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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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来财就这么一个儿子,对他是百般疼爱。

    儿子辍学回家后便和他一起下田干活儿,可赵来财不愿意儿子和自己一样,一辈子做个种田的,这样不但没什么出息,以后还不好讨老婆。

    正当他为儿子的将来做计划时,突然得知花嫂的餐馆里招人。

    他一寻思,学个厨师手艺也不错,不但伙食好,菜做好了收入也很丰厚。听说县里的大厨一个月能拿到三四千块,这比种地可强多了。

    赵小白去餐馆上班的当天,父子二人喝酒吃肉,狠狠地庆祝了一番。

    赚钱虽然重要,可身体却更重要。赵来财原来想让赵小白在家里再休息几天,好养养身子,可赵小白在家里却闷发慌,想回餐馆去。

    饭后睡了一觉,他四点多钟起身走出了房门。

    “小白啊,你真的要去?”

    坐在院子里抽闷烟的赵来财站了起来。

    “躺了三四天,浑身上下酸痛酸痛的,适当活动一下对身体有好处的。再说去了餐馆只是跑跑腿,切切菜,不会累着的,您就放心吧。”

    赵小白走到老爹身前笑着,还故意活动身体展示自己的健康。

    “那你自己小心,如果撑不住,便和你花嫂请假回来,千万别累着。”赵来财看到儿子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这才点头允许他离开。

    餐馆的生意虽然不错,可毕竟是在村里,所以花嫂一般到了下午四点多才开始准备食材。当赵小白来到餐馆时,花嫂正在忙碌洗菜择菜呢。

    她坐在小板凳上矮下身子,赵小白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她,感觉心里有股子火焰在燃烧。

    听到赵小白的脚步声后,花嫂下意识地回过头来看。当她看到是赵小白后,面上闪过了一丝诧异:“是你……你的身子已经好利索了?”

    “是啊,今天身体好多了,我怕花嫂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跑过来帮忙了。”赵小白收回目光,点了点头说道。

    “算你小子有些良心,我还准备买点水果过去瞅瞅你呢,没想到你已经来了。”花嫂那淡粉色的唇虽然好看,可是话却十分虚伪。

    “花嫂客气了,只是小毛病而已。”

    赵小白淡淡一笑,走上前来和她一起择菜。

    “咦,你的皮肤居然变得这么白晰光滑,还真是奇怪。”待赵小白走近后,花嫂的眼睛瞪得老大,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哪里比得上花嫂您呀?”赵小白笑眯眯地说道。

    “皮肤白顶个屁用,家伙不行,算啥男人?”花嫂的面色陡然一变,冲着他没有好气地叫道:“把这些菜择完洗净,再削四五个地瓜洗净切丝。”

    看着花嫂扭着离去,赵小白的眼底闪过了一丝冷笑:“你别嚣张,快到吃饭点儿了,我暂且不理会你,等人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赵小白心头暗自想着,手底下却一点儿也不慢。

    他把那些食材洗净捞干,回到厨房开始洗土豆切丝。

    在花嫂这里做了两个月的工,可他却一次动手做菜的机会也没有,只是帮着花嫂洗菜配菜,最多便是切切土豆丝。

    要说他这刀功,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切出的东西粗细不匀不算,四五个土豆能切十几分钟。那头花嫂的油热了,急得要下锅,他这边的土豆却切不出来,为此他没少挨骂。

    可是今天当他握住菜刀的时候,却感觉手掌沉稳了许多。

    当他第一刀切下去的时候,白生生的土豆片如同花一般绽放了开来。感觉着刀体顺势而下,赵小白似乎领悟到了什么。

    在不断的琢磨之中,他下刀的速度由慢而快,切下的土豆丝也逐渐均匀起来。尽管它们的总体卖相还是不尽人意,但比起以前却有了很大的进步。

    五个土豆切完,用了不多不少整八分钟,时间比以前快了三分之一。

    “奇怪了,我今天这是怎么啦,病了一场刀功却进步了这么多,这应该便是那气功的威力吧。”赵小白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面上尽是欣喜之色。

    赵小白心情不错,他做完花嫂安排的事情后,顺手拿起了那本家常菜谱。这是他爹赵来财专门去县城给他买回来的,要他好好学习做菜。

    买书那天,老人家中午只啃了两个烧饼,加来回车票,总共只花了三块钱。给他买书却足足花了五十八块钱,由此可见,赵来财对儿子寄予了多大的希望。

    说来也怪,平日里赵小白看它便如同看天书一样,老是看不进去,可是今天目力所到之处,居然都了然于胸。

    他合起书闭上眼睛,看过的那几道菜的做法都在脑海之中闪烁,他相信只要有足够的食材,他完全可以把那几道菜给做出来。

    先前他来学做菜,只不过是不想让老爹生气,况且每天可以看到花嫂那丰乳肥臀,倒也不算寂寞。直到此时,他才从中得到了一丝真正的快乐。

    就在他暗自思索之时,有客人进店了。

    “花嫂,给我上俩菜,让我和这位兄弟喝两盅。”

    一个粗狂的声音响了起来,赵小白认出那是村里的赵买肉。

    他家世代屠夫,几乎垄断了村里的猪肉生意,就算是村里的家户支大锅办喜事和丧事,也都是由他提供肉类。渐渐地,他的营生做大了,收入也提高了。

    有钱了,说话嗓门儿自然就高。他与邻村几个村的刺头儿经常在一起玩闹,还经常欺负个人,所以被暗地里称为村霸。

    “原来是买肉哥呀,您要什么菜?”

