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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离开后,黎今又盯着文件夹看了很久,那纸上有两张彩色的一寸照,照片上的男人都已经五十来岁,长得平庸而俗气,扔到了大街上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
照片底下是他们详细的资料,其中一个男人已经于去年八月去世,肝癌晚期。
而另一个——
儿女双全,日子却过的不怎么样,他的眼角有一道很轻的疤,那是当年留下的伤痕。
虽然还有一人现在仍下落不明,但好歹这一个总算确定了。
他的指尖从纸张上划过,眼底已经是一片寒潭。
黎今把东西放进了抽屉,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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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回到s市后罗岑宵就马不停蹄的开始赶进度,昨晚她又深读了遍剧本,今天拍起来就感觉状态回来了些。
拍戏就像是念书一样,每天都需要温故而知新,否则很容易就疲了,幸好她遇上了一个好的团队。
下戏后她也没离开片场,现在的天气逐渐回暖了,坐一下午也不觉得有多冷。
乌篷船的大部分剧情已经走完,剩下的无非是主角之间的感情线,而罗岑宵饰演的角色感情线十分朦胧,直到剧终也只是稍微暗示了下,但秦粲然和陆洲就不相同了,最后的几十场,几乎场场都有他们的虐恋情深戏码。
但今天的秦粲然迟迟无法入戏,原本该是泪眼婆娑的纠缠她试了很多遍,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愣是搞得陆洲后来都没了感觉。
ng了十来次,导演无奈的将这场戏推迟到第二天,让秦粲然再酝酿下情绪,她连声说抱歉,就暂时休息了。
罗岑宵觉得不可思议,秦粲然号称人工流泪机,她曾经上过一档综艺节目,要求三秒钟内单侧眼睛流泪,她都能做到,完全不需要感情的酝酿,眼泪说来就来,怎么今天这么奇怪?
“你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她有些担心。
秦粲然却将她拉到一边,非但没有一丝倦意和烦躁,反而整张脸都在散发出种独特的喜色,掩盖不住,她悄悄的凑在罗岑宵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罗岑宵咋舌:“真的?”
她羞涩的点点头。
“怎么这么快,之前也没听你提起过啊。”
秦粲然双手捂脸,像个少女一样,“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罗岑宵:“……”
谁能料到分开只不过四五天,秦粲然就已经愉快的结束了单身狗的生活呢?
但女人对于这些事情总是很有热情,还没等她细问,秦粲然就一口气全招了。
说出的那个名字罗岑宵恰好是知道的,甚至还同台过,是一个男歌手,当年还为星辰写过歌,很有才华,却很低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两百天都在神隐,剩下的时间是留给发专辑和宣传的日子,但她之前似乎有听说过,这位男歌手今年要开巡回演唱会。
无论怎么说,他跟秦粲然都不像是一类人,能够凑一块儿去,很稀奇。
现在娱乐圈都喜欢搞内部消化,一来大家可以互相帮助提供资源,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二来,只有身在这个圈子里的人才能理解这份工作的强度,聚少离多才是常态。
“你们怎么认识的啊?”罗岑宵好奇她天天泡在剧组里,这事情发生的也太快了些:“还是说你们之前就在暧昧了?”
“哪有暧昧,我跟他认识也不过一两个月,”秦粲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之前爱尚风艺不是搞了个慈善晚宴嘛,当时在那里认识的,他……挺吸引我的,我才知道他不是那种只晓得埋头写歌搞艺术的木头,后来那晚是他送我回家的。”
“起初以为是一夜情,成年男女各取所需,不过,”秦粲然终究是没好意思继续说下去:“就在你离开的那几天,确定了关系,所以,我现在不用再吃狗粮啦,老娘也有男票了。”
“那你的男神怎么办,不是说不睡到男神誓不罢休的嘛?”罗岑宵打趣道。
男神指的是霍诵承,秦粲然嘻嘻笑道:“男神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嘛,话说,承承的腿怎么样了?我刚看到你发的微博了,你昨天看他去了吧,哎,我承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呢!”
发微博?罗岑宵倒是想起来了,自己的微博已经被公司给收回去了,于是说:“我的微博现在是公司在给我打理,你给我看看他们发的什么。”
秦粲然了然,随后拿出手机,找到她的主页,给她看——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内容,甚至没有一张合影,发的她送去的花束和病房里一片雪白的墙壁,内容:“小伙伴快点好起来,大家等你乘风破浪!”
