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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笙维持着那个动作缓了好一阵子,才终于有力气站起来,除了脸色有点苍白外,看不出任何的异样。
整个后背都在疼,扯得整块头皮都在一跳一跳的疼,她吸了口气,脸上的笑有几分勉强,“你这一推,又要多付一千美金的医疗费了。”
男人冷笑,“季予南能为了他女朋友出头,总不会也为了你出头吧,撞一下一千美金,你他娘的当抢银行啊。”
“我不是名人,不用付我误工费、损失费,季总会不会为我出头我不知道,至于后背上的伤,我会去医院看,如实报销。”
“哼,”那人不屑的冷哼了一声,“慕小姐的两万块我会与她本人联系,至于你……”
目光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时笙,从包里掏出十美金扔在她的脸上,“多的,我一毛钱都不会给。”
时笙咬了咬唇,她没有雄厚的背景,也不是身娇体贵的千金小姐,受些委屈也已经习惯了。
刚来美国的时候,语言不通,又没钱,受的白眼比她在国内从小到大加起来的都多。
她唯一的心愿就是等妈妈醒过来,然后回国。
再也不来这地方了,再也不跟这群眼高于顶、傲慢无礼的人打交道了。
以前没来之前总羡慕同学去哪个哪个国家留学,去哪个国家旅游,连空气都是香甜的,但只有出了国才知道,自己的祖国才是最好的,哪怕他并不完美,但在她心中,中国,永远是最好的。
跟这些人闹起来,她半点便宜都占不到。
后背只是疼,还能站着,也能走路,应该只是皮外伤。
时笙咽下委屈,弯腰捡起钱。
那人哼笑一声,走了。
时笙给季予南打电话。
那边接的很快:“有事?”
应该是在医院,背景声音很杂。
“季总,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对方会支付两万元美金给慕小姐作为赔偿,到时候会亲自跟慕小姐洽谈。”
季予南皱了皱眉,两万美金他看不上眼,但也知道以慕清欢现在的身价能得到这个赔偿,已经算是很高了。
所以他没说什么,‘恩’了一声准备挂电话。
“季总,”时笙再次叫住他,一本正经的问,“受了伤算工伤吗?能不能去财务部报医药费?”
季予南:“……”
他真想敲开那个女人的脑袋看看,是不是没长脑子。
“啊。”慕清欢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注意力,季予南垂眸,她正紧紧的拽着身下的床单,整张脸煞白煞白的。
医生正在给她用消毒药水清洗伤口。
见她痛成这样,停下动作柔声安抚,“很快就好了,您再忍忍。”
“予南,疼,”女人的眼睛又大又圆,此刻噙着泪水,可怜巴巴的盯着他:“我不清洗了,好疼。”
“乖,别闹,伤口不清洗干净容易感染,”他安抚了两句,电话那边时笙还在等他回话,“医药费去找财务报,明天准你一天休假,今天去完医院后直接回去休息。”
“谢谢季总。”
季予南又道:“凭医院的收款单据报,没有单据一分都没有。”
以时笙爱钱的个性,不凭单据,估计直接就在街上的药店里买药擦擦了。
混蛋。
时笙腹诽了一句,挂了电话。
她打车去了母亲所在的医院,没有直接去外科包扎,而是先去了妈妈的病房。
护工看到她有些惊讶,“时小姐,你怎么这个点来了?”
时笙一般都是下班之后来,每次来也呆不了太长时间。
“我今天休假,来看看妈妈。”
“夫人今天的情况稳定多了,你不用太担心。”
护工是个上了年纪的美国妇女,儿女都不在身边,见时笙这么孝顺,便对她特别的好,费用收的低,还经常自己在家熬了汤给时笙带过来让她补身体。
对病床上的时母也照顾得尽心尽力。
“你最近的脸色看着很差,是不是又熬夜工作了?这里我看着,你在沙发上躺着睡一会儿。”
时笙摇头,“谢谢你史密斯太太。”
她现在哪里躺得下去呀,整个后背都是火辣辣的疼。
“我去趟洗手间。”
她走进来时是正对着史密斯太太的,洗手间在进门的位置,她需要转身折回去。
“哦,我的上帝,时小姐你是不是受伤了,背上的衬衫怎么那么大块血迹,衣服都破了。”
时笙从受伤到现在还没照过镜子,也不知道后背伤伤成什么样了。
但看史密斯太太惊讶的样子,似乎比自己想的要严重。
她是不是应该走法律程序,虽然麻烦,但至少能得到一笔赔偿。
史密斯太太冲过去,盯着时笙的后背来回的看,伤口已经结痂,衣服粘在上面,她不敢动手去掀,也不知道里面伤的重不重。
“赶紧去包扎一下,很容易得破伤风的,怎么伤成这样?在哪里伤到的?”
