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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夫妻看到水面上的糯米排列成为“文雅”字样时面面相觑, “文家丫头?”
周善奇怪,“你们认识?”
苟芳云难以置信,“不会吧,应该是同名同姓的,不可能是文家丫头,文家丫头不是好好的吗?”
苏廷也满腹狐疑, “咱们离上次见她也有阵日子了吧。”
夫妻俩话音刚落,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水再次咕嘟嘟冒出好几个气泡,那盆水就像是沸腾了一样,很快连那个铜盆都开始嗡嗡颤动,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水而出。
周善伸出一根手指按压在铜盆的边沿, “静。”
铜盆的动静没了, 水也逐渐恢复平静。
她转头看向苏廷跟苟芳云, “那个文雅是什么人?”
苏廷跟苟芳云对视了一眼, 都难以掩饰住眼睛里的惊恐, 他们不傻,从那盆颤动的水里就意识到了什么。那个被周善招魂而来的女鬼, 可能真的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文家小丫头!
但这就意味着,文家小丫头已经死了。那么兆美呢?会不会也出事了?
苟芳云勉强按捺住心里的不安,跟周善讲起了文家同苏家的关系。
文雅的爸爸跟苏廷是大学同学,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本来一直都挺好,文雅跟苏兆美两个小丫头也一直挺好, 小学初中都是在同一个学校里读的。不过后来苏兆美高中时就出国留学了, 而文雅的父亲比较强势, 他又是个大学教授,极其尊重华国的传统文化,对外国没有多大好感。即使家里条件允许,他也不答应让文雅出国留学。
高中时期两个女孩还是比较熟的,等到了大学,文雅跟苏兆美都拥有了各自精彩的人生,自然而然也就疏远了。
苏兆美开朗些,又是在美国留学,大学就交了不少男朋友。文雅则文静些,很听爸爸的话,安安稳稳地在国内的顶尖大学里读到了博士。
苏兆美混多了,苏廷他爸也就是苏兆美爷爷不乐意,非逼着苏兆美交个正经的男朋友。苏兆美很快就交到,还是个华裔,她爷爷很满意,在美国两个人就订婚了。然后苏兆美的未婚夫回国工作,苏兆美工作了一点时间以后又跑去攻读博士学位,今年刚刚毕业,回国来筹备婚礼的。然后苏兆美跟未婚夫一起去试穿婚纱,她就在试穿婚纱的时候莫名其妙失踪了。
只是苟芳云想不通,苏兆美的失踪跟文雅的死亡有什么关系?苏兆美回国后就见过文家丫头一面,连未婚夫都还没来得及介绍给她认识。
她把这个疑问跟苏廷讲了,苏廷皱了皱眉,陡然想起件事情,“小曹是不是在一家策划公司工作的?”
苟芳云点了点头,“对,还是家大公司,跟外企合资的。”
苏廷深思一会,“我记得文家丫头跟老文闹翻了,就是因为她不肯留校教书,跑去了个什么策划公司,老文气得不得了,还叫文家丫头别回来了。”
苟芳云此时也想起这茬来了,“正是呢,我还想问小曹跟小文从事同一个行业认得对方不,要是认识了这不是件好事吗?”
周善仔细地听完苏家夫妻的对话,“等等。”
她把玩着手心里的糯米,把糯米倒进竹筒后又倒出,“你家女儿出事的源头就在这姻缘二字上,她未婚夫姓曹?”
苟芳云急忙点头,“对,叫曹致远。”
周善把这三个字默默记在心中,她变戏法似的摸出个签筒,然后摇了摇,一根花签落地,周善轻轻念出签文,“进不安,退不可。上下相从,明珠一颗。”
沈观心悄悄摸摸地朝她竖了根大拇指,脸上颇有赞许的神色,她越来越像个神棍了,很能够唬人。
苏家夫妻眼巴巴地望着她,不知不觉换了称呼,“大师,这是什么意思?”
周善把花签放回签筒,“很简单,若是问财,这个曹致远最近要收获一笔横财。若是问情——”
她微微一笑,“进不安,退不可。这个曹致远进退维谷,脚踏两条船,在两个女人中挣扎着难以抉择。”
苏廷顿时勃然大怒,“他敢!”
