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闺蜜篇012

苏拾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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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

    晚餐是粤菜,时歌选了靠窗位置,把菜单递给唐季,很是大方说:“唐先生,随意点,我请客!”

    唐季颔首:“你决定,我不挑。”

    “好。”时歌熟门熟路点了荷香南瓜蒸排骨,蒜蓉粉丝蒸虾,滑蛋虾仁,腊肠炒荷兰豆,白灼菜心,蒜蓉紫贝菜,腊鸭芥菜煲,水晶蒸饺,蜜汁叉烧,还有两份肠粉。

    点完见唐季看着她,她端起普洱呷了口,轻声说:“我之前生了病,很多东西不能吃,那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病好了,一定要点很多很多好吃的。”

    唐季垂下眼,拿过菜单,又在上面选了几道菜:“我生病的时候,也有同样想法。”

    他生病?

    时歌想到唐季的右脚,是先天,还是后天呢?

    她突然很是懊恼,早知道,她应该在书中加几笔唐季身体健康,百病不侵,长命百岁了。

    菜很快上齐,香气扑鼻,时歌夹了只水晶蒸饺,下意识搁到唐季盘子里:“这个水晶蒸饺看起来很不错,唐先生你尝尝。”

    咚。

    时歌身后响起杯子落地的声音,不一会儿,一道阴影从她头顶盖了下来,她从碗里抬头,就看到一张铁青的脸。

    啧。

    冤家路窄。

    时歌搁下筷子,礼貌微笑:“这位先生,有事吗?”

    很好,是这位先生,不是金针菇了。

    裴恒之嘴角抽动,余光瞥了眼唐季,觉得有些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见过。

    他丝毫不客气,自顾自拉了张椅子坐下:“时小姐贵人多忘事,不过半个月连老朋友都忘了。”说着,他看向唐季,“这位先生,是你新朋友?”

    “唐季,你在外面吃饭?”这时另一道惊讶女声响起。

    唐霜跟过来本来是想看裴恒之又发什么疯,好好吃着饭,突然咬牙切齿摔杯子,没想到竟然会遇到唐季。

    她那摔下楼,在医院躺了半年,一个月前才苏醒的堂哥。

    唐季?

    唐氏集团的唐季?

    闻言裴恒之脸色沉了沉,难怪他觉得唐季眼熟,之前在聚会远远见过一面,不过他是去猎艳,唐季是去露面几分钟。

    时歌怎么和他认识?

    想到刚才时歌给唐季夹水晶蒸饺的场面,他心口堵得厉害。时歌就是为他和白南分手?她难道不知道唐家和沈家联姻?!

    他皮笑肉不笑:“原来是唐先生,久仰大名,我是裴恒之。”

    唐季神色淡漠:“裴先生幸会。”

    唐霜目光落在时歌身上,双手紧了紧,不过她很快舒展开来,微笑道:“这位小姐是你朋友?”

    从唐霜出现,时歌就在大脑搜索她的信息,然而没有任何印象,应该是原书没出现的人物。

    但看她神色,好像,似乎……对唐季……

    时歌想着,在裴恒之晦暗不明的注视下,先唐季一步回答:“没错,女朋友,时歌。”她脚尖轻轻踢了踢唐季,不知道为什么,她莫名笃定唐季会帮她。

    唐季眸底深邃一片,看不清情绪,忽地,他淡淡弯起唇:“嗯,女朋友。”

    呼。

    时歌松了口气,耳尖染上若有似无的红,她莞尔,问唐霜:“那这位小姐呢,是裴先生女朋友?”

    一句话成功膈应两个人。

    裴恒之憋屈不已:“我没时小姐那么强的适应能力,那么快有新男友……”

    他自来熟倒了杯普洱,喝了一大口,满心火气还是降不下去。

    时歌有了新男友,还把他推给别的女人。

    他在她心目中真那么差?

    他硬生生解释:“唐霜是我大学同学。”

    原来女人叫唐霜。

    时歌眉心微拧,唐季,唐霜,都是唐,姓得那么巧,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原来是时小姐啊。”唐霜落落大方伸出手,“你好,我叫唐霜,是唐季的堂妹,啊。”她眨眨眼,语调轻扬,“我是养女,准确说是养堂妹。”

    说完她拉开另一把椅子,准备在唐季旁边坐下:“那么巧遇上,时小姐不介意多加我和裴总两副碗筷吧。”

    她用的肯定句,却没想到时歌笑盈盈的,温和说:“介意。”

    唐霜动作一滞,以为她听错了,拧眉看向时歌,见她一脸正经,不像开玩笑的模样,她第一次差点没维持住笑容:“时小姐说什么?”

    时歌也学着她的模样,眨眨眼:“唐小姐应该不希望你堂哥的情敌和他同桌吃饭吧?裴先生,现在在追我呢。”

    “噗!”裴恒之一口茶喷出来。

    唐霜灵光一闪,诧异:“你是金针菇小姐?!”

