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和韩莎老师的约定

不是蚊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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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从傅青峰那里得知那个刺客受伤的事后,宋砚总感觉有些心神不宁。

    而且傅青峰的态度也非常的暧昧。

    为什么要请他喝茶,为什么要告诉他南宫俊被刺杀的消息?

    “他这是在怀疑我与那个刺客有关系吗?”

    想到这里,宋砚心中多了一丝警惕,虽说傅青峰帮忙救出了大伯,而且对他也有拉拢之心,但防人之心不可无,随着精神力越来越高,他发现,他的念头就越发通达,对每件事也看得越发透彻。

    忽然,宋砚又想起一件事,今天,张自然、李磊、谢晖、张军四人都没有来学校。

    “难道发生了意外?”

    想到这里,他拿出手机拨打张自然的电话。

    过了一会儿电话才接通,张自然的声音略显虚弱,还带着一丝淡淡的疏离感:“喂,老大,你有什么事吗?”

    “你们几个今天怎么没来上课?”宋砚问道,心中还有那么一点不舒服,很明显,张自然因为苏筱悠对他产生了一些芥蒂。

    “没事,昨天我们一起玩得太开心,喝多了,等睡醒已经到了中午,所以我们干脆就没来,不过你放心,我已经让我老爸给韩老师打电话请过假。”张自然故作轻松的道。

    “怎么在我面前也不说真话吗?说吧,你们几个现在在哪里,我来看看。”宋砚沉声道。

    “老大,真不用,就是喝多了而已。”张自然语气中带着掩饰。

    “张自然,如果你还认我这个老大,就告诉我,你在哪里?”宋砚不由加重了语气,同时也有些恼怒张自然对他的不信任。

    “好吧老大,我们在香城第二医院的住院部六楼。”

    “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宋砚就打了一辆车直奔香城第二医院而去。

    病房中,张自然收起手机,看了眼和他一样,脑袋上都缠着绷带的李磊三人,说道:“老大要过来。”

    闻言,三人神情都有些慌乱,李磊道:“老大不会怪我们没告诉他吧?”

    谢晖道:“应该不会,我们几个都这么惨了,他应该不会忍心骂我们吧。”

    张军认同的点点头道:“哎,如果老大昨天和我们一起去就好了,以他的身手我们也不会集体扑街了!”说到这里,他就想到了那次发生在福悦楼的一幕,老大一人对三十多人,还大获全胜,那叫一个牛叉。

    二十分钟后,宋砚的身影出现在了病房门口。

    他目光一扫,就看到张自然四人脑袋上全部缠着绷带,于是没好气的道:“呦,这是怎么呢?你们这是去找的东瀛妞,还是找的母老虎?”

    “老大,我们都错了!”

    四人全部如同乖宝宝的低头认错。

    本来宋砚还有些生气,但见到四人这幅模样,也气不起来:“张军,你来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军的性格藏不住话,这也是宋砚问他的原因。

    果然,宋砚一问,张军就毫无保留的将事情的经过一口气讲诉了出来。

    原来昨天四人去到巴黎半岛之后,直接要找东瀛妞,结果,十多个东瀛妞人气爆好,就只剩下两个,恰好另外一群人也指明要东瀛妞服务。

    结果,双方就发生了口角,并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对方虽然只有三人,但却都是人高马大的成年人,结果,用烟灰缸给他们脑袋开了瓢。

    后来被巴黎半岛的人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因为这件事太过丢脸,四人都不敢向家里说,纷纷找借口给家里打电话,让家人打电话给韩莎请了假。

    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宋砚有些哭笑不得。

    随后,宋砚去找医生问了,四人的伤势都不严重,都是皮外伤,很明显,对方出手也是掌握了分寸,住上两三天就能出院。

    “自然你出来下,我有话和你说。”重新来到病房,宋砚将张自然叫到了病房外的走廊上。

    “老大。”张自然有些忐忑的看着宋砚,眼神更是带着几分闪烁。

    “我和苏筱悠之间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昨天她只是求我帮忙办件事,所以,你不要多想。”宋砚直接解释道。

    张自然没有想到宋砚会向他解释,顿时心中有些感动,还有些愧疚:“对不起老大,是我胡思乱想误会了你。”

    “行了,大家都是兄弟,有什么话说开就好。”宋砚拍了拍张自然的肩膀。

    “嗯,我知道了老大。”

    在病房中陪着张自然四人待了几个小时,宋砚就回了宿舍,继续在网上搜查东医知识。

    只是网上的东医知识虽多,但却有些杂乱,甚至还有不少错误。

    因为有融会贯通这个神通,几乎他看过的东医知识都能掌握,这也是他能分辨对错的原因。

    “明天去图书馆看看,看看能否找到一些医学典籍!”

    凌晨两点,宋砚盘膝在床,开始修炼《培元经》,他发现自从成为先天武者后,他的精力就格外的旺盛,哪怕一天只睡两个小时,也能保证第二天精神奕奕。

    第二天早上九点半,一架国际航班降落在天河州首府双河机场。

    一名高大帅气的金发白人男子从机场走出,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香城而来。

    两个小时后。

    金发男子来到了香城郊外的一座树林内,接着,他拿出一只手机盯着屏幕上的图像看了眼,就快速走到树林内的一处地方,掏出一只匕首开始挖掘。

    不一会儿,他挖出一根黑色的袋子,打开袋子,里面是一颗散发着恶臭且已经腐烂的头颅。

    但金发男子似乎一点都闻不到那腐烂的气息,盯着那头颅足足看了几秒,才如同呢喃般说道:“愚蠢的汉斯,你终究还是死在了血玫瑰手上,只是让我想不明白的是,血玫瑰重伤在身,她又是怎么杀死你的呢?

    难道你真的比猪还要蠢,不过,不管如何,你始终是我弟弟,我会用黑玫瑰的头颅来祭奠你。”

    …………

    转眼间,又到了放学时间,韩莎表情严肃的对宋砚说道:“宋砚,来办公室一趟。”

    来到办公室,宋砚疑惑的看着韩莎,自己今天似乎很老实吧,并没有做什么事。

    “宋砚,难道你忘记了和我的约定吗?”韩莎一脸认真的道。

    “什么约定?”宋砚下意识问道,但话一出口,他就马上想起,自己似乎许诺了韩莎,三天为她做一顿饭,他本以为韩莎只是随口说说,现在看来却是认真的。

    “怎么,你想反悔?”韩莎有些激动的站起,恶狠狠的盯着他。

    “哈,怎么会,我这就去买菜。”宋砚连忙道。

    “站住。”刚转身,宋砚就被韩莎叫住。

    “喳,您还有什么要吩咐小人?”

    韩莎不由被宋砚的模样给逗笑了,笑道:“不用买菜,我已经买好。”

    【作者题外话】:在此蚊子得批评几位刷书评的大大,既然都打算写书评了,为何不写点有用的内容,比如称赞下作者长得多么帅气啊。

    比如夸奖下本书写的多么牛叉啊。

    说不定,蚊子一高兴,就突然加个十更八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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