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山道有行人—上

和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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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一周左右,进了腊月二十,阿旁怀放了假,整日带着女儿到处游逛。他们父女搬来了省城半年,却连一处风景名胜都没有去过。阿旁怀虽然知道女儿成熟稳重,但是还是心有愧疚的。

    阿秀觉得能跟父亲一起到处走走看看,也是很开心的一件事,只是,这天要是再暖和一些就更好了。

    N省省城的西南处有山,夏日时,林荫遍布,鸟语花香,实在避暑的好去处。但是冬日来,未免太过萧条了些。

    阿旁怀拉着阿秀走在山道上,心中有点懊悔,“这是什么名胜啊!早知道什么都看不到,连个人影都没有,还不如在家里待着呢。”

    阿秀喘着气,鬓角微汗,回眸向山下看去。

    满山的绿意已经枯黄,在冬日望去,的确太过于惨淡。然昨夜的一场小雪,犹如神来之笔,让这苍茫的山水陡然生动起来。绕山而行的水,仍然是绿的,缓慢而幽静地流淌,那些隐在林间或水边的黑青色瓦房被白雪描出了轮廓,犹如在宣纸上被浓墨描绘,深浅相间,好一副冬日山水。

    阿秀跟阿旁怀爬到了山顶,站在庙宇的钟楼前,从那宽宽的矮檐下挑目远望,山河满目,千峰一色,巍巍壮观。

    如此大好风景,都是她父女两人的,这是何等惬意的事情。

    阿秀拍着栏杆,前俯后仰地哈哈大笑,阿旁怀不知女儿笑什么,但女儿高兴,他也高兴,所以很憨厚地呵呵笑了起来。

    雪后初晴,风并不大,笑声在山间回荡,传出了很远很远。

    惊动了山道上的两拨行人。

    时近年关,再加上这冬日山中萧条,已是游人罕至。居然先后有三拨人在这山道上跋涉,的确有些少见。

    第一拨,自然是已到山顶的阿家父女。

    第二拨人,人数比较多,衣衫华贵,周围有数名精悍地青壮男子,身着统一的黑色衣服,围着中间的一位老者和一个年轻的女人。那名老者头发已经花白,脸上气色红润,显得精力充沛,眼见都快爬到山顶了,仍然轻松有余的样子。

    而那名年轻的女人,穿着红的耀眼的羽绒服,走在这苍白的山道上,远远看去,像一团燃烧的火。其实即便是走近了看,她也像一团火,她长得很漂亮,是极具侵略性的那种美,用四个字来形容,也只有艳色逼人比较合适。

    她的体力明显不如老者,大口地喘气,却不肯要旁边的人扶她一下。听到笑声,不禁挑眉冷哼,“哪里来的蠢货?”

    老者微微偏头一嗮。

    那红衣女郎容颜更冷,“这冰天雪地不在家里呆着,跑到这荒山野岭来发疯,不是蠢货是什么?”

    老者也不生气,似乎很宠她的样子,“他们是蠢货,在发疯;那我们又是什么?”

    红衣女郎忿忿不平,“我也想知道我们这是在干什么?但你不肯告诉我原因,我除了当一个蠢货,还能做什么?”

    老者心中叹了一声,“你呀。”望着这个自己最喜爱的孙女,他实在是不忍心训诫。只得低头继续沿着山道向上行走。

    红衣女郎拧眉看着老者的背影,很是不痛快,但毕竟是最疼爱自己的祖父,她只得跟了上去。

    山道是石阶,有些地方被游人踩的有点滑,再加上昨夜的初雪,很容易不稳。可是他们这一行人也不知道穿的是什么鞋子,稳稳当当,居然一点打滑的迹象也没有。走得不快也不慢。

    而在他们下方的另外一拨人,则步伐特别的快。这一拨只是一个人。

    他穿着老旧的军绿大衣,却没有扣上前襟的扣子,露出了里面的棉衣和棉裤,脚上是一双老旧的已经看不清原本颜色的棉鞋,他头上带了一个雷锋帽,因为走得太急,两侧护耳的部分耷拉了下来,看起来像个游走在火车站门口的破烂混混。他背后背着一个很大的包,似乎很沉,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脚下还是很轻快,在到达山顶天门的时候,后面的那个人居然赶上了前面这拨的贵客。

    按道理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看两拨人衣着举止,似乎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的地方。

    可偏偏最后来的这个衣着太过于普通,甚至破落的人,居然走到了前面这拨人的面前。

    他低头望着掌心的一个罗盘,那里面的磁针跳得比他的心跳还快,但大概的方位还是指向面前这个红衣女郎。

    军大衣很不确定,一手伸进雷锋帽里,使劲挠了几下。“哎,我说你们等等……”

