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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如意借着找药的功夫,低声对狐狸道:“老婆婆她……只怕被撞的那一夜就已经去了。如今全靠一口气在撑着,也不知道她那女儿究竟得了什么病,竟让她操心至此,以至于留恋世间,不肯离去。”
“你打算替她瞒着?”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的父母去的都早,倘若他们还在,此时也一定在为我担忧吧。”刑如意苦笑着:“虽然我遇见了你,但在父母心里,孩子就算成了亲,有了自己的家庭,这要担的心,也总是不会少的。虽然我不知道这老婆婆家中究竟发生了何事,但她对女儿的心思我瞧见了,也都目睹到了。狐狸,我不能不管。你就允许我在随你去青丘之前,管这最后一桩闲事吧。”
“你知道的,我想来都不会阻止你去做任何事情,只是——”狐狸看了一眼那老婆婆,在刑如意耳旁低语道:“正所谓关心则乱,你看见这老婆婆,只觉得她可怜,只看见了她对自己女儿的那一份心,但是却忽略了别的东西。这世间,没有那个凡人,单靠着一口气就能死撑下来。”
“没有吗?”刑如意反问,不忍去猜测这个老婆婆可怜外表下还会有别的隐藏身份。
“也不能说没有,在历史上,有一个人,被挖去了心,却还能靠着一口气活着。但最终,那一口气,也没有帮他支撑多久。”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是商朝末代王帝辛的叔父,也就是纣王的叔父,他既是受封的王,也是当时商朝最高的政务官,等同于后世的宰相。传说中,他是被妲己陷害,剖去了七窍玲珑心,但也有史书记载,说是比干冒着丧生灭族的危险,连续3天进宫向纣王进谏,抨击、职责纣王杀皇后、杀大臣、谪太子的过错,斥责纣王的暴政,结果惹得纣王大怒,以少师比干妖言惑众,赐死摘其心。传说中,比干被纣王挖心之后,掩袍不语,面似土色,单骑纵马南行,他知道南行心地,就会长出心来,结果行到牧野荒郊时,遇上一老妇人叫卖【没心菜】。比干好奇,就问了那老妇人一句【菜没心能活,人没心如何?】”老妇不知他是比干,于是就回了句【菜没心能活,人没心就会死!】比干听后,长叹一声,口吐鲜血,坠马而死。”
“商朝贵族,贤相比干,尚且不能得到老天的庇护,无心而活,眼前的这名老妇人,又怎么可能只凭借着一口不甘的气息,撑到现在。倘若人人都能如此,那么江山就不会易主,阴司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
“不用看,她非妖,非怪,只是一介凡人,只不过她应该祖籍南疆一带,会些续命的法术。”狐狸说着,又补充了一句:“你也知道,但凡是跟续命有关的术法,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去借别人的命。所以,如意,你要考虑清楚,眼前的这位老婆婆,你是帮,还是不帮。”
刑如意愣住了,她站在原地,思索了半响,沉默着去调配了一些药物,然后端到老婆婆的跟前,说了句:“我知道了你的秘密,也会尽力帮你,但也请你,不要罔顾别人的性命。倘若你违反天道,我第一个不能容你。婆婆,我的意思,你听明白了吗?”
老婆婆轻叹了一口气,“姑娘你,看出来了是吗?”
刑如意点点头,没有说话。
老婆婆将她的药碗推开,蹒跚着站了起来:“我年轻的时候,曾是南疆的一名女巫,因为爱上了中原的一名男子,便跟着他悄悄离开了山寨。或许是我的举动,惹怒了巫灵,所以最终落得个被抛弃的下场。
我这一生,只害过一个人,就是那个负了我的男人,也就是我女儿的亲生父亲。我用他的骨头,磨成了手上戴着的这一串珠链。”
老婆婆说着,将自己的衣袖向上卷了卷,刑如意这才看见一串珠子,因表面涂抹了颜色,所以一时之下,竟没有看出这是用人骨做的。老婆婆身上的阴气,有些是她常年修习巫术自带的,还有一些则来自这串用人骨头串成的骨链。
“我的女儿,也随我,在感情这件事情上,特别的执着。”老婆婆双眼迷离:“不过,姑娘放心,我并没有难为那个男人,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负过我的女儿,是我女儿的命不好,又始终沉迷其中,不肯走出来。如今,我放心不下,也只有我这个痴痴傻傻的女儿。至于续命,我深知违逆天道,必遭天谴,所以我没有伤人性命,只伤了生灵。”
老婆婆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她没有伤害人,只是伤害了一些动物。
刑如意转而问狐狸:“续命,找动物也可以吗?”