这条微博还被几个常驻给转发了,大家纷纷都是客套的场面话。
她说:“车祸,腿断了,也没说要养多久呢,人的精神还挺好的。”
“我看eva和安广如发的图片,我承状态还不错的!还是那么帅!哎,你说要是我男人有承承一半,哦不,三分之一的帅度,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公开我们的恋情了……”
岂止是状态不错?简直是颐指气使好不好!罗岑宵内心吐槽道,明明一条腿折了,作风还跟皇帝似的,也不知道这人是吃什么长大的。
可惜这话没法对这个迷妹说,只好嫌弃的道:“看人呢别光看外表,你男朋友我见过,长得高高大大很有气质啊,一看就是居家型好男人,霍诵承嘛,大牌的脾气不是你吃的消的。”
秦粲然却有她自己的说法:“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如果黎总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一百六十五斤,长得脑满肥肠还地中海有狐臭,你能陪他睡?”
也许是因为她的描述太过具象,罗岑宵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于是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不行吧?”秦粲然看着她的样子,得意的说:“还说我呢。”
罗岑宵回到房间还在想秦粲然说的话,讲到底,自己也不过是个俗人,如果黎今真的是那样的,恐怕她会宁死不屈的。
没多久,秦粲然来敲门,手里还拿着香槟,她说:“陪我庆祝下?”
两个女人席地而坐,香槟味道淡,喝的不够过瘾,秦粲然心情好,便又叫了客房服务让送了白酒上来。
看着二锅头,罗岑宵无语了,“你明天不打算起来了啊?”
“没事,导演让酝酿感情嘛,明天上午我没戏,你有没有,陪着我喝呗。”秦粲然说罢就给二人面前的酒杯满上:“你别看我好像特别开朗的样子,我在圈子里也没什么交心的朋友,说起来也真的好久好久没有恋爱了,从□□到男友,不晓得能坚持多久……但我现在真的特别爱他,真的。”
有了酒精的影响,原本就感性的动物更为动容。
秦粲然甚至开始劝解她:“我看你有时候忧心忡忡的也替你觉得难受,但好歹那个人是黎今不是吗?黎今是什么人啊,不提他背后的安盛,只说环亚好了,在未来的几年内也会彻底掌控这个圈子的半壁江山,你跟着他,有多少好处捞到就是,何必觉得不甘心呢,过两三年,他也厌倦了,你也就自由了,到时候,你如果足够努力,也早就站稳了脚跟。”
见她目光怅然,又说:“就是有一点,如果你现在对他没感情,就没感情到底,最容易伤害女人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本身。”
“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他的。”在对方醉倒之际,罗岑宵轻声的说着,也不知道是对她说,还是对自己说。
将浑身瘫软嘴里还念念有词的人扶到床上,盖上毛毯。
罗岑宵喝的不算多,仍旧是清醒的,只是双颊发烫而已。
脚下还有一点残余的酒,她倒了,自斟自饮。
正因为爱过,才深刻的告诫自己,不要再爱上那个人。
她与黎今相识是在十八岁那年,那年的夏天很热,热的蝉都叫不出声来,冰棍在太阳底下不出半分钟就化了。
高考结束,同班同学都互相结伴开开心心的出去毕业旅行了,有人叫她,她却摇了摇头。
第二天从家里头的巷子出来,却看到了站在朝阳下的少年,那是班上的体育委员周亮。
周亮也18岁,一米八,在同龄人中身高突出,小麦色肌肤,擅长双杠和篮球,身上的肉很结实,五官俊朗,面容却有些羞涩。
他拦住罗岑宵的去路,问她:“班上组织的旅游,怎么不去呢?”
