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嫌疑人区启之

姜木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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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凌晨四点五十分

    涉案人物:区启之、王子轩、赵娜、钱库、孙文月(死亡)、李云、周燕(死亡)。

    (一楼102)

    “你出来!小娜。”钱库站在门外喊道:“别看,太血腥了,一个女孩子看这种场景,会做噩梦的。”

    赵娜:“知道了,钱叔。”

    钱库:“屋里的灯坏了,你去找一个灯泡来给我,就放在吧台最下面的那个柜子里。”

    赵娜:“好,这就去。”

    钱库:“拿过来给我就好,我进去换,你就在外面,别进去。这种横死的人的灵魂,怨气很重的。”

    赵娜:“知道了。”

    区启之走出门外,站在走廊上,接着走廊的灯光往屋里看,由于屋子里一篇漆黑,根本看不到紧靠墙边的床位置。虽然走廊上的光亮可以照到一点距离,但是只能到屋子的中央位置。

    “钱老板,你刚才进屋的时候,也是没有灯光吗?”区启之说道。

    钱库:“对,这个屋子的灯坏掉了,我进屋按开关的时候,灯就没有亮。”

    区启之:“什么时候坏掉的?”

    钱库:“这个就不清楚了。”

    李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站在一边,倚着墙壁说道:“这点我可以作证,上午我们来这住的时候,我去周燕询问一些工作上的事的时候,试过房间的灯,发现那时灯还没坏。”

    区启之(心声):上午天很亮,大白天突然就想起试灯?这么凑巧?简直就像是为了现在灯坏掉在找理由。

    钱库:“哦,对,确实是这样,我们这快关门了,所以有什么设施坏了,我没也没打算去修。所以老李住进来时说他要好好检查检查,特意试了试灯好不好用。”

    区启之(心声):嗯,这样的话,两个人说得话倒是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假如真是这样,那灯就是在晚上周燕睡觉之前坏掉的,她是九点左右和两个老板回来的,那个时候她一定会点灯。

    “那时灯就坏了的话,她一定会要求修理或者换房间。不对,这个推理太绝对了,还有别的可能。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助理,不敢对两个老板提要求,反正就一晚,忍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能因为一个电灯在老板面前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一个出入职场的职场菜鸟,这么想也是很有可能的。更有可能的是,李云说过她喝的烂醉,假如她醉到需要被人送进房间呢。那时灯坏了,她根本不知道,碰到枕头就睡着了。唉?那送她进去的人呢?他也不知道吗?他为什么没管?”

    “不行,果然,我不擅长推理,比起推理我还是更精通于制定犯罪计划。再说,我闲着没事推理这个电灯什么时候坏掉的干什么。对我而言不是这个案子的谜团什么时候被解开,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把一楼的监控解决,我是从二楼爬下来的,之前四楼的监控坏掉,楼梯内没有监控、楼梯和窗户存在视线盲区,我才躲过一劫。”

    “可是一楼的监控就不一样了,如果王子轩那个糊涂警察查看了一楼的监控,我立刻就曝光了。真吓了我一跳呢,好在三楼发生了命案,王子轩先查的三楼的命案,然后顺手查二楼、一楼。万幸,一楼又发生了命案,打断了他查一楼以及外面的监控,如果真是那样,我当场就被发现了。想想,真得感谢这两个死者,作为报答,我会让你们死得瞑目的。这个王子轩不像监狱长,监狱长我只要一提示,他就立刻能明白,然后直接推理出案件过程。唉,难道要我这个前任罪犯客串一次侦探吗?”

    “电灯拿来了,快换上吧。”赵娜一路小跑,把电灯交到了钱库手里。

    区启之:这里看来,钱库还真是一个不错的人呢,他是老板,按理来说就算让赵娜自己进去换也不为过吧。毕竟赵娜拿着他的工资,吩咐她换个电灯也是理所应当,谁也挑不出毛病。但是,这个电灯坏掉的房间里有一个死相很难看的死尸,钱库不想让赵娜进去换电灯,担心她看到死尸会吓到,然后自己去换。嗯,这点和我很像,我在三楼时也是怕赵娜看到死尸让她离开的。这么想来,我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人……虽然我很擅长制定犯罪计划。

    “王警官,麻烦您帮个忙,您换一下灯可以吗?我胆小,不敢看死尸。”钱库站在不好意思地恳求王子轩:“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活一辈子都碰不到一个脑袋被砍掉的死尸,真不敢看,您多担待。”

