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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搬进东城花园之后,时敛森日日早出晚归,林鹿都难以致信,这样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他,之前究竟是怎么舍得浪费那么多宝贵的时间,千辛万苦赶到她的老家,只为见她一面。
下班前,林鹿出奇收到时敛森的邀约,告诉她今晚等他一起走。
林鹿等同事都三三两两走得差不多了,这才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离开前她再度默默看了一眼那张别致的邀请函。
不带走,才能不时时惦记于心头,就好像真的能放过自己不去在意一样。
林鹿走路都有些心不在焉,背后的人叫了她两声,她才有些木讷地转过身回应。
叫住他的人是时敛森的特助田星,林鹿曾远远见过他几面,虽说素昧平生,但田星这个名字是如雷贯耳的,林鹿对于他并不是一无所知。他是公司里被议论度第二高的男性,仅次于时敛森,正因为他和时敛森的如影随形,两人一度被传成是情侣。
林鹿想起这些虚虚实实的传闻,忍不住偷笑起来,望着田星,好奇地问:“请问有什么事?”
田星情商并不高,其实他早就打好小算盘,总寻思着如何制造一个偶遇的机会去主动结识林鹿。他暗自脑补了无数个情景,奈何天天忙得像只陀螺,于是这件事一再被搁置。今天倒是正巧碰上,得来全不费功夫,所以也就心里建设了一小会儿,这才敢大着胆开口叫住林鹿。
“你就是林鹿对吗?我是Forest的校友及助理Kevin,很高兴认识你。”田星摸了摸头,介绍时没好意思说中文名。
林鹿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原来Forest是时敛森的英文名。
她笑着回应:“你好,Kevin。”
田星觉得眼前的姑娘有一双闪闪发亮的黑眸,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很是清新甜美。她的身形略显单薄,略微瘦了点儿,巴掌大的脸上,更是显得双眼大而有神。林鹿不同于时敛森交往过的例任身材火辣的女朋友们,她没有大胸和长腿,却自带一股吸引人的气质。
田星喜欢这样子无辜又无害的林鹿,觉得她是一只惹人怜爱的小羊羔,可惜一朝不甚羊入虎穴,真担心吃人不吐骨头的时敛森会将她吃干抹净。
杞人忧天的田星怔愣了一会儿,很快又起了话头,可一句话说得没头没脑:“其实我接触的女孩子很少,并不太懂美妆一类的,也不了解你喜欢什么牌子什么功效的彩妆,所以就随便拿了一些。”
林鹿一时没明白他的话:“你是说?”
“Forest有将两大袋彩妆用品送给你吗?那是我在JFK(肯尼迪国际机场)和一群老太撕杀成功之后的战利品哦!”
时敛森的确送了很多彩妆用品给她,瓶瓶罐罐多到连梳妆台上都堆不下,她甚至将一部分作为礼物转赠给了王天天呢。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非常感谢你Kevin,可怎么是你买给我的呢?”林鹿彻底糊涂了。
田星将那几日的情形原还,几乎无一遗漏口述给了林鹿听,仔细到连从日本飞往纽约的航班上看见那道双彩虹的细节都交待了个底朝天。
若是她碰不到田星,便永远不会得知,在公司最为关键且动荡的阶段,时敛森仅仅只为了追回任性的她,不顾一切到穿过云层,跨越海洋,不远千里也要将她带回自己身边。
而她在时敛森的刻意误导下,只以为他和田星是从沙川市直接赶往她老家,原来他费尽心思省去了那么多那么重要的线索,仅仅是考虑到林鹿知道后大概会内疚,所以他选择绝口不提。
亦或许是不想让林鹿心里有太多的负担,也可能只是简单的因为爱她而已,那么细枝末节都不能变成捆绑她的理由。
正应了那句话,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田星仍在喋喋不休:“我从没做过这样的空中飞人,从沙川市到日本大阪,又从大阪开车到奈良,当日又赶回大阪乘坐飞往纽约的航班,逗留两天就从纽约飞往离你老家最近的机场,接着又坐了很久的车才到你家,途中我的身体感觉到有些超负荷,Forest却还嫌弃我是个麻烦精。”
林鹿听着田星倒苦水,有多少感动对着他一时说不上来,她并不能做什么弥补他们付出的一切,为了表示感谢,诚挚地邀请:“Kevin
,你晚上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去家里吃晚餐。”
田星无意听时敛森说过林鹿家自制的牛肉酱有多好吃,那种好吃的程度在时敛森的嘴里不亚于饕餮盛宴。
田星欣然答应。
田星自己开车,而林鹿则要穿过一条街才和时敛森会合,这是她提议的,看着也挺矫情,不太像她平日里的作风。
时敛森等得有些不耐烦,本就心里有气,这会儿更是耐心缺缺。
他将车停靠在路边,方还晴好的天,突然一下子阴沉沉的,闷雷四起。
夏季的阵雨总喜欢酝酿一下子,然后不给人一丁点缓冲的余地,滂沱大雨,倾盆而下。
林鹿一不小心,淋了个落汤鸡,上车之后,模样和表情俱是狼狈不已。
时敛森觑了她一眼,不理不睬的,只是将车驶上马路。
这段时间,两人的确见的次数骤减,这会儿又被时敛森莫名其妙冷落一番,竟有些别样的违和与陌生。
暴雨很快停了,天光迎着蜿蜒的路灯,又重新渐渐地明亮起来,立马变回夏季的傍晚六点时分,一个动人而悠长的黄昏。
“彩虹!”林鹿惊喜地欢呼,她打开车窗,将半个脑袋探出去,脸上的表情十分鲜活生动。她嘴角上扬,笑着的双眼眯成一条缝,瞳仁里闪着光。
雨过天晴,云层白又低,大块大块悬浮在蓝天里,仿佛触手可得。
林鹿长这么大,除了时敛森拍给她看的双道彩虹之余,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七色彩虹。见到此情此景,她坐在副驾驶上好不兴奋,时敛森转过头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她的模样。他有些不解风情,伸手将林鹿拽回来,毫不留情关掉车窗。
“小心着凉。”他言简意赅,望了一眼身边那个从头湿到脚的人,虽是责怪冷淡的语气,其中不乏透着关切。
林鹿默认了他的说辞,想到这么生平第一回看到彩虹,于是换上可怜的口吻对时敛森请求道:“可不可以打开车窗,我就拍张照片?”
