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烧结婚证

沈婳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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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烧结婚证

    听到“小酒”两个字,白灏臣就知道自己昨天晚上喝醉误事了。

    “你昨天晚上叫我小酒。”莫晨曦声音缓慢,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冷静,眼中浓浓的复杂情绪,“这个名字,只有我的家人知道。”

    “并不是只有你的家人知道。”白灏臣的手,抚上她的眉骨,深邃的眼睛坦然地对过去,“你告诉过我。”

    告诉过……

    莫晨曦拧起眉心,视线一瞬不瞬锁着男人的脸,“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的?”

    白灏臣顿了顿,从善如流地接过问题:“那天从伊丽莎白小镇回来,你喝醉了,抱着我说的。”

    眼角抽了抽,莫晨曦脸上顿时臊得火辣辣的,该死,她喝醉时,到底还有多少“黑料”掌握在他手中。

    见她郁闷,没有再追问下去,白灏臣低不可闻地松了一口气,把她重新拉到腿上来抱住,“还想知道什么?”

    莫晨曦吞咽了口唾沫,低低道:“还想知道,我怎么这么幸运,被馅饼砸中了?”

    男人轻笑,抬头,深邃漆黑的眼睛里,沉浮着光,百分百赤诚地对她说了一句话。

    导致莫晨曦直接从他大腿上跳起来,头也不回冲出了房间。

    “砰!”

    门被摔得震天响。

    人跑得比兔子还快。

    白灏臣掏了掏耳朵,脑袋枕着手臂躺下,嘴角坏坏地勾起,痞雅。

    良久,门口还没有人回来,他“啧”了一声。

    小丫头,这么不禁撩。

    “呼哈呼哈……呼哈呼哈……”

    莫晨曦一路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到一楼的院子,对着大片火红的杜鹃狂喘息。

    他他他他刚才说什么来着?他竟然……

    无法想象,男人会是那样的心情。

    一直在院子里给花花草草裁剪的乔叔,扭头见到人就这么急匆匆从屋里跑出来,一脸惊魂甫定的模样,立即放下家伙凑过去。

    “少夫人,怎么了?难道少爷欺负你了?我去说说他!”乔叔说干就干,立即挽起了袖子。

    莫晨曦摇头,“没有,我只是……突然觉得很闷,出来透透气。”

    “真的?”乔叔不信。

    莫晨曦满眼诚恳,“真的!那个,乔叔,你能陪我说说话吗?”

    “当然可以。”乔叔爽快答应,跟莫晨曦一起走向树下的摇椅。

    莫晨曦平稳了心情之后,很真诚地问:“乔叔,你还记得你昨天晚上对我说过什么吗?”

    “昨天晚上?我说什么了?”他那时喝断片了,什么也想不起来,顿时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出卖了少爷。

    莫晨曦呼了口气,“你说你们家少爷苦。他以前,经历过什么吗?”

    乔叔神色微顿,随即笑了,“少夫人原来是想知道少爷以前的事啊。”

    莫晨曦点点头。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

    “我先跟你说说少爷的母亲吧。”没有任何铺垫,乔叔用沧桑的嗓音,揭开了那层落灰的过往秘事。

    我的家族从祖上开始,就在少爷的父亲家里做事,而梅瑾小姐,也就少爷的母亲进门之后,就被分配过来,一直照顾着太太和小少爷。

    但是梅瑾太太的进门,不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是家风严谨的书香门第之女未婚先孕,被扫地出门,是投靠少年郎,却被藏在深深院落之中,是见不得光的……妾!

    梅瑾太太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右学问的女子。她很冷静,很少跟少爷的父亲起争执,而那时候,少爷的父亲已经娶了别人,有了孩子。

    梅瑾太太知道这件事后,生产结束,便独自带着小少爷离开,东躲西藏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梅瑾小姐有才情,能养活她跟孩子,可老天无情!

    梅瑾太太因为日夜劳累得了癌症,她逼着少爷回去找那个无良父亲,求他收留。

    但是那个无良父亲,前脚答应了太太要好好照顾孩子,后脚在太太下葬之后,把少爷送去了国外!

    那时候少爷才十二岁,身边无依无靠,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住在米国的贫民窟里面!少夫人,你无法想象十年前的贫民窟是什么样子,那时候流传着一句话,‘宁愿死了埋了,也不想活在贫民窟’。

    而少爷自己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两年!

    我找到他的时候,他跟我说,乔叔,我们不属于这里,但如果你害怕这里,就别来跟我生活了,我不想养活胆小鬼。

    之后,他一步步带着我们,从贫民窟,一路走到了现在。

    你看到的是他风光霁月,万人之上,可他得到这些之前,日日夜夜忍受的却是人世间最冷漠的东西!

    好在少爷从小就聪慧,总是能想出一些我们从来不敢想,也想不出来的东西,也正是这些东西,让他区别于我们。”

    听完这些,莫晨曦喉头梗着一团酸楚,心口涨得酸酸的,良久良久说不出话。

    乔叔泪光婆娑,眉眼带笑看着她,“少夫人,我可以跟你打包票,少爷脾性是极好极好的,太太亲手教导出来的公子哥,此生绝不会负你。”

    “嗯。”莫晨曦点头的幅度不敢太大,怕眼泪会砸下来;说话也不敢说太多,怕泪意会从嘴巴里跑出来。

    跟乔叔聊完之后,莫晨曦心情通透许多了,背着手踱去二楼。

    男人姿态慵懒地躺在阳台的摇椅上,白衬衫黑西裤,袖口挽到手肘窝,露出两节精实的小手臂,手里翻着本书。

    午后的阳光洒在他身上,留声机流淌出咿咿呀呀的歌声,莫晨曦就站在屋里看向外头,就这样,默默看着。

    “兔子回来了?”

    白灏臣早就察觉到有人,没有动身,只是稀松平常的语气。

    莫晨曦撇撇嘴,大步走出去,目光滑过男人,在他抬眸之前赶紧望向一侧开得火红的杜鹃,“我刚才跟乔叔聊了下你的事。”

    白灏臣无所谓地笑了笑,“乔叔就喜欢把我的事情添油加醋,夸大其词,讲得比故事会还精彩,然后把我以前还没发迹的事情讲得特别特别惨,你要是相信,就太笨了。”

    得。

    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就是这么没来由的做作。

    莫晨曦也不跟他较真这个。

    弯腰倾身,两手撑在男人所坐摇椅的两边扶手,居高临下睨着他,“你是不是觊觎我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