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大橘为重[综英美]最新章节!
菲奥娜自从听说了自家橘猫跨越了这么远的距离, 一路横冲直撞进了帕米拉和哈莉的别墅——看帕米拉那个又气又笑的表情就知道, 估计还是在某些特别尴尬的时间点撞破了什么事——就开始担心自家大橘的猫身安危状况了, 希望帕米拉这对情侣能够在被打扰了某些事情之后还能看在她的面子上,给她的橘猫留条活路留点肥膘。
结果她连自己的大橘可能会变成一只浑身都是绿色的青桔的准备都做好了, 万万没想到她的大橘竟然在别人家的地盘都能过得这么滋润,比她这个饲主强了不止一点半点:
由于曼哈顿地价昂贵, 租金也随之水涨船高, 因此室内设计不得不往紧凑的方向发展。设计师们绞尽脑汁, 试图把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配置压缩在区区几十平米的小房间里,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们还真做到了。因而当她们来到了帕米拉的公寓之后,一打开门正对的就是厨房,而冰箱则是厨房必不可少的配置——
只不过帕米拉家的冰箱门正大开着,上面还挂着一只随着冰箱门的来回晃动而跟着一起在空中划出优美弧度的大肥猫。
菲奥娜:……我觉得我的橘猫可能真的要成精了。
这只硕大柔软的橘猫在被菲奥娜一行人撞了个正着的时候, 它正在用两条前腿紧紧抱住一只罐头钳子,罐头钳子的前半部分正好卡在一只金枪鱼罐头里,这样, 它就可以借助自己的体重还有地心引力来撬开这个罐头,让里面的金枪鱼鱼肉掉在地上,随后它就可以大快朵颐了。
而在帕米拉等人看到它之后,它竟然还展示出了以它的那个体型来说很难拥有的敏捷度,一个跳跃就用体重把冰箱门撞了回去。要不是地上还有一滩金枪鱼的鱼肉搁在那里, 简直让人都要以为是不是自己刚刚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了。
菲奥娜从工具台上抽了张湿巾, 一边给自家大橘清理毛发和嘴边的碎鱼肉一边道歉:
“我会赔偿这段时间的电费还有罐头钱的!”
“这个倒不要紧。”帕米拉和哈莉异口同声地说:“别让它再来就比什么都好了!或者至少来前要打个招呼啊?!”
橘猫在菲奥娜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 舔了舔自己的爪子,明明它是一只猫,然而此刻,它莫名地就浑身上下都开始散发出某种名为“单身狗”的气息来了。这还没完,从它那张遍布毛发的大肥脸上竟然能展现出这样的神色来:
我只是一只猫,弱小可怜无助但能吃而已,你竟然还额外要求我在来之前打招呼!过分了!
“我先送你去新的安全屋。”帕米拉环视了一下四周,在确认安全之后带着经过简单变装的菲奥娜出了门:“跟紧,不要走丢。”
菲奥娜跟在她和哈莉的身后,匆匆离开了这间屋子。她觉得这可真是个明智的决定,要是她再在这间不管什么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对单身狗一点也不友好的房间里一段时间的话,可能拉萨路池让人心智失常的副作用就要爆发出来了:
“你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她头上扣着顶假发和棒球帽,黑色的短发略微有点扎脸不过无伤大雅。原来的那套饱经沧桑的衣服已经被换了下来,穿着条水洗得发白了的宽松牛仔裤,还有哈莉倾情贡献出的她衣柜里为数不多的不是情侣搭配的T恤——虽然菲奥娜坚持认为这件T恤没有情侣搭配一定是因为太幼稚了的原因,没人能飞整整一面都是海獭拍肚皮图案的T恤都搞个情侣搭配出来。
如果不细看的话,很难发现这就是刚刚上楼去的那个棕色长发的小姑娘,虽然还有很多伪装不足之处,不过时间匆忙,也顾不得太多了。
帕米拉把菲奥娜塞进了一辆全新的车,哈莉坐在她的身边,一口咬碎了嘴里的棒棒糖的同时,拉开了后座下面放着的一堆枪支最顶上一把的M16A1:“为了防止塔利亚的反扑,我们要去哥谭备战。”
一直在后座默默看车的黑金丝雀也证实了她的说法:“那可是刺客联盟,这么好的机会委实难得,错过了这次,谁知道下次要等到他们阵脚大乱的好日子还要多久?不如直接出发。”
“都到这个程度了她还能反扑?!”菲奥娜失声:“她是不要命了吗?而且来的为什么只有塔利亚?她这是疯了吗?!”
——这就看出菲奥娜真是“我凭自己实力单身的”来了。她对塔利亚的突如其来又莫名其妙的敌意完全没有任何感觉,更无从知晓这种不要命、不计后果也要把她给追杀到天涯海角的意义何在,不过眼下还真没人能看出塔利亚的真正目的,所以她的这个疑问倒不是很突兀。
帕米拉对菲奥娜的这个疑问反应也相当强烈:“等等啊菲奥什卡,你这个想法很不对!她一个就够我们受的了吧?!你还想要什么?!”
菲奥娜提醒道:“她不是还有个姐姐吗?”
“啊,你说妮莎·奥·古。”哈莉头也不抬地擦着枪,很无所谓地一耸肩:
“估计正在跟白金丝雀处理感情上的那一笔烂账吧,等处理完了她就可以来了,不过等她来了,这边的胜负也就早该分出来了。”
一直都在被动地接受帕米拉和哈莉之间的闪瞎单身狗之眼·情侣之光的菲奥娜若有所思地认真点了点头,熟读叔本华的她略加思考,就无师自通了,自觉已经领悟了谈恋爱的一大弊端,那就是特别耽误正事。
帕米拉看这菲奥娜的那个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不,没有,你冷静一下,不要这么无欲无求四大皆空。你能不能有点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应该有的浪漫和充满粉红色泡泡的思想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泡过拉萨路池的还有几个正常人?”帕米拉在恶补过某些资料之后便对这池子有了相当严重的意见,在她看来,这个池子竟然被菲奥娜毁掉了真是再好不过了:
“她肯定会反扑的,我们必须要保证你的安全——等下!”