“南疆秘术,一向都不为外人所道,就如同殷元需要小妖小怪来补充体能一样,这样蹊跷的做法,也只有殷元才会。这是因为,普天之下,像他那样拥有特殊体质的,也是绝无仅有。所以,理论上,不排除老婆婆的话是真的。”
“当着如意姑娘与上仙的面,老身自然不敢说谎。况且,老身也没有想过续命,只是想多撑两日,帮我的女儿达成最后的心愿罢了。”
“你的女儿,究竟怎么了?”刑如意问,不愿就老人自身的问题,再追查下去。倘若老婆婆真的是在说谎,不用她去追究,以老婆婆腿部溃烂的程度来看,再过几日,阴司的人,就能循着那股浓烈的尸气找到她。
刚刚刑如意对老婆婆说的那些话,算是提醒,提醒老婆婆,千万不要在这种事情上犯错,否则,就算她有一千种,一万种理由,也难逃阴司的种种责罚。
听见刑如意问自己的女儿,老婆婆轻叹了口气,说:“我家女儿的脸,毁了半边。”
“脸,毁了半边?”刑如意重复了一句:“可婆婆刚刚说过,你之所以滞留人间,是为了帮女儿达成最后的心愿,难不成,你女儿的心愿,就是让自己的容貌恢复如初?”
“也是,也不是!”老婆婆摇了摇头,“这件事,还是从许多年前说起……”
婆婆的女儿,出生在寒冬腊月。出生时,破烂的窗子里,正好射进来一缕阳光,那阳光照在婴儿身上,散发出淡白色的光。小小的婴儿,除了刚出生的那一声啼哭之外,余下的时间,都十分的安静。
婆婆生于南疆,自由修习巫术,也不认得几个字,于是就按照南疆人给孩子起名的习惯,为女儿取名冬珠,寓意者生于冬天的一颗宝珠,也就是婆婆的心肝宝贝,心尖上的一颗明珠。
冬珠,也没有辜负婆婆的期许,不仅样貌生的好看,性子也好,还十分勤劳能干。到了十六岁那年,前来婆婆家提亲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因为有着自己的前车之鉴,在为女儿挑选夫婿这件事上,婆婆是慎之又慎,最终选择了一户她认为最适合的人家。
因冬珠的生父,也就是婆婆的相公,是个巧舌如簧,能言善辩,且最会说甜言蜜语的书生,所以婆婆为冬珠择选的夫君正好相反,是个粗通文墨,但却会一身武艺,言辞不多,却落地有声,又有担当的男青年。人嘛,长的也不算好看,但五官周正,加上那一身自带的英气,倒也颇为出挑。
冬珠原本就很听婆婆的话,自己呢,又远远的瞧过这未来夫婿一眼,打自个儿的心里,也是十分的满意。原本,两家说好了,等过了年,就寻个好日子为这对儿年轻人筹办典礼。这聘礼,也送了,名帖也换过了,就连嫁妆,婆婆与冬珠都日夜赶制妥当了。
结果朝廷的一旨诏令,各个地方多的征兵开始了。这冬珠的未来夫婿,原本就是个热血男儿,加之又在被征收的名单之内,于是两人匆匆一别之后,对方就随军去了前线。
一晃三年,音讯全无,婆婆与冬珠多次托人打听,得到的都是不太好的讯息。到了第四年,战争结束了,同乡同村同时入伍的人,有些已经返了乡,偏偏冬珠的未婚夫,还是没有一点音讯。有人说,曾在战场上见过他,说他对敌凶猛,战死沙场了。也有人说,他升官发财,去了别的队伍,如今只怕早已经另外娶了妻子。
对于未婚夫的人品,冬珠还是相信的,况且倘若他真的升官发财,不要自己还说的过去,为何连家中的爹娘姊妹都不要了。可让冬珠相信自己的未婚夫,已经死在了沙场上,无论如何她也是不信的。于是,在纠结了多日之后,她瞒着婆婆,收拾了细软,就悄悄的上路寻夫去了。
“那冬珠她找到自己的未婚夫了吗?那未婚夫,究竟是战死沙场还是升官发财,另娶了娇妻美妾?”
婆婆摇摇头:“冬珠她压根儿就没有走到那个地方,也压根儿就没有见到她的未婚夫。她携带者细软,离开洛阳的第七天,就遇见了盗匪。”
婆婆说着,恨恨的跺了跺脚:“都怨我!都怨我啊!倘若我当时看紧一点,倘若我陪着我珠珠去了,这后面的种种,兴许就不会发生了。”
“冬珠她怎么了?”
“我的珠珠她——”婆婆欲言又止,最终将头垂了下去,轻声的说了句:“我的珠珠她,她的脸被毁了,神思也有些不大正常了。”
刑如意原本还想安慰婆婆几句,可见她神色哀戚,一时间,竟也找不出合适的话来。想要跟着婆婆一同回去看看,却又被婆婆拒绝,没办法,她只得选了一个折中的法子。一方面,按照婆婆的要求,调配了新的玉容散给她,另外一方面,则是悄悄尾随,跟着婆婆一路去了她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