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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拉是唱着歌回到家里的。
她拒绝了布鲁斯送她回去的建议,一路摇摇晃晃地步行回到了家,手里拎着布鲁斯送给她的礼物,一些零食和果汁,还有布鲁斯硬放进来的名片。
因为心情实在是太好了,罗拉也没有拒绝这些礼物,只是在快到她的暂住地的时候,把那张名片掏出来,撕碎然后扔掉了。
哥谭市是一个监控发达的城市,这是罗拉早就发现的事情了,摄像头随处可见,但同样很有意思的是,这些摄像头十个里至少有五个是坏的,还有三个看起来坏了,实际上内部还有更小型的摄像头在工作。
她行动的时候都很注意避开那被隐藏起来的三个摄像头,完好的那两个则是能躲就躲,不能躲也无所谓。
目前来看,她所采取的策略还是有效的。
虽然她的行踪在这一整座城市里不可能完全隐蔽,但要想摸清楚她的行动痕迹所需要调动的资源也不是小数目,只要她不惹事,基本上也不会有什么势力吃饱了撑的非要来找她的麻烦。
——所以,阿尔忒弥斯到底是为什么要紧紧地跟着她呢?
罗拉把自己砸到床上,打着呵欠,把玩着手中的小东西。
这是她从阿尔忒弥斯身上摸到的,看起来应该是个通讯器,但她琢磨了好久都没办法找到它的开关。
她试着透视它的内部构造,结果这东西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了她的理解范畴。
这应该是一个单向开启的通讯器。
罗拉把玩着它,没一会儿就昏昏欲睡起来。她打着呵欠,把它扔到头边,蜷缩着睡着了。
深夜,这个被罗拉从阿尔忒弥斯身上摸到的小玩意亮起了银白色的光。
一个全息投影出现在她的床头。
罗拉还在呼呼大睡。
于是浮现在她床头的人影停顿了一下,没有开口说话。
他看着罗拉的睡颜,不知道想了些什么。
许久之后,这个人影消失在房间里,而那个小玩意周围则忽然爆发出一阵电流,滋遛滋遛的声音惊醒了罗拉,她睁开眼睛,正好赶上那个小玩意震动了一下,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罗拉赶紧透视,发现这玩意的内部已经被毁得一塌糊涂了。
……这么快就发现东西被她偷走了吗?
……她对这种高科技设备一点也不擅长,真可惜没能研究出什么来。
不过罗拉也没怎么上心,她从床上爬起来,先是去翻了一下日历,看了看时间:距离和阿尔忒弥斯的老板见面只有两天了。
她去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撕了一袋面包吃掉。
差不多等到天快蒙蒙亮的时候,罗拉又早早地坐在了晒太阳的头等座上。
这栋楼的楼顶已经被罗拉收拾过了,她洗掉了灰尘,又在边缘的地方摆上了一小圈花盆,花盆里不用怎么照顾也能好好生长的杂草。
她盘着腿坐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绿色植物中间,手里还在摆弄那个奇怪的盒子。
“那是我的。”阿尔忒弥斯说,朝着罗拉走了过来。
她今天没穿战斗裙装,而是一身家常,简单的白色背心,做旧的牛仔裤,脚上踩着希腊风的夹脚凉鞋。
这似乎也表明了她的态度。
阿尔忒弥斯在远处站了一会儿,见罗拉不理她,就走了过来,在罗拉身边坐下了。
罗拉嫌弃地拨她的身体:
“你让开点,挡着我的光了。”
阿尔忒弥斯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站起身,换到了罗拉的另一边坐下。
“你到底是在给谁工作呀,”罗拉又说,“肯定不是你要带我去见的那个老板。”
阿尔忒弥斯没承认,但也没有否认:“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厉害人物都在最后才登场,幕后反派总是藏得最深,这是游戏的基本逻辑。”罗拉认真地说,“不然就没得玩了。”
“……”阿尔忒弥斯打量着罗拉,“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我要成为你们这场游戏里的炮灰了。”
“你不会的。”罗拉在越来越强盛的阳光里懒洋洋地呓语道,“我喜欢你。”
“你喜欢我的方式就是狠狠地揍我一顿?”
罗拉笑得身体直往后倒:“对呀!”
阿尔忒弥斯双手环胸,她看了罗拉几分钟,也露出了笑容。
“你好像老是穿着裙子。”
“我喜欢裙子嘛。”罗拉拍了拍长度刚到膝盖上方的淡蓝色帆布裙。
阿尔忒弥斯看了看她,忽而说:“白色蕾丝。”
罗拉不开心了:“今天已经换了!”