    王子轩没多说什么,直接进屋去换电灯,不一会,电灯的光亮就驱散了102的黑暗,让周燕尸首分离的尸体闪亮登场了。门口的赵娜刚凑过来好奇的想看一下就被钱库捂住了眼睛。其实他的担心是多余的,赵娜刚才进屋的时候,已经看过了,她倒是没有显示出多很害怕,这点很了不起,一个女孩能有这样的胆子,着实不简单了。

    镜头要尽量避免给到周燕的尸体,因为她死得状态很吓人,尸首分家,鲜血喷得到处都是。即使给到周燕,也要避免拍到头颅和脖子。

    王子轩细心的查看着现场和尸体,寻找着任何可能会成为线索的蛛丝马迹。

    王子轩:“从死者尖叫,到没喊完的救命,之间只经过几秒钟,但她的脖子却在几秒钟内被连根斩断。”

    区启之站在王子轩的身后,也像王子轩一样查看着现场:“在黑暗中几秒内砍断死者的脖子,证明凶手是一个很冷静很果断,而且是一个力气不小的人。等一下,黑暗中他是怎么看清周燕的位置的?”

    王子轩仔细检查了脖子上的伤口:“伤口不是很平整……”

    区启之(心声):“伤口不平整,证明斩断死者脖子的刀不是很锋利。”

    王子轩把头和脖子放在一起,说道:“伤口很细。”

    区启之(心声):“证明刀子很薄。”

    王子轩看了一眼窗户:“窗户只能在屋里打开,出去之后无法反锁。”

    区启之(心声):“至少在短时间内无法反锁。”

    王子轩走进窗户,仔细查看窗户的玻璃:“玻璃上没有小孔。”

    区启之(心声):“也就是说,用钓鱼线系在窗户手把上,在外面把窗户反锁这种方法是不可能的。”

    王子轩(转身看了看门后,有环顾了四周):“我冲进来时,已经很小心的注意了,门后没有人,屋子也没有能躲藏的人的地方。”

    区启之(心声):“不可能存在凶手还藏着现场,然后等我们走了再离开的情况,或者混入我们的情况。”

    王子轩挨个敲打着四面墙壁,一边敲打一边还把耳朵放在墙壁上听着声音,说道:“从敲打墙壁的声音来看,墙壁都是实心的。”

    区启之(心声):“证明不存在暗格让凶手在墙壁来回穿梭,这一点和302的密室谋杀案一样。”

    王子轩把目光放回死者的床上,忽然神色一变,走了过去。(心声):“这是……死者的项链。”

    区启之(心声):“怎么会这样?”

    给床上一个镜头,死者的脖子周围有死者的项链,这个项链很奇怪。奇怪在于,这个项链很简单,是一个心形的金黄色的项链,看上去是金子做的。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它只是外面是金黄色,而里面是银白色的。而且,不是白银,这种金属很柔软,应该是铝。

    王子轩(心声):“原来如此,这个女孩没有多余的钱去买真的金做的心形项链,所有用铝的镀黄铜来代替。但是……这对案子有帮助吗?还是不能破解案件啊。”

    区启之(心声):“为什么用铝的制品伪造金首饰呢?还有,少了一个东西,没有串联吊坠的链子。”

    王子轩阴沉着脸走出房间:“好了,到宾馆大厅去吧,不要在犯罪现场呆着了,万一破坏了犯罪现场怎么办。”

    区启之跟在后面:“这就完了吗?还有好多没有检查呢。”

    王子轩头也不回,边往出走边说:“我现在不是警察,我也是犯罪嫌疑人,我只能看一下表面的东西,不能大肆检查。”

    区启之紧跟着他:“这未免也太教条了吧。”

    后面的三个人也走出房间,跟了上来。

    王子轩说的没有错,他也是犯罪嫌疑人。虽然他是警察的角色没错,但他不是警察的身份。他是在休假之余来到这里住宿的客人,不是接到报案来查案的警察,所以,他没有正式接到报警出警的警察同意,他不能大肆检查现场。而且,案发时他也在场,理论上他也有犯罪的可能。

    王子轩:“不必多说,我已经报过警了。”

    区启之:“大哥,你就是警察啊。”

    王子轩:“但我不是接到报警来这里查案的警察,我没有权利过多检查现场。”

    区启之:“所以我说你教条,墨守成规。还是说,你不检查犯罪现场,是你害怕别人发现证据?什么人害怕发现证据?只有犯人。”

    王子轩:“你说的没错,虽然我是警察,但我也有犯罪的嫌疑。总之,一切都要等我的同事们赶到在说。”说完,他就直奔大厅吧台而去。

    区启之:“你要干什么?”

