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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瞳眼珠子一转,忙扯谎道:“就是这样也让我担心呢,不瞒你说,日常口语我都快忘光了呢。那时,我去了伦敦,觉得那里的人一说话,真是天然有一种魅力。听那边的绅士淑女一开口,整个人就像被施了魔法,好似会忘却一切不适应时代的糟粕。”
她自己是没有意识到不对的,因为她身边谈得来的好友,都很认同这种观念。可是,出了家门,并没有多少人会吃这一套媚外的说辞。
尤其是叫一直留心着这边动静的邓丽莎听了,心里就不免嗤笑起来。便就一挺身,清了清嗓子,笑着边走边搭讪:“那不如这样,密斯金改用英文写,我来帮你翻译好了。”
金玉瞳闻言,心里就觉得有些着慌,背脊一凉,只得回头笑着寒暄:“呦,密斯邓也在。想是我看漏了,刚才没有向你问个好,可千万别怪我呀。”
邓丽莎冷笑一下,揪着方才的话题不肯放过:“以我的浅见来说,语言都是很难掌握的,能学会一样就极不容易了。还好我的国文是从小到大的能力,已经深深扎根在心里了。后来又学了英文,虽然觉得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趣味,但到底国文已经成为本能了。既然密斯金有这种难处,不如我们两个人合作好了。你就用刻入你骨子里的英文来写,我一定尽全力帮你翻译到最好。这样一来,不光是国内能看,说不定你的文章还能发表在外文报纸上。等消息传回英国去,你的养父母和你的朋友们,应该也会佩服你这种自证清白的勇气。”
此言一出,金玉瞳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因动作过大,磕得椅子往后一挪,蹭着地砖发出“嘎吱”一声响。
众人齐刷刷抬头望着她一张急红了的脸,不由地窃窃私语起来。
只见金玉瞳唇角不安地抽动两下,脸上一下子成了土色,勉强挤出一丝笑意之后,才把方才的失态渐渐遮盖过去。转头对着沈初云,一脸恳切地解释着:“不,我是个迎难而上的人,还是用国文写好了。若是成绩不够格,还请老师不吝赐教。”
沈初云先冲着邓丽莎一望,然后接嘴答道:“密斯金是多年不回国,所以有些不自信。你瞧,你同人说话,没有发生过什么互相误解的事情吧。能交流就一定能用白话文,写得好不好并不要紧,这种自白最重要的是真诚。”
邓丽莎也在一边力证:“不瞒你说,这个道理还是密斯特贺提出来的。说起来他每天这时候都要来一趟的,我是笨嘴拙舌的,不怎么会鼓励人,索性让他同你慢慢说吧。”
金玉瞳听了这话,扬起的嘴角就愈发抬也不是,放也不是了。只得重新坐下来,抿着温热的红茶,琢磨来琢磨去,最后认定了是因为自己和梁绣珍走得太近了,所以不招眼前这两人,尤其是不招邓丽莎的待见。
如此一想,之前的好算盘也就打不下去了,只得恭维几句场面话,留下稿子匆匆就走。
走到门边,想起刚才引路那位小兄弟,脸上就带出一个笑容来,扭过头来忙着要找人。
却不想,邓丽莎忽然冒出来挡住了视线,笑着客套了起来:“密斯金的车子停在哪里?我带你出去吧。传言都说,你如今是许多未婚男青年心中的朱丽叶。这说法我认为不妥,为什么美好的东西要用悲剧命名呢。为避免悲剧,我就代替这众多男青年们,当一回护花使者吧。”这样一路唠叨着,就拎着金玉瞳的胳膊走到了门口,一点机会也不肯留给她。
沈初云被她俩这一幕戏演得笑个不住。
其他人听了金玉瞳开口说话,居然是那样一种盲目媚外的情形,也就纷纷摇了一下头。
几分钟后,邓丽莎从外头回来,上唇不屑地一掀,冷哼道:“瞧把她吓的,不吝赐教都会用了。”接着,走到沈初云耳朵边,悄悄说道,“照你看来,关于她的传闻……”
沈初云也就眯起眼,右手的两根指头搁在嘴上捏了两下,仔细地回忆着刚才的情景,小声嘀咕着:“她似乎很担忧你所说的,让英国的养父母和朋友们知道她写文章剖白一事。”
邓丽莎含着坏笑,眨眨眼,问道:“算不算是心虚有鬼呢?”