“我昨天也已经看到了。”
“看到就看到。”罗拉说。
“你不能这样想,万一我喜欢女孩子,你就被我占便宜了。”
“被长得好看的人看一眼不算被占便宜。”罗拉说,“再说你只是看了我一眼,我还摸了你的胸呢。”
“你摸的是胸甲。”
“对啊,”罗拉说,“胸甲摸起来感觉怪怪的。”
“……”
“你在哥谭这么搞事情,蝙蝠侠没有找你的麻烦吗?”
“有啊,”阿尔忒弥斯扯了扯唇角,她舒展了一下腰身,这么高大又矫健的身体,居然也能显得很纤细,“前阵子哥谭市不少小帮派莫名其妙被灭了帮,蝙蝠侠找了我好几次麻烦了。”
罗拉若无其事地别开了眼睛:“他没有把你抓进阿克汉姆精神病院关起来?”
“那是哥谭本市的疯子们才会有的特权,我如果被他抓住,是要被关进黑门监狱的。”阿尔忒弥斯说,“不过除非必要,蝙蝠侠也不会这么做。”
“嗯?”罗拉认真地听着。
“蝙蝠侠的作风,”阿尔忒弥斯耸肩,“第一,不在哥谭搞事,他对你的容忍度和宽容度就会变高;第二,如果你要搞事,不要对平民下手,像我一样做个雇佣兵,卖家和目标都不是好东西,就算被他抓住了也有说话的机会;第三,蝙蝠侠对女人比对男人绅士,比如他对小丑女和毒藤的态度就非常不错——对猫女就更不用说了。”
阿尔忒弥斯打量了罗拉一眼:
“——而你甚至根本不算是‘女人’,而是个小女孩。就算被他逮住了,只要你装得乖一点,他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什么叫‘逮住了’?”罗拉不满地说,“你就像在说小猫似的。”
“你喜欢猫吗?”谁知阿尔忒弥斯却问。
罗拉思考了一下:“还可以吧……我不喜欢冷血动物,温血动物的话,不喜欢体积太小的。是猫是狗没所谓。”
“也许你应该去大都会看看。”阿尔忒弥斯漫不经心地说,“那座城市有很多猫。”
“我要去大都会的。”罗拉转头,看向那座几乎近在咫尺的城市,“但要在我解决了所有事情之后再去。”
“为什么?”
“我喜欢把最爱的东西留到最后享受。”
她说着,坐在高楼的边缘,看着太阳消失在云层之中,才又是失落又是满足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抖了抖裙子上的灰尘。
阿尔忒弥斯冷不丁问罗拉:“你接下来打算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罗拉整理着腰带,“也许做个雇佣兵吧。你不是说你的一个老板想要我为他工作吗?”
“雇佣兵也不是想做就做的。”阿尔忒弥斯说,“你要去合适的地方登记,还需要一个靠谱的介绍人——好的中间人不会随便为雇佣兵作担保接生意。”
“那你来做我的介绍人。”罗拉又笑了,她把手背到身后,歪着头从上往下看阿尔忒弥斯,“你愿意吗,阿尔?”
“……叫我阿尔忒弥斯。别叫我阿尔。”阿尔忒弥斯说,“我们先要给你换一身衣服。”
“人家喜欢小裙子嘛!”
“你做任务的时候穿什么都好,不穿也行,没人在乎你完成任务的方式,”阿尔忒弥斯冷笑着说,“但面试的时候不许随便穿,你丢的是我的脸。”
“噫。”罗拉噘嘴,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答应了下来。
阿尔忒弥斯带罗拉去了一家底下酒吧——这间酒吧真的开在地下,而且和罗拉在哥谭见过的多数地上酒吧不同,这间地下酒吧惊人的明亮和宽敞。
“这间酒吧没有老板,是我们共同出钱维护的,地址也只向少数人公开,算是我们在哥谭的落脚地,”阿尔忒弥斯走在前面给罗拉带路,“不要东张西望!少给我惹麻烦!”
罗拉穿着一身蓝白格的连体衣,她浓密的红发也像阿尔忒弥斯一样在脑后梳成马尾,不过还是有几缕梳不上去的短发在她的额头上飘荡,罗拉也不去管——就当是刘海了。
听了阿尔忒弥斯的呵斥,她才依依不舍地将视线从戴着红黑色面罩,穿着钢铁战衣,背后还背着双刀的男人身上移开。
“坐在这里。”阿尔忒弥斯说,“等着,别惹事!”她又强调了一遍。
罗拉就坐在她指定的地方等着。
吧台后穿着燕尾服的男人冲她微笑,他问罗拉:“要喝点什么吗,年轻的女士?”
“哎,”罗拉说,“给我一杯卡门。”
“有一座酒庄以卡门命名,年轻的女士,但我没听说过有什么酒叫做‘卡门’。”
他说着,手指却已经开始飞速地移动,他在身后的酒柜里挑挑选选,又耍了些花哨的手法,最后他将一杯酒推给罗拉:
“请,你要的‘卡门’。”
透明的酒水中漂浮着一袭怒放的红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