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哪个那么好命

玲珑雨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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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煜一怔,没反应过来对方说的嫂子是指的谁。

    倒是坐他对面的肖辰一吹口哨站了起来,以为金莎口中的嫂子说的是自己老婆,挑眉惊讶道:“不会吧?我家那个给做宵夜了?不可能吧?我怎么不知道?怎么没跟我说过?“

    金莎嗤笑一声,不客气地泼冷水道:“肖队你就别做白日梦了,你家小刘没在家里扎小布人骂你夜不归宿就算不错了,还送宵夜?美得你。“

    因为肖辰的老婆刘敏和金莎是同学,也算是知根知底,所以,金莎说话半点没给肖辰留面子。

    肖辰摸摸鼻子,不吭气了。

    他老婆的确对他刚刚新婚就要通宵加班不太满意,之前打电话的时候还跟他闹脾气呢,确实不像是能给送宵夜来的人。

    “那是哪个狗X的这么好命,通宵加班家里太座竟然不生气,还能送宵夜来?太TM好命了。“肖辰心里立刻就不平衡起来,横眉竖眼大喝一声:”谁?站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

    “那个狗X的就坐在你对面。“金莎心里窃笑,落井下石半点不手软。

    肖辰的目光立刻落在对面同样也露出一丝惊诧的吴煜身上,却是哈哈大笑起来:“小金,你这个玩笑开得一点水平都没有。“

    他一边说一边指着吴煜道:“就这根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他能结婚?还能这么好命找个这么善解人意的老婆?别逗了。“他是吴煜警校的学弟,两人私交一向不错,私底下兄弟相称,所以讽刺吴煜这个顶头上司半点压力都没有。

    吴煜挑了挑眉,冷冷地扫了他一眼,目光依旧是看着金莎,想起林珊珊,他的心里突然有了某种莫名的期待。

    果然,金莎又开口了:“告诉你们,你们日后有口福了,吴队家的小嫂子厨艺杠杠的。“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吴煜,刑侦大队的办公室里,顿时沸腾了。

    “吴队,你真不够意思啊,竟然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

    “吴队,你什么时候悄悄结婚了,都不告诉我们,太不够意思了!“

    这时,一直在一旁笑眯眯沉默不语的政委也在一旁插刀:“你们吴队都在打报告准备休婚假了,好事肯定是近了。“

    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到吴煜身上,作为当事人,吴煜这回倒是大大方方回应了大家的疑问,他干脆地一锤定音:“没错。过几天案子结了,我请大家喝酒。“

    这么一说,全场哗然。

    祝贺声不绝于耳,吴煜的面上也难得地扯出了一抹淡淡的笑。

    这时又有人问:“说了这么半天,嫂子是谁啊?也不带来给我们认识一下。“这个人正是早上出面替林珊珊挡了一下的年轻警察。

    金莎白了他一眼,冷哼道:“人家今天危急关头站出来替咱们说话,帮了我们大忙,这么快就忘记了?忘恩负义也不带你这样的。”

    对方恍然大悟:‘啊,是她啊?我记得挺漂亮的啊,我说她当时怎么那么热心替咱说话,原来是自家人啊!“

    肖辰听到这话也是一愣,之前林珊珊出事的时候他正在休婚假,错过了八卦的时间,后来大家也没敢私底下嘀咕,这会儿倒是第一次听说,努力想了一下,这才想起今天早上那个帮了他们大忙的小美女长什么模样,想起来,她似乎是和吴倩一块儿去的。

    下意识去看吴煜,见对方完全没有否认,一副默认了的样子,立刻就不干了,几下跳到吴煜面前,横眉立眼:“诶,我说煜哥,你这就不对了啊,这么大的事情,竟然没有提前跟兄弟透个风,害我成了最后一个知道的,闹这么大笑话,你不厚道了。”

    吴煜瞥了他一眼,不痛不痒地回:“你现在知道也不迟。”

    这话就算是默认了。

    此话一出又是集体哗然,虽然有些消息灵通的早已猜到了林珊珊的身份,但是此时听吴煜亲口证实,还是忍不住唏嘘。

    这才几天时间啊,就把人家受害小美女变成自己老婆了,不愧是吴队,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石破天惊。

    肖辰不干了,不依不挠地缠着吴煜要求他坦白从宽,将把妹的经过原原本本向组织汇报。

    这时,刚才招呼着两个年轻警察出去帮忙,从门卫处把林珊珊她们送来的宵夜提进来的金莎正好又走了进来,看见肖辰不依不挠要求吴队坦白从宽的样子,不由得笑了。

    她过来神补刀:“肖队,这你就不懂了,人家林珊珊帮了我们这么大一个忙,吴队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谁让他是我们的头儿呢。“

    又是一片哗然,吴煜难得好脾气地没有生气甩脸子,任由这些兔崽子调侃。

    吴警官这会儿心里美着呢,不屑跟他们计较,任他们拿他开涮,充耳不闻。

    他转头问金莎:“人呢?“

    既然都送了宵夜来,为什么没看到人?而且也没有事先跟他提过,这是给他的惊喜么?