    军大衣开口了,他的声音很洪亮很年轻,带着很浓重的地方口音,所以一下子,对面那拨人居然没有一个人听懂他在说什么。

    但是黑衣的保镖们非常迅速地将老者和红衣女郎围在了中间,冷漠地注视着军大衣。

    “我是来找人的,我没有恶意的。”军大衣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骤然停下脚步,他自己都觉得热得受不了。他一把摘下了帽子,露出一头浓密的黑发和一张方正的脸。

    他的头发被雷锋帽压成了很奇怪的造型,但是即便是没有帽子,他那头太过浓密太过长了些的头发也没有任何的美感或时尚可言。他的脸自然也没有什么美感或者时尚可言,他肤色是很少见的古铜色,有点像七八十岁的那种乡村老汉,但是没有一条褶子或者皱纹,因为他还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但也有可能更年轻一些。

    军大衣看着面前这些表情严肃的黑衣人,有点紧张,他仔细地回想着家中的那台黑白电视里每天播放的新闻联播的口音,尽量让自己放松一些,然后模仿着播音员的说话方式,“我是来找人的,你们不要紧张。”

    虽然不标准,但是黑衣保镖这次听懂了。

    红衣女郎听着他中气十足的拿腔拿调的说话,带着嘲弄的笑声就响了起来。“找谁,当然是找我,还能找谁?”

    军大衣有点囧,结结巴巴地说,“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找你,但应该是找你。”

    红衣女郎心想你说什么废话呢,这荒山野岭地你都能契而不舍地追过来,除了找我,还能找谁?

    不怪红衣女郎如此自信,她如今是当红的女明星,追在她后面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像这样疯狂的粉丝,她见的多了。

    “拿来吧。”她微微一呔,今日她难得跟祖父一聚,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烦人的家伙身上,也不想把事情搞得更加糟糕。

    “拿什么?”军大衣很不解。

    “你不是要签名吗?难不成还要合影?”红衣女郎瞪大眼睛,看着军大衣,他是疯了吗?就这种形象也敢跟她要合影。

    军大衣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儿,“为什么要签名,为什么要合影?”

    两人隔着黑衣保镖组成的人墙大眼瞪小眼。

    军大衣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他突然围着黑色保镖开始兜圈子,就发现手中的罗盘仍然在跳动,但指向依然维持着最开始的方向,并不是红衣女郎,他觉得自己更热了,脸还有点发烫。

    军大衣微微一鞠躬,“对不起,是我找错人了。”说完他就沿着磁针的方向继续向前狂奔而去。

    红衣女郎有点回不过神,他不是来找她的?那她刚才的举动算什么,自以为是?她抿着唇,狠狠地看着军大衣的方向,轻轻地喝了一声“去死。”

    脚下却不由自主地往军大衣的离去的方向前行,她倒要看看这个不知所谓的人到底是来找谁的?

    老者刚才瞄到了军大衣手中的罗盘,那个东西明显是个古物了,他平日里把玩古董无数,眼力还是有的。他也有点好奇那个军大衣是做什么的,所以没有反对,也跟了上去。

    军大衣哪里有心情去理会他们,他一路不停的低头看着掌心的罗盘,确认着方向,一边庆幸今天自己的运气真不错,这要是换到了汽车站那些地方,可怎么找啊。

    从山顶的天门平台再往上的钟楼,也只有一条山道,军大衣看着不停变化方向的磁针,心中很紧张,如果错过今日的机会,回到那都市里的茫茫人海,他得猴年马月才能找到那个人?

    山道当然是依山势而建,哪里可能像城市里的马路那么笔直宽敞,军大衣再心急也看不到磁针所指的方向是否有他想要寻找的人。

    这时,从上方传来一阵隐约的歌声。“……行人过尽烟光远,立马任河流,茂陵风雨秋……壮年何事憔悴,华发朱颜不解忧……借他只手回澜……临水且渡弯舟……”

    唱歌的人是一个女子,声音并不高亢,要不是今日山中无人,只怕想听见都不容易。

    可红衣女郎却急急地往前走了几步,一反平日的傲色,竟然听得格外认真。她受过声乐培训,也出过专辑,但是这个女声所唱得腔调极为特别,竟然闻所未闻,而且很明显歌者是随兴而歌,唱到高兴了,声音就大些,但也有细微处,几乎细不可闻。但总结成一个词,那就是非常好听。

    渐渐地,歌声清晰了起来。有两个身影出现在了山道上,正是阿家父女。

    阿秀原本正唱得高兴,可忽见下方山道上有人,她立刻就闭上了嘴巴。

    军大衣看看她,又看看掌中的罗盘,似乎有点不敢置信,毕竟他刚刚才找错过人。

    而当阿秀与他擦肩而过时,那磁针抖得跟打了鸡血一般,跟着阿秀的步伐缓慢地转了一百八十度。

    紧跟在阿秀身后的阿旁怀眼神一凛,出手如电,拍向了军大衣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