大概是因为太紧张了,语调就显得严肃,罗岑宵不明所以,只是低着头:“我就不去了,家里有事。”
“你家里怎么了?”周亮焦急道:“有什么事都可以说出来,同学们会帮助你一起解决的。”
他说的很诚恳,罗岑宵对上他的脸,才发现他脸红了。
少男少女的心事不难懂,只是同班三年,眼前这位体育委员在平常却也没对她表示出什么异样的情愫来,如今忽然跑来她家找她,想必也是纠结了很久。
罗岑宵讷讷的道:“没什么,总之活动我不参加了,谢谢你。”
她不是个擅长表达的人,对着这男同学,更是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干脆转了身想跑。
周亮却追上来叫住她:“喂,你跑什么!我只是想帮你,你怕什么。”
她倒不是怕,就是尴尬,被他捏住的手臂的那一片皮肤也发僵,又怕家门口周围的被人看到,着急的道:“你放开我啊。”
周亮也察觉不对,迅速的收回手,又抓了抓头,“你不跑我就放开了。”
“我不去旅游了,我没钱,要去打工。”她干脆把话说的清楚明白,“你们去吧,希望你玩的开心。”
后半句干巴巴的,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话来代替。
“我可以请你!”声调变轻了:“我请你好了,谁也不会知道的,班级活动,你不参加怎么行呢。”
“不用了,”罗岑宵咬了咬唇:“谢谢你。”
“大家同学三年,如果这次你不参加,以后可能就要天各一方了,三天而已,你都不去吗?”周亮的神情有些失落。
罗岑宵听他这么说,也沉默了。
可是沉默了一小会儿,她还是拒绝道:“对不起,我去不了。”
她也想参加集体活动,高中毕业了,大家都要去不同的城市念书,未来不可能如同曾经那样,每天早上七点,就能准时见到那些熟悉的脸蛋,也不能在晚自习之后一起结伴回家了,失落感在所有人的心中弥漫,可是她真的不能去。
她考上了自己理想中的大学,可是罗振兴——她的父亲说,不许念,如果非要念,学费家里是一分钱都不会出给她的。
家里条件本就普通,父母都是指望她高中毕业后就出去上班挣钱的,自然对她考上了大学这个消息无动于衷,甚至十分反对。
她上头还有一个哥哥,从小就被宠坏了,中专毕业后也不工作,整天待在家里,爸妈拿他没办法,只能当做祖宗一样的供着,因此就更对她这个在家吃闲饭的女儿看不顺眼,结果她却要读大学。
倒是罗纪之,她那位不成器的哥哥,居然偷偷的塞给了她三千块,说:“多的也没有了,剩下的你自己解决吧,千万别告诉老头老太。”
她攥着那三千块钱,扯住了吊儿郎当的兄长:“好人做到底,帮我介绍一份工作吧,我肯定能做好!”
罗纪之看了她一会儿,说:“等我消息吧,不一定能成。”
结果就在昨晚的时候,他带给了她好消息,在穿福路的街口,有一家咖啡厅需要服务员,每天早上十点到晚上十一点,一个月5000块,不包括奖金。
穿福路是溪城富人出没的地带,那条路上除了大牌的旗舰店外,还有各种大型酒吧和夜场,她经过的时候向来目不斜视,如今在她眼里却变成了另一种意义。
一个月5000块,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是天大的馅饼,她认真的在这儿打工,两个月就可以筹到学费,罗岑宵兴奋极了。
罗纪之也不知道怎么给她找到了这么个好差事,但亲哥哥总不会害自己的妹子。
所以她今天早上出门是打算去做个体检,好及时上岗的。
却在门口遇见了周亮。
周亮见无法说动她,也放弃了,只是问:“你去哪里打工,我有时间能来找你吗?”
她下意识脱口而出:“找我干嘛啊?”
然后反应过来,自己也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少年看她脸红了,却笑了:“看望看望你呗,这也不成吗?”
她低声道:“可以,我在穿福路的魔法故事,现在我有事,要出去了。”
听到这个名字,周亮扬了扬眉,现出点笑模样,终于让了让身体,没再堵着她要走的道儿:“去哪儿,我送你啊。”他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竖在墙角边的单车。
“不用了,你快走吧。”她说:“被我爸妈看到就惨了。”
他愣了愣,然后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爽朗的哎了一声:“那我先撤了,改天去找你。”
也没等她说好还是不好,骑上单车,如风一阵的走了。
罗岑宵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转头去了体检中心,三天后正式上岗。
魔法故事是这一家咖啡厅的名字,据说是罗纪之的某位小兄弟的叔叔的表姐开的,老板经常不在店里,经理是一位三十出头的男子,看上去挺好相处,带她走了一圈了解了下咖啡豆和机器后,就让她先跟在别的老员工身后熟悉熟悉环境,这就算上工了。
家里头知道了她出去打工挣学费后更加对她的没好声气,但咖啡厅的氛围很好,她就变得更乐意在咖啡厅里呆着。
罗岑宵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黎今的,确切的说是先认识了邓小鲲。
那天邓小鲲进了店,是她去送的餐。
东西端到桌子上正要离开,就被那人给叫住了,她以为是东西上错了或者是没齐,却见他仔仔细细的看了看自己的脸,那目光几乎细致到让人毛骨悚然。
她也看着邓小鲲,这人长得有几分桀骜不驯,就像沙漠里的鹰一样,是很有特色的一张脸,很帅,却也很有攻击性。
他将她如同货物般的看了半晌,才点了点头,说:“不错……你几岁了?”
