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没家人

碧血染银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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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白色的凯迪拉克在一家九牧王门店停了下来,同时停在店门口的还有一只红色的保时捷,报价一百多万的那种。

    “我们天天生活在江城角落里,就像是蹲在井底的癞蛤蟆,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可怕。”

    余飞摇头叹了一口气,目光从大街上扫了过去。

    银行门口几十万的车平平如常,几百万的车也有一辆,远处灯红闪闪的大酒店楼下停车场更是豪车云集。

    余飞的生活比较单调,江城的格局也有些奇怪,因为地处南方,被水流分割地形的原因,地势有些错落,分部的特别广泛。

    在江城以北最为边缘的地带,也就是余飞平日里待得那一块,是江城最为贫穷的一块地方,平均生活水平和风貌跟一个发达点的小镇子差不多,而进入江城中心地带的时候,才能感受到什么叫做城市的豪华。

    更何况,这还不是江城最为耀眼的地方。

    江城最为豪华地段,要跨过前面的那一座大桥,一个被水江环绕的小岛之上,那里是有钱人的场地。

    人们常说,每当夜幕落下之时,江城中心岛上的弥红太阳便即刻升起,掀开奢侈的生活。

    而这一切,普通人永远无法感受到,他们平日里早出晚归,上班买菜,隔着大桥眺望一眼远处的奢华,心中暗叹一声,摇头离去。

    要么周末的时候驾驶着自己十几万的车子路过此地,探出脑袋去看一眼奢华的世界,然后骂一声:“真他吗的奢侈!”

    余飞看了一眼中心地带将要亮起的灯光,再度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他本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连吃饭租房子都成问题的青年,如今上天给了他机会,或者说那个鳄龟给了他这一个机会,他没理由再甘于平凡。

    或者如他自己所言,别人都可以获得精彩,为什么自己不能?

    整了整自己身上的廉价的衣服,余飞带头走进了这家店门。

    这是他人生第一次给自己如此正式的买衣服,对于以往的余飞来说,衣服这种东西,只是用来遮羞的。

    “老公,你快看看这件怎么样!”

    一进屋子里,余飞就听到一道耳熟的声音。

    眼前出现一对年纪跨度比较大的夫妻,男的三十多将近四十的样子,比起余飞稍微要矮一点,身体已经有了中年人发福的迹象。

    而那个被他搂住腰还不断的摩擦着翘臀的女人只有二十出头年纪,长得妖艳美丽,脸上还打着精致的妆容,几米之外就能够闻到一股香水的味道。

    在两人身后还跟着一位服务员,正挂着一脸的笑意,时不时的出言替女人解说一番。

    “这是我们公司设置的最新款,也是我们公司发展的奢侈品牌前线产品,目前在试验阶段,这一套下来只要七千九百九十九块。”

    余飞三人愉快的脚步声蓦然就停了下来,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

    七千九百九十九块。

    卖东西的人总是这样,将价格设置的非常美丽,可是听着的人一点都不美丽,至少余飞几人就是这样的。

    “老大,要不我们还是走吧。”

    叶良辰脸色泛着苦意,伸手扯了扯余飞衣服。

    “行了,别跟个娘们似得。”余飞低声笑骂、

    “欢迎光临九牧王,三位是要挑选什么类型的衣服呢?”

    从里面快步走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看来只是过来做兼职的,当她的目光从余飞三人身上扫过之后,一股浓浓的鄙夷之意就充斥其间。

    正在替丈夫挑选衣服的女人听到声音下意识的回过头来,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余飞?”

    “王丽云?”

    余飞有些讶异,怪不得自己听着声音耳熟,原来眼前这个女人是自己学生年代的同学,当时还是自己班上的班干部!

    这个王丽云家里当初家境一般,但是比起余飞这个孤儿肯定是强了不少的,后来听说她凭借自己的容貌结识了一位大款,没想到在今天见面。

    “丽云,这位是?”

    王丽云身边的男人看了一眼余飞,见他一身地摊货的时候,眉头暗暗皱起,心头鄙夷之意泛滥。

    自己虽说不是什么绝对的大老板,但是资产也有千万,勉强算是个有头脸的人物,对于余飞自然是看不上。

    而王丽云出身普通人家,他喜欢的只是她年轻的容貌和在床上的放荡,没想到这女人很有手段,睡了一便之后便牢牢的缠住了自己,无奈便将其娶了下来。

    虽然如此,但是因为出身原因,王丽云和他的生活还是有些脱节,有些贫穷习惯是他无法忍受的,更加不喜欢王丽云和她那些穷亲戚往来了。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那些贫穷的人身上始终沾染着一股酸臭的味道,离他们太近就反胃。

    事实上人就是这个样子,混的一般的人只能低调,混的特别好的人很朴素,而混的不上不下的人呢最为高调,一点点成就就喜欢摆出来,生怕别人注意不到自己比他人要多上几块钱。

    “哦,这是我以前的一个普通同学,叫作余飞。”

    王丽云本来就是那种自己穷怕了的女人,如今有钱了,必须的挥一挥翅膀,好叫人知道自己换了一身皮。

    所以她特意强调了几个字眼,普通同学。

    “余飞,这是我男人,远兴集团的董事长赵刚。”

    王丽云满脸自豪的说道,用手圈起了自己男人的胳膊。

    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余飞太久没有见过熟人了,以至于看到王丽云之后回忆起了往日的生活,有苦有甜,不由得就有愣住了。

    王丽云看他这个样子,虽然心里有些欣喜,毕竟这是对自己魅力的一种认可,但还是忍不住厌恶的想着。

    “就是你这吊丝的模样,也敢觊觎老娘的姿色,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

    赵刚看余飞如此肆无忌惮的看着自己的老婆,得意之余便是恼怒,不由得存心想要羞辱余飞一番。

    “丽云啊,不知道你这位同学在哪里高就?”

    王丽云即刻会意,贴着赵刚的身上咯咯娇笑道:“就你会说话,哪里用的上高就这个词?我记得余飞你是个孤儿吧,而且当初学习成绩也不好,不知道有没有继续上学?”

    出神的余飞被两人的冷嘲热讽惊醒了过来,神志还有些迷茫,摇了摇头道:“没有,初中没毕业我就出来了。”

    “年轻人,现在社会不同了,虽然读书不一定有用,但是你不读书比别人起点就要低。”

    赵刚语气还算平和的说了一句,余飞正要点头,不想他话锋一转,道:“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个打工仔的模样,年纪轻轻就这幅模样,也不怕丢了家里人的脸吗?”

    余飞脸色阴沉,强忍着怒气道;“我没有家人。”

    自己第一次进稍微高档点的地方,即便是个服装店,也不想马上破坏自己的形象,强忍着没有动手打人。

    “哦,也是了,如果有家人的话,又怎么会混成这个样子。”

    赵刚摇了摇头,说:“当初我家老头子虽然混的不怎么样,但好歹还有几个养殖场,在江城中心也购置了两套房产,后来为我发展做出了一些贡献。”

    “那是多亏了老公你自己有本事,不然就凭老爷子那点薄皮饺子一样的家产,如何开的起先在的公司呢?”王丽云一脸谄媚的说道。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是长辈的作用还是不可忽视的。”

    赵刚淡然的点了点头,嘴角的嘲弄之意变得更加浓重了,奚落余飞这种的街头混混,还是自己老婆以前的旧相识,让他心中很痛快:“如果实在没有爹的话,就找一个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