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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如灯灭。
温天磊含笑而死。
心中,早没了遗憾。
林雪姬哭了一整天。
傍晚时分。
雨渐停。
雷声渐止。
一抹紫红色的彩霞,点染着黯淡的天空。
一道道发黄的光芒,带着暖和的气息,射入病房中。
尽管是傍晚。
但……天依旧亮了。
叶轩剥了个橘子,挑落白丝,用水清洗,喂给林雪姬。
林雪姬红肿着眼,看了叶轩几眼,认真地摇着头,没吃。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叶轩将橘子放在一旁,询问道。
“先将天磊埋葬以后再说。”
林雪姬眼睛肿胀不堪,说话声音很细微,淡淡地说道。
“嗯。”
叶轩点头,冷凝着脸,很严肃道:“然后呢?”
“我会尽快执掌林家。”
林雪姬神色很平静,像描述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毫不在乎的说道。
林家,江北四大家族之首,医学世家,在江北市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
如果换其他人说“执掌林家”这种话,叶轩一定会表现的嗤之以鼻。
但说这话的人是林雪姬。
林雪姬完全有足够实力,执掌林家。
这一点,叶轩笃信不疑。
“嗯,我支持。到时候,需要什么帮忙,尽管说。”
叶轩面无表情的说道。
“好。”像变成精英女人一样,林雪姬神情凝重,冷着脸,又说道:“作为回报,等你对付李家时,我会尽林家最大的力量帮你。”
“公平的交易。”
叶轩笑了笑,说道:“看来,温天磊的死对你影响很大。不过这样也好,看遍世间繁华的人,从来不会留恋人世间。你能将心思放在家族发展上,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嗯。”
林雪姬点着头,很认真的看着叶轩,说道:“为了他,我今生不会再嫁。我会一心一意的投入到家族发展中,争取将林家发展成为世界顶级豪门。”
“一定会的。”
叶轩眼神坚定无比,与林雪姬对视着,严肃道:“我出现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
“那你现在叫?”
林雪姬疑惑道。
“唐轩!”
叶轩呵呵一笑,沉声说道:“兴许下次见面,你就可以叫我唐总了。”
林雪姬很认真的听着叶轩讲话,注视着叶轩的表情。
她觉得,叶轩变了,变得比之前,更加成熟、冷酷、稳重。
“别这么看着我,人都会变,尤其是经历过一些不堪回首之事的人。正如过去的我,正如现在的你。”
叶轩盯着林雪姬,淡淡地笑着,随即,道:“我先走了,过段时间,我会再来看你。”
“嗯。”
林雪姬漠然点头。
她心里很清楚,今天这番谈话,将意味着,林家选择和叶轩,站在同一战线。
……
江北市的夜晚。
灯火通透,车水马龙,人流攒动。
一辆黑色劳斯莱斯,豪华奢侈,停在酒店门口。
孟维嘉穿着职业套装,先下车,为坐在后位上的叶轩开门。
“唐总,您和李书记的谈话,被安排在这家三星级酒店。今天,李书记主要是想和您谈一下有关“天涯武道馆”在江北市的发展问题。其次,就是和您商讨一下,江北市商业圈的投资问题。”
叶轩神色淡定,走在前面,孟维嘉走在他身后,赶紧介绍道。
“还有吗?”
叶轩沉声询问道。
“还有就是,王家家主,也跟着李书记来了。”
孟维嘉神情很严肃,态度认真,提醒道。
“呵!那家伙,难不成是来自找羞辱的?”
叶轩微微一怔,旋即,笑了笑。
就凭王家那群垃圾的手段,他只手,便可制服。
“维嘉,待会你去订一下明天早上的机票,我们返回美国。”
叶轩边走边说道。
“是,唐总。”
孟维嘉面无表情,却十分认真,回应道。
上电梯,过楼道。
“唐总,咱们到了。”
孟维嘉上前,将包间门打开。
叶轩一扫脸上凝重的神色,露出一抹笑意,踱步走进包间,气势十足,一如商业大佬。
孟维嘉紧随其后。
叶轩刚进包间,就有一位面带怒意的中年男子,猛地站起身来,怒瞠着叶轩。
“呵!王总欢迎人的方式真特别。”
叶轩展颜一笑,冷盯着那中年男子,轻蔑道:“和我刚进家时,养的那条狗一样,就知道追着我,左顾右盼的看。”
这中年男子,右脸有一道浅浅的疤痕,是王家现任家主,王立山。
来的路上,他听孟维嘉介绍过。
王立山一听叶轩所言,脸色气的铁青,很是难看,他冷冷地扫了叶轩一眼。
随即,道:“不知道唐总的酒量,是不是也像说话那样,很厉害?”
“我喝酒不厉害。”
叶轩摇了摇头,尚未入座,便和王立山针锋相对起来。
他眼神锐利,逼视着王立山,不屑一顾的笑着,轻声道:“虽然喝酒不厉害,但总比王总这般喝了就软,要强很多呀!”
喝了就软……
哪里软?
王立山脸色青黑,神情难看无比。
他一喝酒,就硬不起来。
这是他的隐疾。
按理说,不为外人所知才对。
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
王立山疑惑着,沉默不语。
怎料,叶轩却是接过话,轻蔑地冷笑着,又说道:“王总不说话,那就是被我说中了。王总这人不能喝酒,一喝酒,那儿软的就像棉花糖一样,根本硬不起来。”
“你!”
王立山愤恨,狠狠地咬了咬牙。
他右拳紧握,冷视着叶轩,脚下步伐,缓慢移动。
逼近叶轩时,他一记雷霆重拳,“轰”的砸向叶轩面门。
叶轩不急不躁。
在王立山出拳时,也是抬起右脚,脱掉鞋的右脚。
后发先至!
直接一脚盖在王立山脸上。
至于王立山的拳头,更是被叶轩一脚踢开,手腕处“咔嚓”一声,很是清脆,估计是断了。
叶轩以前穿人字拖,养成不穿袜子的习惯。
即便现在,他成了身价三百多亿美金的大佬,平日里,穿着皮鞋,但也保持着不穿袜子的优良传统。
所以……
盖在王立山脸上的右脚,其实是叶轩的脚丫子。
还是没穿袜子的脚丫子!
穿了一天的皮鞋,那脚丫子的味道,简直酸爽。
味道臭的,可以用来做臭豆腐了哟!
给人以一种“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
ps:
接下来,一如既往的开始装逼。只不过,装逼的格局越来越大。
昨天一更,是因为午餐在构思接下来的情节。
这几天,考试和写小说,把午餐弄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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