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桃花难躲

桃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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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一句自重。

    就好像一个巴掌拍在了方钰莹的脸面上,虽没有满树桃花开的景致,却也让她的心中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打击。

    她可是天之娇女,模样又是一等一的美丽,竟然有人敢拒绝她!

    先不论花挽月是绝对不会接受她的感情,便是她贸然递情信这种举动,只要是名男子,心中都会觉得此女轻浮。

    “去,将他给我请过来!”咬牙切齿着重于请字上,方钰莹心中的气愤可想而知。

    侍卫无奈的摇了摇头,对方一看便知道是高手,郡主还偏偏去招惹他们。纵然不清楚那信中写了什么,约莫也能猜出一二。估计,是郡主情窦初开,像人家表白了吧!

    唉唉,到底不是正经的皇家儿女,礼仪方面就惹人诟病啊!

    腹诽不止,但也只能再次来到夜月面前,在对方不善的目光中,将方钰莹的命令告知对方。

    适才听洛归雁说过,夜月方才知道原来那边的少女竟然觊觎他们家的主上,真是好大的胆子!此刻,即便是花挽月不回话,他也自当说:“告诉你家小姐,男女有别!还望小姐自重,免得污了自己的名节!”

    侍卫被这话说的好没脸面,只得将这话回转。

    方钰莹那厢正准备食用送来的烤肉,一听此言,心中的怒火便忍不住爆发了。“真是好大的胆子!”又一句自重,便是她怒火的起因了。“我可是兰阳郡主,竟然敢不讲本郡主放在眼里!”

    这兰阳郡主虽是圣上亲封,但却没有太大的实权,不过是逗弄小女儿家的玩意,叫着好听罢了。

    明眼人都清楚的很,但偏偏这当事人还真的自以为自己就是那皇亲国戚了,言语举止都傲气的很。白白让人看了笑话去,也累的他们这些侍卫们丢了脸面。

    但这些话也只能搁在心中,不敢拿出来与人言说。

    “小姐,那伙人……可不是普通人啊!”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侍卫只能出声提醒。

    可方钰莹此刻正在气头上,哪里听得进去,当下便说道:“不是普通人,难道他们是仙人吗?!”

    “他们是江湖人。”侍卫一脸无奈的说道。

    “江湖人?”方钰莹冷笑了一声,说:“难道江湖人就不是大夏的子民吗?我可是堂堂的兰阳郡主,是他们的主子!去,传本郡主的指令,将那边的男子给本郡主带过来!”

    侍卫这下可知道了,明明是保护郡主这样轻松的任务,为什么每个人都推三堵四的了。这郡主,可真是一个天大的麻烦啊!听说,前阵子她闹什么脾气,偷偷跑到了大漠里,险些让沙漠中猖獗的沙盗给杀掉了。真是可惜啊,要是那天被杀死了,哪里有这么多的麻烦!

    沉沉一叹,侍卫将方钰莹的命令传达了下去。

    只听“铮!”的一阵轻响,月光下尖利的刀锋闪动着阵阵寒光。

    这边的动静哪里瞒得过花挽月,他不屑笑道:“还真是个不知死活的。”

    江湖虽在大夏,但也自成一派,虽受法律的约束,但向来是有自己解决的办法。朝廷知道如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触碰到他们的底线,向来是不会去理会的。

    但现在,既然有人挑衅,花挽月也不会坐以待毙便是了。不过,见血这种事情确实不好。“归雁,交给你了。”

    俗话说医毒不分家,纵然洛归雁自认为自己在毒术上并没有太多的造诣,但对付这群人也已经足够了。

    手指向马车外探了探风向,唇角勾起。“说起来,还真是幸运呢!”

    他们这群人处于上风处,只是对面那群人便不这么幸运了。洛归雁顺手从衣袖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的瓷瓶,这是在路上随便做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白色的粉末顺着风飘散在了夜色之中。

    洛归雁也没有吝啬,一整瓶都倒了出去。

    “现在好了。”这迷药的效果委实不错,洛归雁话音刚落,那边就听到一阵兵器掉落,重物落地的声音。“搞定。”

    花挽月掀开车帘看了看,见尸横遍野的画面,也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来。“夜月,上路吧!”

    不想再看到这群人,只能暂且离开了。

    夜月知道这群人是个麻烦,只能命令手下们赶快收拾。

    这情形,多少有些不战而逃的感觉,但却也是现在最合适的法子了。

    一群人动作轻快,没一会儿便匆忙消失在了夜色中。

    马车上,洛归雁咀嚼着喷香的烤肉,笑道:“看来,真是女人猛于虎啊!”

