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 论死者的人品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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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大通,36岁,因寻衅滋事,(在劳教制度结束之前)被判2年劳教,后又因行凶伤人,被判过服刑了一年半,缓刑3年,判刑前和受害人达成了部分和解赔偿协议……”

    等几人看到了这行内容,马辉解释:“我怕你们查不到死者身份,所以提取到了他的指纹和数据库里的做了对比,然后结果一下子出来了。”

    “这有助于你们查案吧?”

    大专家满脸的盼着大家夸夸他。

    方乐笑说:“要是你再把凶手的身份查出来,那就更好了。”

    马辉撇撇嘴,不接话了。

    没意思。

    翻了翻页面的内容,小韩高兴地说:“师姐,有他的户籍资料,要是他家还没搬的话,就能直接上门了。”

    大何则说:“那他那个一起喝酒的朋友的身份,还查吗?”

    曲卿想了想,说:“也要查。”

    “死者死亡时间还未确定,虽然我们是前天晚上遇见的死者和其朋友,多个人走访求证毕竟是好的。”

    “头儿你说得有道理。”

    然后,就出现了没有预料到的情况。

    将那位朋友的身份资料输入数据库后,又冒出来近似的“前科”记录。

    “汪学明,34岁,因行凶伤人被判过一年有期徒刑。”

    曲卿心头一动,让调出前后两人的前科资料进行具体对比,竟发现,两人所涉及的,竟是同一桩案子,同一受害者,也即,当时是这两人共同将对方打伤了,于大通是主犯,汪学明是从犯,两人所服刑的也是同一所监狱。

    原来还是狱友的关系啊。

    出于刑警的直觉,曲卿觉得,这个姓汪的是必须去调查的人物。

    所以离开分局,坐上了警车的时候,小韩问及是不是直接去死者家里走访的时候,看过了资料的曲卿摇头说,先去汪学明的家里。

    因为汪学明家距离公安局更近。

    根据资料,汪学明经营着一家果蔬店,这家店门面不大,地段一般般。

    几人到的时候,店老板汪学明正和唯一一名男店员在出入着归整果蔬,有不少刚刚卸下了货,正从店内外搬进搬出的模样。

    汪学明不同于前夜见到时八面玲珑乃至畏首畏尾的样子,嘴里叼着根烟,腰上挎着挎包,十分闲散自在。

    一见到四人,汪学明很快就回忆起来了几人身份,立马脸上赔笑,说:“哎呀,原来是您几位,来买水果?”

    曲卿亮了亮证件,直接问:“于大通,就是前晚和你一起去酒店的那位,你最后见他是什么时候?”

    汪学明愣了愣,反问:“大于出什么事了吗?”

    “麻烦您回答一下。”

    大约是和警方的人接触多了,汪学明也学会了配合,简单回忆了下,说:“前晚他不是喝醉了吗?我送他回家,那之后就没见过了。”

    “你们有没有通过电话,发过消息之类?”

    方乐插话问。

    汪学明摇头,说:“没有……警官,大于到底出什么事了?”

    曲卿看着他,说:“他被杀害了。”

    “啊——”

    汪学明的嘴巴张成了O型。

    “怎么会呢……”他喃喃自语。

    曲卿继续问:“他最近有没有的罪过什么人?”

    汪学明苦笑,说:“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我和他一起蹲过号子,不过我早半年就出来了,等他出来后,我们就少有联系了。”

    大何突兀地说:“那你俩前夜还一起喝酒,你还替他付了账,啊,对了,你当时是说本来是你请他吃饭的吧?”

    “这个啊,”汪学明面上满是不在意,“这一阵儿想请他吃饭的可不止我一个呢。”

    “什么意思?”小韩问。

    汪学明简单回答:“他家发达了,准确说,是他老子突然有钱了。”

    方乐猛地说:“‘顶爷’?”

    “对,你们到他家里看一看,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汪学明一边搭话,一边搬货物。

    此刻他那唯一的伙计从店里出来,说:“老板,草莓没地儿放了,好像——”

    汪学明不耐烦地挥挥手,让伙计先去忙别的,自己则重新面向四人赔笑:“您看,我这正忙的时候,待会儿客人就多了,要不您几位中午的时候,或者晚上再来找我?”

    现在还是大早上,自发现尸体,到初步确认死者身份,不过三四个小时,街上人流还不太多。

    四人只好告辞。

    按照死者的户籍登记地址,四人最终找到一处看着还算像样的小区内,来到了某栋楼的某层某户前头,按了门铃,没人回应。

    这时候有居民上楼,曲卿截住询问,那居民一听是打探于大通的,瞬间闪过嫌恶,摇头说:“这两天都没见过这个人。”

    曲卿不敢怠慢,让大何小韩分散去调查小区居民,包括小区保安之类,她则带着方乐去问于大通对面和上下楼的邻居们。

    不到一个小时,几人重新汇聚,通风商量,发现这两天内,小区内没发现有谁说见过于大通回来或出去,倒是有见过他几天前出去的。

    小韩不解说:“那个汪学明不是说,前晚他送于大通回来的吗?莫非是因为晚上没人看见?可他又出去的时候,总该有人看见吧?除非又是大晚上出去的。”

    大何则说:“会不会是那个汪学明撒了谎?其实于大通根本没被送过来,被那家伙直接杀害了?”

    曲卿摇摇头,说:“不要轻易下结论,根据我们的走访,这个于大通在这里是独居,他的父亲、他的其他家人是住哪里的呢?他的行踪,他家人或许能更多地证实。”

    “走吧,先回去分局,查查他家属的资料。”

    回到分局后,还没来得及铺展调查,法医和痕检两方面就先后通知说有情况汇报。

    把调查丢给大何跟小韩,曲卿带着方乐前往技术中队以及法医处。

    技术中队里,马辉讲述鉴定所得。

    “曲队,尸体附近发现的那个铜罐子——啊,抱歉,它的材质是铜的——疑似就是凶器,底部带血的部分,和死者头部的部分创口形态吻合。”

    方乐马上打断问:“什么叫部分吻合?”

    马辉解释:“就是说,有一部分的创口可以确认吻合,这部分是在后脑的部分,但是剩下的创口,由于被反复击打过,创口多次破裂,就不太好具体比对了。”

    大技术员边讲解,边展示电脑屏幕上的一个颅骨图像。

    “罐子上的血,指纹呢?”曲卿问。

    “血是属于死者的,指纹……检测出的指纹,也全部属于死者。”

    血属于死者很正常,但是指纹全都属于死者,这怎么可能?

    方乐很机敏,马上问:“是不是铜罐子上有擦拭痕迹啊,或者手套的残留痕迹?”

    马辉摇头,说:“不是,倒是有部分是因为环境因素而受损的指纹,但没有明确的擦拭或者覆盖痕迹。”

    没有擦拭痕迹,可能性很多,譬如凶手碰过这个罐子之后,将罐子洗一遍,再沾上死者指纹,总之现在一切还不明确。

    曲卿继续问:“还有别的发现吗?”

    马辉摊摊手,表示:“我等着钟姐送新的检材来呢,毕竟现场直接发现的物证就这一个罐子,死者身上的衣服、或者他身上其他可用检材都还没送来呢。”

    也是,现在距离尸体发现,才几个小时,很多东西,都在流程之中。

    先看看钟法医那边的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