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章 【先父遗愿】

沉墨的阿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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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上站着刘枫和李行云,一老一少相对而立,默默无语。

    “如果有一个机会,你能够改变这个世道,让此等惨剧不再重演,你,可愿为之?”

    “你们要我做甚么?”刘枫捂住脸上可怖的伤口,再次开口说话。声音低沉沙哑,仿佛压抑的咆哮,又似地狱中的嘶吼。

    “需要你的不是我们”李行云顿了顿道:“是你的父亲!”

    “他是谁?”

    “霸王刘跃!也是我的……主公……”李行云的声音充斥着悲伤和缅怀。

    霸王刘跃。这个名字刘枫并不陌生。

    重生后,刘枫出于习惯与爱好,对历史故事情有独钟。李德禄就像个合格的说书先生,对他的好奇报以了十二万分的热情。

    第二次童年,没有了唯美温馨的童话故事,充斥着历史车轮下的腥风血雨。

    其中就包括了霸王刘跃!属于这个世界的西楚霸王!

    如果问刘枫,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历史人物最受他崇敬。答案只有一个:霸王刘跃。

    他对这个人物的评价是四句话:皇帝眼中最可怕的威胁,朝臣口中最猖狂的反贼,胡人手中最强大的敌人,百姓心中最伟大的英雄!

    霸王的崛起源于二十多年前,时值鞑靼首次南侵,赵华无为,屡战屡败,失地辱国!

    堂堂皇帝屈尊为儿,认贼作父,跪求割地赔款、北上纳贡,以换取胡人收兵!

    一时间,朝野寂静,庙堂无声,但税赋日重,以至民怨沸腾。

    这一切,惹怒了那个男人,他揭竿而起,发出响彻天地的怒吼:“驱逐鞑虏,重整河山!”

    他自楚地起义,一手创建逐寇军,高举赤血金焰大旗,率领麾下二十八宿将,闯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此人的生平,套用现在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霸王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他为战而生!因战而兴!战败而死!

    他起兵十余年间,历经大小战役百余场,其中比较重要的,可以归结为“九胜一败”。

    前三胜,他突破了朝廷的封锁围剿,从一介流寇发展成了四十万精锐大军,雄踞青、徐、荆、扬四州之地,半壁江山尽入其手;

    中三胜,他打败大华名帅皇甫宏远,一举击溃朝廷禁军和诸侯勤王军,三面包围豫州,迫使皇帝迁都避祸,下诏封王招安。于是,刘跃成了名正言顺的“霸王”——一个坐拥数州之地、不以封地命名的异姓王爵;

    后三胜,他放过了风雨飘摇的赵华皇朝,转而撕毁丧权辱国的《安邑盟约》,挥军北上伐胡,兵锋直指幽燕,率领史上最强大的汉人铁骑击垮了鞑靼人的部落联军,并于阵前亲手重伤酋首海天大汗,一举收复幽燕失地,成为了万众敬仰的抗胡英雄。

    而那唯一的一败,是他传奇一生的最后绝唱。

    就在霸王连战连胜,抗胡大业即将功德圆满之际,赵华背叛了他,将他的作战计划和行军部署出卖给胡人,甚至在两军决战正酣的紧要关头,突然从背后杀出,与胡人一道前后夹击逐寇军。

    九原兵败!霸王身死!

    这一战,史称九原之战,享有崇高的历史地位。后世评述此战,用了五个字:一战天下亡。

    因为这一战,不仅是霸王的谢幕,更是赵华灭亡的开端。

    此战过后仅一日,胡人携战胜之威,悍然偷袭华军,二次南侵开始了。

    一日破军,五日入境,四十五日攻克都城长安,生擒大华永靖皇帝赵蕣,并于次日黎明,朝阳初显之时,由同样年轻的海天大汗亲自动手,将这个昏君枭首于三军阵前。

    世人皆知,活的皇帝比死的管用得多,然而,他选择要死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人知道。有的人说,那象征着前朝的龙血映染新帝国的曙光。这,或许是对的。

    三年后,赵华国全境沦陷,鞑靼建国,国号大狄,从此开始了延续至今的胡人统治。

    或许是为了争取民心,又或者是为了瓦解抵抗,皇帝的首级成了祭品,被放在九龙环绕的鎏金神牌前滴血,龙血为朱漆,描红了牌位上的十七个字:“先兄大楚霸王刘公讳跃府君生西之神位。”

    据说,这块“龙血”书写的神牌,至今供奉在上京皇宫的太庙内,配飨王爵之礼。而称“弟”立此牌位的,不是别人,正是昔日的海天大汗、如今的大狄兴统皇帝本人。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人知道。有的人说,先称弟,再称帝,大狄的江山才坐得稳。这,或许也是对的。