    花挽月这辈子的桃花开得不少,但大多是在他扮作女子的时候,而且都是男人。如今,还是第一次被女人纠缠,且对方的来头还不小。但这些,都挥不去一种吞了苍蝇的恶心感觉。

    他并未见到那少女的容颜,就被对方惦记上了,这种感觉委实不大好。

    “快吃吧,不要坏了吃饭的心情。”

    洛归雁笑笑,也不再打趣了。

    方钰莹正在马车上等待着对方被俘虏来,不想只觉得一阵天昏地暗,便不醒人事了。

    唉唉,说起来她招惹谁不好,为什么要招惹上花挽月呢!但愿她明早醒来时,不会因为睡姿不良,而浑身酸痛。若是因为没有盖被子,而着了凉,只能怪她的运气不好了。

    这边两人耳语了一番,便已经商定了计划。

    饭饱后,凌弃招了招手,唤乌萨迈过来。

    若是旁人的话,肯定会被乌萨迈一番责骂。但面对着凌弃,他可是一点儿脾气都没有。

    虽然听乌萨迈说过他们两人之间相识的经历,但梦依每次看到,都会啧啧称奇一番。知道的,是看着一对好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主人,在唤自家的忠犬呢!

    看看,这强攻美受的组合……呃,好像有点儿想歪了。

    见乌萨迈过来,梦依便起身向阿红走去,打算同她说说女儿家的私密话。

    “阿兹拉伊勒,有事吗?”对于凌弃难得的亲近,乌萨迈显得很是开心。

    “乌萨迈,你来到中原这么久了,我还未曾带你好好见识过这附近的风光。等明日路过平城后,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

    两人以西域话交谈,看起来很是热络。

    阿红好奇的看了几眼,只见乌萨迈很是兴奋的模样,心里也为他开心。

    见此,梦依嘴角勾起,眼神中的精光一闪而过。

    凌弃绝对不是一个擅于言语的人,讲述的风土人情也乏味的很。但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有别于大漠孤烟风光的乌萨迈来说,却动听的很。

    “那到了平城,你也不要忘记你说的话!”

    “自然。好了,也不早了,休息吧!”

    一夜无梦,沐浴着清晨美丽的日出,四人整装出发。

    平城是江南的一处商业重镇,虽逊于临安城,但也小有名气。而且,此地更是有一道名为平城花露的饮品,十分受女子们的喜爱。

    凌弃对整个大夏都熟悉的很,有她带路,自然是不会迷路的。

    大约中午时,一群人便抵达了平城。

    典型的江南小镇。

    杨柳依依,绿水潺潺。

    路过的娇柔女子们操着一口轻软小调,直让人骨头都酥了。

    若说临安是处于江南中别样一座气势磅薄的城池,而平城便是绿水中一颗明亮的珍珠了。

    几个人在客栈中住下后,吃过午饭后,便各自去休息了。

    街上来往的行人,并未惊扰到这几个已经不曾有好好休息过的人的好眠。等到他们醒来时,早已经是月满人间,吃晚饭的时候了。

    在客栈中简单的吃了些饭菜,梦依同阿红各自回了房间。而乌萨迈和凌弃却是换过一身衣袍,踏出了客栈。

    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夏夜里便是如此,人们无事可做,便出来纳凉。

    而一些店家,也会趁机销售一些适合夏夜的商品。

    乌萨迈还没有在夜晚走出过房门,看着街道上的人群,两侧高高挂起的红色灯笼,都觉得新奇不已。

    “阿兹拉伊勒,这里同大漠真的很不一样。”

    繁华中,一抹冰冷的黑总是有些引人注目的。只因为凌弃周身的冷气,两人身边竟是没有路人,无端的拥有了一片比较私密的空间。

    说起夜晚来,凌弃很是熟悉。只是逛街这种事,她却很少做。因为她身份的特殊,也因为同梦依曾经居住的都是远离繁华的村落,夜晚的热闹便显得奢侈了许多。

    如此说来,在夜晚出来逛街,到还真是第一次。

    一般这个时候,她都早已经潜伏在暗处,等待着目标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乌萨迈走走看看,像一个好奇的孩子。

    凌弃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同自己记忆中那个高大的少年重合,思绪也在这一刻沉淀了下来。

    年华变幻,却不知这少年待自己那一颗真诚的心为什么没有发生过变化。

    乌萨迈,你是我凌弃这辈子的好朋友,好兄弟,永远不变!

    前方的乌萨迈还不知道,在这一刻凌弃已经在心中暗暗发誓,并且想起了他们之间曾经的过往。因此在日后,对于这一日,他可是后悔过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