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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让你给我止血吧,不过,你不要趁着机会偷看我,你那里更不能有任何的反应,如果有的话,我肯定会赏给你断子绝孙脚的!”林可再次提醒道:“我现在的伤口,应该只是表面稍微裂开,不用再次缝线,你去手术室里,偷几盒活血化肌膏来,用这个涂在我身上就行。”
林可虽然不是医生,但她是专业的警察,对于自救,她肯定经受过专业的训练,对于自身的情况,肯定比我了解的更多。
我原本还想再给她缝线呢,现在想来倒是不用了。
我也没有多耽误时间,说了句,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之后,我就偷偷摸摸的再次去了手术室。
一般只有警察负伤了才会动用这边的手术室,然而彭城市区内的治安虽说一般,但是警察受伤的列子还是比较少的,所以这边手术室,基本上没人用过。
我到地方时,手术室周围,连个人影子都没见到,再次撬锁打开了门之后,我就在里面翻腾了起来,找到了一些消毒的东西和绷带,以及林可所说的活血化肌膏后,我就快速离开了手术室,跑到了病房里面。
这次她说,只是涂抹的话,也许就不用让我上了,她自己就能涂抹,虽然不能再次通过这个机会,看看她的身子,但至少那里不会有感觉,也不会让她赏给我一个断子绝孙脚了。
可是等我回到病房里却是觉得,我想错了,林可那时已经是非常的痛苦了,她告诉我,她全身的伤口,都有裂开的趋势,她已经没有力气,再去自己涂抹活血化肌膏了,得需要我来涂抹。
听到这,我是既激激动兴奋,又是暗叫不好,这可怎么办?
不给她涂抹吧,她的伤势,会更加的严重。
给她涂抹吧,我那里万一有了反应,她直接给我来一脚怎么办?
到时候不说断子绝孙,那也得疼的要命啊!
我陷入了极度的挣扎,与纠结当中,但是最后,还是想看她身子的欲望,以及不想让她伤势加重的心思,战胜了,心里对于疼痛的恐惧感。
我心里一横,就拿着活血化肌膏走到了她的床前。
“秦守,你快点吧,我疼的有些受不了。”见到我来,林可表情痛苦,甚至言语之中充满了渴求,那样子,还真像是一个非常柔弱的女子。
不禁让我心声强烈的保护欲,点了点头,说了句,我要动手了。
等我爬起来后,就看到林可的表情,也非常的痛苦,显然伤口再次裂开,让她非常的疼,不过她依旧是没有出任何一声,脸上写满了坚强。
虽然被她踢了一脚,疼的我感觉要死了,但我也没有因此就记恨林可,反而爬起来之后,我就带上了无菌手套,开始给她拆开绷带。
也许是因为疼痛,让我那里短时间,没有任何的反应了,这也让我很快的就把她的绷带拆开。
此时的伤口缝线处,已经微微有些血渗出,但好在伤口的缝线,正如林可所说,只是稍微有些裂开,并不需要再次缝线。
这对于我来说,就好办多了,先是用酒精,给她消了毒,随后,我就开始给她抹,活血化肌膏。
那个活血化肌膏,似乎有种清凉,止痛的功效,我刚刚将药膏,涂上去之后,林可因为酒精消毒,而更加痛苦的脸色,瞬间就变得好了一些。
我心中一喜,就快速将她所有微微裂开的伤口处,都给涂上了药膏。
重新给她包扎好了之后,我才停了下来,而那时的林可,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但是等她发现我在看她时,她立刻就扭过头,不敢看我,显然是因为我刚才把她的衣服,都脱光了,让她颇为羞涩。
我心里则是骂娘了,现在羞涩了?刚才踢我裤裆,怎么不羞涩羞涩啊?
蛋疼的持续性很强,给她包扎完毕之后,我还是感觉那里非常的疼,将刚才用的东西收拾了之后,我就再次偷偷摸摸进了手术室,找了一些止疼的药,吃了之后,我才感觉好了一些。
林可见我裤裆痛苦,她也没有任何的歉意,等她身体状况好了一些之后,她就变得和过去一样,再次警告我,说不要在她面前,有任何邪念出来,下一次如果在被她看到,她会多踹我几脚的。
我当时心里有些气愤,老子咋说早上救了她的命,现在又帮了她大忙。
她不仅连声谢谢都没有,还对我这样!
这让我恨得直咬牙。
林可的伤口虽然被重新包扎了,但是她短时间内,还是不能动,所以我们并没有立即行动,而是等着她至少伤口结巴了,我们才能一起行动。
林可的恢复速度,简直是非人类,仅仅是过了两天天,她的伤口就结巴了,她也变得行动自如了,这让我和秃头王打心底的觉得震惊,我没有经历过这种伤,但是秃头王有发言权,他过去可是和别人在街上,用砍刀互砍过,曾经也受过刀伤,但是他足足过了一个多月,他过了将近两个星,才敢下床走动。
这两天,我们虽然没有去行动,但也是也在一起,商量着,到底该怎么做。
我们先是确立了一下,这次行动的目的是去取证,并非和他们拼了个你死我活,随后,我们就开始确立,我们第一个取证的对象。
对于第一个取证对象,我们有不小的分歧,林可说她已经去过刘德光那里,可以说是轻车熟路,再次去的话,有了我们两个人帮忙,很容易就能得到他们犯罪的证据。
但我和秃头王的想法,却时恰恰相反的,林可被刘德光发现之后,可以说是打草惊蛇了,他周围的保镖,也会越来越多,这无疑给我们增加了很多的难度,而且经过这事之后,刘德光手里的那些犯罪证据,不是会隐藏起来,那就是销毁,或者转移阵地了,说不准我们费了千辛万苦,潜入到了刘德光的家中,最后发现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证据,这可就惨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换个目标。
林可听了之后,完全不认同我们的观点,说我们这是看电视剧看多了,没有办过案子,就没有话语权。
这让我和秃头王都非常的无语,先不说我们谁说的对!
只是什么叫做,没有办过案子,就没有话语权?
难道江浩明的案子,不是她和任鸿飞过去邀请我的吗?
难道能请晋三爷出山,不是我的功劳最大吗?
我不禁反问了她,她听了之后,却是一阵阵的摇头,说我那不叫办案子,功劳大也没有用,还装成一副领导模样,批评说我,我这种再换个目标,这种思想很危险。
我真觉得非常无语,我问她哪里危险了?
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就是说我的思想很危险。
双方僵持不下,我只好拿出来,我们之前的约定,说少数服从多数,得进行投票抉择。
秃头王和我想的一样,自然站在我这边,票数二比一!
林可虽然极其的不服气,但是我们事前已经说好了,她也不得不听从我们的了。
至于换目标,哪个目标,我们就再次有了分歧。
林可建议我们直接去调查那虎爷,他是虎鲨帮的老大,他的犯罪证据,应该是最多的,而且他是老大,只要把他抓起了,其他人一个都跑不了。
她似乎想到,我们会反对,她又给了第二个人选,那就是被我们撞了受伤的三把手!她说人受伤了,肯定会比正常人好对付,要么就是选虎爷,要么就是选老三。
然后,结果她的提议,还是被我立刻就给否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