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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连夜调查,被许灵君那个蛇蝎女人赶出来的李家人,于不久之前,刚刚搬进滨海一处快要面临拆迁的贫民区,生活条件极其恶劣,但房租便宜,仅此而已。
滨海市郊,桥头镇。
乌衣巷。
这个渺小到在地图上找不到任何标记的地点,沈千秋在得知之后,早已烂熟于心。
毕竟现在那里,住着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之一。
临近巷口,沈千秋径直下车,赵信于两步之外,缓缓相随。
放眼望去,周围满是犬牙差互,沟沟坎坎的狭窄巷路,头顶则是横竖交错,随意牵拉的陈旧电线,以及耳边那些,时不时从街道两旁传来的琐碎人声,一切,似乎都像七年前那般平淡普通,并无差别。
他在脑海里记得清清楚楚。
那年那时,尚未经历大规模商业开发的滨海,李家人住着的地方,周围有着一片大大的农田。
每当刚刚拨下禾苗的时节,李天龙和沈千秋两兄弟,就会带着一大群,邻居孩子下田捉青蛙,逮泥鳅,在泥地里摸爬滚打,整整大半天也不回家。
而,头上扎着羊角辫,身上套着小花裙的李薇薇,总是一脸不情愿的瞪着她的两个哥哥。
她,只习惯于徜徉在路边的野花丛中,采一朵,两朵金色的秋菊,夹在耳畔。
然后等着两个浑身泥巴点点的哥哥,左边一个,右边一个,一齐牵着她的小手,大笑着带她回家。
再之后,慢慢长大。
李薇薇出落的越发亭亭玉立,而他两个同样气宇轩昂的哥哥,在同一年的同一时刻,郑重宣誓入伍。
胸口戴着大红花的他们临别之前,都和她勾着手指头严格保证,一定都平平安安的荣耀归来。
可如今!
沈千秋突然有些不敢回家了,甚至说一句良心话,他心底有愧,因为他没能把李天龙,一同带回来!
毕竟,一般身处这个位置的人,朋友不多。
而沈千秋,就连亲人,更是屈指可数。
李家,正是他的亲人。
若非当年李家收养了他,并且给了他沈千秋一份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却安稳温饱的生活,恐怕他早就成为了路旁的一具饿殍,今年今日,国境内外,也不会流传着关于他沈尊的传说!
饮水思源,知恩图报,今生今世,李家的恩,他不能不报!
“行了,你先去给叔叔阿姨买点东西,我先行一步。”
沈千秋朝身后赵信嘱咐几句后,深深呼吸,深深喘气,这才挺直身躯,轻挪脚步,稳稳当当的踱步上前。
时下,月色朦胧,灯光迷离,滨海,这座人口稠密的大都市,即将进入繁华无比的夜生活。
就算是此刻置身于这等远离市区的郊外,照样能感受到这座超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散发出来的无穷魅力,只可惜,远方有一群默默守护了这一切的人,却永远只能孤独的飘荡在塞北荒原,无法再归来!
“踏!踏!踏!”
七载金戈铁马,严谨的军伍生活早已将沈千秋的步伐举止,锻炼出一股轩盖如云的军魄。
再加上他本身就极其不俗的俊朗外表,不得不让路过他身旁的寻常百姓,都是面面相觑,神色讶异,忍不住多看两眼。
一步一步,沈千秋沿着狭窄逼冗的小巷走到最后,周围地形,居然豁然开朗,显然是到了一片居民区的大院。
但还没等他耳目一新,映入眼帘的景象,却又不得不让他呆立在原地,脸上神色,更是变得古怪万分。
原来他目光所及之处,三辆面包车,以及两辆大型挖掘机,如同庞然大物般横亘在已是形如废墟的居民楼之间,此刻正虎视眈眈盯着其中两间摇摇欲坠的破旧平房。
而平房之前,一个脚踩豆豆鞋,头顶锅盖头的青年纹身男子,正被数名拆迁工人簇拥着,一边拿起大喇叭,一边操着一口塑料普通话,冲着站立在平房之前的李家一家人不停叫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