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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馨月神情恍惚,额头昔日的伤处隐隐作痛。她发觉自己竟坐过了站,仓促下车时,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的长裙,女人抬手在她左脸上扇了一记耳光。韩馨月呆呆地立在站台上。母亲说,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要狠狠地打她的右脸,可是,在找不着北的北京,她又如何能硬气地还击别人的右脸、让她出丑?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前的伤疤,那道痕迹永远深刻在了她心上,任她头发留得再长也遮不住。她甩了甩头。难过时,她习惯性地甩甩头发,让额头和心头那道伤疤暴露在阳光下。
她身无分文,只得步行。半个多小时后,她来到一所陌生的学校,迟疑着走进校园,不知等待她的是掌声还是巴掌。
迎接韩馨月的是数学老师兼班主任陈国兵,微胖,留着地方支援中央的发式,国字脸上青春痘铺了半张脸。他皱眉道:“怎么第一天上学就迟到?”她本想解释,忽然想起妈妈的叮嘱“不明状况时少说”,便噤了声。
陈老师让她在同学们面前做自我介绍,她向座下扫射一番,鼓起勇气说:“我叫韩馨月,来自弥勒县凤凰镇……”话音刚落,同学们便哄堂大笑,一位同学说“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她咬了咬嘴唇,继续介绍,话语却被哄笑声和口哨声淹没了。她呆呆地站在讲台上,感觉自己像一只猴子。
陈老师喝止住大家的喧哗,说道:“韩馨月来自外省,普通话还需多加练习,希望大家都来帮助她。”陈老师为她指定了一个座位,她茫然地走过去,敏感地捕捉到身后轻视、猜忌的目光。她走到一位女孩旁,惊奇地发现女孩穿着和她一模一样的公主裙。女孩皱了皱眉,将身体挪向另一侧,同时高举起右手。
陈老师问:“马俐,什么事?”
“老师,我要求换位置。”
陈老师不悦,正想批评马俐,一位面相黝黑的男生说:“我和新同学坐吧。”
韩馨月感激地冲他一笑,刚坐下,男生悄悄递过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魏华,很高兴认识你。
魏华成了她在这座陌生城市的第一位朋友。
她上的第一堂课是英语,安可王老师讲得神采飞扬,她却如听天书。城里的孩子自小学开始学英语,她却是初次接触,连26个字母都认不全。事实上,她的普通话也是一塌糊涂。她所在的小学,从老师到同学,没几个人说普通话,说普通话的人会被人当成“外码子”。普通话尚且说不好,还得说洋文,她取出小刀,烦躁地在课桌上刻了一个“爱”字。
同桌魏华也听得一头雾水。下课后,他问:“韩馨月,你听懂了没?”她摇摇头,说:“听不懂。我连普通话都说不好。”
魏华笑道:“没关系,我教你。”
“我也教你。”背后传来一个男声。她回头一看,吃了一惊。他可真帅呀,帅得很洋气,再也找不到比“风~流倜傥”更合适的词来形容他。
韩馨月的目光很快穿越他,集中到他的同桌身上。他,正是公交车上借钱给她的男生!他紧抿着长有小痣的嘴,正埋头看英语书。
“我叫吉米,来自北京西站南广场东。”吉米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她一听,懵了,怪不得她找不着北。吉米邪笑着向她伸出右手:“欢迎你,金凤凰。”韩馨月看清他毫无恶意后,在他手上轻拍了一下,以示回应。男人和女人握手,很奇怪,她要的是拥抱,还有爱。想到这里,她的脸微微泛红。
“吉米,能把你的课堂笔记借我吗?”她问道。
吉米耸耸肩道:“我从来不做笔记。”
而她是一定要做笔记的,并且要做得非常工整,因为母亲再忙,每天都会检查她的笔记。
“同学,能把你的笔记借我吗?”她问吉米的同桌。他羞涩一笑,显然认出了她。
韩馨月忍不住偷眼打量他:他看去斯文而温和,轮廓分明的脸,不苟言笑。奇怪的是,他眼睛中闪烁着一种莫名的东西,她始终读不懂。
“李磊,橡皮还你。”扎着马尾辫的马俐笑嘻嘻地向男生走来。
原来他叫李磊。
吉米挤眉弄眼地说:“马俐,你昨天借直尺,今天借橡皮,不如我俩换座位吧,你找李磊也方便。”
马俐朝空中挥舞拳头:“吉米,你找死!”
趁他们打闹时,李磊默默地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递给韩馨月,她感激地接过,不经意碰到李磊的手,心突然一颤。
上学第一天,韩馨月就知道北京除了故宫,还有北京西站南广场东;知道除了凤凰镇的方言,更动听的是北京普通话;她不知道的是,她这个在小学经常考第一的优秀三好学生,也可以考倒数第一。
英语课堂测试。在班长林可可的帮助下,安可王很快批改出了成绩。公布成绩时,他特意强调,你们班有一位同学考得很好,有多少个英文字母她就能考多少分,这说明她对26个字母掌握得不错,言语间,他有意瞟了韩馨月一眼,这一眼,如同无数把飞刀向她射来,她瞬间体无完肤。
英语课代表吉米将试卷发到韩馨月手上时,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她看不见的暗伤,鲜血淋淋。
所幸下午的语文课拯救了她的自尊。90分钟的作文课,她洋洋洒洒地写了2000多字,同桌魏华抓耳挠腮地仅写了300多字。她的作文时常被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她在众目暌暌之下读自己的作文时,感觉自己瞬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公主。
这一天,她很快记住了李磊、魏华、吉米等几位同学,还有和她穿着一模一样裙子的马俐。
放学后,韩馨月用了一个多小时走回家。一回到家,韩馨月就将裙子脱下来,扔到地上,再也不想穿了,可她只有这一条漂亮的裙子。她默默地将它拾起。
母亲仍未下班,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将那张写着大大的“26”的英语试卷悄悄藏起来,又躲进被子里,哭了。很快,她克制住眼泪,生怕母亲发现她红肿的眼睛。她饿极了,四处觅食,却只寻到半包方便面。吃完那半包不知年份的泡面后,她开始做作业,然后坐在门槛上,呆呆地等待打两份工的母亲回家。
母亲平时总是按时回家为她做饭,今天却迟到了。天越来越黑,一大团阴霾笼罩着她,她害怕地抱紧了自己,回忆这只虫子不容分说地爬进她的脑海,令她回想起一开始就迟到的人生。
上小学前,韩馨月还是一个与同村的孩子在乡间玩泥巴的野孩子。1984年的9月,同龄的孩子纷纷背上书包走进课堂,不满6岁的她,只能眼巴巴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数高压电线上跳舞的麻雀。她时常独坐在门槛上,反复念叨一首童谣:
门口有个雪娃娃,
张着嘴巴不说话。
我拿苹果去喂它,
叫它不要想爸爸。
在她独自疯跑、掉进村口的池塘,险些丢掉一条小命后,母亲才决定托关系将她送进小学课堂。母亲辗转求了许多人,送出去许多烟和酒还有红包后,终于在镇上一所小学里找到一张属于她的课桌。
自念小学起,她便开始了人生第一次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