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老麦与小富

若清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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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积极向上,目标远大的洛圣都小酒保,陆齐的生活,非常规律。

    由于这具身体,比起他在上一个世界的身体,要瘦弱了不少。

    在与小混混的打斗中,以及练枪时的后坐力反馈,陆齐觉得,提升自身体能,必须提上日程。

    无论做什么,一副体力充沛的健康身体,都是必需的。

    因此,他也根据自己的体质,制定了一些锻炼计划。

    每天早起,先是绕着整个小首尔,晨跑一圈,顺便摸清附近的地形;然后,回到公寓之后,再做五十个卷腹,五十个俯卧撑。

    在完成足够的运动量之后,陆齐洗了个澡,吃完早餐,再次出门。

    由于酒吧的工作是夜班,他在白天拥有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陆齐没有浪费这些时间,而是利用一些公共交通,熟悉一下洛圣都这个罪恶之都。

    一些比较著名的地方,譬如星光大道、唐人街、威索广场等等,他都过去逛了一下。

    至于为什么不乘坐更加方便的计程车…

    原因很简单,因为穷!

    一千五美刀的全副身家,在交了五百的房租,以及杂七杂八的账单之后,只剩下七八百。

    这点钱,连生活都不知道够不够,哪里还敢坐计程车…

    不过,生活上的窘迫,并没有影响到酒吧的工作。

    或许是陆齐在那天晚上的大发神威,通过一些熟客的添油加醋,小首尔周边都知道了,“大骚乱”酒吧有一个非常能打的华国酒保。

    一些脾气暴躁的客人,出于对华国功夫的忌惮,也不敢在酒吧内搞事。

    各种因素之下,酒吧的生意,稳步有升,陆齐也跟一些客人渐渐熟络起来。

    其中,关系发展迅速的,要数麦可与瑞克这两位老哥。

    不知是对陆齐的身手,还是他这个人感兴趣,麦可自从上次主动跟陆齐搭话以来,几乎每一天晚上,都会来酒吧喝两杯。

    一边自斟自饮,一边跟陆齐闲聊。

    至于聊天的内容,什么都有。女人、电影、家庭…

    总结下来,就是麦可所遇到的破事儿。

    大部分时间里,都是麦克在发牢骚,陆齐时不时附和几句。

    喝到酩酊大醉时,陆齐也会开麦可的车,送他回家。

    一来二去,陆齐与麦可的家人,也算认识了。

    麦克的老婆阿曼达,只见过一面,勉强算得上是见面招呼的关系;整天做着明星梦的崔西,对陆齐这个小酒保,没有特别的看法,只当他是酗酒老爸的朋友。

    倒是麦可的儿子吉米,非常自来熟地跟陆齐称兄道弟起来,还邀请他一起玩一款网络游戏“正义杀手2”

    一穷二白,没钱买游戏主机的陆齐,只能婉拒了吉米的好意。

    就这样,陆齐的手机联系人里,又增添了一个肥宅的号码…

    至于瑞克这个黑人老哥,慢慢接触下来,陆齐发现,他为人挺不错的。

    虽然有些胆小怕事,总喜欢吹逼逼。但是,关键时刻,还是靠得住的。

    尤其是嘴上功夫了得,好像跟任何人都很聊得来的样子。

    陆齐觉得,如果搞情报的话,这位老哥肯定是一位好手。

    不得不说的是,不要看瑞克留着络腮胡,看上去很沧桑的样子,仿佛一个“我有故事,你有酒吗?”的成熟男人。

    然而,经过闲聊,陆齐发现,这位嘴巴好像永远闭不上的黑人老哥,才25岁!

    如果不是瑞克竖起三根手指,向上帝发誓,陆齐还以为他都三十好几了…

    不过,得亏瑞克的提醒,陆齐才知道,洛圣都一些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事情。

    譬如不要一个人晚上去张伯伦山;见到头上戴花头巾的黑人,千万不要招惹对方等等…

    短短三周,陆齐已经完成了融入世界的第一步。

    接下来,就是跟麦克打好关系,然后想办法,参与到后面的剧情中去。

    毕竟,他对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了解,只有玩过的主线剧情。

    只有亲身参与到剧情中,他才可以利用自己的先知优势,快速累积资金,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世界任务。

    然而,陆齐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

    。。。

    这一天,又是洛圣都平常的一天。

    应酒吧老板约瑟夫的请求,陆齐在中午的时候,来到了酒吧,打算验收供货商送来的酒水。

    “好…齐了,你在这里签名就可以了。”

    在签收单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陆齐送别了送货小哥之后,回到吧台前。

    就在他擦着桌子的时候,酒吧的门被推开,穿着短衬衫与短裤与的麦可,走了进来。

    而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初次见面的新鲜面孔:

    故意反戴的鸭舌帽、还算整洁的装扮、暗藏不羁的眼神…

    当陆齐看到这个身材健壮的年轻黑人时,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GTA5三大主角之一,富兰克林·克林顿!

    陆齐倒是没有想到,自己跟GTA5另一位主角的相遇,还是在这间酒吧内。

    看来,这间酒吧,是他的宝地…

    就在陆齐内心感叹之际,麦可给初次见面的两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

    “这是富兰克林…这是艾利克斯…”

    或许是从麦可口中已经得知了陆齐的事情,富兰克林一上来,就非常友好地伸出了拳头,跟陆齐打招呼道:

    “你好吗,哥们。”

    与富兰克林碰了碰拳,陆齐耸了耸肩,随口应道:“还行,你呢?”

    “不错…”

    在两人的面前,摆上两个空杯子,站在吧台内的陆齐,摊开双手,问道:

    “那么,绅士们,要喝点什么?”

    。。。

    几杯下肚,三个男人聊得火热。

    在两人的话语中,陆齐也知道了,为什么老麦与小富两人,会在这个时候来酒吧喝酒。

    两人之所以相识,源于一场误会。

    麦可的儿子吉米,在富兰克林工作的车店里,以高额利息贷款购买了一辆车。

    但是,由于晚交钱,车店老板西门让富兰克林去收回车子。

    然而,就在富兰克林偷偷把车偷出来的时候,正好被躲在后座睡觉的麦可发现,并且掏枪指着他的脑袋,让他回车店。

    结果,麦可来到车店,并且大闹了一番。

    被暴打的车店老板,以为富兰克林与麦克是一伙,直接解雇了他。

    就这样,失去工作的富兰克林,看到麦可的狠劲,决定过来找他,看能不能跟着这个狠人混,赚点钱什么的。

    本来只是敷衍一下富兰克林的麦可,正好没事干,就带着他过来酒吧,准备请他喝一杯。

    整个故事,让正在擦酒杯的陆齐,立马想到了一个即将发生的事件。

    而那个事件,正是一个可以加深与麦可关系的好机会!

    就在陆齐思绪万千之际,麦可的手机,突然响起!

    麦可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不由一怔,随即有些欣喜地点下接听键:

    “嘿!吉米,我现在在酒吧,你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