    裴恒之:“……”

    他搁下杯子,深深看了时歌一眼:“抱歉,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用。”

    等裴恒之离开,唐霜神色自若,又要坐下:“既然裴总走了,我可以坐下了吧。”

    “不行。”时歌还是摇头,正经道,“我也不喜欢和情敌同桌吃饭呢。”

    唐霜:“……”

    唐霜喜欢唐季。

    十年前,唐知礼领养她,带她回唐家主宅那天,她一眼看见樱花树下看书的少年,从此,一眼万年。

    然而唐家要唐季和沈棠联姻。

    那天唐氏年会,她喝醉拦住唐季告白,后来她想不起来发生什么,总之等她回神,她被唐季推了上来。

    而唐季,她爱的男人,滚下楼倒在血泊里。

    没想到,这件事唐季会告诉时歌。

    看来他很在意时歌。

    唐霜看着时歌:“那今天我也先告辞了。时小姐,希望你明白,有个词叫来日方长。”

    “我知道。”时歌迎上她的目光,笑盈盈点头,“也希望唐小姐明白,还有个词叫痴心妄想。”

    唐霜:“……”

    她深吸口气,扭身就走。

    因为裴恒之和唐霜的插曲,时歌他们这顿饭吃到了九点,出商场的时候,外面在飘着细雨。

    助理去开车还没来,两人等在商场门口,时歌纠结了一会儿,打破沉默:“刚刚的事情,唐先生没生气吧?”

    唐季:“什么事?”

    “说我是你女朋友的事。”时歌接着说,“那个裴恒之一直缠着我,我觉得很烦,所以……”

    “不生气。”唐季指腹摩挲着拐杖,“我也不希望唐霜总用那样的目光看我,我还要谢谢时小姐。”

    时歌是真心觉得唐季说话好听了。

    无论是点菜,还是现在,他的每句话都让她舒服。她往前几步,伸手出屋檐,细细的雨丝落在她的掌心,像绵软的砂糖,凉凉的,却甜丝丝的。

    她收拢手掌,把那些甜握在掌心,回头,暖黄色的灯光在她眼角眉梢晕染开来,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那我们要不要继续互惠互利?”

    今天第二次,唐季笑了,在车停在两人面前时,他说:“成交。”

    时歌是在第三天接到白南电话的。

    她受寒发了高烧,全身滚烫,想都没想直接挂了电话,拉过棉被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八点,要不是急促敲门声响起,她还能继续睡。

    她困难睁开眼,房间里一片漆黑,只偶尔有几丝月光从窗帘缝钻进来,她直起身,在床头柜摸索了一会儿,端起凉透的水咕噜灌了几口,干涩的喉咙舒服不少。

    叮咚,叮咚。

    门铃持续不断响着,她披着睡袍下床,走到玄关往猫眼看了眼,是安然。

    “咳。”

    她捂嘴咳了声,打开门,安然没注意她的脸色,低着头,心情很不好的样子:“时歌,我有点事问你。”

    安然脸上,手臂有不少结痂的伤口,看来上次和沈棠战况很激烈,时歌打开灯,侧开身子让她进来:“进来吧。”

    安然跟在她身后,在沙发坐下,双眸紧紧盯着时歌:“你什么时候查到那只狐狸精的?”

    时歌难受得厉害,晃了晃头:“没几天。”

    安然不依不挠:“没几天是几天。”

    时歌唇角弯了弯:“你问这个做什么?”

    “很重要。”安然皱眉。“如果你早知道,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偏偏在那一天。”

    那天最后,白南来了,目睹她最歇斯底里的模样。

    她很后悔,她该忍着的。

    沈棠破坏她和顾远南关系又怎样?她和顾远南已经分手,过去的事情早已不重要。可她却因为不重要的事情,在白南心中留下一个糟糕的印象。

    尤其和时歌一比,时歌是天鹅,她就是水鸭子,还是拔光毛那种。

    她生气。

    气自己,也气时歌。

    时歌低着头,手指绞着睡袍的带子玩,漫不经心道:“怎么听你语气,那么像兴师问罪呢?”

    安然一怔,她有吗?

    她不过是……有点生气。

    她摇头:“我没有。只是时歌,我觉得你变了,以前谁敢欺负我,你都是第一个冲上去,但是那天,你丢下我走了。”

    “知道我为什么走吗?”时歌抬眸,认真道,“因为沈棠是我男朋友的前未婚妻。有他在,我当然先护着他。”

    安然震惊了,脱口而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竟然为了个瘸子……”

    啪!

    下一瞬,清脆巴掌声在安静的房内响起。

    与此同时,白南的车停在酒店门口,他微微仰头,目光落在三层透着光亮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