    王子轩:“再调查一遍监控。”

    区启之:“你不是不能过多查看现场吗?”

    王子轩:“监控录像又碰不坏,现在我只能先看看能不能从监控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了。剩下的,只能等我的同事来了,他们到底怎么回事,还不来,正常的话三十分钟足够到了。”

    区启之停下了脚步,苦笑了一下,(心声):“好了,终于拖不下去了,他查到一楼的监控录像,我就曝光了。”

    区启之不经意地低了一下头,给地毯上一个特写,地毯上竟然有两串浅浅的脚印,这个脚印是踩到水后又踩的地板上的脚印,他连忙用手机拍了下来。仔细看一下,他自己的脚底没有脚印,两串脚印里没有他的。另一串是谁的?还有,王子轩怎么会留下水的脚印……

    “没错,这就是这个犯罪计划的漏洞!”区启之想到这一切,立刻转身冲回犯罪现场。

    王子轩看到这一幕连忙站起来大喊:“唉!你要干什么?难道想破坏犯罪现场吗?”

    区启之不顾王子轩的阻止,静止冲进102,然后来到来到床铺前,蹲下身子,把手放在床附近的地毯上,抚摸了一下这里的地毯。这里的地毯和三楼的一模一样,非常的粗燥,不同的是,这里的地毯是湿的。再往里摸,他忽然摸到一个东西。

    “哦?”区启之的脸上露出一个惊异的表情:“我怎么没早想到这一点?!靠!”

    区启之不得不把那个东西拿回来,给这个东西一个特写镜头。一把菜刀,菜刀上粘着血,不用想也知道是102的死者周燕的血液。菜刀有一些钝,刀刃很薄,和死者的伤口很吻合,作为凶器再适合不过。

    “干了!它之前没有指纹,现在有我的指纹了!赶紧扔掉!”

    “给我住手!”

    王子轩在区启之反身往102跑的时候就跟了上来,现在他看到了区启之手里拿着菜刀,立刻冲上来把他按在地上。

    “原来是你!”

    “我就觉得他不对!”

    “可是,周燕还活着的时候,我们有听到他的声音啊,而且,他也在屋门外的门口,他怎么可能完成杀死周燕的任务?”

    王子轩:“哼!那就由我来解开这个不可能的犯罪吧。我其实早就发现凶器在床下了,但是我一直没有声张,让他以为我没有发现,并且对他的犯罪手法一筹莫解。然后故意卖一个破绽给他机会,让他毁灭犯罪证据。哈哈哈,真是一个笨蛋,竟然真得上当了。”

    “哈哈哈……”区启之虽然被王子轩抓住,但是他并没有太惶恐:“笨蛋是你才对,你尽管破解吧,你找不到我是罪犯的证据!”

    王子轩:“看来你对自己的犯罪计划很有信心呢,但是没有用,我已经全部破解了。”

    区启之:“不会的,你四年前没有猜透区晟之的犯罪手法,现在,也一样。你注定会输给区启之,这是你的宿命。”

    王子轩:“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子轩忽然想到,区启之一直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虽然后来王王子轩问过他,但他很明显是瞎编的说出了一个名字--“乔世埴”。如果仔细想一下的话,“区晟之”这个名字的首写字母是qsz,而“乔世埴”的首写字母一样是qsz。

    王子轩:“你到底是谁?”

    区启之:“别管我是谁,总之不是你想的那个人。”

    王子轩:“你如果不是我想的那个人,你怎么会知道我在想谁?”

    区启之:“你的思维方式太简单,我闭着眼都能猜透你在想什么。还有你最后用的那个反推--‘你如果不是我想的那个人,你怎么会知道我在想谁?’。哈哈哈……这有必然联系吗?初中二年级的女生的思维模式才会用这种反推。你知道我们管有着中二女生思维模式的男人叫什么吗?郭【g(xiao)】敬【a(shou)】明【y(shou)】!非要说的话……”

    “你只是自以为猜透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