可是,行为不检这种传闻,只可能有相当的证据证明是真,却没有任何切实的证据可以证明是假。若评论得冒昧了,又是毁人名誉的事情,沈初云可不想学着小报那种只管销量,就不顾道义的行为,忙制止道:“按照先前的约定,我们只管给她一个说话的平台,可不能乱下什么结论。”
邓丽莎的胆子俨然要比她大上许多,一拍掌,不无可惜地说道:“我真后悔就那样答应了贺忆安。照此看来,当初应该做一个专访的,然后文章末尾就可以总结一下我眼中所见到的金玉瞳了。”
沈初云不很在乎这一类新闻所引起的震动,便就付之一笑,随口道:“算了,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邓丽莎却依然沉浸于惋惜之中:“咱们做新闻的,最讲究先发制人了。万一这一期杂志销量不差,别的报社看到这种自白,说不定就要去采访她了,也许就会戳穿她的假面。这么好的机会不把握,真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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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过去,锦绣第一期顺利推出,在全国卖了五千册之多。
贺忆安见形势大好,忙找人做了大幅的海报,贴在照相馆的玻璃橱窗上。上头用大字号写着“你与万人迷仅差一张照”。又对客人夸口,他是金玉瞳钦点的摄影师。短短几天的工夫,半个北京城的千金小姐、太太少奶奶,人手一张贺忆安的名片。约拍照的簿子,几乎要写满一整本了。
沈初云就挪了一点小小的利润,把办公区域装饰得更有个样子了。从前是大家挤在一起办公,虽然很有个平等的样子,就不过忙起来有些太吵嚷了。因此,就辟出了两间屋子,作为沈初云和邓丽莎的办公室,中间又有一扇小门连同,既方便和一些腼腆的访客交流,又方便她们讨论工作。
这日,贺忆安偷个空,往砖塔胡同这边来,兴高采烈地向着同事们哈哈一笑:“第一次做杂志,销量就能一飞冲天,不如我们去北京饭店跳舞吧,我请客!”
听了这话,除了李大姐这样家事繁杂抽不开身的而外,年轻人哪有不起立鼓掌的。
邓丽莎张圆了嘴巴一下没反应过来,待到转过弯来,又见大家这样高兴,去泼冷水倒是不好的。只得撇着嘴,举了一张报纸遮住脸,悄悄向沈初云嘀咕:“北京饭店叫一杯饮料就要好几块钱呢。”
闻言,沈初云怔怔地一呆。时光容易,它会带给人怎样的改变真是难以预计的。这要放在去年的春天,她们两个难道会在乎这一点点的庆功费用吗?
趁着她一愣神的工夫,贺忆安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笑着向她们解释起来:“这是拉近上司和下属关系的最好方式。”
邓丽莎低着头只管绞帕子,余光一瞥,就悄声问贺忆安:“你看李大姐肯去吗?我倒认为,直接把这笔花销折成现钱的好。”
贺忆安弯着腰,向李大姐身上一望,就答道:“李大姐那份,就按你说的办好了。”抬了手一挥,轻声与邓丽莎说道,“至于其他人,你瞧瞧他们高兴的样子,还好意思改主意吗?你呀,只肯跟人家谈钱,将来人家跟你的关系也就只剩下钱了。”
邓丽莎眼睛一转,鼓着腮帮子反驳道:“对啊,你跟人家只讲玩乐,将来人家找你也只为了玩乐。”
贺忆安冷笑不迭,回敬了一句:“那你想怎么着,按照你崇高的品德,是想奖励他们免费听一次进步演讲?”
为着他们总是这样不相让,沈初云又一次把头埋在书堆里,只管揉着太阳穴沉默。
邓丽莎不服气地踢了两下桌角,过去推着沈初云起来,非要她拿个主意不可:“我可以去置办一些有趣的小礼品什么的,既有诚意也有实用价值……初云,你说谁的主意好?”
沈初云趁伏在桌上的时候,已经琢磨过一遍了,睁了眼就只是笑着,向她劝道:“贺君好心好意掏腰包做东,你兜头一盆冷水浇过去,总是不对的。”说时,转过头向着贺忆安露出感激之情,“我听得真,是你请客,并不是我们,对吧?”
贺忆安最开始自然不是这么个意思,他也是图省事,把公司请客说成他请客,毕竟他如今是股东,是可以做这个代表的。可瞅着沈初云一脸的真诚,也不知是真误会了,还是故意要偏帮邓丽莎的。奈何还有绅士风度这一层道理,仿佛是不该跟两位女士较真太多,也就只得罢了,漫不经心地从鼻子里哼着气,算是答应了。
邓丽莎料到沈初云必然是偏心于自己的,笑得双眼眯成了缝,一双手拍个不停。别的员工见了,完全地不明就里,只当是请客的话题还没有过去,也就跟着再次鼓起掌来了。
贺忆安脸上一副讪讪然的样子,也不好说什么,借口要回去换燕尾礼服,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