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爱情里的执迷不悟

半夏的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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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雅妍走在客厅里,四处逗留了一会儿。

    眼前的家具摆设,还是她上次离开时的模样。

    可惜,却不属于她。

    而是属于,李慕白那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妹妹’。

    莫逸凡适时出声,打断杨雅妍的胡思乱想。

    他以一名医者的角度,客观地说道:“杨小姐,如果你是来探望李先生,我建议你,暂时不要去打扰他。”

    杨雅妍忽然想起,还没有询问莫逸凡的名字。

    她转身看向莫逸凡,说道:“你是……”

    莫逸凡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杨雅妍,说道:“免贵姓莫。”

    “哦,原来是莫医生。”杨雅妍神情低落,眼光黯淡。

    昨天,李慕白喝了那么多酒。

    果然,生病了。

    “杨小姐,你有心事?”莫逸凡问道。

    杨雅妍苦笑了一下。

    她忍不住感慨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莫逸凡讶异挑眉。

    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貌似单相思了。

    而且,对象是李慕白?

    杨雅妍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诉说心事,不禁羞赧。

    她低下头,寻了个台阶,说道:“莫医生,见笑了。”

    莫逸凡轻轻摇头,说道:“杨小姐,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切顺其自然,随缘就好。”

    在他的世界里。

    除了金钱,其它所有的事情,尽皆佛系。

    “可是,如果我不想随缘呢?”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东西,没有一样得不到。

    莫逸凡不太欣赏,爱情里的‘执迷不悟’。

    他小范围的,暴击了一下:“恕我直言,大多时候,人们都喜欢自作自受。”

    “莫医生,你没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杨雅妍不相信。

    她眼前这个温润冷俊的美丽男人,无欲无求。

    莫逸凡迟疑了一下,说道:“我缺少一个如实交待的理由。”

    对于初次见面的女人,他始终保留分寸。

    不会随意交心。

    “莫医生,你很狡猾。”杨雅妍说道。

    她的话,是称赞,也是讽刺。

    莫逸凡无谓勾唇。

    他的身上,散发着一抹过分优雅的礼貌,说道:“杨小姐,你听过一个真理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杨雅妍无话可讲了。

    她被莫逸凡怼到词穷。

    如果再接下话去,怕是会想要打人了。

    …………

    二楼,走廊里。

    暮离站在拐角处。

    她安静地听完莫逸凡和杨雅妍的唇枪舌剑,转身走回书房。

    刚才,她本打算亲自会一会杨雅妍。

    不过,现在她改变了主意。

    莫逸凡的表现,似乎超常发挥了。

    她很满意。

    …………

    铃铃铃。

    暮离回到书房后。

    她的电话,刚好响起。

    是云光打来的。

    暮离接起电话,说道:“什么事?”

    “暮离,你在哪里?有危险吗?我现在就去救你,马上出发。”

    “暮离,你为什么不来看我们。我好想你,想现在立刻见到你。我也马上出发。”

    “赢主,拜托你不要乱跑。小丸子,你出发个毛线啊?赶紧给我回来,信不信我揍你?”

    电话里,声音嘈杂,一片混乱。

    其间,还夹杂着椅子歪倒的声音。

    手机摔在地面上,产生的嗡鸣。

    云光那不堪重负,几欲发狂的怒吼声。

    暮离轻揉了揉耳朵,把手机放在书桌上。

    她按下免提键,说道:“安静。”

    一日不见。

    那两个不安分的男人,就敢上房揭瓦,开染房了。

    “……”对面,瞬间鸦雀无声。

    御湖公馆,八楼。

    客厅里,一只,两只,小三只,全部都乖乖听话了。

    他们集体围绕在手机前,等待着暮离说话。

    暮离走到沙发前。

    她端起一杯鲜红的血液,轻轻摇晃着,说道:“云光,你讲。”

    “是。”云光得到允许,立刻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汇报给暮离。

    原来,在暮离消失的这两天中。

    赢荼每天都要背上行囊,立刻出发。

    昨天是八十九次。

    今天,已经达到一百三十次。

    云光实在是劝不住了。

    至于顽主,全然是有样学样。

    好的习惯,一样没学到。

    坏的东西,倒是一学一箩筐。

    当然,在学习的过程中,他总会遇到一些不可描述的艰难。

    比如,云光那沙包一样大的拳头。

    再比如,云光那排山倒海一般的铁沙掌。

    昨天,是七十五次。

    今天,是六十次。

    不对,是六十一次。

    因为,就在刚才,云光那沙包一样大的拳头,随着顽主的叫嚷声,再一次立刻出发了。

    “呵呵。”暮离轻笑了一声,勾起唇角,心情愉悦。

    都说,三个男人一台戏。

    云光暂且算是半个好了。

    “暮离,你的声音真好听。”顽主甜蜜的思念,软化了暮离心中的一朵凉云。

    赢荼不屑冷哼,深深鄙视着。

    他不甘落后,说道:“暮离,我要为你唱首歌。”

    “歌?”暮离微微一怔。

    她不记得,赢荼是会唱歌的。

    曾经,千年以前。

    有诗人谱写一首《凉州词》。

    后被文人雅士,配以琴乐,流传甚广。

    当时,赢荼初入古朝后唐,对曲乐诗词,十分好奇。

    他慷慨高昂,吟唱一曲。

    结果,区区七个字,竟然被赢荼足足唱出了八个调。

    并且,每一个调都不在该有调子上。

    自那以后。

    赢荼一曲封‘神’。

    所有人一听到赢荼唱歌,立刻烧香拜佛,绕道走。

    电话里,赢荼不等暮离答话,已经开始唱了起来。

    他的歌声,依然慷慨激昂,充满斗志。

    只是,他的调子依然不在线上:“明明白白我的心,渴望一份真感情……”

    御湖公馆八楼。

    云光和顽主同时堵住耳朵。

    两个人瞪着眼睛,互相瞄来瞄去。

    他们的潜台词是:

    ‘恶女,用你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去揍他啊。’

    ‘弱男,你有本事,咬他啊。’

    ‘谁傻谁去。’

    ‘我不傻。’

    ‘我也不傻。’

    最后,两个人一致同意:‘算了。就让那个五音不全的傻孩子,显摆去吧。’

    …………

    蓝调倾城,小院二楼。

    书房里。

    暮离站在窗台前,轻抿下一口殷红的血液。

    这是冰箱里的过期血。

    不知道什么时候,空荡荡的冰箱,再次被李慕白填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