周善淡淡地横了他一眼,“还没说完呢。曹致远在两个女子中难以抉择,但是他最后谁都没选,选了另外一颗明珠。如果依我所料,曹致远应该是抛弃了另外两个女子,最后选择了你们的女儿,她就是最后那粒明珠。”
苏廷是个暴脾气,“这要是真的,老子上门剁了他去!”
曹家顶多算是中产,在帝都压根排不上号,若不是老爷子觉得这个曹致远有能耐性子又好不会欺负孙女,坚决要选,他们说什么也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门当户对,门当户对,门不当户不对,两个人能谈到一块去吗?现在是有爱情支持,等三五年过后,爱情消磨完了,两个三观不一致的人怎么过日子?
苏廷本来就对这桩婚事不满意,现在听到曹致远可能脚踏三条船的消息时更是怒不可遏。
周善又闭上眼睛跟“文雅”交流了会才送走了她。
她很快就再度睁开眼睛,“事不宜迟,你们弄点柚子叶跟花椒籽来,我们赶紧走,再不去找你们女儿可能就要迟了。”
苏家夫妻差点没急死,火急火燎让佣人把东西拿过来,一行人坐了两辆车直奔周善说出的一个地址。
不仅如此,苏廷又致电给公安局,让他们派出刑警先行到达该地待命,不知不觉,苏家夫妻已经全然相信了周善。
周善跟苏家夫妻同坐一辆车,硬是要去开眼界的沈观心一人坐一辆车。
车上周善也没闲着,她把柚子叶跟花椒籽分别数了一部分,然后塞到那个糯米竹筒里。周善顺势从车后座上拿了瓶依云矿泉水,往竹筒里湛了大半筒水。
她摇了摇竹筒,然后往右手手指吹了口气,食指跟中指尖瞬间冒出了一串火光,把前面开车的司机都给吓了一大跳。
周善用指火把竹筒烤了小半会,“柚子叶跟花椒糯米都是驱邪之物,你们把这水往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涂一涂,记得不要漏掉,也不要弄眼睛里去,那里煞气应该重,你们都要小心点。”
苟芳云点了点头,随即疑惑地问了句,“为什么不能弄眼睛?”
周善略有些无辜地看着她,“因为——”
她拉长了声音,苏家夫妻也不由自主侧起耳朵细听,“辣眼睛。”
……
司机很快就根据周善给出的地址开到一个偏僻的小区,小区外也有了几个刑警待命。周善的手指沾了几滴柚子水,不动声色地往那些警察身上弹了弹。警察身上正气重,邪祟不侵,周善往警察身上点的水相对来说就要少得多。
至于沈观心完全没有那个必要了,他是个风水师,哪怕是个杂毛天师。
周善不是特别喜欢跟警察打交道,她嫌麻烦。苏家夫妻摇下车窗匆匆跟警察们说了几句话,期间周善都不发一言。
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个小别墅,这个小区的别墅都是用来租赁的,离市中心也有段距离,一般人租赁都是用来度假的。
这栋编号为“15”的小别墅门窗紧锁,没有进出的地方,敲门也无人应答。警察们对视几眼,还是先来苏廷那里确认了番消息,“苏先生您确定您女儿就在这间屋子里?”
苏廷看了周善一眼,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没错。”
为首的警察面色很严肃,“那好,我们已经带来了搜查令,请苏先生你们退后一下,我让几个弟兄来撞门。”
走在最前面的周善却无辜地拧开门把手,“开了。”
那个警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快步冲上前去,晃了晃门把手,“不可能啊,我刚刚敲门时还是锁死的。”
周善微微一笑,“那估计是你看错了吧。”
就在这时,周善嗅到了浓浓的血腥味,她脸色一变,没有心情调笑了,“赶紧进去救人!”
说完,周善身形一晃,直接消失在众人眼前。
为首的那个警察伸手在眼前晃了晃,他的世界观仿佛崩塌了一样,“我的妈呀,这都什么人?”
