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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8:00
地点:风城医院保存血液的血库。
几个照相机照像的镜头,画面变成照片被保存下来。
第一张照片:一个一身粉红色护士装的女人靠着墙坐在那里,她的头歪向一边,四肢僵硬,一动不动。
第二张照片:看一下女人的脸,女人原本长得很漂亮,但是,现在却很吓人,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血色,眼睛瞪地很大。
第三张照片:特写一下女人的脖子,上面有掐痕,像是被人死死掐住脖子留下来的。
第四张照片:给到女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已是僵硬的,而且身体被血袋盖住,大概有将近一百左右的血袋。每一个血袋都装着暗红色的越块。因为献血离开身体短时间就会凝固,需要特殊保存,每年医院为了保存血浆都要花费大量的金钱,这也是为什么免费献血医院输血还要收费的原因。像这样把血浆袋被扔在地上,用不了多久就会凝结成块。
“啊咧咧,护士装的熟女都忍心下手……最喜欢这个类型的女人了……”一个玩世不恭的声音响起。镜头旋转一百八十度,区启之和王子轩并排站在一起望着地上的女尸。
王子轩:“你可以注意一下吗?对死者有点起码的尊重不行吗?”
区启之(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语音含糊不清):“呐,王警官,连夜把我从云城把我叫过来,我可是连早饭都没吃呢。”
王子轩(轻蔑一笑):“你在云城也是不务正业什么事都没有,不如过来给我打打下手呢。喂……这是医院的血库,别吸烟,你离了烟活不了啊?”
区启之(看着指间的香烟,不舍地收起来):“你算说对了,就指这玩意活着呢。嗯……这次是什么案件,给你三十五个字叙述清楚。”
王子轩:“办不到。但是我可以尽量精简地说一下。如你所见这里是医院的血库,而死者何芳芳就是这个血库的管理员。至于凶手只能看出是一个男的,监控只能看到凶手的身体,看不清脸,一到监控的地方他就把鸭舌帽压下挡住脸。从视频上看应该是发生在凌晨一点左右。何芳芳,女,三十七岁,已婚,连续五个月的医院最佳员工。丈夫也姓何,两个人很恩爱,呵,何等的缘分啊。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今年刚刚初中毕业,中考考了八百多分,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我那个小侄子……”
区启之(蹲在地上,仔细查看着尸体,看都不看王子轩):“那个……王警官,我们只是几个月没见你怎么变得这么话唠了,说好的精简体现在哪里?你说的那些对我们这个案子有什么帮助?”
王子轩:“我的意思是,这个何芳芳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基本可以排除她自杀的可能性,说实话我都有点替她惋惜,多好的日子啊……”
区启之一副无奈的表情,指着何芳芳的脖子上的掐痕说道:“这个女人是窒息死的,是被人生生掐死的,作为一个人,怎么自己把自己掐死?我个人觉得不用查她户口也能断定这点。说点有用的不行吗?还有,她的身体上扔满了血浆袋,你见过谁自杀会这样?”
王子轩(早就习惯了区启之不会说话的属性):“根据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询问,我们了解到,何芳芳今天不当班,是和另一个管理员临时换班的。何芳芳这个女人人不错,那个管理员家里临时有事,何芳芳是帮忙……”
“当我没问,一点有用的线索没有,一个大活人死了,还是死在医院的血库里。从监控室的录像来看这里就是第一现场,凶手杀人为什么非选血库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还有,为什么用大量的血浆袋把尸体盖起来。绝对不可能是为了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如果凶手想拖延时间分尸、隐藏……多的是办法,用大量的血浆袋只能更吸引人的注意力。”说着,区启之像一个孩子一样堵上耳朵,蹲在地上继续观察尸体,彻底不理会王子轩。
王子轩:“那你说什么线索有用?我们要是有有用的线索还用你过来?”
区启之(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行了,这具尸体基本没什么检查的价值了。整个案子也没什么有趣的地方,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案件,你们自己查吧。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我刚才说的,1凶手特意选在了血库这样的地方。2大量的血浆袋盖住尸体。3实在想不通凶手的目的在哪里?仇杀?如你所言,死者为人和善,不像是那种会结下非杀之后快的仇敌的那种人。情杀?死者和丈夫的关系很好。抢劫?到医院抢劫?还是医院的血库?能抢到什么?哼!”说到这里,区启之停住了,脸上像是忽然想到什么的神情,然后便是一副豁然开朗的笑容。
“区启之,怎么?想到什么了吗?”王子轩上前一步,走到区启之身边问道。
区启之(转身,正对着王子轩):“我刚刚想了一些凶手杀人的理由,都不太像话,然后,我想到了七宗罪……”
王子轩:“七宗罪?!哈?!”
