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这是送你的礼物

影沉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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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培德不仅对朱淑芬这个儿媳妇是极度不满,连带着对白建国这个儿子也是极度不满,只是给白建国留点面子,没有当众宣布脱离父子关系而已,但白培德心中,已经对白建国是失望至极。

    白培德对白童笑了笑:“何况,爷爷有钱,替我这状元孙女请客的钱,还是有的。”

    这和蔼而又自豪的模样,令白童也是开心无比。

    她一定要更努力,一心向上,让爷爷整天更开心,同时,她也要多挣钱,努力孝顺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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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胤在驻地部队,都知晓了敲锣打鼓游街的事。

    一惯严肃冷硬的俊脸,不知不觉中,带起一丝轻微的笑意。

    那个小丫头,居然是给了众人这么大的一个惊喜,不声不响中,考了一个状元出来。

    “我说,那些群众,怎么这么得瑟呢?不就是一个中考状元吗?值得这么敲锣打鼓?”旁边一个小战士颇不服气的说。

    蓝胤漫不经心回答:“确实一个中考状元不杂样,要不,你也去考个试试?”

    小战士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头:“算了,当我没说。”

    蓝胤沉吟着没说话,似乎这中考,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至少,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分水岭,一大部分的人,注定了被拦在这条槛上,人生分流成了另一条道。

    也许,一个中考状元没有什么,可那个小丫头,就是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在被人处处打压阻碍的环境中,还能积极向上,取得这么优异的成绩,真的不错。

    那一刻,他突然非常想去见见白童,他也要当面跟她说一声恭喜。

    ****

    今晚不出所料,果然是爷爷招待请客,爷爷早就联系了卖卤菜的还有当厨师的,简单的操办了十几桌。

    临时起意办的,算不是很丰盛,不过是些卤的猪头肉、耳朵、花生米之类的,又炒了几个荦菜,几个素菜,全队人帮忙,热热闹闹的摆了十几桌。

    大家也并不是真的在意要吃多好,关键是这么凑在一起,就图个喜庆热闹。

    大家喝着打来的散装白酒,兴高彩烈的提起今天出去游街这事,反正是将全县都惊动了,估计人人都知道今年的中考状元是出在蔬菜队了。

    而白玉龙,充分的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充当半个主人,不停的挨着桌子向大家敬酒。

    以往白童会感觉这么大张旗鼓的声张,有些不好意思,可听过爷爷的那一番话后,她淡定了。

    确实是的,每个人都需要一点事情来激励,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让大家扬眉吐气也好。

    白童被众人劝说着,还是小小的喝了一点啤酒。

    就这么一点啤酒,也让她的小脸红红,带着些微的醉意。

    而至于大伯家,白建国跟朱淑芬家搞得鸡飞狗跳,大家根本就没有心情去关心,由得朱淑芬在自家院子中骂着天。

    夜很深了,那些喝酒聊天的人,一一摇晃着轻飘飘的步伐,在家中半是抱怨责怪声中回家。

    白童也将喝得很醉的白玉龙给送回家去。

    一回头,她看见了蓝胤。

    月光下,蓝胤那高大挺拨的身影,就在视线不远处,如松如柏,和身后混沌的夜色,形成一幅绝佳的风景画。

    “蓝大哥?”白童惊喜的叫出声。

    她还准备今晚写信给他的,跟她一起分享她的喜悦,可没料得,他居然来了。

    “嗯。”蓝胤迈着矫健的军步,走了过来,站在白童的面前。

    “恭喜你。”他低声说。

    那沉沉的嗓音,醇厚迷人,白童感觉,这嗓音,比她刚才喝过的酒还醉人。

    “恭喜我什么?”白童一时间,有些傻。

    “恭喜你考了中考状元。”蓝胤英俊帅气的脸,浮现起一沫浅浅的笑意。

    “你也知道我考了状元?”白童睁着聪慧灵动的大眼,不可置信的反问蓝胤。

    蓝胤微微点头:“嗯,敲锣打鼓游街很热闹,不知道也难。”

    这一句话,倒是令白童更是羞红了脸。

    她不好意思的伸手捂住早就红粉绯绯的小脸蛋,低声道:“哎呀,好丢人,蓝大哥,你是不是感觉我们做得太过余了?弄这么大的动静,搞得全县所有人都知道了似的?”

    “也没什么,有了喜事,确实该庆祝,总不能有了坏事,才敲锣打鼓的四处宣扬吧?”蓝胤肯定了一句,以免她再尴尬。

    他能看出,这敲锣打鼓游街的行为,不会是白童的本事,她不是那种喜欢张扬的女孩子。

    这是别人的心意,总不能抹杀。

    “这是送你的礼物,恭喜你中了状元。”蓝胤将携带的小礼物,取了出来。

    那是一支钢笔,一只带着蓝胤体温的精美钢笔。

    钢笔头上镶嵌着一颗空灵璀璨的蓝宝石,笔身上铬有着精致、整齐的条纹,而笔套上,清晰的刻有一个“蓝”字。

    白童看着这只笔,却是极度震惊:“蓝大哥,这只笔,是你自己用的吗?”

    “我来不及准备别的,这是我自己常年随身携带的东西,现在送给你。”蓝胤抿着唇低声解释。

    白童拿着钢笔,纤细的小手,反复摩挲着笔套上的那个“蓝”字,身体,却是不可抑制的轻轻颤抖起来。

    这只笔,太熟悉了。

    上一世,她在晚自习放学回家的路上,险些被不明身份的蒙面人给强奸了。

    幸好,当时有人过路,在紧急关头救下了她。

    内向自卑又有些敏感的白童,懵懵懂懂中,只知道这样的事,是很丢人的事。她当时,从地里爬起来,慌里慌张的,穿着被撕得破烂的衣服就逃回家了,连救她的人是谁,长什么样都不知晓。

    而唯一留得有线索的,就是这一只笔。

    可惜,她上一世太内向太自卑太敏感,当时没意识到,要去找这只笔的主人。

    原来,上辈子,她就在那个晚上,遇上了蓝大哥。

    可惜,她却是自卑可耻的逃了。

    明明她们上一世就应该有交集,明明她的上一世,命运不会这么惨的。

    可她们,就是这么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