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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招娣刚好进门,听到这话背过身去就哭了。
吴三妹权当自己没看见她,吩咐那大姑娘,“春儿,叫娘。”
王秀英认识这姑娘,陈招娣刚过门的时候她到萧家来过,是吴三妹她老哥家的老闺女,长得倒是盘靓条顺,还念过小学,只可惜眼界太高看谁也看不上,这不一拖就拖成了老姑娘,今年都二十有三了。
“干啥,你老吴家人死绝了要把闺女送人?这样,你打我们家这门出去,沿着大路一直走到头,看看村尾那户人家他要不。”
“呸!”吴三妹啐了一口,“你才跟那老光棍配!我可告诉你,我们家春儿那是个能生大胖小子的主儿,我老哥家光儿子就有六个,儿子生儿子,那是好种!你也别跟我这儿耍能耐,要不是看在老二叫我一声娘的份儿上,我还不能这么照顾你们家!”
吴三妹来之前可是仔细盘算过。
陈招娣嫁到萧家这么多年,一个带把的都没生出来,所以萧家人才不待见她,连带着她这个当娘的也不受待见,这么些年半点好处也没拿回家,要是换成吴小春,那可就不一样了!
首先吴小春就比陈招娣会来事儿,到时候把儿子一生,萧家这家还能不由她来当?而作为吴小春的老姑,她咋着也能捞到点好!
再说她可是跟这老侄女都说好了,只要吴小春能嫁进萧家,礼金全部归她!
至于陈招娣这傻子,随便再找个老光棍老鳏夫嫁了,多多少少还能再换点,两全其美!
她又说:“我可是听说了你最近正托花姥四处打听,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也不要你三十六腿啥的,给个五百块钱再弄个几百斤粮就成,不过以后逢年过节的咋着也得到我们家走动走动,毕竟春儿也算我半个闺女。”
王秀英差点被气笑,“你知道现在是啥年代不?来来来,老二媳妇,你自己跟你娘说说,骂她我都嫌费事儿。”
陈招娣委屈的抹着眼泪,说话直抽抽,“娘,这事儿,这事儿它也不能怪我娘,我爹的病一直不见起色,我娘一个人照顾俩,要吃要喝还得给我爹看病,她也不容易,要不你借点钱给我娘吧,你看咱家粮仓里都快装不下了……”
其实这事情早在几天前吴三妹就找陈招娣商量过,当时是想叫她自己提出来,只是陈招娣一直犹犹豫豫的没说出口,这不她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王秀英一个大嘴巴子过去,“记吃不记打的东西,滚!”
甭管表姐还是表妹,她一个也不想要!
“娘……”陈招娣捂着脸,傻眼了。
“别再叫我娘,我没你这样胳膊肘往外拐的儿媳妇!也劝你娘趁早死了这条心,你们家的闺女甭管亲的表的堂的,我宁可老二打一辈子光棍都不会要!还有我告诉你,在我这儿可没啥闺女小子的分别,除了老四他两口子生的,其他人就是生头猪我都没意见!”
王秀英让丁俊兰去叫来萧建军和王宝生。
萧建军跟陈招娣并没有登记扯证,只是事实婚姻,所以写个书面离婚证明就好了,到时候再让王宝生做个证人。
“就你们家老四那缺德的两口子还想抱儿子,断子绝孙吧你!”吴三妹恨恨的骂了句,丢下两人趁乱就溜了。
她是真没想到王秀英会把事情做那么绝,要是陈招娣被赶走,吴小春又没能进门,那她岂不是鸡飞蛋打?
很快,王宝生和萧建军赶到,宋恩礼也跟着一块儿回来。
王秀英一把推开院门,自己端了把凳子坐院里,叫宋恩礼从她的工分本上撕张纸来给她,“离婚,马上写证明,让这蠢货滚回她娘家去,省得成天怨恨咱们家不养活她娘家!”
