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水慕霞的现代之旅 四

一个女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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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慕霞和良妃有了钱,倒是可以吃东西了,但是住的地方始终没有解决,因为他们一直没有身份证;就算水慕霞的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弄来一张身份证的。在现代游荡了一个星期后,就连良妃也开始后悔回来:因为原来的那个她已经死掉了,就算她看到了那些亲友又如何?她倒是想相认啊,可是却被自己的亲友当成是神经病报了警;虽然依靠水慕霞的功夫他们成功逃脱,但是他们两个人却在警方那里挂上了号,并且还有了一种新的身份——精神病人。

    很看得起他们,因为水慕霞的身手所以他们两个被认为是很有危害、很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现在就算是吃个饭也要好好的收拾一番才敢出现在人前,而且不敢在一个地方多次的出现。

    水慕霞哪里过过这样日子,向来是他追人什么时候被人追过?现在东躲西藏的好像只老鼠一样,他是一肚子的火气;听良妃说城市并不是只有一处,而且交通很发达:他相信,因为四个轮子的古怪盒子跑得比千里马不知道快多少倍。

    但是他们却无法离开,因为火站之类的地方都张贴着他们两人照片,连出租车都一车一张;无处可去,又被人当成精神病人四处追缉,水慕霞那叫一个憋气,对来这个所谓的现代的主意更是恼透了,顺便天天都要把良妃念叨一番:不是你,爷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吗?

    良妃也只能翻翻白眼:“能回得去我恨不得马上回去;你以为在你们那边好吃好喝做只米虫对我没有吸引力吗?如果不是······”如果不是现代这些方便的东西在,她真得不太想回来的;可惜的是她有亲友挂念,还想念电视啊、电脑啊之类的东西,却忘了自己早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她现在就是良妃。

    黑户啊。

    水慕霞也就是说说,知道自己来这里并不是良妃的错,每天还是护着良妃进进出出的;这天两人再次出来吃饭,虽然再三的小心找了个小店,却无巧不巧的遇上两个警察来吃饭。而水慕霞还没有完全适应现代的生活不论是举止还是说话总和现代人有些不同——他自己别扭看得人也别扭啊,所以就被警察给认了出来。

    武功再好,他现在也知道比不过那个什么手枪,所以当下也不多话,掀翻了饭桌拉上良妃三十六计就走为上;跑吧,警察们是跑不过他的,只要拣着那些进不了汽车的、不能称之为道路的地方跑,他总能脱身。

    可惜的是,他还是小看了现代的科学技术,所以这次他和良妃就是不能完全的摆脱警察;总在他们认为安全的时候有警察的喊话跟上来。

    水慕霞跑得是一头是汗,对良妃抱怨:“你就不能减减肥?这么重真能累死人。”

    良妃懒得理他,只是不停催他:“快点,你不想被捉去打针吃药的话就快点;精神病人,他们全都是精神病!”她那个委屈、那个气啊;就算是当她是个贼什么的,也比精神病人强吧,她这个聪明可爱到天下无双的女人,会是精神病人吗?那些人的眼睛都长哪里去了。

    水慕霞借力跳上三层的小楼,看了看四周:“这次,麻烦大了。”因为他们两个人被包围了。小楼四周全是警车、全是警察。

    如果不是因为水慕霞的武功绝不会有这样的盛况出现:水慕霞的杀伤力是不用怀疑的,所以他对市民们的危害度也极大,警方是下定决定要为民除此一害所以动员了能动员的所有力量,才能锁定水慕霞二人并且把他们困住了。 ~

    但是鉴于对方是两个精神病人,所以警方并不想动用武力射杀什么的,还是想着能捉到人把他们送去医治;所以就有专家出现了,为得就是诱哄水慕霞和良妃能乖乖的就范。要说呢,警方的考虑和做法都没有错,可惜的是水慕霞二人神智正常的很,尤其是良妃很知道精神病人会是什么待遇所以她是坚决不同意和对方和谈。

    没有和谈的余地:如果不说出她和水慕霞的来历来都会被当成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的;她坐在楼顶上听着对方专家的话,低着头想了半天只有一个主意可是她有点没有把握。

    “要不,我们自杀得了。”良妃看了一眼那些警车再看看那些黑洞洞的枪口,她叹口气:“你轻功再好也没有用了,如果再敢逃就会被打成马蜂窝;唉,被捉住就是生不如死,还不如一了百了——说不定我们一闭眼再睁眼就回去了。”