她猛地踩下了刹车,戒备地看着那位悬浮在她们车外,彬彬有礼地敲着车窗的女神:
“那是神奇女侠本人吗?”
菲奥娜也注意到了那个人影。不知为什么,之前她第一次看见戴安娜的时候,她身上的那些明显只有精神力格外强大的人才能看见的、独属于旧神灵的辉光眼下已经弱得几乎难以看见了,但是她的直觉又在告诉她,这就是戴安娜本人。
这让她很是为难,一时间竟然无法回答帕米拉的这个问题,因为她也不敢确定这到底是不是戴安娜本人。
正在她两相为难的时候,戴安娜像是察觉到了她的为难一样,俯下身来,对着她们开口说话了。她说话的时候自带某种让人安心和信服的力量,语调柔和而不失坚毅,哪怕隔了一层隔音效果奇好的玻璃,也能听清她到底在说什么:
“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
然后她伸出手,指了指远方大都市的方向。
这是戴安娜在带着菲奥娜前往大都市看正义女神忒弥斯雕像的时候说过的话语,菲奥娜终于凭着这个动作和话语确定了这的确是戴安娜本人。但是紧跟着的,便是更加让她困惑不已的问题了:
但是为什么她身上的那一层旧神灵的辉光不见了呢?她的神力和力量都依然处于巅峰时期,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啊?
——也就是说,出了问题的,其实不是戴安娜,而是菲奥娜自己。
而神奇女侠在为了掩人耳目,坐进了这辆车子后,对菲奥娜说的第一句话也很能说明问题所在了:
“你从此可要谨言慎行,菲奥什卡。”
菲奥娜还没来得及反应这句话的更深层次的意味,帕米拉倒先不乐意了:“为什么?我能担保,菲奥什卡绝对不是那种会做过分的事的人,这种告诫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意义!”
“这句话的唯一的受益者只会有你。”戴安娜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反驳,毕竟这事说来话可长了,她只能言简意赅地解释道:“菲奥什卡,你领受了旧神灵的辉光。”
“在你被囚禁在刺客联盟的时候,冥冥之中,忒弥斯的传承考验就已经开始了。你有没有做过什么奇怪的梦?或者看到、感受到某些异常的现象?那就是忒弥斯的考验,她在检查你是不是个心怀正义的人、能不能继承她的血脉和神力,因为这些超乎常人的力量在落入坏人之手后,造成的危险是难以估计的。”
菲奥娜这才明白她做的那个梦、还有意识恍惚的时候感受到的那股奇怪的风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我的预言都会成真?!”
“不不不,那是‘忒弥斯’的本职。”戴安娜失笑:
“你继承的只有一点驳杂的血脉和微末的神力,还远远到达不了‘预言必成真’的那个程度。”
她看着菲奥娜疑惑的神情,补充说明道:“但是仅仅是这种水平的继承,也足以让你跻身半神的行列了,所以你现在看见的我的样子,可能就和之前有所不同了。”
——类似于去掉了之前所有的美颜和柔光滤镜一样,现在菲奥娜眼中的神奇女侠,才是戴安娜最真实的样子。
“神灵的辉光不是人类可以冒犯的,连直视都不行。比如酒神狄奥尼索斯的母亲,忒拜的公主塞墨勒就是被天父宙斯的光芒灼烧而死的。”戴安娜继续解释道:
“从你领受了旧神灵的辉光的那一刻起,所有与你作对的人,都注定了只有失败的下场。所以让你‘谨言慎行’,其实是在为了让你不要过早地背负起战斗的职责,也是在让你的白巫术的保护不要被意外破坏——换句话说,就是在让你放你的对手一条生路,因为就连我们也无法预料得到失败者会以怎样的姿态退场。”
菲奥娜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就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而已,就直接被换了个物种:“可万一我是坏人怎么办?!忒弥斯就从来不会看错人吗?”
戴安娜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要相信旧神灵的实力啊菲奥什卡,你已经通过了忒弥斯的考验,愿金星照亮你前行的路。”
然而在再三确定了自己眼下所领受的祝福之后的菲奥娜却并没有表露出半分欣喜的神情。固然她从此以后的安全有了保障,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她在领受了神灵的祝福之后,愈发束手束脚了的这个问题。
菲奥娜身上其实有着很多小孩子才会有的特质,比如过分天真和一条路走到死的思考方式,还有持续性的记仇。千万别说小孩子都忘性大,忘性大只是因为脑细胞还在分裂发育而已,如果有些事情能够留给他们足够深刻的印象的话,他们甚至可以一直把这件事记到成年。而如果忒弥斯遗留的祝福真的有这么管用的话——
她还拿什么去为那些枉死在小丑手下的人讨公道?!
虽然菲奥娜现在已经是猛禽小队的一员了,她还是女巫协会里的新人、百年难得一遇的佼佼者,身负忒弥斯的血脉和祝福还有白巫术保护的她根本就没有必要再害怕什么东西和人。如果再追究下去的话,客观公正地来讲,按照菲奥娜现在的水平来说,未免有恃强凌弱的嫌疑。
但是菲奥娜才不管这些呢,她向来只信冥冥之中必有报应。
如果这报应来得不够快的话,她不介意亲手去多添一点柴火。
所以在猛禽小队和神奇女侠开始讨论,把菲奥娜安放在哪里的安全屋比较安全的时候,她执着地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我想去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