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真正的血绛之珠

猪小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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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颗血色的珠子。

    林峰目光炯然,微微怔了一怔,散发着淡淡光芒的血色珠子,悬浮在半空,并非血珠,个头比血珠要大一倍,在这颗血色珠子中间,有着一滴鲜明透彻的血滴。

    似是真正的血滴!

    倏地——

    “有人来了!”心头响起小芸焦急的声音,林峰瞬时回过神,身影闪过,直接便将这颗血色珠子抓入手中。此时,一道璀璨极光咻的穿透而过,带着强风而袭。

    啪!

    林峰面色微变,被强风拂过往后退了几步。

    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俊秀青年,头发往后梳,绑着辫子,目光如炬的望来,带着丝阴柔的煞气:“你是谁?”

    “林峰。”林峰望向白衣青年,暗是警惕。

    直觉告诉自己,此子决非善于之辈。

    白衣青年眉头微簇,“没听过,哪个血塔的?”

    “尚未加入。”林峰答道。

    白衣青年明显一怔,也有些摸不清楚林峰底细,他并非完美体,探查不了林峰实力等阶。在血雾大地,未加入血塔的,只有新人营地,但气云期的新人来到这里?

    可能么?

    到处都是凶神妖兽,连三血、四血杀手都有很大危险。

    …

    林峰同样望着白衣青年。

    有一件事,他完全可以肯定,那就是刚刚获得的那颗血珠,并非之前的三种类型珠子。以其独特和罕见,及白衣青年的重视来看,这颗新的血珠十之八九很贵重!

    白衣青年,是子星期上阶强者!

    起码六血杀手。

    尽管血楼有禁律规定,成员不得自相残杀,但禁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东灵城也有戒条不得杀戮。但每时每刻都有人在东灵城被杀,而自己…现在依然活的好好的。

    所谓的禁律戒条,就是用来打破的。

    关键,是值不值得的问题。

    “唰!”真龙圣力暗是凝起,林峰随时准备攻击。

    就自己所知,当日血影在新人营地,虽未开杀戮,但足足废了三十八个预备杀手。眼前的白衣青年,同样感觉得到他隐藏在骨子里的狠辣和阴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嗖!

    又是一道气息降临。

    这一次。林峰真正色变,来者有着相当沉重的威压和气势,实力之强足胜白衣青年两个层次。一头卷乱的头发,身着血色战铠,刚毅的脸庞,带着不怒自威的气势。

    “血珠,谁拿到了?”声音雄厚低沉,血色男子目光深邃。

    瞥过白衣青年,最后落在林峰身上。粗厚的眉毛微微拧起,显然也不认得林峰,“你是?”

    “林峰,未加入血塔。血珠被他拿到了。”白衣青年秋百步抢先一步道:“骞罗老大,可认得他?”

    骞罗若有所思,倏地眼眸一亮:“3000亿新人?”

    “新人!?”秋百步面部表情有些僵硬。

    林峰点头。

    瞒不过去,索性坦白。

    “是的。预备杀手林峰,见过骞罗前辈。”林峰俯首道。

    骞罗讶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恰逢血绛,晚辈心生好奇。便进来了。”并未解释太多,林峰直接开口。

    回答,不必太详细,真一分假一分便是。

    “不可能!”秋百步面色顿变:“你一个新人,怎么可能入到血雾森林如此深处!”

    骞罗眼眸炯炯:“可遇到凶神妖兽?”

    “遇到过。”林峰点头。

    秋百步紧盯林峰,骞罗好奇之色倏地展开,点点头:“血珠卖么?”

    林峰一怔。

    取出一颗蕴藏真衍血之能量的珠子,林峰问道:“这个?”

    骞罗摇头:“这是圣珠,一共三种,你手中的是纯血圣珠,和我所说的血珠并不同。”

    “狗屎运。”秋百步一旁小声撇嘴。

    在他看来,林峰连血珠什么是都不知道,就已经得到一颗,而且还只是一个新人。

    不是狗屎运是什么?

    林峰点头。

    将刚才那颗如血滴凝聚的珠子取出,放在手上:“是这颗血珠?”

    哗!

    秋百步和骞罗眼眸均是一亮。

    “对。”骞罗目光凝然,直望而来:“这才是真正的血绛之珠,你可以拿到兑换处,以每颗3亿血光点的价格兑换。”秋百步在一旁面色顿变,不甘的努嘴,暗斥骞罗实诚。

    3亿血光点!

    林峰确实有些被惊到,血光点与涅默币直接兑换是1000:1,意味着这颗血绛之珠,价值3000亿涅默币?

    又是一把天阶中品的三彩幻灵剑!?

    尽管血光点兑换涅默币有限制,但足可见这颗血绛之珠的价值,小小一颗珠子竟可堪比天阶中品圣宝!自己尽管已对它估价甚高,却未想过高到这般程度。

    “你若要卖,我愿意出3300亿涅默币,买下。”骞罗目光深然。

    高出一成的价钱!

    林峰轻喔了一声,望向骞罗。

    “并非所有人都像我这样。”骞罗淡淡瞥过身旁的秋百步,“的确,你若能将这颗血珠带回血雾大地,或许能卖得更高价钱,但其中风险我想你自己也清楚。”

    “怀璧其罪。”

    “我也不占你便宜,3300亿涅默币你并不会吃亏太多,而且以我骞罗名义庇护你,你可安然回到血雾大地!”

    骞罗话音正然落下。

    一旁秋百步脸色已极为难看,林峰望着手中的血珠,微微犹豫,点头道:“我愿意出售,但有两个条件。”

    骞罗双瞳一亮:“说。”

    “第一,烦请前辈将所知关于血绛的一切,告知晚辈。”

    “第二,暂时,我并不想回血雾大地,但依然希望借用前辈的名头,庇护于我。”

    林峰直望向骞罗。

    眼下的局面,自己很清楚。

    骞罗前辈说的没错,怀璧其罪,单是身边这白衣青年便已虎视眈眈。自己的实力,在所有进入血雾森林的血杀手中是垫底的。没必要为一颗血珠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卖了血珠,自己并不吃亏。

    况且……

    自己未必用得到血珠,就算用得到,自己也或许能获得第二颗,第三颗。

    “野心不小。”骞罗淡然一笑。

    “第一个条件,没问题。”

    “但第二个条件,恕我无法答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