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那个人渣太残忍了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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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个是谁,要带谁走,去干啥等等问题,叶星辰不去考虑。

    她只关注两个词——漂亮,带走。

    她是漂亮的。

    她不喜欢被任何人带走。

    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叶星辰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逃!

    她鞋子都来不及穿,刚要跑路,却又想到了老粟。

    高铁该死,但他这个铁哥们,却给叶总留下了好印象。

    尤其,他在倾诉叶总心事时,只要说话,就会提到“弟妹”两个字。

    多么亲切、不,是多么让叶总愤怒的称呼啊。

    看在这些原因的份上,叶星辰怎么好意思独自跑路?

    老粟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足有八十公斤,不知死活的一动不动后,和猪那样死沉死沉的。

    可他再沉,叶星辰也不能抛下他不管。

    幸亏叶总平时也很注重锻炼,身体素质特好,咬牙切齿下,抱着老粟好像拖死猪那样,拖着他躲进某个安全之处,还是没问题的。

    该死的糟老头!

    他竟然在叶星辰咬牙拖着他在地上滑行时,脚丫子碰到了酒瓶子,沿着楼梯滚落。

    先不说酒瓶子从台阶上滚下去时,会不会碎。

    单说那声音,在忽然死寂般的黑暗中,就是无比的刺耳。

    马上,刚冲进大厅内的某些人,就齐声大喝:“外面有人!”

    “快,去看看是谁。”

    大总管是香楼本次行动的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协助自称姥姥的女人。

    听到外面传来声响后,大总管心头颤栗——

    这是不可能的事!

    为确保行动完美,他们在二楼到九楼,都洒了“浓香型”的布娃娃奇香。

    魔音响起后,含有生命的布娃娃奇香,能让任何人嗅到后,三到五秒中内,彻底昏迷、

    昏迷的人,是不可能发出任何动静的。

    大总管厉喝中声,带头扑出了大厅时,也下达了新的明令。

    他和一个手下去楼道处看看,其他人,迅速找到目标,带走。

    大总管扑出大厅后,立即拿出强光手电,往上照。

    他在楼梯拐角处,看到了个碎了的酒瓶子。

    四楼的楼梯口,摆放着两双鞋。

    一双男士黑色布鞋。

    一双小巧精致的女士细高跟。

    还有酒杯,和几个精致的小菜。

    看到这些后,大总管再傻,也能看出,就在方才,有一对男女坐在这儿小饮。

    那么,他们的人呢?

    右手持刀的大总管,飞身跃上四楼走廊后,手电迅速向两侧走廊扫射。

    没人。

    “楼梯上有人!”

    大总管的手下维卡斯,刚要扑进某个屋子里,去看看时,忽然听到沉重的呼吸声,从楼梯高处传来。

    维卡斯立即抢步跨在栏杆上,手电往上照去。

    他看到,有个人,正背着一个人,顺着楼梯往六楼爬。

    维卡斯看不到那俩人的模样,却能肯定被背着的人,是个男人。

    也就是说,那双细高跟的主人,正背着男人往上逃。

    一个女人而已。

    维卡斯笑了,对大总管比划了下手势,示意他去追人。

    大总管也回了个手势,转身要走时,却又抬手做了个切割的手势。

    各种意思,不言而喻——必要时,杀那个女的灭口!

    从背着男人逃走的某女,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中,维卡斯就能确定,那就是个一般人。

    维卡斯虽说不是大总管那样的高手,但灭个一般的女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他点头,阴笑了声,跳跃着追赶:“嘿嘿,美女,我来了哟。”

    叶星辰承认,维卡斯说她是个美女的话,完全正确——

    问题是,他干嘛要追来呢?

    难道,维卡斯不知道,叶总能背起死猪般的老头子,就已经是奇迹了么?

    人在偷东西,或者恐惧时,潜藏在骨子里的力气,就会被激发出来。

    偷东西的力气,是贼劲。

    恐惧时的徒增力气,则是——啥?

    无论是啥,反正叶星辰压根没意识到,她竟然能背起死老头后,还能爬楼。

    她可没天真的以为,维卡斯追上来,是帮她背糟老头的。

    杀她灭口的几率,更大哦。

    虽说高人渣辜负了叶总的挚爱,让这个世界无比的糟糕,她也和老粟说不想活了,可——好死不如赖活着。

    能不死时,谁愿意死!?

    维卡斯也很清楚叶星辰当前的心思,却在踹开一扇房门时,暗叹:“唉,你必须死。谁让你吸了布娃娃奇香,却没昏迷呢?这要是放在大本营,肯定会好好研究下你。但现在华夏,没时间啊。”

    他在追上六楼后,借着手电光,就从走廊地板上,看到一行纤巧的脚印,消失在了这扇门前。

    休说是叶总这种绝对淑女了,就算传说中的母暴龙,背着个死猪般的男人爬楼,也会累得相香汗淋漓。

    她的秀足,是最先出汗的。

    地板那样光滑,留下足迹,很正常。

    既然对方是个一般女人,维卡斯压根不用太小心,抬脚踢开门后,一眼就看到了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窗帘边角,被夜风吹的扑簌簌。

    一个死猪般的糟老头,躺在门后地板上。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后,都会本能的以为,某女躲到屋子里后,意识到她逃不掉,只能抛下老头,借用绳索等东西,冒险翻窗逃走。

    昏迷的老头,对本次行动,没有任何的影响。

    维卡斯要杀的,是那个女人。

    所以维卡斯理都没理糟老头,冷笑了声,快步冲到窗前,上半身完全探出去,举着手电往下照。

    奇怪,没人。

    她难道能顺着下水管,爬到高处去了?

    维卡斯心里这样想着,抬起手电筒,往高处照去时,突觉他的右腿,被人抓住——

    “原来,你压根没翻窗。你只是躲在窗帘后,趁我探出上半身,搜寻你时,你却抓住我的右腿,好像掀麻袋包那样,把我掀出了窗外!”

    这些话,是维卡斯从六楼,往会所后院的水泥地上砸去时,想喊出来的话。

    如果时间够用,他还想大喊:“我大意了!我本来该想到这些,却因为你是个女人,轻视了你!”

    可惜,他的时间不够用,千言万语到了嘴边,也只来得及,变成一声——啊!

    咚!

    当这声好像从天外传来的声响,迅速带走维卡斯的生命时,他借着月光、和外面的灯光,看到了一张脸。

    很美,很美的一张脸。

    就是有些白。

    “这是个颜值高达九十九分的美女。能死在她手里,也不枉我来世上走一遭。可是,我不想死——”

    维卡斯心中狂吼到这儿时,眼珠彻底凝固。

    叶星辰的双眸,却是涣散的。

    被吓的。

    她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她会杀人。

    杀人啊,又不是踩死一只蚂蚁。

    呆望着下面,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星辰才眨巴了下眼,转身,喃喃自语:“那个人,是高人渣推下楼的。他,简直是太残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