“没事,我不小心撞了一下,没多严重,都没感觉到有多疼。”
时笙急忙安抚她,要不然她可能会被史密斯太太一口一句的‘天呀,上帝啊’给吵得晕过去。
“我等一下去买点药擦擦。”
“oh,No,不行不行,你这伤口必须要找专业的医生包扎,不然会感染的。”
时笙本来打算先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看伤得有多严重,再决定要不要去包扎。
因为美国的医药费实在太贵。
如果伤的不重,她就去药店买药擦一下,然后用自己的卡开几瓶妈妈平时用的药,拿单据去公司报销。
不容时笙拒绝,史密斯太太已经将她推出了病房。
无法,她只能被迫去找医生包扎。
伤口不深,面积却有点大。
为了保险起见,医生建议她打一针破伤风。
都来包扎了,时笙自然不会为公司省钱,该做的检查一样不落的做了。
包扎完后,医生给她开了药,夸赞:“时小姐,你很勇敢,verygood。”
结了痂粘住的衣服从伤口上扒下来,都没听她哼过一声。
时笙的脸色很白,汗水打湿了头发和衣服,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因为疼,声音也显得很虚弱,“谢谢。”
时笙在妈妈的病房里呆到九点,这是今年她呆的最长的一次。
之前忙着赶各种兼职,都是看一眼说几句话就匆匆的走了。
史密斯太太送她到门口。
时笙感激道:“我妈妈就麻烦你了,史密斯太太,我明天休假,我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烧鸡翅。”
“oh,真的吗?那真是太谢谢了。”
史密斯太太爱吃中国菜,但时笙实在太忙了,基本很少做。
“你回去路上小心点,美国的晚上太不安全。”
“我会的。”
时笙走后,史密斯太太折回病床旁,对病床上躺着的时母感慨,“其实我并不爱吃中国菜,但你女儿真的是太优秀了,从她做的菜里能吃出幸福的味道。”
对啊。
幸福的味道。
哪怕她们的生活看起来糟糕透了,依然过的很幸福。
时笙每次来,都是面带笑容的。
“所以,你快点醒过来吧,别让她再这么疲惫了,她的模样看起来太糟糕了,今天还受了伤,如果不是我强硬的让她去包扎,她可能就随便买点药应付了。”
病床上的人没有半点反应。
只有仪器发出的冰冷单调的声音。
史密斯太太叹了口气,躺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床上。
……
时笙下了出租车,本来还有一段路是可以开进去的,但司机死活不愿意,说这一段太乱,时笙只好下车走路回去。
她走得很快,颠簸之下,背上的伤口很疼。
但在这种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她只想快点回家,关上门,似乎这样就能把一切危险隔绝在外。
这地方虽然经常出事,基本上每晚都会听到警车的声音,但时笙在这里住了两年,从来没遇到过。
时笙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开始小跑了。
脚昨天才磨破了皮,今天虽然贴了创可贴,但跑步的时候还是感觉到疼。
脚疼、背疼、剧烈的奔跑。
没一会儿身上就出了一身的汗。
伤口估计又出血了。
离她住的地方没多远了。
时笙刚松了一口气,几道黑影就从旁边的阴影中蹿了出来,速度太快,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站在她面前的。
贫民区的路灯大多都是坏了,只有几盏还亮着,发出微弱的光芒。
只够勉强视物。
蹿出来拦住她的是几个黑人,看他们好像都不太清醒,但时笙没闻到酒味。
她心里咯噔一声。
没喝酒,精神又异常,那就剩一种可能了。
……吸毒。
这一带聚集了一个城市最下九流的人,有吸毒犯也是正常。
时笙咬了咬唇,慢着步子往后退,她觉得自己最近真的是糟糕透了,什么烂事情都让她给遇到了。
住这里两年没出过事,今天就来了。
她强迫自己镇定,手伸进包里,握住了那柄买来防身用的水果刀。
美国虽然持枪合法,但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枪的,贫民区的人,身上很少会有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