而且他也只喜欢喝一种酒,就是葡萄酒。
可对于一个统率三千热血汉子的豪杰来说,那样的酒未免太清谈了些。
很多人都认为“葡萄美酒夜光杯”是那种文绉绉的人喜好。
象陈准这样的男子汉,就应该用最大的碗,用最爽快的方式,喝最烈的酒。
可陈准自己才知道这样的想法有多么的错误。
他一直喜欢喝葡萄酒,尤其是波斯运来的。
这无疑是一种很独特的喜好。
陈准之所以不肯让别人知道自己这个习惯,还有另外一个秘密。
陈准高大健康,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的腰上仍然没有一丝赘肉。
无论怎么看,他都是一个标准的北方汉子。
可陈准自己却知道,他之所以喜欢喝这种酒,只因为他根本就是一个胡人。
这个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
因为他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统率了近年来中原声势上升最猛的大风堂的龙头陈准,居然是一个胡人。
他的今天是用了无数的鲜血换来的,其中有敌人的血,也有他自己的血。
他绝不能让这一切被毁掉。
所以陈准的这个秘密一直保持的很好。
对于这一点,陈准自己也很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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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叹了口气,端起金杯浅酌了一口。
陈准放下杯子,转身走进里屋。他现在需要好好的睡一觉。今晚他还要应付一个很特别的客人,所以他必须保持良好的体力。
陈准推开房门,就看见一个人坐在他的椅子上,端着一只他的金杯,喝着他的葡萄酒。
那个人居然还对陈准笑了一下,缓缓道:“这酒果然不错,恐怕没有人会想到大风堂陈准居然是个如此懂得享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