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意如何(上)

张维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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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崇拜,再加上权力崇拜。

    且不说知识、见识以及阅历,单单是科举,举人、进士,尤其是后者便可以做官,官与民便是天壤之别。即便没能考中举人、进士,一个生员也可以与县太爷这等“百里侯”坐而论道,岂是寻常人能够企及的。

    再者说了,士大夫之间处于阶级利益的同气连枝,一句话往往就能够决定一户普通人家的命运,甚至如江浙的复社更是到了干涉地方行政的地步,于普通百姓就更是难以想象的了。

    放在今时今日,明清双方都在拉拢士心,科举考试,即便是童生、秀才都可以直接授官。甚至不说别的,只说明末清初的记载,读书人被杀的比例也远远小于寻常百姓,当是个安全一些的身份。

    而站在林家兄弟的角度来看,能够在一个读书人落难时相助,虽说并不一定能够获益,但也总有机会借此改变命运,这项投资的收益率实在惊人。更何况,据说当年郑芝龙受抚之前与福建明军大大出手的时候,也干过给路遇的读书人赠送赶考的盘缠的事情。那等海上霸主尚且如此,他们这般,也是无可厚非。

    一手反客为主,陈凯实现了从不速之客到贵客的转变。有了这层关系,林家兄弟愈加的恭敬起来,也愈加的拘谨起来,倒是陈凯,在稍微显示了“身份”之后,便完全是一副不拘小节的架势,很是赢得了兄弟二人的好感。除了这身原始人的造型有些别扭以外,总体上气氛还很是融洽的。

    “陈先生若是不嫌弃,暂且穿上我二人的衣衫。”

    “就是就是,读书人的体面还是要的啊。”

    兄弟二人说着就开始脱衣服,倒是林德孝的这句话惹了他哥哥瞪了一眼,而后者则吐了下舌头,满脸的无辜,甚是有意思。

    “这怎么可以,贤伯仲一饭之恩未报,若是害得贤伯仲受了凉,在下实在于心不忍,不可,不可。”

    陈凯推托,弟弟有些犹豫,而哥哥却已然把衣衫脱了下来,直接罩在了陈凯的身上。眼见于此,林德孝也连忙把裤子脱下来,说什么也要递在陈凯的手上。

    “陈先生还是穿上吧,先生是读书人,不比我二人常在山林中打猎,粗生粗养的,不怕凉的。”

    “就是,就是。”

    原始人的打扮也确实让陈凯有够别扭,以至于这半天他对那领蓑衣很是产生了些感情。不过这幅打扮毕竟不能长久,总要换上些正常些的服饰。只是诚惠于新社会的营养摄入,林家兄弟的衣服穿在身上,分明是小了一号。

    “那就多谢贤伯仲了。”说罢,陈凯便是一礼,倒是引得二人对他的拘礼的些许不满。

    再度坐定,收拾过的野鸡也烤得让人食指大动。三人就着竹筒饭,便开始稀里哗啦的吃了起来,饶是陈凯不断的谦让,那只鸡他也吃了将近一半,其他的则大多是被他推给了林德孝,否则弄不好这只烤野鸡都要被他消灭了。

    除了昨天的那顿酒,还是喝得多、吃得少,陈凯将近是一天一夜未进食了,早已是饿得发慌。此刻风卷残云,肚子里有了食物,心也安下了许多。不过现在却并不是一饱、一倒儿的时候,想要活下去,还需要做更多的事情。

    “刚刚听贤伯仲说起的那个车任重,到底是何许人也?”

    山坳小村的凶手很可能是这个车任重的手下,陈凯说到此事,那两兄弟先是一愣,随即便是两声叹息合而为一。

    “不瞒陈先生,那车任重本是红头贼,在咱们潮州无恶不作。后来受了抚,出任总兵官,把府城弄得那是一个乌烟瘴气。等到去年鞑子兵从福建杀过来,那厮就降了鞑子,照旧做那总兵官。在下猜测是此人,主要还是那厮前些时日派兵占了分水关,这里离分水关又算不得太远……”

    潮州?

    去年鞑子兵从福建杀过来?

    这两个信息点比起什么红头贼、什么潮州总兵可更加让陈凯关注。果然这里是潮州,怪不得这兄弟二人是说潮汕方言的。至于去年……

    “去年鞑子兵从福建杀进广东,是故兴平伯高杰的部将,原徐州镇总兵官,现任鞑子广东提督的李成栋领兵的?”