他话音还未落,就看见周善扶着一个满身是血的人回到了原来她站着的地方,她的神色很凝重,“二楼。”
……
警察们:修炼了二十多年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可能要碎了。
公事要紧,警察们勉强忽视了眼前的种种不科学,他们也闻到了那股血腥跟臭味。警察交流了下眼色,握着枪就直奔二楼而去。
很快在二楼,他们见到了地狱一般的景象:满地的断臂残肢,伤口处参差不齐,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啃出来的一样,二楼的地板上糊着黑糊糊的血,肉渣甩得到处都是,几个血糊糊的头被随意扔着。
警察们也不是铁人,见状纷纷跑出房间狂吐不止。
苏廷跟苟芳云本来也想上二楼,但是他们很快就被周善怀里的人影给吸引住了全部心神,“兆美!”
周善从屋里救出的人正是苏兆美,苏兆美原本是个顶漂亮的可人儿,就在她失踪的这三天里,却被折磨得不像个人形,浑身都是血。她身上穿着的婚纱破破烂烂的,像是被人撕碎了一样,只能勉强遮住紧要部位。
帝都积雪未化,那栋别墅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没开暖气,苏兆美已经被冻得浑身硬邦邦,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所以周善决定先把她带出来救治。
救护车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几人连忙把苏兆美抬到救护车上,把空调往上调了好几摄氏度。
周善伸手示意苏兆美用布条给缠得结实的腰间,“致命伤在这里,我已经帮她止过血了。你们注意点。”
说完那句话,她就跳下了救护车。
苟芳云急忙把头探出去,“大师你去干嘛?”
周善点头致意,“捉凶手。”
她们到时别墅里除了受害者的尸体跟苏兆美以外已经没有别人了。周善从那一房间的断臂残肢里很快就看出来,那些人应该都是被吃掉的。苏兆美当时正躺在一张大床上奄奄一息,她的腰也开了个大豁口,被人硬生生给啃掉了一块肉,连内脏都露了出来。
那时候苏兆美已经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周善出手保住了她这条命,这事耗费了她不少法力。若是遇上常人,苏兆美这个伤口,必死无疑,她的腹壁当时都快被吃空了,没有腹壁,这人当然不能活。还是周善施法给补上的。
她心里默默地盘算了番,亏了亏了,动用了这么多的法力。不过转念一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了值得救的人,这是多少钱财也比不上的。
周善嗖地一下消失在众人眼前,这下子连沈观心都找不到她了。
等到了僻静地方,周善才从怀里掏出一个血淋淋的东西。
她当时破门而入,看到的景象就是苏兆美穿着破破破烂的婚纱躺在一张大床上,肚子上的伤口还冒着热气,明显凶手是意识到有人来了刚刚离开不久。
而这个古曼童,是她从苏兆美的肚子里掏出来的!想来是凶手走得匆忙,大意慌乱之下忘了带上的。
又是古曼童!
等等,她为什么要说又?
她握紧那个古曼童,面无表情地狠狠用力一捏。精致而又血淋淋的古曼童就此在她手中化为一堆雪白的骨沫子。
这个古曼童娃娃只是容器而已,真正的古曼童,可能已经得到了新生。
————
曹致远最近几天都有些疑神疑鬼,那天说完分手以后,林溪就联系不上了,也一直没来上班。第二天文雅就失踪了,然后又过了几天,他的未婚妻苏兆美也失踪了。
三个失踪的女人都跟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曹致远很头疼,加上苏兆美是在大庭广众下失踪的,苏家直接报了案,他这几天被警察烦得快要精力交瘁了。
在公司例行被警察打电话盘问一番以后,曹致远终于受不了了,向老板请假调休。
回家以后,曹致远先适应了室内昏暗的光线,他刚要去拿点喝的东西,却很快就被沙发给吸引了注意力,“林溪?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你怎么进来的?”
一直低着头的林溪抬起头,冲他微微一笑。
紧接着,曹致远就像是看到了生平最可怕的东西一样,他的公文包掉落在地,两腿开始发软,“救——”
这声喊叫刚出喉咙就戛然而止。