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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口气上到了三楼的时候,对面迎来十几个小混混,手上都拿着铁棍之类的东西。
领头的是个很时髦的混混,尤其是他一头火红色的头发,还是那种很长,快要披肩的,前面是斜刘海,挡住了左边的眼睛,简直能亮瞎你的眼睛。
在这小子的鼻子上还戴了好几个鼻环,在右膀子上还纹着一头野马,穿着的衣服更是时髦的不行。
上面一件露胸的衣服,下面是一件皮裤,上面嵌着一个个闪亮亮的宝石。
看着这杀马特般的造型,我真以为回到了以前的高中时代。
不仅是唐国立他们,就是我也忍不住失笑。
我们这边也没什么怂不怂的,直接朝着他们面前过去。
“别动,来砸场子的是吧?提前告诉你们,这场子有大哥照着的,劝你们最好别乱来,不然怕你们后悔。”
红毛小子冲着我们一行人瞎嚷嚷,更是拦在了他们前面,他手里提着一把不锈钢砍刀,很鸡儿嘚瑟的指着我们说道,还一边很骚包的甩了甩前段的斜刘海。
傻叉!
这是我对这小子最真实的评价。
唐国李用眼神在旁边朝着我示意了一下。
我立马知道了他的意思,向前多走了几步,到了这红毛小子前面:“不知道是哪个我们惹不起的大哥?”
红毛小子又嘚瑟的笑了起来,说他们是这一代的街霸,劝我们赶紧收手,现在还来得及,大家可以算交个朋友。
如果我们还是执意闹事,就别怪他们心狠手辣。
我连听这傻叉的费话时间都没有,从腰间皮带上抽出一根铁棍,直接甩在红毛小子头上,“砰”的一声。
红毛小子直接惨叫一声“啊!”
他整个身体一个趋退,退到了人群里面,抱着头躲在地上鬼哭狼嚎的。
“操你玛德。”
“弄我峰哥,找死。”
“上,搞死他们。”
这群小混混直接被激怒了,掏出家伙就对我冲来。
但是下一秒种,这群小混混个个面色露出惧怕,脚步齐刷刷停了下来。
因为唐国立也跟了上来,一个个拿出了开山斧。
两者比较,我们这边人群气势汹汹,儿对面显得太过青涩,甚至对方里面还有很多大学生。
这群人在我们眼里,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真要动起手来,有几个敢扎人的。
这群小混混立马怕了,我站在最前面,还看见那个被人喊做峰哥的红毛小子,两腿发软,不停的颤抖。
我居高临下的看着红毛小子,又是一铁棍下去:“交个朋友?”
红毛小子的头直接被砸出一条血花,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的额头流下,惨叫不断。
“劝我们收手是吧!”我冷笑一声,又一铁棍甩了过去,砸在他的手臂上。
红毛小子吃痛下,手中的铁棍立马掉落到了地上。
对面人群也有那种讲义气的混混,只不过刚冲到我后面,直接被唐国立一个照面放倒在地,抬手就拿出一只匕首扎进了对方的大腿上,一脚踢飞了。
抡狠的程度,我和唐国立来比,简直不是一个级别。
和这群小混混来比,对方简直就没得比。
这一刀下去,直接给对方整懵圈了,完全不是他们以前打架的场景,在他们印象中,最多就是拿个凳子砸砸人,狠一点拿铁棍给人开个花。
至于这种上来就扎人见血的,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凶残的画面。
双方的悬殊差太多了,不管是从抡狠的程度,还是人数方面,甚至真正血拼的经验,都不是对方能比的。
“都不想和这小子一个下场,都他玛德把东西丢了。”
很快,对面的人,在我们凶狠的手段中,被聂震住了,一个个赶忙脱落手中的武器。
三目他们做收尾的工作,拿着铁棍对这群人进行殴打。
大部分人被打的连连后提,都不敢出声,而那些还敢反抗的人,被打的更惨。
顿时在人群中,红毛小子急眼了,大喊道:“别给我住手,我们认识狸猫堂的大哥,吴尊大哥。”
我笑了笑,笑的有些让人毛骨悚然,这傻叉就是找死。
唐国立头一扭,看向那红毛小子,对着大家喊道:“停!”
他朝着红毛的位置靠近,大家主动让开了一条道路,他蹲下来拍着红毛小子的脸,嘿嘿笑道:“小子,你和吴尊什么关系?”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唐国立这种笑声,有种阴森森的寒意,让人不禁浑身一颤。
不仅是我有这种感觉,四周的兄弟们也是如此。
反而是躺在地方的红毛小子,一副喜从天降一样,大笑道:“知道怕了吧?吴尊是我哥,我是他表弟。”
唐国立眉头一挑:“哦?”
嘴里露出一抹看似反问的语气,实则内心充满了杀意。
“原来是吴尊的弟弟,你怎么不早点说?”
红毛小子立马眉开眼笑,说原来都是一家人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还说都是误会一场,大家都别放在心上。
唐国立笑容突然凝固,抽出匕首扎在红毛小子的手掌上:“你早点说,我和那小子有点恩怨了。”
“啊……”
红毛小子疼的直哆嗦,嘴里发出惨绝人寰的叫声,如同杀猪一般。
唐国立皮笑肉不笑的,还不缓不慢的抽出匕首,又扎了进去……
我看着心生寒意,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连我这种人算狠的人都这样,大家就更别提了。
“柱子哥,这个交给你。”唐国立朝着我笑了笑,一边摁住红毛小子的手,一边指了指红毛小子的手指。
唐国力朝着我递来开山斧,露出一个邪笑。
他的脸上还有斑斑点点的血迹,这一笑,有种地狱来的恶鬼一样,看着让人瘆得慌:“废了他一根手指头。”
我心里一震,要砍了这黄毛小子一根手指头?
说真的,不管对付谁,前提和谁有很大的恩怨,已经到了那种不死不休的地步。
对宋仁辉也是,对黑子、金刚等等所有人,基本和我都有深仇大恨,对付他们,我可能会毫不犹豫下死手。
但是对于眼前的红毛小子,我和他无冤无仇,让我砍了他一根手指头,让我有些不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