    清军从福建进入广东,依着陈凯的记忆,好像有名的也就是李成栋席卷广东,灭了绍武朝廷的那次。

    对于清军而言,比之广东,福建面对的军事压力一点儿也不小,历来都是浙江清军援闽,从未听说过福建清军援粤的。更何况,以着满清的划分,福建和浙江是同一个总督辖区,而广东则是和广西一起的。

    陈凯问及,林德忠皱着眉头想了想,却是摇了摇头道:“这个在下不太清楚,在下只记得当时去镇上卖皮子,结果路上碰上了鞑子兵,在下就躲在了镇子不远处的小山上,看着他们一路烧杀抢掠。至于旗子,倒是看见过,可在下不认识字。”

    文盲,这是个大问题,而且还是个普遍性的问题,陈凯刚刚还诚惠于此,这才没过去十分钟他就吃亏在这上面了,也算是天道好还。此时此刻,虽然陈凯估摸着大抵当是李成栋,但也总是需要得到切实可信的消息方能根据记忆中的那段历史做出判断。

    然而,就在两个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一直没有发声的林德孝却突然间眼前一亮:“应该是那个李什么栋的,兄长,你还记得吗,过年时董大哥回来,不是跟大伙说过那厮好像是姓李的吗?”

    林德孝猛的想起了些什么,陈凯当即便是为之一振,然而林德忠听了前半句时还好,到了最后却是脸色一变,狠狠的瞪了他弟弟一眼。

    “林兄弟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权当在下没有问过就是了。”

    “没有,没有什么隐的。”

    陈凯如此,林德忠连忙摆手否认。只是真的说及,却还是先叹了口气,才说道:“不瞒陈先生,舍弟所说的那个董兄弟,如今是跟着万家兄弟讨生活。这万家兄弟几年前在福建聚众,盘踞一方,但是说到底却终究是贼,在下实在是怕污了陈先生的尊耳。”

    “原来如此。”

    所谓万家兄弟,其实并非姓万,乃是十八人聚义,取万众一心的彩头,才会以万为姓。为首的叫做万礼,原本姓张,是一富商的养子。后来万家兄弟聚众于福建漳州府乌山西坡九甲社的长林寺,这些年反抗官府,抗征抗捐,惩办乡绅,劫富济贫,有两千余人之众。

    这些人,说白了就是一群农民起义军。而陈凯在林德忠的眼里却是读书人,未来的官儿,他们与匪人结交,唯恐会引得陈凯不满。

    “……其实董兄弟前来,是拉我等同村之人一起上山杀鞑子的。”林德忠下意识的看了看陈凯的头发,才将这句话说了出口。

    这一幕,陈凯看在眼中,更加让他感叹的是,当林德忠提及万家兄弟的时候,兄弟二人的面上居然还有着仰慕、崇拜的色彩,尤其是林德孝,甚至颇有以此为荣的架势。

    林德忠害怕陈凯这个“预备役”的官儿不满,可是陈凯首先就知道他自己根本不是什么童生,自然也不会有阶级立场的自觉。更何况,不提什么官匪一家的话,只说那句贼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放在劳苦大众的角度上,有时候,官还特么的还不如贼呢。

    万礼,这个名字陈凯依稀的觉得有些熟悉,但他却也并没在意。此间既然确定了去年是李成栋的人马杀入广东,那么去年应该就是隆武二年,而今年就应该是隆武三年。当然,也许应该说是永历元年,或者是顺治四年。

    “公元1644年,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自挂煤山的那株歪脖树上,明王朝在北方的统治土崩瓦解。同年,一片石之战,李自成兵败,退出北京,清军入关,明廷在南方拥立福王即位,是为弘光。”

    “公元1645年,弘光元年,南明奉行借虏平贼的国策,清军先逐李自成,后下江南,不战而取南京,弘光朝覆灭。同年,清廷厉行剃发易服,本已传檄而定的南方将帅官吏士绅们愤而起兵反清,先后拥立了鲁王监国和唐藩的隆武帝,以此为正统对抗清廷。”

    “公元1646年,隆武二年,清军突破钱塘江防线,鲁监国朝廷退入海上。同年,隆武朝权臣郑芝龙降清,隆武朝覆灭,隆武皇帝殉国。”

    “公元1647年,永历元年,清廷已经占据了包括整个北方以及大半个南方的中国。广东,正是300多年前满清与南明反复争夺的所在。”

    “够要命的!”

    话题依旧在继续,不过源于林家兄弟的身份地位,陈凯能获取的信息就要少上太多。直到良久之后,陈凯才咬了咬牙说道:“明天,还需要贤伯仲帮在下一个忙。如果能够见到在下的一个朋友的话,当会有十两银子作为向导和护送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