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视角(之四)

柳暗花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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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的内心独白@

    我从来都讨厌带着保镖,其实我们林家的男人都是这样,我父亲,我弟弟,还有我,都没有带随身保镖的习惯(父亲身边的高管家,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虽然我们的财富容易使我们成为歹徒的目标,但那实在太不自由,也太没有隐私了。

    重要的是,时时被人保护的话,让我觉得不像个男人。我,有能力保护自己。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训练我和秀如何面对绑架,长大后又持续学习了很多格斗和枪械技术。我自信我可以自保,而虽然秀在武力方面差一点,但财富本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你稍微有钱的时候,会有不良分子盯着你,如果你有钱到一定程度,财已通天,黑白两道通通摆平,反而平常的贼人不会动你,而有点基础的也会给你面子了。

    我觉得,我身边并没有想像中的风险,多年来的情况也证明了我的感觉。可是,事有例外,我忽视了竞争对手,本来我以为袁定那个窝囊废不敢动作,而小野伸二那只卑劣的狐狸不会用这么幼稚的手段,而事实上――我错了。

    为此,我付出了代价。

    我走出黑屋的时候就感觉不对,因为停车场的保安不见了,灯也全部熄灭,而那帮混蛋来得太快,我才反应过来,已经被围住了。

    我措手不及,幸好之前受过训练,还算冷静,但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那么多人,很快我就只有挨打的份儿。我护住要害,争取时间,希望可以有人路过,但我失望了,我觉得我今天会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心中极其不甘。

    我,CES的副总,论武力,把袁定和小野伸二绑在一起,我一只手就可以打服他们;论智力,我和父亲合力,把一间孱弱欲倒的公司带到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之首;论谋划,我把时代和城园玩弄于掌股之间,可今天,我却死在一群下贱的流氓之手!

    眼前,一片暗红,是我的血蒙住了眼睛,我亲眼看到那个带头的混蛋拿着一根木棒狞笑着走过来,木棒一端的钉子闪着寒光,只要他挥一下,我必死无疑。

    那一刻,我确信不是幻觉,我感觉有一道黑暗的门向我打开了,我的生命似乎要终止在此。然而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冲到我面前,在我就要踏入死亡之门的一刹那,挡在了我的面前。

    是天使来救我吗?那感觉太新奇、太激动也太温暖,我从未尝试过。可是从小到大,我似乎也没做过什么好事,对人冷漠而傲慢,为什么会有天使来救我?

    我用力睁着越来越沉重的眼皮,想看清她的样子,只觉得她那暴力的姿态真是美丽,还觉得她有点眼熟,难道她出现在过我的梦中吗?可我的脑袋疼得似乎像要裂开一样,根本没办法思考,心中只想:如果我能活下来,我愿意为这个天使做一切事情。必要的时候――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或者――我可以以身相许。

    在生死关头,我不知为什么会想起这个。或者是因为被保护的感觉太好了,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告诉自己永远不能表现软弱,要帮助父亲,要保护弟弟,可有时候,我也很累,希望有一个人跳出来,为我遮风挡雨,把我当珍宝一样守护。

    这感觉真好。真好。

    她或者真是我的天使,可她是谁?

    当我的脑子越来越混乱,越来越意识不清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有个人要杀掉我的天使。此时,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本来我已经就快昏迷,可却突然暴发出潜能,扑上去为我的天使挡住那致命的一击。

    身后传来剧痛,一刹那间,我竟然有点喜悦,很奇怪的感觉,本来不甘心死的,此时却觉得为这个暴力天使去死是一件美好的事。不过――不过――为什么那痛感来自――来自屁股???

    天哪!为什么会这样?小时候我倒也有过英雄救美的美好幻想,不过后来对女人越来越冷酷,活了三十三年来,第一次救女人,却是以这种部位受伤而结束――太丢人了呀!

    更可怕的是:在昏倒前的一瞬间,我认出了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是谁――是我的冤家对头于湖新。是她救了我!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呢,她果然是经常出现在我梦中,不过是噩梦中。

    来不及说什么,我陷入了黑暗,我觉得上天在捉弄我!

    而醒来后的第一时间,我第一个要问的,居然是于湖新那个女人有没有事?或者这是是对救命恩人的关怀吧?不管怎么说,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她终究是救了我。怎么感谢她呢?给钱?不行,那样她又会生气,一个平民家的女孩子,偏偏那么自尊,稍微直接一点,她就眼泪汪汪的。

    这女人大概自以为很凶吧?其实她露出委屈模样的时候很有点楚楚可怜的感觉,让人的心不由得软下来,或者因为反差太大,才让人的心有些异样感,对,肯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不是因为别的,一定不是因为别的,不是因为有了好感或者什么。

    可是不给钱的话,还能以什么报答呢?

    想到这儿,我忽然觉得自己除了钱,还真的一无所有。又想起在昏迷前那个以身相许的想法,不禁惊得自己一个激灵。她救了我的命――

    不过,于湖新不是我的那盘菜,我从来就喜欢温顺乖巧的女人,再说秀对于湖新动了心,我做为哥哥不能横刀夺爱。那么好吧,既然如此,我要和于湖新保持距离,对于她对我的冒犯,我尽量容忍就是了。

    她不符合当林家媳妇的条件,但是――也不算太差,有时候――看起来还可以,那么让秀和她交往看看也不错。她这种平凡没特色的女人,可以得到我那优秀弟弟的青睐,也算是另类的报答,抵得起一个救命之恩了。

    但是--为什么一想到秀和她在一起,心里会有点不舒服呢?就好像一个坚硬的东西硌在心头最柔软的部分,说不上疼痛,甚至可以强行忽略,可它就是提醒着我一种存在,让我不得安宁。

    “救我的人怎么样了?”当秀秀来看我,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并坚决否认看到了救命恩人的脸。

    秀秀告诉我是于湖新救的我,尽管我知道是这个答案,但听到别人告诉我,心头还是有点悸动,而且我还听说为了救我,她脚底严重割伤,也住在这家医院里。

    我心疼,当然这是对救命恩人的心疼,绝对是,我对自己说。

    “她丢了一双漂亮的鞋子,正承受心灵和肉体的双重痛苦呢。”秀开玩笑的对我说,以此来表明于湖新精神旺盛,并无大碍。

    但我听到这句话后的第一个念头是送给她一双鞋子,一双可以媲美灰姑娘的、漂亮的水晶鞋,然后亲手给她穿上,让她的脚不再受伤,稳稳当当的走向她的白马王子。

    当然,那王子不是我。绝对不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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