区启之:“我那个疯子一样的大哥,区晟之,按着他的理论来讲。一切的犯罪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一切的犯罪都可以归结到七宗罪里。比如暴力事件归根结底属于愤怒惹的祸。我在想,假如,凶手是一个懒惰且贪婪的家伙……不愿意正经工作只想着一夜暴富的话……那他来医院的血库,杀死血库管理员就是为了钱的话……”
王子轩(尴尬的笑):“喂喂喂,你在说些什么你自己知道吗?这里是医院血库,而不是银行的钱库。凶手是为了钱的话,去抢银行不就得了吗?”
区启之:“哼!你们这群俗人,开口闭口就是钱。”
王子轩:“你不俗。”
区启之:“不,应该说是利益,许多东西,人类需要的很多东西不是以钱的形式存在。人最开始的时候,交易都是以物换物,为了方便才产生了钱这个概念。那么,如果手里握着人们需要的物资,才是换取钱的正道。而且,物资越是稀少,就越是值钱。比如铁和金,比如我们体内流淌的血液和……”
王子轩:“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凶手没想杀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抢夺医院血库里的的某种东西,被血库管理员发现才痛下杀手,或者,干脆就是闲管理员碍事直接杀了来找他想要的东西。”
区启之:“正是如此,这就顺理成章了,也能解释管理员在血库里死亡,以及她身上覆盖的大量血浆袋。”
王子轩:“一切都是因为凶手要在血库里寻找……”
区启之、王子轩两个人的面部分成两个画面特写,两个人都用最帅的表情,一起开口:“有熊猫血之称的Rh阴性血!”
王子轩:“没错,物以稀为贵,正常的血型在医院价格就不便宜,而Rh阴性血更是正常血型的三倍还要多。最要命的是,有价无市!不是说你肯花钱,医院还凑巧就有。”
区启之:“所以,如果你手里握着大量的Rh阴性血,在黑市上寻找那些需要这个血液的买家……还是很可观的收入的……”
王子轩:“这样就明显了,凶手偷偷潜入医院血库,接下来在偷取Rh阴性血时被何芳芳发现,痛下杀手。然后继续寻找Rh阴性血,但是他不知道Rh阴性血放在什么地方,所以乱翻一通,在找到血液之后,为了拖延医院发现稀有血型全部丢失,把之前翻出来的普通血浆袋全部覆盖在死者身上,把目光全部转移到死者身上。”
区启之(看了一下王子轩):“很好,继续推理。”
王子轩(认真的表情):“如果凶手这样做的话,证明他是一个外人,不是医院里的人,如果是的话,他应该会进入血库就直奔Rh阴性血而去,不必大费周章。”
区启之(微笑):“正常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我是资深罪犯,如果按着我对罪犯心理的了解来说……一个罪犯在策划犯罪之前一定会把每个步骤都敲定一遍,想好每一步怎么隐藏自己不被发现,怎么误导警方和侦探走上歧途去思考一个错误的方向。”
王子轩:“你的意思……”
区启之:“我的意思是,不排除是内鬼的可能性,故意在死者身上堆积大量血浆袋,让我们顺理成章的认为他不知道Rh阴性血放在什么地方,让我们怀疑是外人作案。”
王子轩:“这……”
区启之:“很有可能,仔细想一下吧。1在看监控录像时,只看到了凶手的身形而没看到他的脸。可见,他对医院的监控了如指掌。2血库的管理很严格,毕竟输血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可能像饮料那样随便扔个仓库就行。他是怎么进入血库的?哪里来的钥匙?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管理员不在?如果是外人作案,他准备得也太充分点了。但是这样的话,他势必要不止一次来医院踩点,这是一个合格罪犯最该避免的行为。一个陌生面孔多次在实施犯罪计划前出现在犯罪现场,还不如直接向警方自首呢。至少,这个案子里,就算不是内鬼做的,也会有一个内鬼帮忙。”
王子轩仔细思考着,区启之的话不无道理:“那……内鬼?”
区启之:“1医院的管理层,不过他们想卖血库里的血完全不必这么大费周章。说句不好听的,权力越大犯罪越容易。2我记得你说过,这个血库有两个管理员,那个管理员请假,让何芳芳顶替她。她离开的太是时候了……早不离开晚不离开……刚好血库出事前离开,太巧合了。”
王子轩:“这……”
区启之(心声):“她要是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就好了。这样结束,可就有点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