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好久不见,莱斯先生

奈奈1993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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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来?

    我心中一紧,下意识的蹲下身子往水底沉去,淹没了嘴巴,只留下鼻子在外呼气。

    “踏!踏!踏......”渐渐缭绕于耳畔的脚步声,响声越来越近,我瞪大了眼睛看着门口的影子拉的欣长,过了门槛,直到他完全站在我的面前,上扬着嘴角,头发趁着金光,微微打着卷。

    “有没有感觉好一点?”

    我以为我听错了什么?那声音仿佛水在耳边波动,很轻很柔,让人心里不禁的舒服。

    “姜夫人?感觉有没有好一点?”

    “啊?”姜夫人三个字像带了刺的玫瑰扎进心里,将我拉回了现实,我错愕的对上了他的眼睛,湛蓝色的眼眸,清澈的好像能看到底,却又看不到底。

    仅对视了几秒,我就撇转了脑袋,水面下的胳膊捂紧了春光,语气里带着疏离,“谢谢,可以先请你出去吗?”

    他只笑了笑,应了我,“我在外面等你。”

    脚步声再次响起,这次是由近及远,欣长的身影只在门外留个黑影,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竟然是莱斯!那个买走我画对的外国老板!

    我陷入差异,神奇的脑回路开始自作运转,联想各种可能:

    难道他早就看上了我?所以这次是扮演了一个护花使者的身份?或者是白马王子?

    或者,我们误打误撞的碰见了?正好他上山游玩看到了我?然后马不停蹄的把我救了回来?他变成了我的救命恩人?

    .......

    “不!不!”越想越离谱,我晃着脑袋,将胡思乱想统统摇出去。

    但是,莱斯的突然出现真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所以,脑袋很直的我,迅速爬出水面,擦干身子,绕着屋子转了一圈也没看到见自己的衣服,索性拿了件宽大的浴袍裹紧了身子,绳子腰间缠两圈半,才勉强固定住浴袍挂在身上,虽然松松垮垮,却不会掉。

    我开门的时候,莱斯正背对着我,头扬起三十度角,应该是看远处吧。

    目测他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身上透露着来自西方人的那种爽朗与自由感,尽管浑身还很不舒服,这一刻却觉得世界都美好了。

    “莱斯先生。”

    我叫了他一声就低下了脑袋,小心翼翼地,心里像装了只小鹿,扑通扑通的,害怕因为我的出现而打破了他欣赏美景的心境。

    他没有回我,依旧是那副姿态,挺直了腰板儿,由三十度变成了四十五度。

    “莱斯先生,谢谢你。”

    其实他不回头正符了我的心意,有些话当着面反而不知如何开口,毕竟救命的恩情大于山,岂是寥寥几句话就能表达出来的。

    当我正在心底琢磨接下来要说什么的时候,他却开口,“那些感谢什么的,就不要说了,你就感谢你自己福大命大就可以了。”

    “福大命大?”我有些错愕,他的说法似乎吻合了刚才的某些幻想。

    “你们中国人,不都是这样说的吗?这个词还是我听给你看病的医生说的,就拿过来学学。”英文腔说着中文,有些蹩脚,却不得不夸一夸,他的声音好听。

    我不知该接些什么,站在原地看着拧缠在一起的几根手指头,手背上还有刺眼的伤痕,深深浅浅,一道挨着一道,可想我逃出来时都经历了些什么。

    常遇爵,我在你心中到底算什么?

    逃窜时顾不得想这些,现在想想,只剩了苦笑安慰自己,你说算什么就算什么吧!

    “姜夫人?这里温度还是有些低的,我已经在前厅准备了一些食物,咱们可以边吃边聊。”

    我点点头,踩着麻草绳编的鞋子走过了一道的鹅卵石,脚底板硌的生疼,到前厅,变成了木地板,索性甩掉鞋子,光着脚丫走。

    莱斯回头看我一眼,“我也喜欢光着脚在这上面走,感觉很舒服。”

    说着,他学我一样,脱掉脚上的皮鞋,穿着雪白的袜子踩在地板上。

    我以为莱斯口中的前厅是类似家里客厅的那种,谁知小长廊一路延伸,前厅只是其中的一个房间,不是奢华的欧美风,到有些中国古代上那些隐士高人在山中寄居的感觉。

    绿绿葱葱的竹林一望无际,竹叶的清香在房间缭绕,沁人心脾。我坐在窗边,伸手就可以摸到竹叶,掐下一片放在笔尖,深吸一口气,竹叶晃晃荡荡,滑落在手边。

    竹叶掉了,我却沉浸在它的清香中回想往日,越想越伤心,忍不住哽咽一声,泪珠悄悄顺着脸颊落下,滴在了那片竹叶上,好似晨间的露水。

    只是露水是甜的,而泪是咸的。

    “我知道你发生了什么,所以我不会再去问你的过去。”莱斯一语中的,我再睁开眼睛时,眼底已是一层水雾。

    “你要说带我去国外的事,对吗?”从莱斯的眼中,我看到了答案,也看到了他内心深处的开心,我点了点头,“带我去城里转一圈吧,最后一次,或许以后回不来了呢?”

    “好!”他打了响指,门口立刻有人去通知安排,也正巧下人端来了菜肴,很清淡的粥,只有一碗,点心摆了好几盘,我动了筷子,狼吞虎咽一般的往嘴里塞。

    其实一点都不觉得饿,怕是已经饿过了头,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饿,现在只想吃东西,把桌子上的每一个食物都吃掉。

    据莱斯跟我分析,这顿饭我吃的不是食物,而是痛苦与解脱。

    我换了一身暖黄色的连衣裙,雪白的脖颈上也满是触目惊心的划痕,有的还定着血痂,看着镜子中的我,总觉得少了份生气,我翘翘嘴角,也只是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夫人,推荐您口红的色号可以选的淡一些,跟您的气质很符合。”

    下人举着推荐的色号,我只看了一眼,拿起一旁的正红色涂到了嘴唇上,我咧开了嘴唇,露出雪白的牙齿,努力提起嘴角,告诉自己,转完这一圈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自己这次为什么会选择逃避,按以前的性子,就算常遇爵要杀了我,我也一定要站在家门口任由他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要跟他解释,就算他不相信,我磨破了嘴皮子,也要说到他相信我为止。

    姜星的事实,不正是最好的例子吗?

    经历了这么多,性子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常遇爵变了,我也变了。

    车子一路蜿蜿蜒蜒出了竹林,过了大板桥,我才仿佛回到了正常的世界,那个小庄就是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一桥隔断了喧嚣与宁静。

    我坐在后排,和莱斯并排,只是两个单独的座位,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我放下车窗,却又很快扳了回去,靠在椅背上,楞楞地看着窗外。

    “怕被他发现?”

    被说中心思,我迫不得已承认,“嗯,我逃出来的时候听到他说要全城通缉。”

    莱斯哈哈大笑了两声,他这一笑,笑的我有些恼火,“你笑什么!”

    他摇着头,把手机的杂志重新合上插进画册,手指放在按钮上,按了下去,玻璃整个降了下去,我莫名有些慌,觉得他是在拿我的伤心事打趣我。

    “你想让常遇爵知道我在哪,可以直接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

    我双手环胸,闷闷不乐的靠在椅背上,脑袋撇向里侧,为了不让窗外的人看到我的样子,认出来我是谁,我现在并不想回到常遇爵身边任由他发落,我还是个蒙受冤屈的人。

    “就算有他的人,他也带不走你的,放心的看最后一遍这个城吧,你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