    花嫂那丰膄的身体一扭一扭地走过来,笑吟吟地问道。

    “国菜一个,再来盘红烧肉。”

    “至于酒嘛,我们哥俩儿来个大瓶的金家得了。”

    赵买肉色眯眯的目光从花嫂的胸前闪过,豪声叫道。

    他口中的国菜便是尖椒土豆丝,由于它是全中国人民最常吃,也最喜爱的一道菜,所以人们都喜欢把它称之为国菜。

    “好咧,您二位稍坐一下,喝口水暖暖身子,菜马上就来。”花嫂如同跳舞一般,给二人倒好茶水之后,闪身进入了厨房。

    这两个银荡的家伙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小声议论着怎样勾引花嫂,目光还时不时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到花嫂那丰满的身体上。

    男人就是这样,对女人总是有种妄想!

    随着吃饭点儿的到来,来吃饭的客人越来越多,花嫂里间一趟外间一趟忙得团团转。赵小白洗菜切菜之余,也开始到外间负责点菜倒茶。

    “长贵啊,咋一个人出来吃饭呀,是不是又和婆娘吵架了。”

    王长贵背着双手走进餐馆要了个大碗面,一边的赵买肉不由出言调戏。

    “要你管呀?”

    王长贵没有好气地叫道。

    “怎么,要去你家试试吗?”

    赵买肉有些不服气,冲着他叫道。

    “我看你家那头老母猪挺适合你,去它身上试试吧。”

    王长贵有些看不起他那暴发户的样子,毫不客气地打击他道。

    听了这话,赵买肉也不生气,只是与那些吃饭的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来吃饭的都是村里人,他们彼此之间说话都十分随意。偶尔开开玩笑,说个荤段子,不但无伤大雅,反而活跃了餐馆的气氛。

    一会儿,花嫂的男人也来了,他在这里帮了会儿忙,吃了一碗多炒出来刀削面,便被花嫂赶回家去看门了。

    晚上十点过后,吃饭的客人都逐渐散去了,只剩下赵买肉他们两个人还在那里喝酒聊天。两瓶白酒下肚后,他们说话舌头都硬了。

    一句话在那里翻来覆去地说个不停,直令赵小白听了有些好笑。

    村里人都比较节俭,每次餐馆营业结束之后,花嫂她们只能剩啥吃啥。今天面条卖光了,只剩下一些米饭。花嫂随便炒了点地瓜,便算是二人的晚餐了。

    在花嫂炒地瓜时,赵小白坐在小板凳上,看到赵小白的目光越来越毒,花嫂抿着红唇算起了旧帐。

    “舍身救我,我怎么不知道。”

    赵小白挠了挠头,装着糊涂向花嫂问道。

    “老娘身上都被你捏得青紫青紫的,你敢说不知道?”

    说起这件事情,花嫂不免有些恼怒,冲着赵小白气哼哼地叫道。

    “是吗,你倒是证明给我看呀?”

    赵小白眯起眼睛,盯着她笑道。

    “让你看看又怎么样,反正你也做不了什么。只要你呆会儿别赖帐,心疼你的工资便好。”花嫂盛出地瓜后,瞅见外面的两个酒鬼还在那里唠叼个没完,顺手关上厨房门,忽拉一声便将衣服给捋了起来。

    “看到了没有,都三四天了这里的青紫还没有落下去呢,这可都是你那两只狗爪子给抓成这样的,你说你赔我半年工资亏么?”

    花嫂平日里十分爱惜自己的身体,上次被赵小白抓伤之后,她暗自心疼了好久。此时好不容易找到了正主儿,自然要借机讹诈他一番。

    他们的动静极大,就连外面喝醉的二人也听到了。

    “丰收……兄弟,这……什么东西……咣咣的响个不停,吵得……我们不能说话?”赵买肉醉眼蓬松,打着酒嗝向酒友问道。

    “买……买肉哥啊,我……我也看不清楚。”

    那个叫丰收的中年人喝得过量,眼睛已经花了,他努力向厨房的方向看了半天,却只看到乌七八糟的一片。

    “赵家村……是我的地盘,谁敢吵……我们,看我赵买肉……不揍他……狗日的。”赵买肉酒劲上来,居然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哥啊,我……也去。”

    他们哥俩儿勾肩搭背地站起来,向厨房晃了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