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怪事

小妖方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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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呼。”随着这一粒金粉的加入,整个尘团瞬间融合为一个密实的整体,金辉熠熠,象征着大慈大悲的铭文自下方浮现,铭文颜色渐深,整个尘团像是活了一般,在半空中左右观望,看到沈飞的尸身后,径直冲了过去。

    一寸不留地覆盖在他的体表上,佛陀铭文锁链似的,捆紧了他的身躯。“刷刷刷。”沈飞身躯如被风举,飘离地面,金光灿灿,骨骼吱吱作响,血液重归脉络,破败的躯体被金粉重铸。

    “阿弥陀佛。”金佛面露慈祥,也算了却一桩心事,“精血是魂魄的载体,血走则魂散,像你这般死后血液仍凝聚不散的,当真闻所未闻,不过,身躯更迭,适应起来总归会花些时间,贫僧阳寿将近,干脆好人做到底,助你一臂之力好了。”

    金佛双手结莲花印,水平递出,“嗖。”一道金光自指尖射出,直纳入沈飞足心,后者当即醒来,双眼眯缝着,迷蒙地看着身边的世界,“到,到底发生了什么。”

    金佛淡淡一笑,头一歪,失去了生机。

    沈飞似和他有着奇妙的联系,金佛一断气,便立刻感受到了,身体一沉,双足扎实地踩在地上,迈着小步走到金佛前,定睛看他。

    白羽道:“为了救你,他承受了剥皮之苦。可惜,到最后也没能成佛。”

    沈飞点点头,道:“可惜了。”他一甩袖,山河卷出现,金佛身躯纳入其中。

    或许,在那自成一界的山河卷中,一切尚有转机,或许吧。

    ……

    生死路上二选一,圣子需从绝境出;金童之身由其取,一心向善可成佛。

    如今,金佛已向善,阴阳眼顿开,成佛一事指日可待!

    (历史:有徒问青山道祖,何谓圣?

    道祖答:有无私、奉献之心者谓之圣也。)

    气吞山河卷,坐井观天佛,历经两大考验,沈飞因祸得福,不仅获得奇宝,肉身强度更是再上一层。

    他重复着攥与松的动作,体会那流经全身的奇妙力量。

    圣洁无比的力量,似露水般甘甜。

    沈飞纵身一跃,直达半丈之处,白羽看了也不禁惊讶,“这金童之身,竟有此奇效。”

    “轰。”沈飞落地,双足如火刀刺雪,插入地面,膝盖微微弯曲,关节处肌肉绷紧,蓄满能量,“力量变强了,身体却重了,算不得完美。”

    邵白羽撇嘴道:“得了便宜还卖乖。”

    “嘿嘿嘿。”沈飞直起身子,蓄满能量的膝盖处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尘土随着肌肉的舒展从皮肤表面弹起,“怎么,嫉妒了。”

    “嫉妒,哪敢。”邵白羽斜眼瞅他,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哪敢嫉妒圣子您啊。”

    “圣子,谁是圣子?”沈飞刚才一直在鬼门关前踱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自然也不可能听到有关圣子的预言,“你不会再说我吧。”

    “哼哼。”邵白羽心中想,之后指不定还有何等挑战,让他提前知晓也好,当下便道:“就是说你。按照金佛的说法,蜀山青山道祖在世时曾预测你是圣子。”

    “我是圣子。”沈飞现出惶恐的神情,双目放光,邵白羽误以为他是受宠若惊,正想嘲笑,却被他接下来蹦出来的一句话气的吐血:“难怪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强,原来是这样,这就解释得通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的心可真是大啊。”邵白羽努力直起歪斜的身子,拍着他的肩膀道,“没看出来,你和君如是一路人。”

    “少把我和那个疯丫头联系起来。”沈飞眨眨眼,捂住了肚子,“有些饿了,弄点吃的吧。”

    “荒山野岭的,野味应该不少。”

    “我去打猎,你生火吧。”

    “生火?太高调不好吧。”

