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凶手是鬼(1)

六罗喜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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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筝由萧北顾和莫冬青将于文鸢的尸首启了出来。

    于文鸢的死倒是比胡莞要更加的蹊跷。

    身上的服饰无一像是她本该用的、穿的,倒像是市井里寻常农妇的衣物。

    脱下衣物的时候,奇怪之处就更多了。

    秋茴帮着怜筝将于文鸢的衣物脱下,稀稀疏疏掉落的泥沙都沾上了她的鞋面。

    “怎么里头也有沙子?”秋茴冷眉轻蹙。

    “我看看。”怜筝放下手中的外衣,抬眸去瞧秋茴手中的衣物。

    秋茴脱的大多是于文鸢的私密之物,鞋袜、亵裤和肚兜。

    “通常鞋袜、亵裤和肚兜都是贴身之物,沾染到的泥沙不会这样多。”

    秋茴觉得有道理,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怜筝瞧着他们都沉默着,做了几个动作,她将亵裤端正,指了几个位置。

    “假设被活埋了,衣物从经由外衣的袖口落入内衬里头,但是因为穿的层数多,亵裤的这个位置会被人的大腿两侧紧贴,一般是不会出现泥沙的。”

    几个动作下来,一眼就明白了。

    十三停下手中的笔,道:“所以这衣服中有泥沙有没有可能是被人换过了?”

    “非常有可能。”怜筝点头,“而且衣物里外污垢甚多,初步推断,死者是被人刻意换了一件沾染过泥沙的衣物。”

    萧北顾双手抱胸,不解道:“那凶手为什么多此一举要为死者换上?”

    “通常多余的举动会跟过度杀戮是一个道理,它必然有它存在的意义!”

    怜筝顿了顿,道:“对凶手来说不多余而必然要做的道理。”

    先放下死者的衣物,怜筝去对于文鸢的尸首详细查验。

    胡莞的面颊、脖颈等处都不曾有过伤口,符合胡莞有心疼病史,惊吓致死。

    于文鸢却大有不同,她并无心疼病,胸口确有三处刀口,另外除了右手有被切断的伤口,手腕的握痕,以及其他一些高坠伤,最严重的便是一张被刀划花的脸蛋。

    奇怪的是,于文鸢的尸斑呈现的是樱红色的。

    通常因为煤气或者*中毒尸斑才能呈现这种颜色。

    除了尸斑呈现樱红,就连于文鸢的心口处的刀伤,都是不一样的黑红色边缘痕迹。

    怜筝想了片刻,道:“十三,将那根断指取来。”

    十三将当日那锦盒送上,怜筝对着那根断指细瞧片刻。

    怜筝仔细看断指被切割处衔接的皮肉,皮肉的边缘也呈现的是红黑色。

    她沉声道:“取银针来。”

    “再找只老鼠来。”

    随着怜筝的话,十三动作越加利索,这找老鼠着实难为了他一阵。

    “我去吧,我昨个儿去地牢里逛了逛,有不少老鼠,我去捉。”

    莫冬青哈哈一笑,爽快地跑了出去。

    十三松了口气,他堂堂一个验尸官,私底下不过是一个跑堂的。

    等莫冬青抓回来一只老鼠,怜筝已用银针探过于文鸢的身子,再缓缓扎入老鼠的身子。

    半响,原来还奋力挣扎的老鼠渐渐就停止了动作,死了。

    “中毒?”十三看向那根银针,银针并无发黑。

    怜筝点头,“尸斑呈现樱红色,确实是中毒,此毒名‘见血封喉’,通常出现在东苑朝外极热的异域之区所有。此毒从毒箭木上所存,外形为白色汁液,一旦沾之必死无疑。”

    “如何分辨得知此毒?”

    “此毒不含硫化物,银针探不出来,但是中了毒箭木的毒,沾染汁液的伤口会出现红黑色的痕迹,中毒者会出现心脏麻痹,窒息而亡。”

    十三一听,脸色忽然有些不对。

    怜筝察觉到了,却并未当着众人的面问。

    “此毒无解药?”萧北顾生平第一回听说这样的毒药。

    “有解药,唯一的解药名为红背竹竿草,极为难寻和分辨。”

    怜筝剖不了于文鸢和胡莞的尸,却能将这老鼠的尸首给验了。

    “老鼠有急性窒息和心脏麻痹的症状,确是中毒无误。”怜筝道。

    “既然如此,为何死者面部的伤口却并无呈现颜色?”十三问道。

    “人在还活着的时候,损伤的伤口和创面会有生活反应,比如出血、充血等等。人在死后的皮肉色泽不会有变化,伤口和血液不会出现凝结。”怜筝将老鼠的尸首好好缝上。

    秋茴气息一屏,“所以,于文鸢是在死后被人划花了脸?”

    死后一刀一刀划破了死人的脸,心怀怨恨者必是深仇大恨了。

    怜筝点了头,侧脸看向萧北顾,“你去查查近日于文鸢在府中是否有传唤过御药司的御医或者是有无任何出入府邸中的可疑人物。”

    “莫捕快,你去查查胡莞和于文鸢是否有过得罪之人,并且能够熟知异域用药的人。”

    “十三……”

    她又想将他指使哪儿去!

    十三一口打断,没好气道:“除了在这儿我哪儿也不去。”

    怜筝挑眉,“真的哪也不去?”