    可以说,这一切的一切,都与霸王这个名字息息相关。

    此外,霸王刘跃的各种奇闻轶事也为世人津津乐道。

    其一便是霸王的武艺。

    他一生比武从未一败,无论是朝廷宿将还是鞑靼勇士,手下从无三合之将,让古往今来众多名将为之失色。

    其二便是霸王的性格。

    他对部下信任有加,敢于放权,各营不设监军,分兵不卡军需,降将不留质子,标下军务从不横加干预,如此胸襟气度,使四十万大军对他忠心耿耿,二十年间仅出过一名叛徒,这已是大不易了。

    他对百姓关怀备至,霸王所辖之地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但百姓反而倍贡其税,踊跃投军,倾尽全力支持他的北伐事业,成就了一段军民一心的美谈佳话。

    他对胡人冷血残暴,他的前六胜,对手是汉人,他善待俘虏,部队反而越打越多,可后三胜,对手是胡人,他却未留一个俘虏,凡有抓获就地杀死,手段之凶残冷血,令鞑靼全族为之颤抖,为其博得了“魔王”的凶名。

    如此多变的性格,让人摸不清看不透,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霸王。

    其三便是霸王麾下唯一的叛徒。

    当年霸王兵败之时,他派遣众多亲信部属将诸子分送而出,意图将来东山再起,其中最为重要的嫡长子,他托付给了文武全才的麾下第一大将——屠天煜。

    然而,这位托孤重臣却背叛了霸王,成了逐寇军名载史册的唯一的一位叛徒。

    他亲手杀死了霸王的嫡长子刘柏,亲献首级于大狄,深受兴统皇帝器重,入枢密院任佥书枢密院事之职,兼任绿营第一统领。直至今日,天下八十五万汉人绿营兵,倒有二十万归他一人指挥,站在天下汉人的最高点,同时也是万民唾弃的大汉奸。

    其四则有些八卦的成分在里面,那就是霸王与他的王妃赵风华之间动人的爱情故事。

    这涉及到霸王起兵的一段秘辛。世人皆道霸王因外虏寇边,国势渐微而愤然起兵,其实…还有另一种说法。

    当年,华帝赵蕣要以和亲的名义,将幽燕之地以嫁妆的形式正式割让给鞑靼。于是,他下旨在皇家宗室中挑选和亲人选。结果,挑中了安庆亲王赵廉成的长女,时封萍乡郡主的赵风华。下诏赐其封号:“和曦公主”。

    历史充满了偶然,大华永靖帝赵蕣这一生中做了很多错误的决定,而这,却是其中错的最离谱的一个。

    没有人知道,赵风华身为宗室贵女,居然会以郡主之尊与一名庄稼汉暗许终身,在和亲议定受封公主后,甚至为他私奔出走。

    其后的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拐走公主的庄稼汉没有让她失望,为了保护爱人不被宗人府抓捕,他不惜杀官造反,举起了义旗。

    这个庄稼汉,自然就是后来的楚霸王刘跃。

    痴情不惧抗天威,冲冠一怒为红颜。这对恩深义重的有情人,被天下无数的懵懂少年和含春少女奉作经典。

    最后的最后,霸王兵败身死,王妃殉情自尽。夫妻二人生时不离不弃,死亦相随于地下,这段凄美的爱情,更被世间数不尽的痴情人树为楷模。

    ………

    自己竟然是霸王的儿子?他料到自己身世不凡,可霸王遗孤的身份却也太过不凡了。饶是他神经坚如钢条,也难免一时无法接受,久久说不出话来。

    “你是他的第九子,是最年幼的儿子,也是仅存的嫡子!”李行云顿了顿继续说道,“霸王妃风华夫人就是你的母亲。换句话说,你的身上也有一半大华宗室的血统。”

    刘枫嗔目大吼:“说我是霸王之子就是了吗?不可能!你有什么证据?”

    “你的神力就是证据!霸王血脉的直接证据!霸王一生未曾一败,凭的就是这天生的神力!”

    刘枫闻言悚然动容,他一直以为这天生神力是穿越时带来的影响,原来竟是源于血脉的传承!

    “天下之大,多有天生神力者,或百斤或数百斤,不足为奇。可霸王之力乃是这世上最强大的一种,霸王本人更是有千斤举鼎之力!霸王九子,只有三人继承神力,你就是其中之一,而且也是继承最完整的一人!”

    李行云的补充让他有了新的认识。这种神力,应该是一种隐性遗传基因。娘的!老子这算不算是一种异能?

    “你们为什么不去找其他年长的王子?”