    水慕霞哼了一声:“那边也是绝境。

    良妃一掌就拍了过去:“你穰啊,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怎么可能还是绝境?我们会落在什么地方还难说呢。”她摸出了小石头来:“如果能回去就好了,真得好后悔回来这一趟,有些事情太想当然了。”

    水慕霞看一眼下面的警察:“要不,你先死吧;如果你死了过去了,那我再死不迟。”

    良妃又是一掌过去,就是知道打不中水慕霞所以她每次都不留力气:“你怎么不先死,再说我是不是回去了你怎么知道?”她没有把握就是因为没有勇气寻死啊,好死不如赖活着啊,她还有太多的好东西没有吃呢,怎么舍得就这么死呢。

    水慕霞在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可是没有一个法子可用:“看来,真得只有死路一条了。”他想不到来到现代后日子这么的难混。死倒不怕,可是就这么死了连紫萱的面都见不到,他怎么都有些不甘心。

    如果真得逃不过一死,他宁愿死在那边,至少还能看一眼紫萱,至少能知道紫萱倒底是不是安全了;他喃喃的道:“真得不如留在那里,紫萱,紫萱,你现在还好吗?”

    良妃看一眼他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没有专家说话了,她叹气:“要不我们投降吧,走一步算一步,到时候你能逃走的时候不要忘了救我啊;希望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变成精神病。”

    水慕霞摇了摇头:“按你说得投降不是好主意。”他也摸出了小石头:“真得很想回去啊,就算是死也要死在那边,死在这里算什么啊。”他留恋的抚摸着小石头,因为这是紫萱给他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他手中的小石头忽然亮了起来,而良妃手中的小石头也亮了起来。

    良妃差点跳起来:“亮、亮了,是不是…···”她有些惊疑不定的看向水慕霞,真得不知道这个时候小石头亮起来能不能带他们回去。

    水慕霞的目光猛得变狂热:“小石头,我要回去,我们要回去!”

    小石头的光亮越来越亮,终于强到让水慕霞和良妃睁不开眼睛,然后光华猛得一涨再一缩,楼顶上便什么也没有了。

    警方终于还是登上了楼顶,可是全副武装的警察们面对的却是空荡荡的楼顶,除了杂物外半个人影也没有;他们这么多警察亲眼看到两个人躲到了楼顶来,把这里围了一个水泄不通,却还是让人逃掉了。

    但是人怎么逃走的,一直成为了疑案;不管是后来的人、还是当时在场的警察,没有一个能想明白这件事情;而此事也成为世界最为神秘的十大事件之一,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甚至还有当时楼顶上水慕霞和良妃的照片,虽然有些模糊但是大致能看出人脸来。

    不过没有多少人相信此事,很多人都说那照片是p出来的;如果水慕霞和良妃在的话,一定能给那个用手机拍照的人平反:那的确就是现场的照片。但是照相的人也一样会被水慕霞打成一个猪头,再被良妃打成肥猪的猪头,他们对照片上自己的样子不满意啊——我长得有那么丑吗?!

    水慕霞和良妃落了下来,直直的把帐逢砸出了一个大洞来,把某人吓得几乎晕过去;不只是因为天降两人,还因为他们两个的穿着打扮:水慕霞的头发短了好多,那也没有办法啊,在现代被追缉的他不可能再弄个发髻出来,让人看到他就能认出他来吧?

    可是对于金乌来说,水慕霞的头型就太让人吃惊了;当然,这个不算是大事儿,最大的事情的是,水慕霞和良妃都穿着t恤,还是半袖的那种,尤其是良妃身上的那件还是紧身的;下身嘛水慕霞穿得就是现代夏天满大街男人都会穿得牛仔短裤,还光着脚穿着一双凉拖。

    至于良妃穿得就是过膝的小牛仔裙,脚上也只有一双凉拖,一双白嫩嫩、滑溜溜的小脚丫上未着寸缕,还晃着她白嫩嫩的胳膊和腿——金乌的眼睛当时就花了,嗯,没有流鼻血是因为他面对的女人是良妃而不是紫萱。

    “真是老天有眼啊,”水慕霞看到被自己压在身下的金乌,一把就狠狠的抱住了他:“金乌兄,金乌兄,你可想煞小弟我了。”他那个热情、他那个情切,真真实实的把金乌吓得都忘了身上的疼痛。

    因为水慕霞一时的激动,让金乌在后来的两个多月里都对水慕霞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此事被良妃笑了水慕霞一辈子,成为了水慕霞人生中不多的“污点”之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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