    金莎撇撇嘴:“你家小嫂子面皮薄着呢,不好意思露面,把东西放在门卫处就走了,怕你在忙不好打搅你,只给我发了个短信。“

    原来林珊珊还是脸皮薄,虽然亲自把宵夜送来了,却不好意思自己送进来,害怕被众人起哄,就把东西丢到门卫处,给金莎发了个短信,说是请大家吃宵夜,就和吴倩悄悄地回去了,还被吴倩好一顿嘀咕,说她当雷锋也不是这么当的。

    虽然她刻意交代让金莎不要提她,就说是吴煜家里送来的,但是金莎哪能放过这个为她宣传的机会?自然是大书特书。

    吴煜抿了抿唇,什么话都没说,唇角却渐渐勾起了淡淡的弧度。

    看着那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又看看一旁食盒里码得整整齐齐的卤肉,卤鸡腿,鸡翅膀和香气扑鼻的蒸饺,有馋嘴的已经顾不得什么礼仪,先是抓了一块卤肉,狼吞虎咽地吃了,又伸出爪子抓了一只蒸饺丢到嘴里。

    “哇,好好吃!吴队,你太好命了!嫂子的手艺绝了!“那人一边囫囵地吞着,一边说口齿不清地说道。

    此话一出,大家都蜂拥而上,林珊珊细心替他们准备的一次性餐具和筷子根本没有派上用场,一群大老爷们直接手抓,啃鸡腿的,抢卤肉的,抢蒸饺的,毫无形象可言。

    一边吃还一边感慨吴队的好命,顺便各种拍马屁恭迎奉承。

    吴煜一脸淡然地坐在一旁喝着未来老婆精心给他炖的汤,心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

    “想笑就笑出来,明明心里得意的要死,还故意绷着脸装13太TM无耻了。“肖辰看不下去了,也不知道是心里不平衡,还是羡慕嫉妒恨,他大口吞下一个蒸饺,又抢过吴煜刚喝过几口的汤碗,咕噜咕噜一口气灌下去一大半,这才抹了抹嘴腆着脸道:“话说小嫂子手艺真不错,以后我们有地方蹭饭了。”

    他虽然也才新婚,老婆却是根本不会做饭的,家里也从不开火,都是回双方父母家啃老或者在外面吃。

    这会儿知道了吴煜家的未来小嫂子是个厨艺小能手,自然是不肯轻易放过这么好的蹭饭的地儿。

    吴煜不置可否地看了他一眼,嫌弃地直接弃了那被喝剩了的半碗汤,自己又去重新盛了一碗,连喝了几口,才不咸不淡地开口道:“我老婆又不是娶来给你们做饭的,想蹭饭回家找自己老婆去。”

    “哟,这就护上了,看不出来煜哥你还挺怜香惜玉啊。”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肖辰不乐意了:“别这么小气嘛,小嫂子这么好的手艺,不多几个人欣赏太浪费了。”

    金莎一脸鄙夷地走过来:“肖队,吃相不要这么难看嘛,大家都是新婚,你又不是不懂,你愿意和你老婆在一块儿的时候每天来几个灯泡蹭饭啊?”

    肖辰摸摸鼻子,讪讪一笑:“不要这么说嘛,我老婆不是没这手艺么?她要是有这手艺,你们天天来蹭饭都没问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吴煜却是压根理都懒得搭理他,心满意足地把汤一饮而尽,把嘴一擦,出门打电话去了。

    林珊珊还在回去的路上,正在被吴倩各种埋怨,什么做好事不留名也不带你这样,早知道要当无名英雄她就不来了之类。

    林珊珊自知理亏,只能闭嘴乖乖被训,她倒是不贪那些虚名,只要吴煜心里明白就好。

    突然手机响了,一看是吴煜,她抿了抿唇,得意地瞥了吴倩一眼,心想,这不是知道了?

    “喂?“她刻意装成若无其事的口吻。

    “汤很不错,宵夜也很好,辛苦你了。”电话那头,吴煜的声音带着醇厚的味道,仿佛能让人沉醉其中。

    林珊珊的唇角微微上翘,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感,仿佛他这轻轻的一句夸奖胜过千言万语:“没事,不辛苦,你喜欢就好。”

    “如果不出意外,明天早上十点,咱们去把证领了。“电话那头,吴煜的唇角也翘了起来。

    “好。“

    林珊珊没有想到的是,一向言出必行的吴警官,这次却食言了,再一次放了她的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