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飘飘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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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分三魂七魄,其中,魂弱魄虚,聚灵讲究的就是聚三魂强七魄。

    练气,只需要引天地灵气滋养筋骨,最后达至筋骨齐鸣便可,聚灵要聚三魂,使得灵魂力强大,从而让人的感官变的无比的敏锐,宛如雷达,哪怕是数百米外的蚊子扇动翅膀所发出的声音也能清晰可闻!

    强七魄,第一魄天冲,第二魄灵慧,第三魄为气,等到聚三魂强七魄达至完美,就能筑基。

    筑基可以说是修行界的重要关卡。筑基失败,轻则沦为废人,重则直接毙命!

    此刻的秦风已经完完全全达至忘我之境,对于现实世界发出的声音,他一点也感觉不到,意识在一片苍茫虚无的时空内。

    在精神时空中,漂浮着他的三魂还有七魄。他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的三魂七魄全部用意念召回自己的体内,和自己肉身融为一体。

    也许听起来十分的容易,可一旦实行起来,那就是十分小心的,一旦稍有差池,魂不归位,魄不回体,秦风这辈子可能就是个植物人了。

    三魂七魄,少一魂,缺一魄,都会导致人不完美,就像是一件物品有缺陷一般。

    不过秦风不怎么担心,区区聚灵境还难不倒他。

    秦风呼出一口浊气,而后心中默念口诀,漂浮在虚空中的三魂七魄也渐渐的开始颤动,朝他的肉身漂移过来,就好像蜜蜂遇到花朵时会不自然的想要靠近。

    见自己的三魂七魄慢慢的靠近,秦风也不敢怠慢,提起十二分精神,一边默念着口诀,一边慢慢的引领着三魂七魄归于自己体内。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魂,两魂,三魂,三魂相继入体,秦风体内登时散逸出一股无形的气劲,将床头柜上的纸巾给掀飞了。

    作为修行界的疯魔,当年可是达到了半步雷劫境,秦风自然懂得如何聚灵,而且驾轻就熟。

    下一步,就是将七魄吸入体内。

    “收!”精神时空中,秦风发出一道轻喝声。

    刚才他已经将三魂引入体内,以他此时的增长了好几倍的精神力,足以吸纳七魄归体!

    “嗖——”

    七魄在秦风强大的召唤下,以迅雷之势窜进他的体内。

    到了这时,精神时空中的秦风已经完成了第一步,引三魂归七魄归入肉身。

    而接下来,就是开启聚三魂强七魄的重要时刻了。

    “既然开始了,那就再进一步吧!”

    现在的秦风的境界也仅仅是聚灵前期,如今,三魂七魄归体,那就是冲关之时。

    “破!”

    一道响彻这片时空的嘶吼声骤响,只见精神时空中秦风的法相也在暴涨。

    原本一米八个头的他如今也逐渐暴涨到三米多高,体态也犹如一座人形高塔,这是强化三魂七魄的效果。

    “聚!!”

    秦风微微皱眉,额头上已经渗出细汗,虽说这片时空在自己的精神世界,可突破也面临着巨大的精神压迫,这片时空和现实也差不多了多少。

    唯一不同的是,这片时空是属于秦风一人的。

    他身体的暴涨持续了好几分钟的时间后,这才慢慢的恢复了常态。

    “呼!”秦风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

    浊气如雾,喷出那一刹那形成一道气箭,直破长空。

    现实中,秦风也是慢慢睁开双眼,一道精光在他睁眼的同时爆射而出。

    “聚灵中期!”

    秦风没什么喜色,巨灵中期相比他曾经的境界,真是不值一提。

    他偏过头,望向窗外时,摇头道:“哎,才修炼一会儿,这就天亮了。”

    想到这,秦风也缓缓起身,入定一整夜没有让他精神萎靡,反而显得更加有活力。

    起床后的一番洗漱后,秦风脸上也挂着笑容,和昨晚那冷漠的态度截然不同。

    在修仙界,秦风是噬血的疯魔,可身在世俗,秦风得换个面具,那就是——玩世不恭!

    其实也称不上是面具,这或许就是他的本性,只不过被残酷的修行界给逼成了杀戮无数的疯魔。

    换句话来说,就是现在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咚咚咚——

    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秦风走过去拉开门,只见一身学生装的何诗然出现在门外。

    秦风也没感觉到有任何的意外,这么早,除了何诗然这个小妮子还会有谁?

    “秦风哥哥,这是我特意去楼下给你买的早餐!”

    何诗然有些害羞的将手中的一带小笼包和豆浆递了过去。

    “嗯?”

    秦风心中疑惑,但也不客气,收了下来,咧嘴笑道:“谢谢啦!”

    见秦风收下,何诗然双眼都弯成了月牙儿的形状,甜甜一笑道:“秦风哥哥真好!”

    说着,她便笑着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这小妮子在搞什么鬼呢?”

    秦风挠挠头看着,似乎没有明白何诗然为什么要说那句‘秦风哥哥真好’。

    而且,平白无故的,给自己送早餐是几个意思?

    虽然不知道何诗然这小妮子打的什么主意,但是秦风知道这小妮子对自己向来都很好,平时也没少给他塞好吃的。

    因此秦风没有多想,提着早餐转身回房,准备吃过就去回味无穷。

    殊不知,已经到楼下的何诗然一脸兴奋雀跃。

    “可不能让那狐狸精把风哥哥给抢走了,以后我要天天给风哥哥送早餐,哼,风哥哥是我的!”

    “书上说了,要想拴住男人的心,就要管着他的胃!”

    何诗然暗暗想着这些跟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踱着欢快的步伐上学去了。

    秦风当然不知道何诗然的小心思,吃过热腾腾的早餐,他就赶到了回味无穷餐厅。

    蔡小芳已经换好工作服,在大厅里忙活。

    “小芳,不对,是大芳,好久不见,真是想死你了。来,让哥抱抱先。”

    秦风见到小芳后,连忙伸出双臂迎了上去。

    “我呸呸呸!”

    小芳已经习惯了秦风嘴花花的性格,微微低下身子,从他手臂下钻了过去,故作恼怒道:“天天见面,还说好久不见,不害臊。还有,不准叫我大芳!”

    “难道你没听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秦风一脸惆怅,犹如一个不得志的高人,他说话的时候还特意把‘日’字咬的特别重,而且说道最后,还肆无忌惮的审视着小芳的胸口。

    看他眼中满满的狡黠,小芳哪里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轻呸了一声,直接转身去做事去了。

    见状,秦风也耸耸肩,嘿嘿笑着转身进上楼去换衣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