    “找过了!十年间,他们或战死,或被刺,或被叛徒出卖,陆陆续续都败了,早已追随主公承欢于地下,你,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九死一生!果然是九死一生!李德禄那句“事若败,他必死”仿佛回荡在耳边。

    “那你为何还活着?”刘枫死死瞪着李行云。

    “你们兄弟九人,每一位殿下都有专人辅佐。事若败,辅佐之人自然殉主而去,李德禄就是专为你而活的。唯独老夫例外,哪位殿下起兵,老夫便辅佐哪位殿下,这位若是败了,老夫便去找下一位。如今就剩下你啦,你没死,也还没成就大业,我们两个老家伙哪敢先行归天呢?”

    李行云面不改色,将这番血淋淋的话,说的好似家长里短一般,反倒让刘枫脸露羞愧,无言作答。

    刘枫直视着他,问道:“你们要我起兵抗胡,逐寇复国?”

    “是!我们需要你的带领”李行云回答得异常认真。

    刘枫仰天狂笑,前仰后合,鲜血如溪流般从手掌间涌流而下,“你们莫不是疯了?如此大业,你竟要托付给一个十三岁的娃娃么?”

    李行云深深地看着刘枫,缓缓地说道:“一弩杀双虎,双人破百骑,你,像个十三岁的娃娃吗?”

    刘枫顿时噎住。沉默良久,“钱!粮!兵!有没有?”如果已经无法回避,那他就要牢牢抓住主动权。

    李行云脸色镇静,手心里却攥着一把汗,这是他最后的选择了,同时也是最好的选择。

    刘枫昨晚的表现大大出乎了意料,如果说那是一场考试,他的成绩远远超过了满分。

    阿赤儿的那一箭,差点把老道的魂儿都给吓飞了,所幸在内功震音干扰下,箭支终究是偏了这么一点点,总算让刘枫伤而不死,否则真是想哭都没地方哭去。

    细细思虑一番,尽管担心刘枫听后会萌生退意,但李行云还是决定实话实说,这种实际问题根本无法欺瞒,有就是有,若是没有,他这个老神棍也无法凭空变出来。

    他斟酌地说道:“有!但都不多,之前经历了太多的失败,我们积攒的实力几乎消耗殆尽了。”

    刘枫听了竟是连连点头,“很好!我很满意!”

    “恩?”这回轮到李行云愣住了,一穷二白还很满意?难道是刚才的打击让他疯癫了不成?

    刘枫淡淡地说:“我不想白手起家,但更不想做傀儡。”

    只这一句话,李行云对他的印象分更高了。起兵抗胡,逐寇复国,确非常人可为!绝不是甘于人下者能够做到的!好!有主见!有乃父之风!!

    “我们目前的实力虽小,可比起之前的八位殿下,你却有一个最大的优势!”李行云轻捻长须,微笑说道:“狄戎只知霸王有第九子,可却不知是何人在何处,你的名字是主公最后时刻所起,当时只有我和李德禄在场,外人并不知晓。”

    “大狄不知,那散落天下的逐寇旧部也不知,到时谁能证明我就是霸王遗孤?”

    “我等老臣便是证据!”

    刘枫默默点头。

    老道目露缅怀,一脸沉痛地道:“主公一生忠义,从未想过取代赵华,你们兄弟九人的名字都是“木”字边,主公是希望你们今后都是国之栋梁。”

    他语气转高,慨然说道:“逐寇军旗甲尚红,因此主公为你取了一个“枫”字。枫者,红叶也,初时为绿,时节一至,如火如荼,红遍山野!主公是盼有朝一日,你能重竖我逐寇军血焰大旗,让赤血金焰重临神州大地!”

    刘枫没有说话,还是缓缓地点头。

    “九郎可是答应了?”李行云心里一阵激动。

    “……没有”刘枫的回答显得漫不经心,把李行云气的半死,心道:跟着你混至少折寿十年,不!二十年!

    他暗下决心,看来只有再出一招了。想着便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双手平举,恭恭敬敬递给刘枫。

    “这是主公当年让我转交给你的。”

    纸张微微泛黄,显得异常陈旧,布满了压平的褶皱。看见它,刘枫忽然联想到秋天的枯叶、龟裂的墙垣、断折的剑戟、海底的沉钩……

    信封上斑斑驳驳,像是干涸的血迹,点缀般衬托着上面的两个汉字:“九郎”。

    刘枫深吸一口气,小心的翻开信纸。

    字迹并不工整,但笔力苍劲,如剑如戟,非但力透纸背,直欲破纸飞出一般。

    信上内容不多,一共就几句话,刘枫却看得胸口闷塞,几欲窒息。

    外敌寇边,国当拒之,国若不为,吾来逐之!

    庙堂之高,吾不屑之!万军之险,吾不惧之!