她傻愣愣的道:“十八。”
“啧啧,”邓小鲲打了个响指,“这么小,不过也够了……成年了。”
后头的话很轻,她没怎么听清。
此后的几天,邓小鲲天天都来,来了也就是玩电脑,吃喝东西,但都是一个人。
每次都吩咐由她送餐,却也不与她多说什么,偶尔看她两眼,带着审视的严肃,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来了一个星期后的午后,周亮又出现了。
那天不是双休天,客人很少,店里也只有她一个轮值的服务生,而周亮手中拿了个盒子,进门就看到了正在拖地的她,就把盒子给她塞了个满怀。
那是个漂亮的铁皮盒子,上面的英文单词她是认得的,她把东西还给他。
周亮的力气却很大,这回出奇的没有听她的拒绝,“拿着吧,以后也没什么机会能给你送东西了。”
她好奇,“为什么?”
周亮有些丧气,“我家要移民了,我得去加拿大念大学,下次再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过我会争取时间回来的,你……还愿意再见我吗?”
这句话加上怀中精致的巧克力礼盒,就是十分隐晦的暗示了。
罗岑宵对上少年期待的面孔,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你好好在那边学习,就别来来回回的跑了……”
他不甘心的问为什么。
可是没有为什么,他们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谈论原因的必要都没。
后来呢?
后来周亮走了,巧克力的盒子留在了她这边,他说了,一定会再见的,到时候她一定要给他一个机会。
她抱着盒子望着门口,却听见身边有一道声音响起:“还在看呢?人都走远了,切。”
是邓小鲲在窗边斜睨着她,那表情七分同情三分不屑,就好像他们刚刚的那一幕十分可笑。
她懒得同他争执,就要往里走,这时,邓小鲲忽然站起来,叫了一声“哥,这里!”
语气瞬间变得殷切无比,罗岑宵望过去,一个年轻好看的男人逆着光走进来。
他最多不过二十五六的样子,罗岑宵无法忘记那一眼,她从没见过可以将白衬衫穿的那么好看的人,领口微微松开,露出了凸起的喉结。
走近了,才看到那人的脸,所谓面如冠玉大概形容的就是这样的人,轮廓很深,眼睛生的很好看,脸很小,在罗岑宵匮乏的语言中找不到更完美的词去形容他,她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包括在电视上。
只是他看上去不太好相处,整个人散发着冰冷的气息,让人望而却步。
这不妨碍她欣赏他的背影。
他很高,如果站在一起,大约得要仰视他,腿长,肩宽,腰窄。
“喂,服务员,来杯美式。”邓小鲲冲着她吼。
罗岑宵晃了晃脑袋,去做咖啡。
因此没看见那头的两个男人,似乎说起了什么,朝着她这边望过来,其中一道冰凉的视线,不经意的扫视着她,然后对着邓小鲲道:“你就为了这个?”
邓小鲲嬉皮笑脸的:“哥,我也是凑巧遇见了,青涩了点,但瞧着不错。”
他把还有半句话给咽进肚子里了,可只要有心看,应该能看出来。
黎今抽着他递来的烟,却说不用。
邓小鲲眼珠子动了动,没再纠结这话题。
回忆到这个地方夏然而止。
罗岑宵不愿意再去想后来她跟黎今,这个她初见时觉得惊为天人的男人是怎么滚到一处去的。
该发生的事情在那年的夏天都发生了,当然,也应该死在那一年夏天。
她不该再去想当初发生的点滴,她现在需要做的只是蛰伏,令他满意于自己的乖顺,而绝不是留恋于曾经的温暖和短暂的甜蜜,因为他是个绝情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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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今被小问走动的脚步声吵醒,他的头很疼,昨夜没感觉,喝酒如流水,很久没有宿醉过,头疼的让人忍不住皱眉。
小问被邓小鲲送回来,后者人已经走了,而小问在客厅里看到了好几个空了的酒瓶,就故意在父亲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因为知道黎今睡得浅,这样他就能醒了。
果然,他按着眉心从床上半坐着起来。
“爸爸,你又喝酒了!”小朋友指控道:“你都尝不出任何味道,还喝这么多酒,会死掉的!”
“只是一点点,”他的嗓子还有点哑着,听着很性感,“我不会有问题的,乖。”
小问气愤的道:“我不想做没爸没妈的孩子,我不想。”
黎今的手指离开自己的脸,摸了摸小问的脑袋,小孩的头发比大人的柔软,甚至可以感受到头皮下跳动的脉搏,那是他所制造的小生命。
愧疚和温情充斥在他的胸腔,黎今听见自己说:“不会的,爸爸不会抛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