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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田家里,那个一早被怀疑的地毯被掀开了。
地毯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仔细看的话,地板似乎有一小块儿因为磕碰而缺失了。
从新鲜程度看,就是最近发生的。
方乐并没有留在分局里跟曲卿一起主导审讯,而是随着马辉的技术团队过来于德田家这里了。
掀开的地毯下,让他略略失望。
这个磕痕并不能说明什么,于德田也不见得只为了掩饰一个磕碰痕迹就盖上一块儿新的地毯吧?
留马辉的人继续鉴定地毯下面那块儿,方乐开始寻觅这家里其他地方。
他又来到了卫生间,看着那个依旧位置半点未动过的新的牙刷和水杯。
这家里有两套刷牙用具,其中一套是使用中的状态,另一套很新。
看来,这幅新的牙刷杯子,需要做个鉴定啊,提醒他们带走吧。
他出了卫生间,正想找人来办,马辉的手下兼徒弟六子就高兴地说:“师傅,血液反应,是血迹——”
只见,六子手里拿着发光氨溶液,喷洒的一处地面,正是那个地毯底下的某一处。
那里呈现了明显的红色!
这大约才是于德田真正想掩盖的吧!
方乐也很高兴,问马辉:“能提取DNA吗?”
马辉说:“可以试试。”
用棉签提取了样本,在方乐的掺和下,又选择了几样东西作为检材。
一盆绿植,就在窗台那里,以及几卷垃圾袋儿。
这垃圾袋儿是成捆裹起来的,可以网购到的那种,展开可以一只只袋子地撕下来,套在小垃圾桶上。
让把垃圾袋儿拿走,是方乐想起了死者衣服上的塑料类物质,连带带走那盆绿植,也是近似原因。
这之后,他们又将视线投向了这家里唯一的卧室那里。
卧室门是被锁着的,钥匙没找到,为了不放过疑点,马辉利用了技术开锁,打开了卧室门。
开了后,众人小小吃了一惊。
这与其说是一间卧室,不如说,是一间小小的收藏室。
空间面积虽不大,但各类古玩俱全,鼻端充斥着一股子金玉的锈气(当然也可能是幻觉)。
虽然东西很多,但杂而不乱,细节处相当有规律,尤其是两个博古架子,其上物品的摆放很有艺术感。
看得出来,作为主人的于德田的确很有收藏癖好,品位也不错。
六子请示:“师傅,怎么查?”
这些古玩,肯定不能像是外间那么随意来查,不然破坏了什么,又最后证实和命案无关的话,徒增麻烦。
马辉也有些为难,说:“先拍照取证,照下来这些东西的现有位置、状态。”
方乐看着这整体杂而不乱的室内,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了。
他转身正要走,忽然又停步了。
咦,等等——
他大步来到了卧室内唯一一张桌子前。
那桌子靠着床,桌面摆着一个放大镜,放大镜旁边,还有一个鼻烟壶。
就是这两样东西,让方乐产生了联想。
他忽然对马辉说:“老马,死者于大通身体正面,胸腹位置,不是还有其他痕迹吗?一种是像是长方格的印子,在这些印子里,还发现了一个凹痕,半圆还是圆形的之类,如果这里就是案发第一现场,这方格形态的引子和那个凹痕,是怎么形成的,会不会就和这家里的一些物品环境有关呢?”
的确。
马辉也想明白了,也看向那个放大镜以及鼻烟壶。
这两样东西,有圆钝的口、手柄末端,也有圆润的体部。
他于是说:“搜集一下个头儿不很大,存在比较圆钝的外在端口的东西,带走。”
好一会儿,搜出一堆东西,不少都是从这个桌子的抽屉里找出来的。
可是这卧室里,似乎没有什么能产生出格子状的压痕。
出来卧室,方乐视线又落在了客厅边角一张梨花木椅上。
这张木椅,在第一次来访时就见过,那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再看这木椅的椅背,正是格子形态的。
这木椅较重,如果举起来猛砸,也算一个凶器了。
这椅子也带走。
然后,又带走了一根晾衣绳。
至此,这家里所有和死者身上能沾些边的东西,都带走了,打道回府。
回去分局后,马辉忙着将所有检材和样本比对,方乐则回去一队见曲卿,谁知就见到了另一个人,在和一队的人磨耗着。
正是那位大热天依旧西装革履的马律师。
马律师正擦着汗,既不满又不敢大声发脾气。
“曲队长,我知道你们警方办案需要调查人,可也不能把人给拘押了吧。”
“不是拘押,是暂时扣押。”
“好吧,我说太急了,我道个歉,但是你们认为我的当事人于德田先生会和他儿子的遇害有关,这个绝不可能啊,我的当事人都六十多岁了,他怎么可能杀害他正当壮年的儿子呢?你们是不是搞错什么了?”
“是不是搞错了,我们会用事实说话的,马律师,你既然自称律师,就应该知道,侦查阶段采取必要手段是应该的。”
“可、可这对我的当事人名誉会造成损伤的,我作为古玩市场方面的代表,也担忧我们的合作会受到他被带走的影响。”
“请放心,这种事情,我们不会公之于众,带走你的当事人的时候,我们注意了方式方法……”
反正,心焦的马律师白费了一番口舌。
他只好提了新要求:“那你们再审我的当事人的时候,我需要在场。”
“抱歉,审讯的时候我们可以通知你,你也可以在审讯室外头旁观,但你不可以在审讯现场。”
“那……好吧。”
马律师又重复了一遍审讯必须告诉他的话,失望地转身离开了。
方乐从后头追上了他,一直到了分局外头,马律师上了车,才发现方乐也跟来了,不解又警惕地反问:“请问还有什么事吗?”
方乐说:“其实我是想去西餐厅,高档的最好,马律师顺不顺路,捎带我一程?”
马律师有些不耐烦,上次他疑似就被那个叫大何的用西瓜皮带走了个人生理数据,这次又是什么套话的把戏啊?
他干脆说:“对不起,警官,我要回去公司那里报告我当事人的情况,没时间搭载你。”
“那么,推荐几个你去过的高档西餐厅,总可以吧?”
马律师瞅了瞅一身高端休闲的方乐,不信任地说:“警官,我觉得这问题问你自己更好吧,我已经一个月没去过所谓的高级西餐厅了。”
车子开走了,方乐撇撇嘴。
果然套人话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回去的时候,一队的人正在针对着那份尸检报告展开讨论:
“死者去过高级西餐厅就餐?他怎么会去那种地方的?”
“会不会是别人请客,就像那个汪学明那样,这样才去的西餐厅吧?”
“那这样的话,请他客的人看来也挺有钱啊。”
“那可说不定,西餐厅那种地方就是用来装叉的,又不会天天去。”
“那我们就查遍市内所有大小的高级西餐厅,以弥补于大通生前的行踪?”
“这根本没必要吧,于大通吃西餐,是发生在他受害前的好几个小时里,跟他的受害又没有直接关联,我说我们不要再讨论西餐不西餐的事情了吧,这又不重要。”
“说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