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耗子搬家

风御九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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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兰州,直接租了一处农家小院子把流浪狗养了起来。骨瘦如柴的流浪狗狼吞虎咽的吃着我替它买来的食物,看的我一阵心酸,因为耳聋导致的烦躁情绪也逐渐平缓了下来。

    我虽然听不到声音,但是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有着像金刚炮这样的好兄弟,最主要的还是拥有一身在现代人眼里几乎为神术的道法,不管以后如何落魄也不至于饿肚子了。只可怜了这些快饿死的动物,估计饿死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悲天悯人的发了一通善心,给它留下了足够的食物和饮水,这才驱车赶赴山区,将汽车简单隐藏之后,背着背包就往藏有金砖的古墓飞掠。

    路上自己大体估算了一下,上次和金刚炮两个人才背出了十块儿,卖得赃款两千三百多万,自己一次只能带五块出来,也就是一千多万,细算下来自己还得往返跑上四十几趟才能凑够那五亿人民币,想到此处不由得咧嘴苦笑,这下有罪受了。

    接下的日子就跟耗子搬家差不多,不过这次多了个心眼,搬出来先找地方藏匿,五趟之后才再次赶赴黑市进行销赃。

    唐装汉子见我带来的金砖数量越来越多,来的频率也越来越频繁,对我越发客气了,到后来甚至只数一下数量就支付货款。

    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马不停蹄的穿梭于古墓和黑市之间,长期的奔波使得自己又黑又瘦,不过一想到重建师门的重任,更是一刻也不舍得耽误。尽管如此两个月下来也只凑到了两亿款子,跟人家狮子大开口要求的五亿还差了老远。金砖倒是有的是,就是搬运成问题。

    最后一次去黑市换回本票,唐装汉子留住了我。

    “我们老板想请你吃饭。”唐装汉子写道。

    “我没时间。”我摇头拒绝。不过内心却敲起了小鼓,他所说的老板是谁?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害你。”唐装汉子又写道。

    “你们道儿上有这条规矩吗?”我斜眼看着他。俗话说“英雄不问出处”。对于他们这帮人来说就是“赃物不问出处”,只要你拿来他们就敢要,请客人吃饭似乎也没这个必要。

    “我们老板说了,如果你肯赏脸,以后你带来的东西算市价,不然小店不再做你的生意了,而且我相信这里也没谁敢和你再打交道。”唐装汉子这次写的很快。

    “你敢威胁我?”我眉头一皱就想发火。唐装汉子的话明显带有威胁的意思,不过其中也有利诱的因素,市价就是正常价格,也就是说他们以后免费帮我脱手。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您别误会,我绝对不敢,就当兄弟我求你了,我们老板你或许还认识,绝对不是坏人。”唐装汉子一看我想发火,急忙放软了语气,本来是你的,现在成您了。

    “时间地点?”我转头看着他,要说他的威胁没有效果那是假的,万一他以后真的不和我做生意,我很难再找到合适的买主。最主要的是他说的那句老板我可能还认识,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去看看也无妨。

    “今天晚上,边疆宾馆。”唐装汉子一见我松口,面露喜色。

    “中午吧,晚上我得赶回去。”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之所以让他改到中午并不是担心他们害我,而是想到,这次来的时候给旺财留下的食物不多。旺财就是我给那条流浪狗起的名字。

    “晚上吧,中午太仓促了,时间来不及。”唐装汉子提笔又写。

    “反正我下午得赶回去。”我说完走到店内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去。

    唐装汉子抬头看了看挂钟,拿起电话打了个电话“中午十二点,我送您过去。”

    我点头答应,走出店门来到车上少眯了一会儿,长途奔袭着实累人,时间现在对我来说是宝贵的,连睡觉都成了一种奢侈。

    中午时分,我感觉车门外出现了一道气息,随即抬头睁眼,只见唐装汉子正走到车窗外面,旁边还停着一辆奔驰轿车。

    “我开我的车去,”我摇下车窗向他说道。

    唐装汉子上下打量着我开的破越野,点了点头钻到奔驰车里,前面引路。

    边疆宾馆离这里并不远,没用多长时间我们就赶到了,宾馆的服务生上前将奔驰车的车门打开,唐装汉子顺手扔给他一张大票。

    另外一个服务生摇头叹气的向我走了过来,伸手指引着我将车停到了停车位,我停下车之后也不过来帮我开车门,而是摇头走了回去,看他那垂头丧气的模样就知道没看的起我。

    “兄弟,知道你为什么只能干这个工作吗?”我走上前去掏出一捆大票抽出几张扔给了他“因为你近视!”

    撇下目瞪口呆的服务生和唐装汉子一起走入大厅,乘坐电梯来到了顶楼,顶楼是边疆宾馆最豪华的包房。

    唐装汉子敲门之后,躬着身子带着我走了进去。

    没进房间之前我已经观察了一下房间里的气息,只有一道乾气和一道坤气,也就是说房间里面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奇怪的是那道坤气竟然还呈淡红色,如果我判断的没错的话,那个女的应该是道门中人。

    走进房间,里面的一男一女马上站了起来,唐装汉子将我送进房间,转身退了出去。

    房间里的一男一女都很年轻,男的不过三十出头,身着笔挺的西装,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五官很是俊郎,不过我却并不认识他。女的年纪也就跟我相仿,属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很高的那一类型,身高足有一米七,脚下还偏偏穿着一双高跟鞋。

    男子礼貌的微笑着和我握了一下手,指着对面的椅子示意我坐下。而那个高个子美女则提着一只黑包坐到了我旁边。

    我看着坐到我旁边的高个子美女和她手里提着的黑包一脑子的问号,不会想用美女和金钱来收买我吧?那女的虽然长的挺好看,可是跟白九妤比起来那可差远了,就算是王艳佩也比她好看不少。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高个子美女已经打开了黑包,掏出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速的开机,使用大号字体打出一行字“这位是林总,我叫梅珠。”

    弄了半天,这个姓梅的女人之所以坐到我旁边是为了给我充当翻译。

    “林总你好。”我抬头冲他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心想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唐装汉子为什么说我可能会认识他。

    林总嘴唇微动,似乎在说着什么。我急忙转视电脑屏幕,只见梅珠已经快速的打出了一行字“我是宏宇实业的林一程,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于,不知道林总找我有什么事情?”我开门见山,男子汉大丈夫可以改名但不可以换姓,不然就是对祖宗不敬。林一程自报家门之后我立刻就想起了他。这个林一程可是全国有名的年轻企业家,本身是个官二代,不过他之所以有名气倒并不是因为他的企业办的有多好,而是这个人非常有善心,每年都会捐赠巨款扶贫助困。这个慈善家找我干什么。

    “想和于兄交个朋友。”林一程微笑扬手。

    “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有什么事情你直说了吧?”我才不相信交朋友之类的场面话,说的人知道是假的,听的人感觉更假。

    我话一说完,林一程微笑的看了一眼梅珠,后者会意的摘下了手套,冲我伸出了手。

    我早知道她是道门中人,可是她的那点道行在我看来简直是不值一晒。我转头看着梅珠,微笑着将手伸了过去,“我看你玩什么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