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赖四

楚千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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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一个街头混混,胸无大志,每天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闲时还能偷鸡摸狗,在京城里,我终于也混成个人憎狗厌的存在。

    这不怪我,我爹是地痞,我爷爷也是地痞,我们家是家门门风,家学渊源。

    这一切,在遇到她时改变。

    那是个又黑又瘦的小小少年,一双眼睛好像积聚着满天的星辰,亮得耀眼。成天在四方的地界游来逛去!什么时候,四方出现了这么个小乞丐?

    不,他不是乞丐,他出手阔绰,荷包里永远是鼓的,他只是成天在四方的地面晃,比老子还悠闲。

    我和丁七一合计,这种人,简直是没把我们四方双痞放在眼里啊,是可忍孰不可忍?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叫他颜面扫地了。

    人若兜中无钱,便如身上无胆,手中无钱,便是脸上无光。

    偷了他的钱,让他无钱可用,看他还怎么得意!

    偷鸡摸狗,我的老本行啊!

    我看准了时机,丁七做掩护,轻而易举地就将他的荷包弄到手,沉甸甸的。这样的收获让我和丁七都绿了眼睛,我们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混混,有了横财,当然是大吃一顿啊。

    然而我们高兴得太早,我们被算计了,她让我们被酒楼的打手打得遍体鳞伤,我跟丁七说:叫我抓住那小子,我要扒了他的皮。

    报复,一定要报复回去!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和这黑小子杠上了,可是,不论我们想尽多少办法,绞尽多少脑汁,最后总是被他修理得很惨,一次被揍得怀疑人生后,丁七跟我商量:“四哥,要不算了吧?那小子贼得很,咱们干不过!”

    我没出声,就在刚才,他揍我的时候,我发现了他的耳洞。

    男子是不会有耳洞的,而且,男子身上不会这么香,她是一个女子。

    我堂堂四方第一地痞,岂能被个女子给打怕?我不服!

    不服的后果是,被揍得更惨,被揍得更怀疑人生,被揍得完全没了脾气。

    那天,她对我们说,她要收伏四方,我本以为她是想做四方的老大,没想到,她想做的,是京城江湖的老大。凌影阁,这话,我们连想都不敢想,她却毫不费力地说了出来。

    丁七说她是胡吹大气,可我知道,不是!她的目光晶亮,整个人在阳光下,好像全身都带着光晕,像神祇,高高在上,超凡脱俗,我们这样的凡夫俗子,只能仰望。

    她的笑声那般清脆,像雏凤清音!

    一个女子有这样的志向,我堂堂男儿,岂能被看扁?

    既然想要凌影阁,那就会和那个冷面王爷上官千羽正面刚。我不是不怕上官千羽,当上官千羽身上强大的上位者威压散发出来时候,我的心尖尖也在颤抖,我整个人都麻木了,那种身体不是自己的,心不是自己的,随时都要去见阎王的感觉,实在是语言难以形容,但是,我挺住了。

    脑袋掉了碗大一个疤,我怕个鸟?

    既然决定跟了她,我就决定把这条命交给她了。

    在她的策划下,我们收伏了四方,建立了万羽堂。

    我时常在远处,看着她和舵主们商量事务,她行事周密,计划周详,几乎没有出过错,在她的策划下,万羽堂发展越来越壮大,她越来越耀眼,可是我,却越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了。

    她身上在发光,清清冷冷的光,高不可攀的光,让人仰望的光。

    我多想站到那个光幕里去。

    可我知道,我已经离那个光幕越来越远。

    我是万羽堂的首批弟子,可万羽堂的发展,到最后,有越来越多的能人,有越来越多的强者。我算什么?

    我不过四方一地痞。

    但我也不再是四方一地痞。

    以前,我的眼光只有针尖大,只能看见巴掌大的地方,但现在,我的眼里,不仅有她,还有星辰和大海,还有天下和江湖。

    曾经的一滩烂泥,因为她,我也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江湖人提起赖四,谁不叫声四爷?

    那个独当一面,让他们仰望的四爷!那个杀伐决断,言如千金的四爷!那个义薄云天,地位尊崇的四爷!

    只有我知道,在她面前,我永远只是赖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