“姐啊,你这又是干啥,老二跟他媳妇都四个娃了,还折腾啥啊!”
“你少多嘴!”王秀英把王宝生吼了一顿,非逼着萧建军写。
敢咒她老儿子断子绝孙,她非叫姓吴的不得安生!
萧建军不敢去接那张纸,他识几个字,要是接过去,恐怕这婚是离定了。
虽然他很听他娘的话,可毕竟跟陈招娣做了这么多年夫妻,没感情也有亲情。
老舅这儿行不通,他只能把求助目光投给宋恩礼。
四弟媳的话比四弟还管用,他老娘最宠的就是这个儿媳妇。
这种事情,宋恩礼咋劝?
她向来不爱跟王秀英唱反调,因为她知道王秀英是个足够开明的婆婆,如果不是真的把人惹毛了,王秀英绝对不会说出要萧建军离婚这样的话。
“你看红旗干啥,那是你们家的事儿!”王秀英一句话堵死。
陈招娣比别人慢半截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扑腾一声跪下,“娘啊,娘我错了,求求你别把我赶出去,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王秀英只当自己聋了瞎了,任凭她咋磕头也不搭理。
陈招娣就一直跪着,跪到萧和平从白针山回来还没敢起。
王秀英怕饿着小儿媳和老儿子,早早去灶间准备午饭,她不开口,萧建军也不敢走,白白浪费了半个上午的工,吴小春更是不肯走,她是铁了心要嫁进萧家过好日子,好不容易做通老姑的思想工作把她带来,坚决不会半途而废!
王秀英在灶间直骂瘟神。
前阵子故意不做陈招娣的饭,就是为了让她长点记性,结果人倒好,顿顿抠闺女碗里的饭还赖炕上不肯下地,今天这一下闹的又给耽误这么些工,再让这瘟神在自家待下去,来年怕是要负日值了。
“我媳妇呢?”萧和平无动于衷的扫过三人。
这个点,他的懒媳妇应该已经在家等饭吃了。
萧建军看到他顿时跟看到救星似的,“老四,娘非要我跟你二嫂离婚,我这儿是一点办法没有,你赶紧帮着劝劝。”
“娘可不听我的。”
“娘最听你的,算二哥求你了,赶紧去吧!”萧建军把他往里推。
萧和平本来是真打算替萧建军说句好话的,只可惜一看到坐在灶台后捧着个烤红薯直颠来倒去的小媳妇,啥也忘干净了。
“我托盛利给你买的衣裳应该今天下午能到,待会儿吃过午饭我领你去邮电局取。”
“你给我买衣裳了!”宋恩礼欣喜不已。
虽然这年代的衣服不好看,可好歹是萧和平给她买的,只要萧和平给她买的,哪怕是块破布她也高兴。
“还有鞋。”萧和平把她手里的小红薯拿过去,三两下给她剥好,用筷子穿上,“给。”
宋恩礼把红薯推到他面前,“先赏你吃一口。”
“甜。”
其乐融融的小两口并不知道,就在不久前,从萧家落荒而逃的吴三妹已经在公社里给他造了个“生不出娃”的谣!
于是一夜间,萧和平的传说又从“克妻”变成了“没有性?能。”
一个男人如果没有性?能,等于就是个废人,不明所以的社员们每每看到他跟宋恩礼,以及宋恩礼许久不见动静的肚子,便习惯性报以或是同情或是嘲讽的目光。
脖子上一直挂着破鞋不允许摘掉的刘芬芳下地干活听到社员们偷偷议论这事,总算彻底放弃了萧和平。
都干不了那事儿了,再能耐要来也没用,还不如个张老棍!
说实话,虽然每次跟张老棍做那事都被弄得够呛,但不得不说,回味起来竟还是让人想得慌。
刘芬芳下意识抬头去寻找张老棍的踪影,却无意中瞥见那个戴着眼镜的高个子男人,好像叫啥周振兴。
看上去真是又有文化又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