    “不去。”

    “好,那你留在这儿查查哪儿能接触到这种毒药。”

    怜筝没有为难,笑道:“那我只好一人去户部左侍郎的府上听戏本子了。”

    十三:“……”

    户部左侍郎的府上也得先有说戏的人,才能有戏本子啊!

    ★

    怜筝并非去什么户部左侍郎府,而是回了自己的提刑府。

    刚进了门,由风因安排的下人便出来将主子迎了进去,里头打点的干干净净,甚为妥帖。

    她一个女子,倒是有不少不够细心之处,难为风因这样上了心。

    不仅替她安排好了人手,而且上上下下都已打点妥当,不必再操了心。

    “可舍得回了?”懒散的熟悉声儿从大堂里传来。

    怜筝抬眸一瞧,可不是卫风因正倚在她的堂子里喝茶看书。

    “十三,传膳。”

    十三终于松了口气,一溜烟儿跑了。

    天知道,主子可吩咐了一大早就要将她带来的,偏这会儿都日到中午了。

    怜筝心下忍不住一笑,“听着这话倒是生了气。”

    “一大早赶来这宅子,没成想宅子的主人不早早来迎接倒也罢了,还撂了所有事务由得我一人全干了,也不知到底是谁的心这样大。”

    怜筝听着好笑,“是是是,辛苦了,我陪着你共进午膳可好?”

    这哄孩子般的语气,他反倒笑了,“怕是有话求了我,不然也不会想了我,早早便回了。”

    怜筝会心一笑,“你倒是懂我。”

    午膳传上来,两碗晶莹剔透的米饭和几个配菜,闻着香味,她倒是有点真饿了。

    怜筝洗了手,进了屋,挑了个暖和的位置坐下,没等拿起筷子,眼前那白玉似的手便端着两碗米饭,一抬头,风因在她的身旁落了座。

    他搁下饭碗,取了帕子将筷子上的水珠儿擦干,又沿着桌递了过来。

    风因舀了一碗汤,取了汤匙放入,这才暖声道:“外头凉,喝口汤,先热了胃再吃。”

    “好。”怜筝望着风因,徐徐一笑。

    等用过午膳,他放下筷子,由婢女取来杨柳枝,用香汤清洗,吐了痰盂,簌了口。

    “若想知道什么,日后不必风尘仆仆寻我,让十三去醉仙坊得了消息便给你送过去。”

    怜筝喝了口汤,这汤清甜,喝得身子暖暖的。

    “倒是稀奇,凡是这些风尘之处,难不成都是你开的不成?”她放下汤碗,看向他。

    风因含笑坐在她身旁,半撑着脸,听她这话,眸含韬光。

    怜筝避开视线,忽的又伸手取了汤匙,随口问道:“再来一碗?”

    “都是。”

    寥寥两字,简单、沉重。

    筷子在半空骤然一停,怜筝的笑意渐淡。

    “为何不继续问下去?”风因的声有些懒,眸里的笑意却分毫不减。

    他从未想瞒她,只要她想知道的,无论多机密,他都愿意谈。

    怜筝放下手里的汤匙,皱眉,抬头看向他:“你若愿意说,便说,不愿意也可以不说。”

    “筝筝,只要你问了,我便愿意说。”

    风因浅浅一笑,声有些淡,“可我若问了,你可愿意答?”

    他以真心待她,自然也希望她能同等待她。

    怜筝却沉默了。

    许多话,她答不了,她若答了,怕也只能被人当做疯子。

    “筝筝,你可知我的母妃是谁?”

    风因的声儿今日格外的柔,仿佛一根羽毛,轻飘飘的。

    怜筝静静坐着,抬眸看他,“秦皇贵妃。”

    世人皆知,瑾王年幼送军,母毙后翌年封爵。

    可世人皆不知,秦皇贵妃之死与瑾王堂堂王爷赐地封爵又有何干系。

    “我母亲名为秦嬛,是当年秦家唯一一位嫡女,而秦家更是东苑朝上的大姓士族,秦家曾与卫家皇帝并肩打下的江山,若非卫家,秦家便成皇了,故而秦家乃东苑朝的开国元勋。”

    “秦家党羽在朝堂多成祸患,嫁女不过是卫家安抚秦家之法,只因秦家早有篡位之心,父皇为了安抚秦家,便允诺一旦母妃生下男婴,便立之为太子,如此卫家和秦家都能并存。”

    “可秦家内乱,我舅舅秦黍狼子野心,对这点并不满足,他大有想将我杀之,再嫁祸给父皇之箱,更是想倾尽秦家之力,圆了他的皇位之梦,而母妃便是一眼就识破了他的妄想。”

    门外雪色明亮,却照不明他眼底的灰暗。

    “为保父皇的皇位,她不得不亲手设陷,先是绝了父皇的恩宠,更是多次涉险插手朝政,揽了妖妃之名头,让天下人将矛头对准了秦家,如此下来,大有断了秦家根基之意,最后母妃帮着父皇扳倒了秦家,可父皇却又不得不顺朝臣之意将母妃打入了冷宫。”

    话说到这儿,风因眸光渐冷,似有杀人意。

    “母妃对父皇情深意重,为其皇位不惜断了自己的前尘,谁能料想,费尽心机换来的不过是一场布局,一场本就是虚情假意的对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