    苍天可鉴,何罪吾有?神鬼有灵,何错吾有?

    恨乎吾败!悲乎吾民!愿乎吾儿,酬乎吾志!

    ------愚父绝笔

    合上书信,刘枫百感交集,血如煮沸,心如坠石,似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在胸腔激荡,无法平息,无法宣泄。

    平心而论,霸王刘跃是女人眼中最完美的男人,是孩子心中最高大的父亲,但他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他是英雄不是枭雄,他的决策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战略上犯了太多错误,他的失败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刘枫忽然想到,同样错误他自己也刚犯过,脸上伤口血犹未止,无辜少女尸骨未寒,他又有什么资格评判先人的是非功过呢?

    放弃唾手可得的天下,只为实现民族大义;将背后交给曾经的敌人,只因彼此同为炎黄血脉。

    圣人眼中皆圣人,小人眼中皆小人。可悲、可叹、可惜……可恨!

    无可否认,这样单纯到甚至有点傻的霸王,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物,这种魅力仿佛是摄人心魄的魔力,让接触过的人忍不住向他聚拢,从内心深处涌出一股与他并肩而战的冲动。

    刘枫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他只是读一封信而已,却几乎被字里行间透出的豪情与悲壮所支配,胸中燃起了熊熊的火焰……

    这个人,是他的父亲呀!

    在每一个孩子的心目中,父亲,总是如高山瀚海般坚实而伟岸,刘枫也不例外。事实上,两世孤儿的他,这种憧憬和渴望,较之常人更为强烈,更为炙热。

    人前,他自小独来独往,看似不屑一顾,可心底里,他自夸自赏,自欺自慰,早已将父亲想像得十全十美,但觉世间再无如此好人,乃是天下一等一的男子汉。

    有李德禄在,他一问便可得知身世,然而他没问。不是不屑,而是不敢。他害怕,害怕梦碎的时刻。

    曾几何时,不知多少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他躺在孤儿院的小木床上,流着泪欺骗自己,为父母的离去编造种种伟大而又无奈的理由。不知多少艰难困苦的关头,他望着前方模糊而伟岸的背影,咬紧牙关,勇敢前行,步步游走在黑暗深渊中。

    在他内心深处,两世为人,两个素未谋面的父亲,却只有一道背影。高大如山,宽阔似海,十全十美。

    这一刻,陌生又熟悉的背影蓦然回首,微笑望他,向他伸出手,第一次呼唤他的名字……画面是如此清晰,声音是那么慈祥,他几乎下意识地伸出了手,抓向识海中的虚空。

    眼睛,湿润了。

    因为喜悦,说不出的喜悦——他们没有抛弃我!爸爸!妈妈!……他们是爱我的!

    因为自豪,说不出的自豪——美梦成真了!父亲,他真的是天下一等一的男子汉!

    他突然冲动,想要仰天大笑,可是下一秒,脑海中温馨的画面寸寸碎裂。

    他们…死了…再不会回来。用尽一生一世,走遍天涯海角,哪怕上天入地,他再寻不见他们…他们…死了!

    巨大的悲伤袭来,瞬间将他笼罩,他站立不稳,几乎跪倒。可是他没有,有一种力量灌入他的四肢百骸,僵直了他的脖颈,撑硬了他的膝盖。

    这种力量,名为愤怒,火山爆发般的愤怒——他们并未离开,天呐!是有人夺走了他们!

    是谁!?到底是谁!?胆敢犯此滔天罪孽!不知死活!

    他想仰天狂啸,他想大喊大叫,但怒火充满了他的心,仇恨哽住了他的喉咙,泪水模糊了他的视野。

    良久良久,他终于平静下来,合下眼帘,噙住夺眶的泪,再睁开时,脸上却已再难看出半分异色。

    他轻轻一笑。好吧,无论是谁,付出代价!

    手指轻轻地、温柔地划过暗淡的墨字:“外敌寇边,国当拒之,国若不为,吾来逐之……”

    刘枫面带诡异的宁静,微笑的嘴角丝丝颤抖:“逐…寇…,这,就是您未了的心愿,对么?我的父亲……”

    忽然,他发现信纸的背面,还有几行字,凑近一看,却是一手娟秀的小楷。

    那几行小字是这么写的:

    “怜儿新生遭此大难,险阻重重一生坎坷,人生予我母子,何其不公?何其不幸?儿齿最幼,待儿长成,料寇势已至盛极。若诸兄有成,儿可起而助之,若诸兄不利,事不可为,儿必当谨思慎举,万不可逆天而行,退而存血脉继香火,静观势变,以待来者可也。父志难违,母命亦重。何去何从,慎之慎之!”

    泪,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