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天云山脉

南科狐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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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坊市,现在已经不卖丹药了,重新回归到买卖妖兽材料一业上来,至于卖丹药的地方,王氏新建了一个市区——东坊市,专门卖丹药。

    “少爷,您来了,快请坐。”

    王林一走进来,工作人员立刻迎了上来,笑脸盈盈。

    “不了,我来是想找一样东西。”

    那人道:“少爷,您要找什么东西直接吩咐下来就是,我们自会给您送去。”

    王林看了看,问:“有血鹰吗?”

    “血鹰?”那人眉头皱了皱,道:“少爷,您找血鹰干什么?”

    “我要炼制一味丹药,需要血鹰的骨骼入药。”

    那人道:“少爷,很抱歉,血鹰这种妖兽的速度非常快,常人很难捕获得到,所以,我们没有存货。”

    “哦?”

    血鹰是一种飞行妖兽,有着飞行能力,速度非常快,成年的血鹰,即便是先天境强者,也要避其锋芒。

    “那么你知道哪里能找到吗?”

    那人想了想,道:“天云山脉。”

    “天云山脉里面能找到血鹰?”

    “对,少爷,我们王家所收购的妖兽,大多来自于天云山脉,一个月前我们从一个佣兵队手中收购了一些妖兽材料,其中就有血鹰,但是后来被转移到大丰城卖了,少爷如果想要血鹰,我们这就派人去天云山脉捕猎。”

    清水城很小,不具备加工妖兽材料的条件,所以他们收购的东西,大多转到其他城市去卖,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妖兽材料容易变质,不易保存,所以必须得尽快处理掉,不然价值会大打折扣。

    “不了,我亲自去一趟天云山脉。”

    天云山脉,离清水城并不远,就几十里地,里面有很多的妖兽,常年有佣兵和猎人进去,猎捕妖兽,赚取钱财。

    以前,王林也曾去过天云山脉,但是并没有深入,只在外围转了一下,现在,清水城的事情已经基本上搞定了,他也该去外面探索了,毕竟,清水城太小了,仅仅只是一座小城,比清水城更大的城市比比皆是。

    “少爷,这种事情何须烦劳您亲自动手,我们这就派人去天云山脉,一旦猎捕到血鹰,立刻给您送去。”

    王林冷冷道:“怎么,我要去什么地方,还需要你来管吗?”

    天云山脉,资源丰富,王林去那里,一方面是为寻找血鹰,另外也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珍贵的药材,或者是天材地宝,提升一下自己的实力。

    见王林隐隐有发怒的迹象,那人吓了一大跳,连忙道:“不是,少爷,我不是那个意思。”

    现在的清水城,没有人敢于忤逆王林,刘家人的下场,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王林不理他,转身就走。

    “恭送少爷。”

    王林走了,那人顿时松了口气,不自主摸了摸后背,竟是一把汗。

    吃了午饭,和父母道别之后,王林直接去了天云山脉。

    天云山脉,绵延数千里,横贯大夏王朝大半区域,甚至有一部分出了大夏王朝国境,进入了其他国家的范围。

    一走进这里,首先第一眼的感觉就是绿,这里的植被繁茂,草木丛生,高大树木,参天耸立,郁郁葱葱,一片原始风貌。

    天云山脉,形势复杂,蕴藏着各种未知的危险,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是不敢疏忽大意,王林就听说,曾经他们大夏王朝派了一支军队来剿匪,误入天云山脉深处,结果就再也没有出来。

    往丛林中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王林没见着一个人,偶尔遇上一些妖兽,也是实力低下,一两拳就解决了,至于真正他需要的有用东西,却是一样都没见到,更遑论血鹰了。

    “他奶奶的,走了这么久,连一头像样的妖兽都没捕到,真是晦气。”

    突然,王林听到了一些声音,他停了下来,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过去,在一片树丛中,他看到有几个人在这里坐着休息。

    “这些人是佣兵。”

    看这些人的装束,袒胸露臂,粗犷彪悍,王林知道,这些人就是佣兵。

    佣兵这种职业,在整个大陆是普遍存在的,实力有强有弱,人员数目也不尽相同,有的佣兵队伍只有十来个人,而一些实力强的队伍,能有上百人。

    既然被称作佣兵,那么就有人雇佣,这也是佣兵的最初含义,最开始的佣兵队伍,就是被人雇佣的,协助雇主完成任务,而雇主则给予一定的酬劳,只是后来佣兵队伍扩大了,其形式和目的也是多种多样了。

    “谁,出来。”

    突然,一名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怒声大喝,凌厉的目光扫向了王林所在之处,很明显是发现了他。

    王林暗暗一惊,他并没有露出半点儿的响动,对方又是如何发现他的呢。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些佣兵整日里刀口舔血,和猛兽搏斗,形成了天然的警觉,一旦有半点儿的风吹草动,他们都能知道。

    既然被发现了,再躲着也没啥用了,王林从树叶后面走了出来。

    “你是谁,为何躲在暗中偷听?”

    彪形大汉上下打量王林,这人身着华贵,透着一丝儒雅之气,与他们佣兵迥异,因此他们断定,这人绝对不是佣兵。

    佣兵这种职业,是需要冒险的,一般而言只有穷苦人家才会选择当佣兵,赚取辛苦钱,养活自己和家人,至于富贵子弟,他们才不会受这份罪呢。

    “王林。”

    王林?

    那些佣兵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王林,有谁听说过吗?”

    “不知道,没有听说过。”

    “看他这样子,不像是佣兵,依我看咱们做了他,兴许能发一笔小财。”

    “对对,看他的穿着样貌,应该挺有钱的。”

    在清水城,王林现在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可是出了清水城,却是很少有人知道他的。

    听这些人的谈论,王林暗暗摇头,佣兵原本是一种比较正经的职业,只是后来发展不均,鱼龙混杂,一些人打着佣兵的旗号,暗地里打家劫舍,干些不法勾当,为人所不齿,严重影响了佣兵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