    “有圣子罩着,你怕什么。”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屈从了。”

    “乖。”

    “把你的爪子从我头上拿开。”

    “好……好。”

    “算你识相,再晚一点,我就扭断它。”

    “笨蛋,你敢对圣子不敬。”

    “我就喜欢找圣子的麻烦。”

    “算你狠。”

    “对了,这里荒无人烟的,我要怎么生火啊。”

    “你没有火石吗。”

    “没有。”

    “我这有两块,给你一块。”

    “怎么用啊。”

    “擦,用力擦,找点干草点燃了就可以了。”

    “懂了,你去打猎吧。”

    “话说,要是笨笨和小黑在,就不用我亲自上阵了。”

    “笨笨和小黑是谁。”

    “两只小豹子。”

    “你还养豹子?”

    “恩。”沈飞不想过多解释它们的来历,“莫府剧变,我直入通天路没来及回家,不知道它俩怎么样了。”

    “应该没事,豹子是顶级猎手,自保大概不成问题。”

    “希望如此。”沈飞心里想的是,自己杀害了母豹,如果两只小豹崽再饿死了,可就真是十足的恶人了……

    远方,树影下的药人轻轻拍着怀中熟睡的小豹崽,连续打了两个喷嚏,“****,是谁骂我,是谁。”

    沈飞自小上山寻药,对脚下青山的一草一木都是都非常熟悉,捕猎自不是难事,让他犹豫的,是该抓个什么样的猎物。

    太大的,吃不了浪费,太小的,不够塞牙缝,兜兜转转许久,无意间看到觅食的鹿群,顺手便捉了一只。

    回来后赤手撕开,掏出内脏以树枝穿入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功夫,便有醇郁的肉香飘了出来。微风如波,自皮肉中淌出的肉汁一滴一滴地滴在火里,引得火苗间隔跳动,煞是好看。

    邵白羽引颈吸气,微笑赞叹:“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手艺。”

    “这你可说对了,烧烤野味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要想好吃,不仅要根据野味的大小,品种掌握火候的强弱,更要不时改变野味的受热面积,如果换做你来烧制的话,不出一时三刻,就会焦糊了。”

    “说你胖,还真喘上了,无聊。”

    “可不是我老头卖瓜,自卖自夸。这烧烤的手艺,是在多年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别人学不来的。”沈飞伸手入怀,掏出一个灰不溜秋的瓶子,里面盛着白色的粉末。

    邵白羽嘴巴微张,道:“你随身带着这种东西?”

    “这是我的秘密武器。”他翘起小拇指,轻轻击打瓶身,白色的粉末撒了出来。

    “呼哧哧。”粉末遇肉即融,诱人的香气瞬间涌出,飘满山林,引得群鸟驻足,猛兽垂涎。换做从前,沈飞若遇猛兽驻足,必定会小心翼翼地携食物上树,安心进食。今时却不同,和白羽在一起,他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安心踏实,完全不将窥伺在侧的猛兽放在眼里。

    “火候刚刚好。吃吧。”他忍热撕下鹿腿,丢了过去。白羽正待伸手去接,却见好大一根鹿腿,在星光下,在视线中,莫名其妙的越变越小,直至消失。

    “这,你搞什么把戏。”白羽怒斥。

    “你说什么。”沈飞莫名其妙,抬头看他。

    “鹿腿呢。”

    “给你啦。”

    “在哪啊。”

    “真的给你了。”

    “那怎么没了。”

    “真是活见鬼了,你不会以为是我在变魔术吧。”

    “我不管,我要那半边。”

    “那可不行,左边是你的,右边是我的。”

    “屁,我压根没吃到。”

    “我真的给你了。”

    “那怎么没有。”

    “好好好,真是怕了你了,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份上,给你,给你就是了。”沈飞又撕下另外半边的鹿腿,如之前那般,丢了过去,“这回,你可接好了。”

    在两人聚焦的目光下,那根刚刚烤熟的鹿腿,竟又在半空中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这……这是怎么回事。”两人对望,眼中满是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