时敛森无法拒绝小绵羊一般让人无法与之置气较真的林鹿,复又打开车窗,只见她掏出手机,对着天空比手划脚。
随后,林鹿眼疾手快,将镜头对准时敛森,找个角度就按下了拍摄键。
他表情严肃专注地开着车,五官立体深邃,表情清冷,薄唇薄抿着,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林鹿有些后知后觉,并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这样冷落自己。
时敛森趁等红灯之际,终于按捺不住心情,冷冷讽刺道:“我就这么见不得人,哪怕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们有一腿?”他不高兴时,说出口的话总是刺耳又难听的。
林鹿没猜到他是为这事而闹起了别扭,可她一直是懂得避嫌的,不敢光明正大在公司地下车库上时敛森的车,所以下班才提议要穿过一条街才跟时敛森会合。
就因这样,刚才林鹿不偏不倚淋到了一场暴雨,虽说撑了伞,但在这样磅礴的雨势下,一把遮阳伞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而林鹿不知,时敛森更多的是因为心疼她才生气,头发像是刚洗过,原本扎着的马尾辫只得放下来,发丝湿答答粘在一起,黑色长发贴着白净的脸,虽说有几分楚楚动人,可到底容易患上感冒。
时敛森终究是刀子嘴豆腐心,口气生硬地吩咐:“把鞋袜都脱了。”
此时,林鹿的衣裤和袜子也一并湿透了,夏天的服饰都相对轻薄一些,白色的T恤一浸水就几乎成了透明的,T恤贴着身子,印出里面黑白色波点花纹的文胸。
林鹿听话地开始弯腰脱鞋脱袜子,低头才注意到这幅不雅的画面,脸顿时成了火烧云,于是只能假意双手环胸,试图遮掩尴尬。
“披上。”时敛森从后座拿过一条薄毯扔给林鹿,他一直盯着前方路况,也没发现林鹿的别扭,以为她环着胸是因为冷,他还顺手将空调的风速调到最小。
曾经是谁说时敛森不像是会懂得怜香惜玉的人?
林鹿在心里将自己的脸啪啪啪打了一百遍……好像正是自己这样以为过。
随即,时敛森还从后座上拿过一件裁剪上乘的手工西服,趁红灯之际,不甚在意地侧身弯下腰,他的话从下至上传入林鹿的耳里:“抬脚,把衣服垫在脚下。”
林鹿似承受不住这样高级的待遇,脸刷地一下更红了,连忙阻止时敛森暖心且又奢侈无度的举止:“不用,真的不用!”
时敛森目光骇人,不容拒绝的眼神直勾勾瞪着林鹿,却依旧用轻描淡写的口吻以及不由分说的语气逼迫她:“我不想说第二遍。”
林鹿说不出话来,也迟迟不肯抬脚,两个人谁也不肯让步,各自僵持着,直到后方的车暴躁地按着喇叭提醒催促时敛森已经从红灯转绿灯了。
林鹿犟不过他,只得哆嗦着,心不甘情不愿抬起了脚,眼睁睁看着那件价值六位数的西服被自己踩在脚下,她简直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见林鹿表情遗憾又纠结,时敛森存了心挤兑她:“没见过世面。”
林鹿默叹,这样的世面,有生之年真没从别人那里见着过,却偏偏被自己遇上。
沉默间,电台里正好播放着王菲的一首老歌,由林夕填的词——我见过一场海啸,没看过你的微笑;我捕捉过一只飞鸟,没摸过你的羽毛。
鬼使神差,林鹿做了有史以来可以被算作出格的举动,她忽然伸出手,轻轻柔柔摸了摸时敛森的头发,再是脸庞。
她眷恋他的发丝,他的一切。
做着这些温存的举动时,时永盛的话是那样清晰地在脑内来回盘旋,像是头顶的秃鹰,强势而凶猛。
当然,林鹿至今认为,时永盛是她见过最富魅力的中年男人,没有之一。
他有沉稳内敛的性格,温和友善的脾性,以及给人留有余地且恰到好处的尊严。
他在东城花园见到林鹿的那一刻,并未表现出任何轻视与敌意,平和客气地与之打了招呼,非常有礼有矩地同林鹿介绍了自己的身份,甚至主动伸手与她友好地轻握,该有的礼节一点不少。
两人没说上几句话,告别前,他不过是郑重而不失风度地问了一句:“你认为现在这个节点,是你和时敛森公开关系的最佳时机吗?”
一语双关,林鹿怎会听不出言外之意。
自那以后,时敛森一直处于高度忙碌的时期,林鹿正好可以一个人收拾妥当情绪,而他的确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其实,林鹿想过就以这样平静寻常的方式,渐渐淡出时敛森的视野,装作无理取闹也好,像无声离开他第一次时再度离开他一次也罢。
林鹿是真的在一个人的时候,独自想过无数个离开时敛森时可以给出的合理解释,但现在,面对这样不善言辞又用柔情将她包围困住的时敛森,她发现自己做不到了。
再做不出不告而别这样不负责任的事情来了,若是如此,她不仅伤了自己,也会深深地伤害那个一直在默默地用力地爱着自己的时敛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